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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籍怎么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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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籍怎么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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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籍怎么转换

一般是上下半年各1次办理,自己可以尽早申请,基本上不需要等到下次的,当批次就可以办理好,可以自己在办理时,咨询自己转出转入地考试院效率时间情况

凡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的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和户口转迁等原因,可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转迁手续.考生在本省范围内转迁考籍的,可在转出地考办将档案带到转入地自考办办入报名.转出省转迁手续的考生,应在转出地自考办填好表格后,到省自考办考籍管理科盖章,其档案由省考办统一邮寄.

兄弟你的办好没有,咱两情况一样,合并以后就可以写毕业论文啦,我是从四川转到青海,八月底办理转出,但我比你好一点是青海这边几月二十号以后才办理转入呢,如果你那么短时间就能转过去,我这个应该没问题,现在是等档案转到这别了

首先,自考并没有学籍,只有考籍。可以转但是如果想要把已经自考通过的考试成绩,转入到另一个省份。如下:1、首先你需要了解你原来所学的专业在你将要转入的省份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相同专业,可以直接转入(程序下面详述);如果没有开考,那你只能选择近似的专业了。2、办理转考程序:(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

自考怎么转学籍换省考

以鞍山为例子:

一是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考生不得在鞍山市继续报名考试;

二是考生欲转入的县(区)已经停止接纳自考考生,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欲转入的县(区)没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可以选择有本人所报专业的县(区)。

其中的第二条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某个考生想转到大连市长海县,但长海县已经没有在籍考生,不接纳考生报名了,如果接受该生转入,那么整个长海县将来就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这势必给该县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所以,辽宁省招考办规定:该生不能选择转到大连市长海县,而只能选择转到大连市的其他县(区)。

社会考生转出

湖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办理流程为:

(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

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

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教育网-2016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说明(鞍山市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问答第八点)

自考是成人教育类中学习形式最灵活,没有时间限制的提升学历的方式,自考转考有三种形式:省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自学考试有着极大的灵活性,它没有设定规定的毕业期限,且考生若是考试不及格也可重复考、多次考,直到通过为止,为许多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了方便。但尽管自考可以转考,可还是建议考生在初次选择专业时一定要慎重,想清楚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来选专业一、省内转考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二、转至外省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三、外省转入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四、信息更正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1.准考证原件;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姓名有误的:①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五、其他事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自考转换专业怎么办学籍

许多学生在申请考试时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专业。经过几次考试后,他们发现这个专业太难了或者对自己将来的职业规划来说没有用,因此想换专业。但他们担心自己之前已经通过了考试成绩是否作废,是否要重头再学一遍所有专业科目。换专业的流程是,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不管你当初自考报考的是哪个专业,只要通过的考试科目学分加起来能凑齐一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就可以了。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总之,考生在换专业时并不需要办理任何的手续,可以直接根据新专业课程设置报考,只要课程相同,学分相同,代码相同,就不需要再考一次,也不需要更换准考证;如果以前已经考过并合格的成绩,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就还需要再考其他课程来凑齐学分。

很多自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没有慎重考虑,学了半年突然想要换专业。小赛提醒大家换专业要慎重考虑,如果确实对现有专业缺乏兴趣再选择换专业,另外换专业是允许的。接下来小编来谈谈换专业的相关事项。报名结束之后,如果考生觉得自己所选的专业不合适,不需要更改首报专业(第一次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只需要在报考科目时选择新专业的相关课程即可。总的来说,在换专业时。考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直接根据新专业课程设置进行报考,在此次过程中不需要更换准考证。1、自考换专业注意事项(1)如果首报专业课程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之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会被计入新专业的课程成绩里。(2)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课程的名称、学分且代码相同,那么换专业前的成绩仍然有效。比如自考本科的公共基础课程,“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8中国近代史纲要”,这两门课程,自考本科的专业都需要考试,而且代码相同,是必考,如果换到其他本科的专业后,成绩依然有效,不需要再考试。2、自考更换主考院校需要办什么手续呢?(1)只更换主考院校不换专业考生只要按照原考试计划进行考试并在毕业申请时选择心仪的院校即可。(2)既更换主考院校又换专业如果考生既需要更换主考院校又需要更换专业的,需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的市、县(区)提出申请并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自考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以上就是关于自考换专业办手续的相关问题,大家还是尽量在自考的时候看好专业避免后续的麻烦!

考籍转移的一般流程是这样的:1、到转入地报名自考,取得准考证。2、到转出地办理考籍转移手续,注意要带身份证、准考证、科目合格证,如果缺少哪个,要提前补办。3、带考籍转移介绍信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考入手续。如果我转学籍,直接在你要去的地方继续报,就要重新进行自考报名,领取本地自考准考证。上述是省际转考的流程,同一省内不同市之间的转考,要看本地自考办的规定,各地规定差异较大。

自考学籍转出课程怎么替换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自考学籍保存8年

可以按新旧计划表替换.成绩目前保留没有期限.

自考转换专业怎么办学籍卡

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当地自考办查询审核结果

自考指南-转考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不同,建议考生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免考对象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 免考课程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很多自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没有慎重考虑,学了半年突然想要换专业。小赛提醒大家换专业要慎重考虑,如果确实对现有专业缺乏兴趣再选择换专业,另外换专业是允许的。接下来小编来谈谈换专业的相关事项。报名结束之后,如果考生觉得自己所选的专业不合适,不需要更改首报专业(第一次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只需要在报考科目时选择新专业的相关课程即可。总的来说,在换专业时。考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直接根据新专业课程设置进行报考,在此次过程中不需要更换准考证。1、自考换专业注意事项(1)如果首报专业课程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之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会被计入新专业的课程成绩里。(2)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课程的名称、学分且代码相同,那么换专业前的成绩仍然有效。比如自考本科的公共基础课程,“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8中国近代史纲要”,这两门课程,自考本科的专业都需要考试,而且代码相同,是必考,如果换到其他本科的专业后,成绩依然有效,不需要再考试。2、自考更换主考院校需要办什么手续呢?(1)只更换主考院校不换专业考生只要按照原考试计划进行考试并在毕业申请时选择心仪的院校即可。(2)既更换主考院校又换专业如果考生既需要更换主考院校又需要更换专业的,需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的市、县(区)提出申请并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自考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以上就是关于自考换专业办手续的相关问题,大家还是尽量在自考的时候看好专业避免后续的麻烦!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16、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17、考生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安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18、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19、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20、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21、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2、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3、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和《文字处理》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24、哪些证书可以替代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25、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要求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且提供相关材料。 26、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27、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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