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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自考本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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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自考本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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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2、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 自考大专有哪些专业现在普遍都是大学生,就算是普通的工作都是需要应聘人员具备大专学历。自考大专相比起普通统考招生而言,报考条件较为宽松,入学门槛较低。但是,自考大专虽然入学门槛低,但是其考试要求并不低。考生需完成所选专业的课程考试,合格一门即颁发一门合格证书,全部通过者才可申领自考大专毕业证书。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自考大专有哪些专业自考大专的专业有:护理学、旅游管理、新闻学、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建筑工程管理、金融、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英语、公共关系、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教育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餐饮管理、林学、房屋建筑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投资理财、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土地资源管理、工业分析与检验、国民经济管理等专业。成人自考大专的专业还是比较多的,基本上考生都可以有比较大的科选择性。

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16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可用户口簿报名)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每门课程30元(有的地区每门48元,可上省自考网上查询)。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交钱。第一次一定要去报考点交钱办准考证,以后在交通银行办张交行卡在网上报考。3,自考的内容基本上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历年试卷上的考点很多重复考,比较有规律,平时多做教辅习题,考前多做历年试卷和模拟试卷,过关不成问题。4,如果中学基础差就报:行政管理,法律,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等无数学的专业,这些专业是自考高过关率专业,很多只有初中基础的考生都已过关拿证。5,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一年就三次(四月,七月,十月)。有的地方是两次。6,一般一次四门全部报满最好。7,自考的难度无法与普通高考和中考相比,基础差的考生报无数学的专业应该可以过关。8,专科和本科可以一起考,考专科是无任何限制的,但是办本科毕业证必需要有专科毕业证。考试规律总结1,自考的内容就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多做教辅习题。2,自考历年试卷上考点有些重复考,最近四年的试卷要多做。模拟试卷要多做。3,考试前三周死拼教辅。光看教材效果不显著,多关注教辅才是关键。4,考试难度大的题目占百分三十不到,将简单题和中等题掌握就行了。5,如果是记忆的话:将每段话的第一句强记住,后面的内容掌握大义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区别的,文科宏观性强。只要你答题不跑偏,大义写对就可捞分。6,多项选择实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选满,总能碰对几分。7,考前三周反复做《自考通》或《一考通》,记住重点提示和习题。模拟试卷和历年试卷上的题目每天做一套,力争全面掌控。最牛自考生(两个完全自学者)2002年3月19日,14岁的上海少年丁磊,8岁开始自考.经过6年的艰苦奋斗,终于拿到了山东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成为我国目前年龄最小的自考本科生(烟台日报2002.3.22) 当我们连夜赶到上海,向他表示祝贺时,见他又在捧着一本厚厚的英文版《编译原理技术与工具》,准备他的下一步计划——考硕攻博。我们在他8平方米不到的寒舍里,听他成长的故事。2004年3月,14岁的陇原少年王大可,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北京大学数学科学院2004届基础数学硕士研究生。他因此成为北京大学历史上年龄最小的研究生,被国内许多媒体称为“神童”。全国最小自考生考上北大研究生[4]全国庞大的自考生大军中,年龄最小的是王大可:小学仅上了一个月,9岁自考本科,14岁考上北大硕士研究生。惊叹之余,不少人难免心存疑惑:他是如何完成中、小学教育的?他有本科文凭吗?天资聪慧但却从小体弱多病的王大可,直到8岁才上小学一年级。入校没多长时间,他竟然向班主任提出:直接参加六年级的数学考试!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他按规定的时间答完了六年级的数学试卷,获得满分。原来,在父母亲的辅导和刻苦自学下,大可6岁时就学完了小学数学,7岁时学完了初中数学,8岁时学完了高中数学,用当年高考满分150分的数学试题测试,他得分146分。从9岁起,王大可结束了只有个把月的正规学校生活,开始踏上了自学考试之路。到今年6月,王大可通过了自学考试数学专科和本科的全部课程,数学专业课程的成绩都在80分到95分,公共课程的考分在64分与78分之间。2004年5月21日,在西北师大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举行的本科论文答辩中,王大可的毕业论文“传染病数学模型的建立与分析”获得了85分的较高分。专家在他的论文上写下了这样的评语:论文中数学模型建立正确,推理清晰,语言表达明确,是一篇相当不错的本科论文。北大读研[5]王大可2004年北大读研时[6]2004年9月6日,王大可到北大已经快半个月了,已接受了校内和校外的好几家媒体的采访。“一见报,就带来了很多麻烦,以前我就是学习,后来我们楼上的人也开始关心这事了。”他说,接受媒体采访后,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王大可爸爸也担心孩子接受媒体采访会影响学习,“现在的学习压力很大,接受媒体采访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都不利。”因怕王大可不会照顾好自己,他爸爸已经在北京呆了半个月了。同时,也限制跟大可在一起的时间,每天只在晚上7时左右陪上王大可半个小时左右,“就是想锻炼一下他的独立能力。”到北京大学读研是大可的愿望。这次他参加北大研究生考试,原本是想为明年正式考试做准备,没想到顺利过关。考虑到王大可年龄尚小,数学学院专门为他制订了培养计划。

自考本科需满足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2、前提条件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自考本科后可以到师大教育学习,师大教育在课程设计上,根据不同地域、用户需求、不同服务项目设计出一整套高效率的名师课程体系。区别于其他机构“一个老师,一讲到底”不区分模块的“粗放型”课程设置方法,师大教育在教师课程设置上,始终以用户第一,打造个性化、个别化的课程体系。

A. 本科大学会同意学生去另一所大学借读吗原本科大学会给本学生发本科毕业证吗 借读生一般指抄中小学,一般袭都有毕业证书。借读指由于户口、成绩不够条件等原因不能作为正式接受的学生在学校同其他正式接受的学生一起上学。借读生一般需要缴纳借读费。借读分为两种:1. 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2. 学生的户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读。 但大学的借读生和旁听生一样是没有毕业证书的,否则你考上一个差学校,然后到好学校去借读,拿好学校的毕业证书,那是不可能的。但可以请所借读的学校出具相关借读证明。 B. 本科借读,因为留学必须开成绩单, 协调了好久学籍所在的学校才给我按照他们的纸开出来了我在借读学校 这个情况是很麻抄烦呢,袭应该说是很难通过。因为成绩认证是要跟学校核实的,你的情况,如果一核实肯定露馅,所以不会通过。你最好再找关系跟学籍所在的学校开具一份成绩单,难度是肯定有的,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也没办法。实在不行的话,试着跟认证中心的联系,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C. 浙江大学可以借读吗浙大的课程对外公开吗 你只要打一个转学证就可以了,不过要浙大同意 D. 大学借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缴纳多少费用哪位借读过的朋友,能不能给我个具体流程 我是沈音的 我大学就办了解读了!呵呵,我大三大四都是在外面! 学校和学校的制度不同~~我学校是这样的! 首先你要提出申请,先跟导员说在跟系主任说,系主任是很关键的!等他们同意了就给你一份表格。进行考察,是否有违纪的记录,然后找 寝室,学管部,各种部盖章!然后你要出事你解读学校的证明或者介绍信等等证件,在你班里的时候学校会告诉你的!!!! 我解读的时候是找人花钱办的,一年是3000千,后来我听说其实是1000 那两千都被老师给迷下了。反正走是关键,我也没在乎!黑心的大学老师啊!因为我学校有个文化推广中心,是专门给学生办解读的,其实就是学校的小金库~!证件表格都存放在他这里,名义是在这里实习或者学习,其实你在外面干什么他们才不管呢,年底的时候他们有权利给你出成绩,呵呵 期末考试都不用了!!如果你是解读别的学校,你的成绩就要别的学校给你出!!!! 我认识很多学校的同学,这方面管理都不是很严格,很多都是名校呢!!! 重要的人打好人际关系,毕竟是大学,跟导员和系主任什么的多套套近乎,买点东西就好办的多!!相信我 我这个都是历史经验!!! 希望能帮上你 同学! 补充一下!!!!!! 你开始办的时候学校一定万般阻挠,最好让家长出面,走后门送礼一定少不了!大学老师就是指这赚点外快呢~~真的!!!不要只想着正常方式走,那样困难重重!!跟家里商量商量 出面吧~前提是你自己决绝不了~~但是家长一出面不拿钱就不是那回事了,你自己先试试!!!!记住 跟大学老师办事嘴一定要严! E. 请问本科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是什么最好能够按照学期顺序排一下感谢!! 帮你瞅抄了眼学校的本科教学计划 学科袭基础平台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计量经济学 专业课如下: 核心课程:商务与经济统计、财务会计、货币金融学、国际贸易、财政与税收、经济法、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质量管理 拓展课程:管理会计、国际投资、国际财务管理、国际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企业购并、资产评估、战略性品牌管理、知识管理、服务营销、公司法、商务英语、电子商务、证券经济学、证券投资分析、产业经济学、拍卖管理、国际金融、房地产经营管理 细致的顺序没有,但是总归是先学基础课程的,后面其实顺序不大要紧 F. 本科自考政治类课程是如何规定的 不能代替 如果相同专业可以 具体本地自考办咨询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你也可以追问 G.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十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四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第四十九条 学生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准予提前毕业。提前毕业学生待遇与其他毕业生相同。 第五十条 学生在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之内,所获学分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90%者准予结业。未修、或已修不及格课程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自费重修或补考一次,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第五十一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或者在校时间(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已达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所获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90%者,按其实际完成的学业年限发给肄业证明书,以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 第五十二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学生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五十四条 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五十五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H. 我是中专生,可以借读到普高吗还有如果可以的话那我是跟高几的课程开始学呢 可以的 要相信自己当抄年我就是参加的普高理科会考,拿的普高毕业证,但是通过职高考的大学。高一高二读的高中,成绩不好,被剔到职高去读高三去了,一气之下考上大学了,专业课只学了几个月,04年财经类,而且还是211本科。我现在工作了,待遇一般吧,还是要看个人的。加油 你能行 I. 大学能借读吗我没高考过 我只去学校上学住宿 可以读实践考核本来科 什么是实践考自核本科?考核本科有什么优点? 答:是国家教育部在山东做的试点。因为山东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考生落榜,为满足这部分考生的需求.该学历不仅中国承认,世界各国都承认。 实践课程考核本科与自考有所不同,社会自考是从专科至本科毕业,所有的三十门左右课程都要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实践课程考核本科实行的是专本套读,专科阶段的课程无须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只参加专科入学考试注册学籍,主要是用于申请本科毕业证使用。本科课程平均十五门左右,有1/3课程是实践考核课程,剩下的2/3课程,大约8-9门,跟自考一样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所以,大专院校实践考核课程本科获得本科学历要比社会自考过关率要高的多。大大降低了获得毕业证书的难度,消除了应试教育的弊端,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有大量时间接受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职业起点高,社会适应能力强,大大提高了就业水平。学生毕业时,能够同时拿到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证书和本科证书。 J.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目录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必须离校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应当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一周内,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凭学生证和缴费凭证办理注册手续。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可以到资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减免学费、申请贷款或者缓交手续后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五条 学生不能按时报到,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三天以上的由所在学院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返校后,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注册。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两周内未报到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两周及以上未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条 不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下次选课资格。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给予退学处理。 第七条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可提前毕业,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延期毕业。学生在校的最长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标准学制两年。 第八条 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必须提交申请,请假5日内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5日以上由教务处审批。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课程考核按《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未受过纪律处分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下在册学生(不含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均有申请参加一次转专业考核的机会。 第十一条 转专业一般在每学年春季学期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学院根据专业要求进行综合水平测试,结合教学资源情况,确定拟接纳转入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的署名书面申诉或举报。 3、 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最终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修改相应的学籍信息并通知学校的有关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对于学有专长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学有专长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在校期间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原则上在第五学期(含第五学期)以前,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拟转入学院考核同意,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转入另一专业。 第十四条 转专业的学生,修满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后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学分是否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由转入学院认定。 第十五条 如因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完成学业或确有专长,转学(转出)后能更好发挥其特长的,可以提出转学(转出)申请。 第十六条 学生的转学(转出)申请经本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报北京市教委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转出)者由北京市教委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十七条 外校学生转入本校的转学事项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申请转入本校的学生,入学当年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我校在同省市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申请转入我校的外地学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1、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 应予退学的; 4、 应予开除学籍的; 5、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 学生因病(须提供由学校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需要中断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休学; 第二十条 学校认为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而应休学的,不需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提供相关材料,教务处核实后,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休学不得超过2次,每次休学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第二十二条 休学的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后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第二十三条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 ***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而休学的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四条 休学期间,因病休学的学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因其他原因休学的学生,因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自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申请复学的学生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到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并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进行选课。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具体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条件下修读课程的基本规定》; 2、 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 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的; 4、 已办理两次休学,仍不能继续学习的; 5、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6、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的; 7、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8、 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七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长,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送交学生本人,同时报北京市教委备案。退学的学生,应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后两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交学生本人的,可送交学生的代理人、代收人签收,或邮寄至学生指定的通信联络地址并在校内布告栏公告。 第二十九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依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如下规定办理: 1、 在计划毕业学期的前一学期初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并附提前毕业的学习计划; 2、 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会同就业管理部门纳入学生就业指导计划。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如下规定办理: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教学科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及教务处批准后,编入下一年级的相应班级,并报就业管理部门备案。延期毕业的学生,在延长期内的有关学籍管理办法与标准学制年限内的学生相同。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按标准学制年限结业的学生,结业时只有两门及以下课程未取得学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可在结业离校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课程重修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但只有一次机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或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的,可换发毕业证书。证书上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十五条 提前毕业、正常毕业、延期毕业、结业换毕业的学生,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均可授予学士学位,由学校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辅修其他专业,达到该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发给学习证明。 第三十九条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后由教务处负责办理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规定从2005年9月1日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自考本科管理办法

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2、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 自考大专有哪些专业现在普遍都是大学生,就算是普通的工作都是需要应聘人员具备大专学历。自考大专相比起普通统考招生而言,报考条件较为宽松,入学门槛较低。但是,自考大专虽然入学门槛低,但是其考试要求并不低。考生需完成所选专业的课程考试,合格一门即颁发一门合格证书,全部通过者才可申领自考大专毕业证书。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自考大专有哪些专业自考大专的专业有:护理学、旅游管理、新闻学、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建筑工程管理、金融、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英语、公共关系、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教育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餐饮管理、林学、房屋建筑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投资理财、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土地资源管理、工业分析与检验、国民经济管理等专业。成人自考大专的专业还是比较多的,基本上考生都可以有比较大的科选择性。

自考本科需满足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2、前提条件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自考本科后可以到师大教育学习,师大教育在课程设计上,根据不同地域、用户需求、不同服务项目设计出一整套高效率的名师课程体系。区别于其他机构“一个老师,一讲到底”不区分模块的“粗放型”课程设置方法,师大教育在教师课程设置上,始终以用户第一,打造个性化、个别化的课程体系。

自考本科2022年新政策如下:

1、部分地区限制外地户籍报考

专业和院校同等重要,专业决定了你未来的学习方向及职业发展,所以在选择学校之前,根据自身学科特长、性格特征、兴趣、家庭资源、就业情况等找到专业方向。

早在2018年,北京市自考报名条件中便公布了外地户籍限制报考的相关规定,明确外地户籍报考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考试时间趋于“全国统考”

2021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起将北京自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调整至全国统考周,不再安排其他时间考试。

3、部分学校增加学位证授予条件

自考学位证和毕业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本科毕业。

但学位证对于我们未来考公、考研、留学或者是求职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各个院校对于学位证的发放也越来越严格。部分大学已经表示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对于颁发学位证的新规定。

4、部分专业取消授予学位证

根据2019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近年来部分学校专业已经开始取消授予学位证以跟进自考全面全面改革政策,多所院校专业将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5、自考本科学位英语改革

自2022年起统一协作组织安排考试。学位英语高校联盟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份。通过近年来自考的诸多政策颁布和改革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于成人自考教育的逐步重视,各项学历教育的逐渐严格也意味着自考学历的含金量将获得更大的保证。

学校自学考试管理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公告◆我校将于2010年7月 18日在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田家炳楼、2010年8月8日和8月25日在随园校区15号楼集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办理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00。欢迎考生和家长届时前往咨询报名(需考生本人或由家长陪同)。◆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即所谓的“中介”)参与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招生工作,没有在校外设立任何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报名点和办学点,《入学通知书》在报名注册时签发,不提前签发,请考生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所收费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除学费、住宿费及教材代办费外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我校自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均在zxks.njnu.edu.cn网站上发布,除此没有其他任何网站,请考生和家长注意辨别。◆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教学全部安排在我校随园校区和紫金校区内进行,校外没有任何教学点或办学点。请考生和家长按照本简章公布的电话和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和报名。谨防上当受骗。◆监督、咨询电话:025-83598522,83598134。 自考助学专业招生简介我校是江苏省试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首批主考学校之一。我校开设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探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多样化的要求,多形式、多层次的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探索专业结构和课程结构的调整和创新;进一步发挥主考学校的学科优势,拓宽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渠道,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学习化社会服务;实行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学业考试管理相结合,在坚持和完善教考分离的前提下,保证质量,体现特色。一、报名条件本科(高起本)专业: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等)同等学历。本科段(专升本):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脱产学习必须是应届专科毕业生。二、报名手续本科(高起本):凭高中阶段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近期蓝底正面二寸照片4张参加报名。本科段(专升本):凭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毕业证书相对应的学习成绩册(单)复印件(加盖档案人事部门公章),相关免考证明材料,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正面二寸照片6张参加报名。三、入 学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实行“免试入学,宽进严出”的管理办法,全日制班新生入学前,学校组织体检。审核、体检合格的学生,即取得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籍。学生入学后,必须按照学校和省考试院有关规定参加授课活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助学专业教学班配备班主任,并在全日制教学班建立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四、住宿住宿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由二级办学学院(部门)负责安排。五、学籍管理详见苏考教[2005]3号《关于下发<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意见>》和《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退学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六、学习形式和年限助学专业由我校办学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本科(高起本),脱产四年(二二分段);本科段(专升本),脱产两年,业余三年。七、命题和考试命题、阅卷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由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每学期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八、开学时间2010年9月18日,具体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九、毕 业本科(高起本)实行“两段制”,先实施专科计划,后实行本科段(专升本)计划。学生学完专科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本人不再继续学习者,可申请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专科计划课程后,继续学习并通过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师范大学署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学生修业期满,经过补考仍有课程不及格,不能完成学业者,经申请可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以转入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十、学位授予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见《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员申请学士学位实施意见》)的毕业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在学院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入学后申请不考外语的,须参加规定的替代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但不得申请授予学位。十一、学 费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收费,2010年文科每生每年4200 元,理科每生每年45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4800元;教材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住宿费按照规定另行收取。十二、以上所述如与省考试院规定相悖,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请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和缴费时间:9月3日9:00至7日18:00。  信息审核时间:9月3日9:00至8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7日9:00至25日14:45。  二、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文化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wb.haeea.cn)进行报名。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网上报考课程→网上缴费→信息审核合格→报名结束。  (三)非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系统已有身份证照片的不再重复上传)→网上报考课程→网上缴费→信息审核合格→报名结束。  四、上传照片的规格和要求  (一)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的规格及要求。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清晰,无缺失。发不遮眉盖耳,不戴眼镜。2.照片尺寸: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电子图像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格式,文件最大不能超过1MB。3.其他要求:不准P图,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等)进行处理,不准在照片上做标记,不准翻拍照片上传。  (二)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的规格及要求。1.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国徽面)、反面(人像面)。2.上传图片最小不低于300KB,最大不能超过1MB,不准在身份证照片上做标记。考生如不按规定上传图片,上传虚假图片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审核期限内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及时根据提示修改个人信息,重新提交接受审核。如有疑问,请立即与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报名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下文)反映解决问题。同时,密切关注官方网站“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讯息。  (三)考生申请省内转考和转出外省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9月1日9:00至18:00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wb.haeea.cn)申请办理。考生申请转考前请仔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的《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考须知》和《关于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出外省不成功的考生将由转入省退回我省,无法参加当次考试,考籍于下次报名前恢复。  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需符合转出省转考要求,并仔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的《关于自学考试外省考籍档案转入我省的有关规定》。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核对时间10月12日9:00起。  考生申请免考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9月5日9:00至7日18:00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zkwb.haeea.cn)申请办理。考生申请免考前请仔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做到有效申请。  考生免考结果查询时间9月23日至9月29日,免考复核申请时间10月12日9:00至18:00(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申请)。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免考初审并及时提交。  (四)考生基本信息修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等)和单科合格成绩取消均需现场申请办理。考生可在9月3日9:00至5日18:00到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曾用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考生办理前请详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  首次报名参加2020年8月自学考试考生,按报考规定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如确实需要修改的,考生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上报,将2020年8月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全部作废。  (五)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从2022年下半年起被合并专业将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老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和毕业论文由新的主考院校负责,笔试课程报考时仍按照原专业代码报名、考试。在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正式实施前考生仍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办理毕业,将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会公布新旧专业课程顶替方案。  (六)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原磁卡准考证不再使用。  (七)考生前往各地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现场咨询、办理业务时,请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手机扫描健康码等。  六、自考报名咨询电话  河南省自学考试各考区咨询电话及地址考 区地 址咨 询 电 话郑 州郑州市中原西路 40 号0371–678820200371–67882010开 封开封市黄河大街 27 号0371–23886505洛 阳洛阳市凯旋东路 62 号0379–63252373平顶山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0375–4973009安 阳安阳市朝霞路北段市教育局 2 楼 2028 室0372–2205708鹤 壁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 283 号0392–3372814新 乡新乡市开发区创新路 1 号0373–35190660373–3519090焦 作焦作市丰收路中段0391–2780816濮 阳濮阳市华龙区振兴南路 12 号濮阳市教育局0393–8991785许 昌许昌市魏都区魏文路与永昌东路交叉口许昌电气职业学院院内0374–2981806漯 河漯河市黄山路支四路 3 号0395–31691280395–3169386三门峡三门峡市北堤西路 820 号0398–2816632南 阳南阳市兴隆路 6 号0377–63180756商 丘商丘市招生办公室(华夏路南段旧货市场附近)0370–3235368信 阳信阳市浉河区中山南路 2 号0376–6227762济 源济源市黄河大道东段 2 号(教育局招生办)0391–6614806巩 义巩义市嵩山路 114 号教育局院内0371–64583589永 城永城市中原路中段教育体育局 3 楼 307 室0370–5121679固 始固始县城南新区怡和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 200 米0376–4605005邓 州邓州市穰城路北段招生办公室0377–66067617周 口周口市体育场院内市招生考试中心三楼0394–8319105驻马店驻马店市北开发区正阳路中段正乐路 96 号0396–2625010  河南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联系电话及地址主考学校地 址联系电话郑 州 大 学郑州市大学北路 75 号0371–67763131河 南 大 学开封市明伦街 85 号河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0371–221121080371–22860159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0371–63571972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48 号0379–64810282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市建设东路 46 号继续教育学院0373–3326474河南工业大学郑州市嵩山南路 140 号河南工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0371–67789758河南警察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 1 号警察培训学院继续教育科0371–56817610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郑州市金水东路 166 号0371–6635093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 22 号0371–69303639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市南湖路 237 号0376–639367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市北环路 36 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0371–69127612中原工学院郑州市中原路 41 号中原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371–6769805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 15 号0371–61912176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农业路 95 号0371–63558227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市解放中路 142 号0391–3987491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市东风路 5 号继续教育学院0371–86601228附报考专业 注:1.考生在报名、考试时仍使用原专业代码。2.因个别专业合并或停考从2022年下半年起不建议新生报考。3.表中专业名称后加 * 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4.表中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管理办法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说,自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及时归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存放在相关人事部门。据介绍,由于自考是社会性考试,考试机构只负责考生的学籍管理,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所有自考生从注册报考那天起,就在市自考办的相关系统中,自动生成学籍档案,一经建立,长期有效。考生取得毕业证书时,市考办会将毕业证书与学籍档案材料原件一起发到考生手中,考生要自行存放学籍档案。负责老师说,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存放人事档案部门的自考毕业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送单位人事部门,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你的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据了解,在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有的自考生个人手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这是不允许的。考生应该了解每个人的档案都与自己今后升学、就业、提职、出国等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不能忽视自己档案的存放问题。相关链接自学考试的学籍档案也叫考籍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和《考生毕业审定表》,内容涉及考生姓名、专业、区县、第一次参加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填表日期、曾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其他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本人简历、奖惩情况、自我总结、单位鉴定、初审及复审等。 特别提醒考生,其中奖惩情况是指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同时考试中考生如有作弊行为其档案中也都有记录。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违规处理我只能告诉你的重点,具体怎么处理你的情况,由于比较特殊,还得咨询下省考试院的老师第一章自考处罚规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1、在开考前信号发出或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的; 2、在试卷上非要求说明而自行另加附页或另贴纸答题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取消考试成绩?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堂考试课程成绩: 1、在答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不是答案的任何标记的; 2、携带规定动作以外的文具、工具书等进入考室且不按规定统一放置的; 3、用规定的蓝、黑两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外的笔(墨)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 4、有意在考场内交谈、喧哗,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 5、在考室内吸烟不听劝阻的; 6、不按考务细则规定填写姓名、考号和座位号或书写太乱无法辨认的。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此次国家下决心严整考风考绩,考试大自考站特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登录如下: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提高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 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为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 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统一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办法,成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 依法治考的有效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 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

其实很少有了解自己的自考考籍,也不知道自考考籍是什么,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聊一下自考考籍的事情!“自考考籍”相当于考生参加考试省市地区的一个自考档案,里面有你的成绩,何时参加的自考,有没有作弊等信息。自考考籍信息主要包括自考考生的个人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免考信息等。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也就是说,首次参加自考的新生,按照相关自考报名流程报考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后,就会自动获得自考考籍,并不需要单独办理。自考考籍档案以电子档案方式为主,由地市自考办负责长期保存管理。如何更正自考考籍考生登录官网,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县(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其他信息的更正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若转考,考籍怎么办?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首先,考生向考籍转出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转考手续。2个月后向转去的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查询“收档号”。(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具体操作以官方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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