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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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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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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管理办法

一、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

2、到所在地继续教育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带身份证原件,小一寸彩照,填写新生报名表格)

3、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摄像点进行拍摄准考相片。

4、拍摄准考证相片后,根据指定时间,进行座位查询,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考自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包括在校大专生,自考专科学历、成考专科学历或者远程教育的专科学历。民办学校自主发证、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都不可以报考自考专升本。

以下几类证书不能报考:

1、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民办高校)自主发证;

2、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3、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

4、1993-2001年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没有验印章的证书;

5、1994-2000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其中2000年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5省市试点由普通高校自行颁发毕业证书的除外;

6、 省内承认没有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证书。

三、报名时间

根据全国自考委相关文件,自2014年开始,我国多数省市取消了1、7月自学考试,部分省市根据自身报考需求继续在1、7月安排部分考试。

专升本分类:

1、统招专升本

概念:统招专升本是指教育部统称普通专升本,普高专升本,应届专升本,全日制专升本等。正式文件中表述为普通高校专升本/专转本/专插本。

特点:招生对象有严格限制;考试难度大,只有一次机会;一般只能申请到二本的学校本科,重点大学都没有升本考试。最大的优势在于毕业时可以拿到与普通统招大学生一样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报名流程:在校生在大三也就是毕业那年报名参加考试,学校一般会有组织。(统招专升本不属于自考)

2、自考专升本

概念:即已经获得了专科文凭的学生或者在读大专生,通过自考的方式拿到本科的毕业证。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院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自考专升本属于第二学历。

特点:没有入学考试,没有报考限制,本科申请毕业时要出示大专毕业证。

优势:证书含金量高,本科毕业可以参加研究生和公务员考试。可选择的专业比较多,根据专业,可以申请重点大学的毕业证书。

报名条件:没有限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自考专升本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相关问题)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专升本报名条件是什么?先得取得大专学历。如果是全日制大专,需要学校推荐。为大家整理了一份专升本学习资料,包括各大机构的语文,数学,英语以及各大专业课的学习资源,适合想自考的学生,后面会不断汇聚更多优秀学习资源,供大家交流分享学习,需要的可以先收藏转存,有时间慢慢看~专升本资源实时更新链接:?pwd=2D72提取码:2D72自考专升本报名条件是什么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自考专科本科报名要什么条件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自考365.com4月26日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18周岁以上外国公民报考。 二、首次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政府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 自考365.com :目前由于各个省市报名规定有所不同,新考生要注意,照片最好携带4 张。同时携带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等文具填涂机读报名卡。 注意: 1 、自考可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 、首次报考不能托人代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严厉杜绝” 冒名替考” 的可能性,特别对于自考新生首次报考,要求无论工作再忙、路途再远,都要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新生填写登记表,规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今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能贴入表格。 为了给自考生一个直观认识,自考365.com 特举例说明:天津自考生自助报名程序。 新考生首次报名要建立考生考籍档案。考生报名时要领取”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 、” 制证袋” 、” 考籍档案袋”.应按要求用钢笔认真、准确填写有关项目,不得涂改。填好后,将照片分别贴在” 登记表” 和” 制证袋” 指定位置上。其余的两张照片装入” 制证袋” 内。考生将报名材 料中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自己的电子考籍档案。输入时屏幕上提示的准考证一项,可输入12个8字,计算机会自动赋予考生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按屏幕提示依次输入。同时将自己首次报考的科目输入微机。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将” 考籍档案袋” 、” 登记表” 、” 制证袋” 一起交报名处,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老考生报名,将自己的磁卡准考证在刷卡器上刷卡,屏幕上就会出现考生自己的档案信息,然后按提示依次输入。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三、考试时间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应为一年两次, 分别在4 月和10月的最后两个周六、周日. 但是随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一年两次无法满足考生的需求,各个省市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陆续开设了1 月、7 月的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考办确定,自考365.com 提醒广大考生,请随时关注自考365.com 的各地自考频道, 或者访问各地政府的权威自考网站。 四、考生可同时报考多各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都 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本科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七、报考本科段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八、跨专业考试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规定,考生是可以跨专业报考的(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如中医、公安管理等专业)。 跨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填写” 报考课程卡” ,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跨考专业的考生成绩均记录在考籍库准考证号码下,以防止一生多证的现象发生。请考生注意的是:各地原有的考务、考籍管理规则 向全国统一的规则过渡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过渡期内仍按原有规则执行。 九、《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自考专升本需要什么条件 具体请看详细问题~谢谢。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自考专升本要什么条件要求相关问题)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管理办法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说,自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及时归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存放在相关人事部门。据介绍,由于自考是社会性考试,考试机构只负责考生的学籍管理,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所有自考生从注册报考那天起,就在市自考办的相关系统中,自动生成学籍档案,一经建立,长期有效。考生取得毕业证书时,市考办会将毕业证书与学籍档案材料原件一起发到考生手中,考生要自行存放学籍档案。负责老师说,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存放人事档案部门的自考毕业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送单位人事部门,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你的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据了解,在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有的自考生个人手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这是不允许的。考生应该了解每个人的档案都与自己今后升学、就业、提职、出国等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不能忽视自己档案的存放问题。相关链接自学考试的学籍档案也叫考籍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和《考生毕业审定表》,内容涉及考生姓名、专业、区县、第一次参加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填表日期、曾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其他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本人简历、奖惩情况、自我总结、单位鉴定、初审及复审等。 特别提醒考生,其中奖惩情况是指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同时考试中考生如有作弊行为其档案中也都有记录。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违规处理我只能告诉你的重点,具体怎么处理你的情况,由于比较特殊,还得咨询下省考试院的老师第一章自考处罚规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1、在开考前信号发出或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的; 2、在试卷上非要求说明而自行另加附页或另贴纸答题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取消考试成绩?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堂考试课程成绩: 1、在答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不是答案的任何标记的; 2、携带规定动作以外的文具、工具书等进入考室且不按规定统一放置的; 3、用规定的蓝、黑两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外的笔(墨)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 4、有意在考场内交谈、喧哗,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 5、在考室内吸烟不听劝阻的; 6、不按考务细则规定填写姓名、考号和座位号或书写太乱无法辨认的。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此次国家下决心严整考风考绩,考试大自考站特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登录如下: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提高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 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为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 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统一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办法,成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 依法治考的有效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 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自考本科管理办法

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2、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 自考大专有哪些专业现在普遍都是大学生,就算是普通的工作都是需要应聘人员具备大专学历。自考大专相比起普通统考招生而言,报考条件较为宽松,入学门槛较低。但是,自考大专虽然入学门槛低,但是其考试要求并不低。考生需完成所选专业的课程考试,合格一门即颁发一门合格证书,全部通过者才可申领自考大专毕业证书。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自考大专有哪些专业自考大专的专业有:护理学、旅游管理、新闻学、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建筑工程管理、金融、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英语、公共关系、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教育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餐饮管理、林学、房屋建筑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投资理财、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土地资源管理、工业分析与检验、国民经济管理等专业。成人自考大专的专业还是比较多的,基本上考生都可以有比较大的科选择性。

自考本科需满足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2、前提条件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自考本科后可以到师大教育学习,师大教育在课程设计上,根据不同地域、用户需求、不同服务项目设计出一整套高效率的名师课程体系。区别于其他机构“一个老师,一讲到底”不区分模块的“粗放型”课程设置方法,师大教育在教师课程设置上,始终以用户第一,打造个性化、个别化的课程体系。

自考本科2022年新政策如下:

1、部分地区限制外地户籍报考

专业和院校同等重要,专业决定了你未来的学习方向及职业发展,所以在选择学校之前,根据自身学科特长、性格特征、兴趣、家庭资源、就业情况等找到专业方向。

早在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条件中便公布了外地户籍限制报考的相关规定,明确外地户籍报考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考试时间趋于“全国统考”

2021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3、部分学校增加学位证授予条件

自考学位证和毕业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本科毕业。

但学位证对于我们未来考公、考研、留学或者是求职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各个院校对于学位证的发放也越来越严格。部分大学已经表示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对于颁发学位证的新规定。

4、部分专业取消授予学位证

根据2019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近年来部分学校专业已经开始取消授予学位证以跟进自考全面全面改革政策,多所院校专业将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5、自考本科学位英语改革

自2022年起统一协作组织安排考试。学位英语高校联盟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份。通过近年来自考的诸多政策颁布和改革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于成人自考教育的逐步重视,各项学历教育的逐渐严格也意味着自考学历的含金量将获得更大的保证。

自学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发挥社会助学对发展我省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以下简称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根据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开展的辅导活动。第四条社会助学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刊授、函授、面授等形式开展社会助学活动,提倡业余助学与脱产助学、长期助学与短期助学相结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第六条社会助学机构应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第七条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主管自学考试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是社会助学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市主管部门)。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本地区社会助学工作。县(含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社会助学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管理、指导工作。第二章社会助学的申办与审批第八条省、市主管部门对社会助学机构的审批权限:(一)省属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部、省属高等、中专学校,中央和部队驻粤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向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主管部门审批。(二)市属及市属以下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高等及中专学校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主管部门备案,省主管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审批生效。省、市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社会助学机构,方可从事社会助学。第九条申请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二)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三)有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助学计划;(五)有与助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申请设立社会助学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一)申办报告及主管(依托)单位意见;(二)创办人、办学负责人资历证明资料;(三)办学设备、场地及经费来源等证明资料,租用办公用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必须提交租用协议书;(四)管理人员及师资资料;(五)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设立社会助学机构的,必须提交合作协议书;(六)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设立申请表》。第十一条社会助学机构申请设立分教点应按以下规定报批:(一)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在本地区设立分校、分部等分教点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条件,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二)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在省内跨地区设立分教点的,应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三)社会助学机构申请到外省开展社会助学的,应报经省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所在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省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我省主管部门备案;(四)外省社会助学机构到我省开展社会助学的,应持所在省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经社会助学所在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的就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自考管理办法全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根据省政府“放管服”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自学考试考生,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修订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从2020年起,自学考试考生免考申请全部实行网上办理,无需再去现场申请。 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时间为自学考试报名期间,一年两次。 二、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骗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并计入个人征信。 三、考生上传的免考材料必须是扫描图片格式。图片信息清晰可辨认,文件类型为JPG。文件大小以申请网页提示为准。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免考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自考信息管理系统将免考数据提交给省招办,并上交“河南省XXXX年X半年自考免考申请审核表”。自考免考申请审核表需要签字和盖章,由省招办审核后留存。 五、省招办审批免考工作完成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结果。免考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须现场重新提交免考材料。省招办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对申请免考复核的考生进行再次审核后,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六、免考课程成绩随自考当次考试成绩归入考籍库。 七、河南省2003年下半年以后毕业(含2003下半年的)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使用原准考证号报考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不需要网上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八、报考的新考生和无照片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 九、考生网上申请免考课程不再收费。 附件: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9日

自考的档案是不可以单独存放的,必须要和个人档案放到一起才行,你要先找到自己的个人档案,然后和自考档案一起放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你哪个省的就去哪个省的教育考试院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您想要了解自考,首先要知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定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高自考考试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60分为及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委直接领导。 三、如何选择助学单位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四、自考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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