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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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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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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办即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参与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自学考试的政策咨询工作;编制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及课程考试计划;编制报考简章;负责遴选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

组织审定自学考试开考课程非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教材资料;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的考籍、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毕业证核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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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委员会是本省自学考试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颁发本省自考生毕业证的权利。自考委员会只负责自考生的毕业证事宜,不能管理其他教育类型(如普通高校)考生。自考毕业证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但不属于全日制,是继续教育的一种。能不能找到工作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与学历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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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搜索以下可知: 湖南省自学考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长沙市隆重召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全省14个市州、有关高等学校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全体会员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蔡柏良同志主持,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省自考委副主任张放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代表新当选的会长和副会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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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各助学单位、各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1.成立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与管理本次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组 长:方 逵副组长:胡茂丰 李家福成 员:盛智颖 罗玺熊格生刘碧琼谭晓东相关专业学院分管院领导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主 任:熊格生(兼)副主任:欧中斌 李 嫦成 员:各助学单位负责人;继教学院自考部、招生办全体成员;学工办、教务办负责人及专干;相关专业学院继教办负责人。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审核毕业条件及材料准备1.审核毕业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凡按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所考课程门数(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或学分不够的,一律不得申报毕业,具体情况如下:(1)考生在2018年以后有参考记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含2018年1月点考成绩,以及实践、论文成绩),必须按照2016年版考试计划执行。(2)带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是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配套才视为一门课程合格,计入学分。(3)实践、论文、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的主考学校必须是“湖南农业大学”。2.《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按照教育部开考专业要求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见附件1)执行。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省已不再办理停考专业毕业审核工作。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只能转考我省目前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见附件2。3.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需要现场提交前置材料、单科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外其他考生均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因考生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上传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前置学历不符、照片图像信息比对没通过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申请。考生必须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全日制申请助学点-湖南农业大学”进行网上申请并核对基本信息。考生须按规定上传以下材料:(1)手持身份证人像照照片(身份证人像面信息须清晰可辨)。(2)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作为一张图片(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下统一称“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3)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见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项)。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4)《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经助学点初审通过考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打印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上传的回执单照片须清晰可辨)。(5)考生如有课程免考的须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见附件5),须在11月22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通过的(11月25日前)不予认可。申请毕业时,自助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6)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科毕业信息不相符的,须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自助服务系统中,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材料,单独交与助学点。助学点收齐材料并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见附件6)提交给学校。如有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7)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还需提交《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文档。4.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见附件8,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填写。(二)毕业网上申报管理办法本次所有考生均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请各助学单位、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次毕业办证网上审核工作仍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办理:1.我校继教改革前由各专业学院招收的考生:即考籍号为“91091420××××”(不含1420)以前的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继教办统一进行审核。2.我校继教改革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招收的考生:即考籍号为“91091420××××”(含1420)及以后的考生,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相关助学单位统一进行审核。(三)加强信息管理与审核1.前置学历是本科考生毕业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所有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须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查询结果请打印: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3年3月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已经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表)。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需要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申报当年度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具体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需提前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手续的公告》(2013年11月6日)。2.凡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考生自考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按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更正(当次不受理毕业)。3.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4. 终审通过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再次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含相片、专科学历等),因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的,将取消本期毕业资格。5.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图像等身份证信息。(四)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外省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对于外省转籍考生(因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除外)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其外省取得的专业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且考生在本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五)多考籍号合并申请拥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各助学单位、学院须先报学校自考部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等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考生毕业申请工作。(六)毕业证书内容修改各单位、考生在领取毕业证时需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且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在2023年2月底前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考籍证等,向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统一进行更正,逾期不予办理。(七)毕业生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及其他相关收费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7时。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等情况,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各助学单位在12月1日毕业申请开网前,请与我院财务室联系,须结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毕业条件不符合。三、日程安排1.12月1日9时-8日17时,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选择“全日制申请助学点-湖南农业大学”。我校助学班考生如选择市州、区县端口(社会型端口)申请毕业,审核不通过。2.12月2日-13日15时,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进行网上初审,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并及时解答考生相关疑问。3. 12月10日-15日12时,学校自考办组织校级网上审核,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提交考生前置材料。4. 12月1日- 15日10时,考生对申请尚未审核(初审)的数据仍可修改,对审核未通过数据必须进行修改,若截止12月15日10时仍不修改或12月15日12时仍审核未通过,本次毕业申请终止,审定费用不退,下次按要求重新申请及缴费。5. 12月16日17时前,上报前置材料原件到省教育考试院。6. 12月17日-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毕业数据。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程序要求与以往不同,任务重、时间紧,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办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毕业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办证工作顺利开展。(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毕业资格条件审查,确保网上考生信息准确,档案材料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做到不漏审、错审任何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毕业手续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申报,当次一律不予补办。(三)加强联系和沟通在毕业办证过程中,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要加强同我院自考办的联系与沟通,遇到各种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8年版)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及停止办证专业列表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6、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7、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8、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11月25日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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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请参照这篇: 湖南省自学考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长沙市隆重召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全省14个市州、有关高等学校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全体会员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蔡柏良同志主持,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省自考委副主任张放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代表新当选的会长和副会长讲话。

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

请搜索以下可知: 湖南省自学考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长沙市隆重召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全省14个市州、有关高等学校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全体会员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蔡柏良同志主持,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省自考委副主任张放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代表新当选的会长和副会长讲话。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新生报名(入籍) 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网上报考 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 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 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 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 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 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八、收费标准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 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各助学单位、各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1.成立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与管理本次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组 长:方 逵副组长:胡茂丰 李家福成 员:盛智颖 罗玺熊格生刘碧琼谭晓东相关专业学院分管院领导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主 任:熊格生(兼)副主任:欧中斌 李 嫦成 员:各助学单位负责人;继教学院自考部、招生办全体成员;学工办、教务办负责人及专干;相关专业学院继教办负责人。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审核毕业条件及材料准备1.审核毕业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凡按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所考课程门数(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或学分不够的,一律不得申报毕业,具体情况如下:(1)考生在2018年以后有参考记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含2018年1月点考成绩,以及实践、论文成绩),必须按照2016年版考试计划执行。(2)带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是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配套才视为一门课程合格,计入学分。(3)实践、论文、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的主考学校必须是“湖南农业大学”。2.《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按照教育部开考专业要求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见附件1)执行。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省已不再办理停考专业毕业审核工作。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只能转考我省目前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见附件2。3.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需要现场提交前置材料、单科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外其他考生均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因考生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上传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前置学历不符、照片图像信息比对没通过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申请。考生必须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全日制申请助学点-湖南农业大学”进行网上申请并核对基本信息。考生须按规定上传以下材料:(1)手持身份证人像照照片(身份证人像面信息须清晰可辨)。(2)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作为一张图片(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下统一称“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3)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见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项)。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4)《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经助学点初审通过考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打印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上传的回执单照片须清晰可辨)。(5)考生如有课程免考的须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见附件5),须在11月22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通过的(11月25日前)不予认可。申请毕业时,自助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6)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科毕业信息不相符的,须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自助服务系统中,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材料,单独交与助学点。助学点收齐材料并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见附件6)提交给学校。如有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7)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还需提交《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文档。4.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见附件8,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填写。(二)毕业网上申报管理办法本次所有考生均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请各助学单位、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次毕业办证网上审核工作仍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办理:1.我校继教改革前由各专业学院招收的考生:即考籍号为“91091420××××”(不含1420)以前的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继教办统一进行审核。2.我校继教改革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招收的考生:即考籍号为“91091420××××”(含1420)及以后的考生,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相关助学单位统一进行审核。(三)加强信息管理与审核1.前置学历是本科考生毕业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所有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须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查询结果请打印: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3年3月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已经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表)。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需要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申报当年度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具体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需提前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手续的公告》(2013年11月6日)。2.凡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考生自考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按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更正(当次不受理毕业)。3.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4. 终审通过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再次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含相片、专科学历等),因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的,将取消本期毕业资格。5.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图像等身份证信息。(四)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外省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对于外省转籍考生(因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除外)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其外省取得的专业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且考生在本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五)多考籍号合并申请拥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各助学单位、学院须先报学校自考部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等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考生毕业申请工作。(六)毕业证书内容修改各单位、考生在领取毕业证时需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且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在2023年2月底前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考籍证等,向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统一进行更正,逾期不予办理。(七)毕业生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及其他相关收费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7时。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等情况,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各助学单位在12月1日毕业申请开网前,请与我院财务室联系,须结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毕业条件不符合。三、日程安排1.12月1日9时-8日17时,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选择“全日制申请助学点-湖南农业大学”。我校助学班考生如选择市州、区县端口(社会型端口)申请毕业,审核不通过。2.12月2日-13日15时,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进行网上初审,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并及时解答考生相关疑问。3. 12月10日-15日12时,学校自考办组织校级网上审核,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提交考生前置材料。4. 12月1日- 15日10时,考生对申请尚未审核(初审)的数据仍可修改,对审核未通过数据必须进行修改,若截止12月15日10时仍不修改或12月15日12时仍审核未通过,本次毕业申请终止,审定费用不退,下次按要求重新申请及缴费。5. 12月16日17时前,上报前置材料原件到省教育考试院。6. 12月17日-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毕业数据。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程序要求与以往不同,任务重、时间紧,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办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毕业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办证工作顺利开展。(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毕业资格条件审查,确保网上考生信息准确,档案材料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做到不漏审、错审任何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毕业手续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申报,当次一律不予补办。(三)加强联系和沟通在毕业办证过程中,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要加强同我院自考办的联系与沟通,遇到各种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8年版)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及停止办证专业列表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6、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7、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8、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11月25日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委员会是本省自学考试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颁发本省自考生毕业证的权利。自考委员会只负责自考生的毕业证事宜,不能管理其他教育类型(如普通高校)考生。自考毕业证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但不属于全日制,是继续教育的一种。能不能找到工作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与学历没有必然关系。

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很多自考生想要查询自考信息和咨询自考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其实,考生们需要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自考全国考委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生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二、自考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三、自考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四、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而考生们如果在自考上存在问题,基本上找得比较多的是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当地的自考办,以及自己报考的目标院校。所以,考生们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哟~

湖南省自考委有什么职责?湖南省自考委成立于1984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承担湖南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自学考试、普通高校全日制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常规考试。

湖南省自考委的职责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

湖南省自考委的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

(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

(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

(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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