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广东自考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

发布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

发布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

1977年12月,广州中医学院(现广州中医药大学)医疗专业毕业并留校任教。1985年07月,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医学硕士学位;1986年00月,在中山医科大学进修医学心理学;1987年02月至1987年07月,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学习;1987年10月至1989年10月,由国家教委派遣赴日本国立神户大学研究生院留学进修;2002年09月至2005年07月,在职攻读中医内科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1993年01月至1993年0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委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学习;2002年04月至2002年08月,在中山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合办的广东省首届高级公务员公共管理研究班学习。 1977年12月,曾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基中诊教研室助理、讲师、副教授,兼任中基公共实验室主任。1993年06月,任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部副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1994年01月,任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1994年11月,历任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处长、研究生党总支书记,1997年12月,被评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9年07月,任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2001年07月,转评为教授。2005年04月,任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校党委副书记。2011年10月,免去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职务。 国家教育部第五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十届生命科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广东省重点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专业学术带头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委员、全国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高等中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副理事长、广州留学回国人员学会副理事长、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医师协会常务理事、《广东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中医药学刊》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新中医》等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

考试中心和教育局是什么关系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会有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各种本局范围内部考试的机构,称为考试中心。

但是在很多的其它单位机构里面也会有考试中心的,比较有名的的车管所的考试中心,专门负责驾照考试的。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

(1)广东省教育部考试中心扩展阅读: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教育部"指定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并赋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法规,参与教育部有关司组织教育考试的政策和规定的草拟;

三、受教育部的委托,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已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四、受委托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学历文凭考试;

五、行使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

六、承办教育部批准的海外委托的考试;

七、开展考试服务,经教育部批准有选择地承办社会委托的考试;

八、 开展科学研究,改进自学考试的自学与助学指导,促进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各省教育考试院是各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 *** 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各类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此,教育部考试中心是宏观管理及政策的制订者,与省考试院有领导与业务指导的关系。

请问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网站是什么

//neea.e.cn/ 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提供的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简介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教育部指定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并赋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 1987年,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成立。 1990年,更名为国家教委考试中心。 1994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与国家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成立于1983年)合并,合并后的机构称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并保留国家教委自学考试办公室的牌子。 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相应改称教育部考试中心。

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证在哪个网站

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网站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为:中国教育考试网

步骤如下:

1、进入中国教育考试网首页,点击上方的“考试报名”,进入考试报名页面。

6、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为: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考生→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由于暂时未开放注册报名系统,此处就不放图片了,按照以上流程操作即可。)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心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姜钢 副 主 任:李光明、张为舟、刘立国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来启华 主任助理:罗民

教育部考试中心怎么样

简介:教育部考试中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教育部"指定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并赋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

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址是多少

教育部考试中复心综合查询网址是:网页链接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丢失丢失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补办合格证明书。补办合格证明书收费,其中制证、邮寄有费用,银行会收取手续费。补办合格证明书具体步骤:

1、 该服务需要用户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方可使用。

2、该功能用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明书。

3、 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选择考试时间、考试项目;并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中的任意二项。

4、系统在用户提交申请后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成绩证明发放手续。

教育部考试中心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电话:。

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内要承担教育考试专容项职责任务。

2019年1月15日,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与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在京联合发布雅思、普思考试与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对接研究结果,标志着中国英语语言能力标准与国际考试接轨,中英在教育领域的合作进入新阶段 。

(8)广东省教育部考试中心扩展阅读

职责

一、 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法规,参与教育部有关司组织教育考试的政策和规定的草拟;

二、 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本专科入学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

三、 受教育部的委托,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已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四、 受委托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学历文凭考试;

五、 行使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是谁啊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11月22日-12月2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点防疫政策根据所在地疫情制定及调整,非中山市居住或工作的考生谨慎选择在中山市报考。(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7:00报考:2022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自动停止接受考生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中山市以及考点所在镇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山招考网等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 )附件1-4.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见附件2、3)精神,为确保广州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广州自考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10:00至23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10:00至23日17:00。(三)新旧生报考时间:2021年7月26日14:00至29日17:00。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缴费时间:2021年7月27日10:00至30日17:00。二、2021年10月广州自考报名条件凡在广州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3。三、2021年10月广州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 ,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见附件2)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5)。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5、6)。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多次尝试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审核仍不通过的,可于7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7月27日后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7)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了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3.部分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我办自考科处理。注:相片审核需要时间,可能会影响本期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8)后方能报考。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下同),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2021年10月19日-22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9)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10),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1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六、2021年10月广州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附件1)。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广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附件1、4-11点击下载】1.2021年10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2.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3.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doc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doc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docx7.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doc8.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doc9.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doc10.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doc11.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docx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时至25日12时,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时至11月25日17时。(二)新生报名方法: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考生应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切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1),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汕头市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后不予受理。考生到汕头市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汕头市招生办联系电话:88860197(下同)。(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2)和《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二、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一)考生报考时间:11月29日14时至12月2日17时,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时至12月3日17时。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生办,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二)考生报考方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考区和报考课程考生一经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招生办联系。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4)。三、考试时间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月7日至8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6),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四、考试地点考试地点:汕头市中心城区,具体考点另行通知。五、收费标准报考费37元/科。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详见附件5),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5-2),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市招生办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六)考生要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以及市招生办通过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附件:1.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2.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3.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5.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6.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7.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附件下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是谁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唐豪。男,汉族,1953年10月生,广东化州人,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72.07——1974.02,在广东省化州县九仕坡大队大屋生产队、大队林业队参加农业和林业生产劳动并担任队领导班子成员;1974.02——1975.09,广东省化州县九仕坡大队车头小学教师;1975.09——1977.03,广东省化州县九仕坡大队总辅导员、党支部副书记兼革委会副主任;1977.03——1977.05,在中山大学中文系读书毕业;1980.05——1983.09,在广东省计委工作;1983.09——1987.08,广东省计委副科级、正科级干部;1987.08——1992.06,广东省计委科教劳动处副处长、处长;1992.06——1995.05,广东省计委社会事业处处长兼科技处处长;1995.05——1998.08,广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1996.09—1999.07参加省委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8.08——2000.02,广东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0.02——2000.11,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0.11——2001.03,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1.03——2003.03,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03——2006.03,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2006.03——2010.04,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兼);2010.04——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级别

广东省纪检委办公室主任是副厅级干部。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地级市是正厅级,纪委是副厅级,市纪委办公室主任是副处级干部,如果由纪委秘书长兼任则是正处级干部。

考试中心是二级局,处级,下面的办公室主任是科级或者副处吧

市编办主任是正处级,也有副市级领导兼任的。

省贸易委员会为正厅,办公室主任室正处。

  •   索引序列
  •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
  •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是谁啊
  •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是谁
  •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级别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