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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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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的十点归纳1.【问题】中国法制史中的“第一”【解答】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魏文候的相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强盛起来,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宋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原创刊印颁行的法典。《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大清新刑律》是清廷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2.【问题】中国法制史中的“第二”【解答】铸刑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3.【问题】“三刺”、“三不去”、“三司推事”【解答】“三刺”——西周时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三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其中,“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法律教育网原创妻时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裕。按礼制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司推事”——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成为“三司推事”。4.【问题】四等人、四级三审制【解答】四等人——在元代任何法律制度当中,都找不到一个明确规定四等人制度的规则,但是在元代却在一个一个具体制度设计上,很明显让人感觉到人是分四等的:最高贵的人是蒙古贵族,所以的蒙古贵族在当时都受到一种优待;次一等的是:色目人,所谓色目人就是这些人的眼睛的颜色特别多;第三等人叫做汉人,所谓汉人就是指后来蒙古贵族进入中原,和当时南宋联手,灭掉北方的金,金传统的中国人和西南地区的民族,统称为汉人,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汉族人;而和元政权一直相对抗的、抵抗到最后的南宋统治下的民众称为“南人”,也是所谓第四等人。四级三审制——清末确立一系列近代意义上的诉讼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证据、保释制度;审判制度上实行公开、回避等制度。5.【问题】“五听”、“五过”、唐律中的“五刑”、“准五服以制罪”【解答】“五听”——制度指判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日听,即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面部表情、呼吸、听觉、眼睛与视觉确定其陈述真假,说明西周时已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审判实践中。“五过”——是西周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五过”的具体内容是: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唐律中的“五刑”——(1)笞刑;(2)杖刑;(3)徒刑;(4)流刑;(5)死刑。“准五服以制罪”——《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如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6.【问题】“六礼”、《法经》六篇、“六杀”、“六赃”、“六禁”【解答】“六礼”——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度来完成,即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向女子名字、生辰八字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一旦女方接受彩礼就不能再悔婚;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日期完婚;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取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法经》六篇——《法经》从结构上共分为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捕》二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六杀”——《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六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唐律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反映出唐律无论在立法技术还是适用法律的原则上都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六赃”——指《唐律》规定了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唐律要求官吏廉洁奉公,严惩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贪赃枉法的行为。在量刑上,对于官吏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行为,唐律中均规定了较常人犯财产罪更重的刑罚。六赃具体包括以下罪名:(1)“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导致枉法裁判的行为;(2)“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无枉法裁判行为;(3)“受所监临”;(4)“强盗”;(5)“窃盗”;(6)“坐赃”。“六禁”——《法经》中《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7.【问题】“七出”【解答】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8.【问题】“八议”【解答】《曹魏律》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认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9.【问题】“十九信条”【解答】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因此,也未能挽回清王朝的败局。10.【问题】“重罪十条”、“十恶”【解答】“重罪十条”——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重罪十条”分别为: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殴法律教育网原创打谋杀尊亲属)、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唐律》名例疏议即云:“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具体内容包括:(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4)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8)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缌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

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三、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 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然后带着问题去读,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枯燥、乏味。

中国法制史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一、唐律与中华法系(一)《唐律疏议》——礼法统一的法典1、《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唐高祖李渊(公元618---626年)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奏上,是为《武德律》,这是唐代首部法典。《武德律》共12篇500条。唐太宗即位以后,鉴于《武德律》不能完全符合当时的需要,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更加厘改,制定新的法典,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始告完成,称为《贞观律》。《贞观律》仍为12篇500条。《贞观律》的修改。如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贞观律》的修订,基本上确定了唐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对后来的《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很深的影响。2、《永徽律疏》的颁行。《永徽律疏》又称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师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日”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以至《旧唐书·刑法志》说当时的“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疏议的作用至重,学者杨鸿烈在《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中认为,“这部永徽律全得疏议才流传至今”。《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书》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几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秩失,所以《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得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二)十恶1从“重罪十条”到“十恶”。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唐律》名例书仪即云:“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2唐律中十恶的具体内容:(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4) 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节器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8)不睦:指谋杀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受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唐律将这些犯罪集中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十恶不赦”的渊源。这些特别规定充分体现了唐律的本质重点在于维护皇权、特权、传统的伦理纲常及伦理关系。(三)六杀、六赃与保辜1、六杀。《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谓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基于上述区别,唐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罚。谋杀人,一般杀人罪数等处罚,但奴婢谋杀主,子孙谋杀尊亲则处于死刑,体现了对传统礼教原则的维护。故意杀人,一般处斩刑。误杀则减杀人罪一等处罚。斗杀也同样减杀人罪一等出罚。戏杀则减斗罪二等处罚。过失杀,一般“以赎论”,即允许以铜赎罪。“六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唐律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2、六赃。六赃指《唐律》规定的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唐律要求官吏廉洁奉公,严惩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贪赃枉法的行为,唐律中均规定了较常人犯财产罪更重的刑罚。六赃具体包括以下罪名:一是“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未枉法裁判的行为。《唐律》职制篇规定,凡官吏受财枉法,赃满15匹处绞。二是“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担未枉法裁判行为。《唐律》职制篇规定,即使不枉法,赃满30匹也处仅于死刑的加役流。三是“受所监临”,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唐律》职制篇规定。官吏出差,不得在所到之处接受礼物,主动索取或强要财物的,加重处罚。监临主守官盗取自己所监临财物或被监临人财物的,比窃盗加二等处罚,赃满30匹者即绞。甚至规定,不得向被监临人借用财物;不得私自役使下属人员或利用职权经商牟利;否则依情节分别处以笞杖或徒刑。唐律还规定,官吏应约束其家人不得接受被监临人的财物,若家人有犯,比照官吏本人减等治罪。如监守自盗的比一般盗罪加等处罚,赃满30匹者即绞。四是“强盗”,指以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唐律》贼盗篇规定强盗处罚更严,虽不得财,也要处罚徒刑2年。持凶器是财者一尺徒三年,十匹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五是“窃盗”,指以隐蔽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唐律》贼盗篇对一般窃盗罪也严格规定,不得财者笞五十,得财者至五十匹处加役流刑。

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如下:

1、根本法: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2、比例原则的关键点在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要侵犯其他价值时,应当选择侵害最小的手段。只要题目中出现“必须的”“不得不”这样的字眼,基本就可以确定是比例原则了。

3、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4、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

5、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如下:

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2、法学史又称“法学思想史”或“法律思想史”。

3、法学研究方法通常是在定性研究中展开。定性研究是指通过发掘问题、理解事件现象、分析人类的行为与观点以及回答提问来获取敏锐的洞察力。几乎每天在每个工作场所和学习环境下都会进行定性研究。

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5、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考点一:法的概述

主要是包含法的概念和特征,在考试中,法的概念几乎很少独自原文考察,均是结合法的特征一起考察,例如:“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体现出法的什么特征?这道题目就是最简单、常见的考法,答案是“国家意志性”。

因此对于法的特征和法的概念,我们需要灵活地结合起来,更要明确法具有的特征包括:物质制约性、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等。再例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体现出法的什么特征?答案是“普遍性”。建议此处考点通过记忆的方式掌握理论知识,但要学会灵活运用。

考点二:法的渊源和法的效力层次

法的渊源就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在考试中,重点考察法的正式渊源当中包括哪些以及它们的制定主体是谁,比如:宪法—人民制定,法律—全人大制定基本法、全人常制定非基本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等。

同时在法的非正式渊源中也常用一道题考察,主要是问我们常见的法的非正式渊源有哪些,包括有习惯、判例、政策等,通过简单的记忆我们就可以轻松掌握考点。

法的效力层次就是紧跟法的渊源之后需要我们掌握好的一个考点,我们需要明确:宪法效力>法律效力>行政法规效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相等,地方性法规效力>地方政府规章效力。

它们是根据制定主体、适用范围等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在法的使用效力上表现出的等级体系,只要我们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对常见题目就轻而易举。

考点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通过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合法性。在法律关系当中,常见考察方式是:

其一,给出情形让我们判断是否是一个法律关系,例如常见不是法律关系的选项:同居、恋爱、师生关系等。

其二,直接发问,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它们的关系如何,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数值上它们总是等值的,权力可以放弃,但是义务必须履行。

其三,单选题的案例考察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夫妻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它的客体是什么?”,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有—物、精神财富、人格利益、行为,夫妻关系的客体就是行为;。

其四,通过案例,考察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常见法律行为有:合同、赠予、遗嘱等,常见法律事件有:自然事件—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或死亡等,社会事件—战争、暴乱、罢工等。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过半数召开会议有效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委会的组成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的职务。在所有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里唯一差额选举的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他均为等额选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都是5年。略有区别的是,下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始时,上届人大的任期即告结束。但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时(召集)。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对基本法律可以进行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属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秘书长交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解释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法律解释。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均无法律的解释权,这三个机构以及省一级的人大只有权提出法律解释的建议或者要求。

3、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经常性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机关。其主要方式有: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个案监督、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质询等等。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法律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999年试卷一第81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议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能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撤销判决

答案:ACD。

4、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人大闭会期间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关。如,国家预算方案的重大调整、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总动员,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缔约权(一般由国务院,重大由常委会),戒严权(常委会(全国、个别省市自治区的戒严),国务院(省市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5、人事任免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免仅指国家机关副职以下包括副职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职与免职(不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6、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注意有权特赦而非大赦)

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

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14年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明朝的法律制度的文章,供大家参考阅读!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明朝的立法概况,理解明初法制指导思想对其立法的影响,掌握明朝定罪量刑原则、刑事法制的特点以及主要司法制度。 课程内容 第一节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重典治国 重典治吏,重典治民。 二、明刑弼教 大诰与榜文:“申明亭”:“乡饮酒礼”。 三、“法贵简严” 法律简单明了,严惩重罪。 第二节明朝的立法概况 一、《大明律》 二、《大明令》 三、《大诰》与“教民榜文” 四、“条例” 五、《大明会典》 第三节明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定罪量刑的原则;刑罚;刑事法制的特点。 二、民事法制 所有权;契约制度;婚姻与继承制度。 三、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官吏管理制度。 四、经济法制 赋税制度;市场管理;海外贸易立法。 第四节明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地方司法机关;特殊司法机关。 二、诉讼审判制度 起诉;管辖;以民间半官方组织调解息讼;会审制度。 考核知识点 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大明律》;《大明令》;《大诰》与“教民榜文”;《问刑条例》;《大明会典》;比附原则;化外人相犯属地主义原则;充军;廷杖;刑事法制的特点;先占原则;违禁取利;内阁制;考满与考察;都察院和六科;一条鞭法;把持行市;朝贡贸易;三法司;申明亭:“厂卫”;诬告加等反坐;会审制度。 考核要求 一、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领会: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及其对明朝立法的影响。 二、明朝的立法概况 1.识记:《大明律》;《大明令》;《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2.领会:《大诰》与“教民榜文”的立法特点。 三、明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1.识记:比附原则;化外人相犯属地主义原则;充军;廷杖;先占原则;违禁取利;内阁制;考满与考察;一条鞭法;把持行市;朝贡贸易。 2.领会:与唐律相比,明律在刑事法制方面呈现“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特点。 四、明朝的司法制度 1.识记:三法司;申明亭:“厂卫”;诬告加等反坐。 2.领会:明朝会审制度的内容及其特点。

我是中法史的研究生,重点很简单:西周时期的法制思想春秋战国的法经和法律成文化秦朝的法家和法律形式汉朝的法律形式和九章律,三公,司隶校尉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最重要时期,很多,比如新五刑,北齐律,新律,什么的,那些都是比较重要的。隋朝就是开皇律唐朝就是在初期的时候有个思想:礼法为政教之本,刑罚乃政教之用。然后就是唐律疏议,这个要分清楚,疏议这个东西是对于永徽律的解释。要把贞观律和永徽律分清,而且要注意唐律疏议的影响。还有就是唐六典,唐朝的刑法原则要记住。五代十国时期没有什么宋朝主要记住宋刑统,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刊版印刷的成文法典,而且在格式上要注意,它用了门,然后把相关的律,令,格,式放在一起。还有就是宋慈的洗冤集录元朝就是个笞杖以7为尾数,然后就是大礼撒,还有就是元典章。明朝主要记住大明律,和与唐朝相比刑罚有重其重罪,轻其轻罪。还有就是会审制度。清朝记住清朝的立法演变,会审制度,后期注意很多的立法活动,民法的修订,立宪运动等。民国就是一些立宪活动,民国六法。革命根据地就是个马锡五审判方式和一些根据地宪法文件。古代以汉,南北朝,唐,明,清为主,而清以后期立宪和近代法律改革为主,近代以民国六法为主。

自考英国文学史知识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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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20世纪文学(二) 20世纪前半期的现代主义文学理解后简答题简述现代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在思想上有以下特点: 1.现代派各流派都强调要表现“现代意识”,它的中心就是危机感和荒诞感。共同主题是表现现代人的困惑。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全面危机。 2现代派文学对垄断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四种基本关系的对立作了深刻的反映。 3.现代派文学是西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危机的自我表现。 艺术特征的特点:1象征性。借助意象,用暗喻、烘托、渲染等手法,把抽象的思想外化。 2.荒诞性。通过非理性的极度夸张的形式,将现实与非现实揉合在一起,寓严肃于荒诞。荒诞形象具有特殊的概括力。 3.意识流。现代派作家热衷于挖掘人的潜意识,采用“内心独白”、“自由联想”的手法。 现代主义文学的发展状况:一、象征主义:术语解释象征主义 1.象征主义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运动中出现最早、影响的文学流派,它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象征主义流行于19世纪后半叶的法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后期象征主义应运而生,本世纪20年代,后期象征主义达到高潮。 2.象征主义具有鲜明的特征:创造**的“美”;表现内心的“真实”;运用象征暗示;在幻觉中构筑意象;用音乐性来增加冥想效应。 3.代表作家:瓦莱里、里尔克、宠德、叶芝和艾略特。 主要作家及其作品:法国诗人瓦莱里:《海滨墓园》爱尔兰诗人、剧作家叶芝:《驶向拜占庭》叶芝由于“表达了整个民族精神”而获得了1923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俄国“极端真诚的诗人”勃洛克:《十二个》(长诗) 意象派的代表(象征主义的一个变种):美国的宠德:《地铁车站》(典型的意象诗) 意象派诗歌的特点:重在表现诗人的直观形象,但作者的直观感受并不直接表露,而是通过意象来暗示。 隐逸派(象征主义派生出来的另一个诗歌流派):创始人:翁加雷蒂代表作家(翁加雷蒂的两位弟子):夸西莫多和蒙塔莱(分别于1939年和1975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二、表现主义术语解释表现主义 1.表现主义是20世纪初至30年代欧美文学一个重要的现代主义流派。它首先从绘画开始,随后波及文学。 2.表现主义一词最早于当时巴黎举办的一个画展上的一组油画的总题名,用以表明同自然派、印象派作品的区别。 3.表现主义的特征:抽象化;变形;面具的运用;时空的真幻错杂;注重声光效果;象征和荒诞的手法。 4.表现主义的先驱是瑞典作家斯特林堡,其《鬼魂奏鸣曲》等剧作把鬼魂搬上舞台,让死尸、幻影、亡魂、活人同时登场。 主要作家及其作品:表现主义小说的代表:奥地利的卡夫卡戏剧的代表:美国的奥尼尔奥尼尔的主要作品:《琼斯皇》:作者将表现主义艺术手法融于自己的创造,形成独具特色的“奥尼尔派”表现主义剧作的典范作品。 《毛猿》:副标题是“古代和现代生活的八场喜剧”。主人公:扬克三 意识流小说术语解释意识流小说: 1.意识流小说是20世纪初期起于西方,以表现人们的意识流动、展示恍惚迷离的心灵世界为主的小说。 2.它以象征暗示、内心独白、自由联想等意识流的创作方法为主要特征,在本世纪20—30年代英、美、法等国形成一个颇为壮观的现代主义文学流派。 3.意识流小说家所运用的艺术手法各有侧重,但艺术特征是共同的:“作家退出小说”;情节淡化;大量的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时空交替和心理时间;象征暗示和对比联想;语言使用上的创新和变异。 4.代表作家是英国的乔伊斯和伍尔芙,法国的普鲁斯特和美国的福克钠。 代表作家及其作品:伍尔芙:《墙上的斑点》、《到灯塔去》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以“我”对往事的追忆为主线,展示了“我”出生于富裕家庭却精神空虚的庸俗生活。 福克纳:“南方文学”的主要代表,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创造了一个独特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喧哗与骚动》:反映了南方望族康普生家的没落。小说创造了复合意识流方法,使运用意识流手法去发掘人物的内心生活方面达到了新的高度。 四、未来主义:兴起于意大利,创始人意大利的马里内蒂。 文学艺术的主题上:未来主义调动一切艺术手段,集中表现运动中等物和人,通过动态来赞美运动感、力感和立体风格。 艺术形式上:未来主义者主张彻底摒弃传统手法。 主要作家及其作品:俄国:马雅可夫斯基的长诗:《穿裤子的云》法国:阿波里奈尔:首创“楼梯式”的诗歌形式。 五、超现实主义兴起于法国,它由达达主义发展而来。达达派诗人:布勒东(创始人)、阿拉贡、艾吕雅六 达达主义:来自罗马尼亚的法国诗人斯当•;查拉为首的艺术小集体。 艾略特第一个创作阶段(第一首诗歌到1922年发表《荒原》前):《一位女士的画像》、《普鲁弗洛克的情歌》第二创作阶段(1922年《荒原》发表至1927年艾略特加入英国国教前,即“荒原”阶段):《荒原》、《空心人》第三创作阶段(即荒原后阶段):《四个四重奏》《荒原》(共五章):第一章《死者的葬仪》:诗篇一开始便写西方人虽死犹生的荒芜景象。 第二章《弈棋》:诗人在历史与现实的交融中以女性及其情欲为主体去展示西方文化堕落的景象。 第三章《火的布道》(又译《火诫》):写男性及其情欲。 第四章《水里的死亡》:以象征情欲泛滥与死亡的“水”为主题意象。 第五章《雷霆的话》 理解后简答题简述《荒原》的思想内容。 20世纪象征主义作家艾略特创作的《荒原》是诗人把他对西方文化困境的感受上升到哲理的高度,经过意识融合所展示出的既有戏剧色彩又富于启示录式的内心独白。 1.它以深刻的危机与超越意识去沉思西方文化的困境与出路,展示出一个失去了神性之世界的本真状态。在没有神性的世界中,西方文明已全面堕落为干涸碎片,世界之夜已进入夜半,世界之夜弥漫着黑暗。 2.作者把他对现实的思索扩展为对历史的透视,因此他的荒原便具有普遍性与永恒性。诗人要以他的恐怖之诗来震撼荒原人这个上帝缺席的现实,诗人之诗为我们传来了上帝回返的讯息,如此,《荒原》也才不是那种虽死犹生的绝望。荒原意识也就是危机意识,荒原之死是再生之死,即用皈依宗教来拯救荒原。 简述《荒原》的艺术特征:20世纪象征主义作家艾略特创作的《荒原》作为现代派诗歌的登峰造极之作,其艺术形式与表现特征有其独到之处。 1.内心独白的运用。 2.广泛地运用自由联想。 3.把诗中的人物放到戏剧化的场景中。 4.诗人通过感人的形象去暗示那些无法或者无需表达的思想。 5.情感的场面化和具体化,这便是他那的“客观对应物”效果。 6.大量运用文学的与历史的典故。《荒原》中的题辞和各章标题,或者取自古希腊神话和宗教仪式,或者指向文学作品的故事,抱涵着深刻的文化内涵。 卡夫卡 (奥地利) 表现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家卡夫卡创作的小说主要有3部分:一、生前发表过的短篇小说:《判决》、《饥饿艺术家》、《变形记》:主人公格里高尔 作品通过格里高尔的变形及变形后的遭遇及悲惨结局,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的利害关系,表现了人的“异化”。 二、生前没有发表过的短篇小说:《地洞》整篇小说都是写一只人化了的动物的内心感受,它表现了小动物的恐惧心理和生存环境的非理性。 三、生前未发表过的3部长篇小说:(被称为“孤独三部曲”) 《美国》:(原名《生死不明的人》)小说在形式上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用狄更斯的传统叙述手法,揭示了西方社会的生存状态。主人公卡尔。 《诉讼》:主人公银行襄理K《城堡》:表现了“卡夫卡式”小说的典型特征。 术语解释卡夫卡式: 1.20世纪表现主义作家卡夫卡创造的艺术世界,人们称为“卡夫卡式”。“卡夫卡式”如同“莎士比亚化”、“席勒式”,涵盖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两个方面,是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 2.在思想上,卡夫卡接受了存在主义学说,反映了世纪情绪,表现了人的孤独与恐惧,表现了荒诞世界和异化主题。 3.“卡夫卡式”的艺术特色具体表现有:荒诞框架下的细节真实;怪诞;象征;自传色彩。 理解后简答题举例说明“卡夫卡式”的艺术特色。 简述《城堡》的寓意。 《城堡》是20世纪表现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家卡夫卡创作的。 1.《城堡》从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人在荒诞世界中的生存状态。主人公K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象征,也现代人的命运的象征,同时也是卡夫卡的精神写照。 2.“城堡”是权力的象征,是国家统治机构的缩影,是神秘的异己力量的象征。老百姓与国家之间,关系疏远而对立,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庞大的官僚机构与大小官吏的阻挠下,小人物的起码要求也无法满足。 乔伊斯:爱尔兰作家,20世纪现代派文学巨匠和意识流小说大师。 《都柏林人》: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一部带有自传体性质的中篇小说,是乔伊斯艺术发展的转折点,是他正式运用“意识流”手法创作的第一部小说,被认为是《尤利西斯》的前奏曲。首次采用自由联想、内心独白等意识流手法。主人公斯蒂芬《为芬尼根守灵》: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代表长篇:《尤利西斯》书名是从荷马史诗《奥德赛》的主人公俄底修斯的拉丁文名幻化而来的。被认为是一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精神崩溃的史诗”,是“关于一个社会无可挽回的分崩离拆”。主人公广告承揽员布鲁姆是个平庸的资产阶级市侩、斯蒂芬、莫莉三人的巧遇,构成了庸人主义、虚无主义和肉欲主义的三结合,而这种结合正是都柏林社会也是现代西方社会中人格破碎、庸俗猥琐和精神崩溃的深刻写照。 理解后简答题简述《尤利西斯》的艺术特色。 20世纪意识流小说大师乔伊斯创作的《尤利西斯》,被称为是“意识流”的百科全书,它的发表标志着作者意识流技巧的成熟和完善。它有如下特征: 1.作者采用荷马史诗《奥德赛》情节平行的结构,反衬现代西方人的卑微、苍白、渺小。 2.作者抛弃了单向型意识流手法而将其发展为交错型意识流。作品中三股意识流互相交织,在亲情和家庭的焦点上汇合,构成一幅多彩的画面,折射出都柏林社会的生活场景,表现出他们各自不同的思想感情。 3.内心独白的系统运用。 4.作品还运用平行类比和象征的手法。 他以荷马史诗《奥德赛》作为本小说总体结构的框架,并且把两部史诗融为一体;天空中阴云密布,象征着人类的种种罪恶。 5.乔伊斯还运用了多种语言,还打破传统的语法和句法的束缚,独创了一些词汇。

简答题1.怎样理解世界文学这个口号?①世界文学是世界五大洲文学的总汇;②世界文学是一种要把世界各民族的文学聚合起来成为一个伟大的综合体的宏伟理想;③世界文学是指那些文豪巨匠的伟大宝库。2.谈谈世界文学的认识价值和教育作用。①反映了各自时代的社会生活,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研究人类历史和现状;②蕴藏着人民的战斗精神和生活智慧;③人道主义的深厚传统。3.学习世界文学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①洋为中用;②古为今有;③批判继承。4.上古文学为什么具有不朽的艺术魅力?①高度的、令人惊讶的艺术成就;②永不复返的艺术阶段。5.为什么说,古希腊文学和古希伯莱文学是世界文学发展的两大源头?①思想上、艺术上的首创性质;②创造了文学史上的各种艺术体裁;③形成了两种基本的创作方法;④巨大的文化哲学影响。6.综述古希腊文学的主要成就①荷马时代的神话和英雄史诗;②古典时期的戏剧、抒情诗、艺术散文和文艺理论;③希腊化时期的新喜剧。7.简析《伊利亚特》的战争观。①没有道义是非;②歌颂战争双方的氏族英雄;③描写战争,但并不鼓吹战争。8.为什么说,阿喀琉斯的愤怒是《伊利亚特》的主题?①阿是史诗刻画的主要英雄人物,全诗以他的愤怒始、息怒终;②他的怒而罢战、怒而参战有着巨大的主题和结构意义。9.谈谈阿喀琉斯的形象与古代人性格描绘的特点。①阿在史诗中有着鲜明的个性;②人物毕肖;③风格崇高。10.荷马史诗的艺术成就何在?①剪裁得当,布局巧妙,结构完整;②鲜明的人物形象;③生动的比喻,语言质朴、自然。11.综述古希腊戏剧艺术的起源。①从酒神祭祀到“春之歌”;②从春之歌到羊人剧;③从羊人剧到雅典诗人特斯庇斯设计第一个演员。12.埃斯库罗斯为什么被恩格斯推崇为“有强烈倾向的诗人”?①高昂的战斗激情;②宣扬了奴隶主民主派反对专制统治的民主思想;③嫉恶如仇的崇高精神。13.为什么说,索福克勒斯是“戏剧艺术中的荷马”。①作为当时影响最大的戏剧诗人,他在戏剧比赛中共得头奖24次,从未失败过;②作为雅典民主制全盛时期的诗人,他史诗般地反映了伯里克理斯时代;③他对戏剧艺术作了大胆的革新,其创作被公认为希腊悲剧的典范作品。14.简析《俄狄浦斯王》的戏剧技巧。①巧妙的布局;②突转与发现;③人物性格对剧情的推动作用。15.柏拉图的主要文艺观点是什么?①文艺只是摹仿的摹仿,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两层;②文艺伤风败俗,毒害青年;③宣扬灵感说。16.亚里斯多德在美学理论上有什么贡献?①摹仿就是创造;②文艺有益于理想性格的形成和人类社会的发展;③悲剧具有净化作用,其动作要整一,时间要紧凑,情节要一以贯之。17.谈谈索福克勒斯对悲剧艺术的贡献。①突破三联剧的传统,使每一部悲剧成为独立而完整的艺术作品;②增加了第三个演员,使悲剧基本定形;③首创倒叙、悬念、突转等手法,布局严谨,结构紧凑,使希腊悲剧在艺术形式上高度成熟。18.《圣经.创世纪》有那些著名的神话传说?①上帝创世;②人失乐园;③诺亚方舟。19.综述中古欧洲的英雄史诗创作。①蛮族史诗中著者为《贝奥武甫》、《埃达》、《萨加》、《卡列瓦0371拉》、《布尔德布兰特之歌》;②在欧洲封建化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如《罗兰之歌》、《熙德之歌》、《尼伯龙根之歌》、《伊戈尔远征记》这样的作品。20.谈谈中古骑士文学的特点。①反映骑士阶层的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否定封建道德和禁欲主义;②热爱民族、扶危救困、保护妇女、尊敬老人的思想倾向;③曲折丰富的情节和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精炼优美的语言。21.简述中古欧洲城市文学的特点。①反封建、反教会的倾向;②浓厚的现实主义色彩;③讽刺风格22.谈谈《罗兰之歌》的思想意义。①张扬英雄主义;②歌颂爱国主义思想。23.为什么说,但丁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①其创作最早透露出了人文主义的思想曙光;②在艺术上具有继往开来的特质。24.谈谈《神曲》的人文主义思想。①表现人的思想感情;②宣扬个性解放;③歌颂知识的力量;④推崇古代文化。25.《神曲》在结构上有什么特点?①严密的框架式;②严整的漫游式。③连锁韵的运用。26.《神曲》是怎样运用梦幻和象征手法的?①整个情节乃一个大梦,其中还有三个小梦;②铺天盖地的象征手法的运用。27.谈谈文艺复兴的产生。①资本主义的长足发展;②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革命精神;③古代文化艺术成就的发现。28.为什么说,文艺复兴时期是一个巨人时代?①哲学的解放;②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就;③以人文主义为中心内容的文学繁荣;④一大批人文巨子的出现。29.综述文艺复兴文学代表作家的创作。①卜迦丘的《十日谈》;②拉伯雷的《巨人传》;③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④莎士比亚的诗剧创作。30.谈谈人文主义文学的基本特点。①赞美人的尊严和力量;②提倡个性解放;③歌颂理性,崇尚科学;④拥护中央集权。31.为什么说,“大学才子派”是莎士比亚的先驱?①他们所宣扬的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了莎士比亚;②他们将素体诗与戏剧结合起来,首创出诗剧;③他们的有些剧作成为莎士比亚创作的蓝本。32.《十日谈》为什么被人誉之为“人曲”?①幸福在现世.在人间的思想倾向,完全不同于但丁笔下神圣的喜剧;②占全作三分之二的爱情故事描写。33.怎样理解《巨人传》中的巨人形象?①巨人身躯伟岸,膂力惊人,象征着人的无穷无尽的力量;②巨人智慧超群,乃知识的无底深渊,为当时新人的典型代表。34.谈谈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基本内容。①1─126首乃献给一位美丽的朋友;②127─152首献给一位黑肤女郎;③讴歌纯洁的爱情、真挚的友谊、欢乐的青春和常绿的生命,向往光明的未来,体现了真、善、美的统一。35.莎士比亚历史剧的基本主题何在?①揭露封建暴君的昏庸无道和残暴不仁;②歌颂人文主义心目中的开明君主;③突出地表现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必然战胜诸侯割剧和封建暴君的思想。36.谈谈夏洛克。①嗜财如命的性格,著名的吝啬鬼典型;②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又有遭受歧视的一面。37.莎士比亚的喜剧创作有什么特色?①从中古的传奇中独创出的浪漫喜剧;②中心主题为爱情和友谊战胜一切;③生气勃勃的乐观精神和浓烈的浪漫气息。38.莎士比亚是如何扩充传统题材的容量的?①赋予历史题材以现实性;②赋予宫廷题材以人民性;③赋予爱情题材以社会性。39.为什么说,莎士比亚是一个点铁成金的作家?①莎士比亚的绝大部分剧作都是写的传统题材;②作为一个伟大的戏剧革新家,他极善于推陈出新,点铁成金,赋予传统题材以深刻的时代精神。40.概述莎士比亚的中期创作。①莎士比亚中期一共创作了11个剧本,其代表作为四大悲剧;②这些剧作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社会生活;③这些剧本刻画了形形色色的野心家的形象;④这些剧本塑造了一批人文主义者的形象。41.谈谈奥瑟罗悲剧的成因。①嫉妒说、轻信说、骄傲说、文化身份说等任取一种。42.麦克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①从民族英雄到专制暴君;②人性的沦丧:一个具有深刻而强健的心灵的坏蛋。43.简评李尔王的形象①裂土封侯的专制君王;②漂泊生涯中的人性复苏;③完善道德:作者对于在位君主们的希望。44.谈谈“莎士比亚化”。①宏大的艺术场景;②生动.丰富的情节;③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④丰富有力的语言。45.《哈姆莱特》的思想意义何在?①集中反映了16世纪英国广阔的社会生活;②揭露了时代的阴暗残酷的一面;③反映了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④提出了反抗封建暴政、改造社会的重大问题。46.哈姆莱特为什么不能完成“重整乾坤”的任务?①社会邪恶势力过于强大;②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局限;③作者的理想化。47.流浪汉小说在文学史上有什么意义?①独创出一个具有重大文学意义的小说流派;②将漫游式情节小说传统推向成熟阶段;③对后世欧洲小说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48.《堂吉诃德》的创作动因是什么?①扫荡封建文化;②史诗般地反映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的社会生活。49.简析桑丘的形象。①西班牙农民的典型形象;②纯朴善良、光明磊落与狭隘自私、胆小怕事;③性格在发展中逐步放射出了理想的光辉。50.《堂吉诃德》的思想意义。①敲响了骑士文化的丧钟;②以史诗的规模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③描写人民的苦难,讴歌人文主义的理想。51.《堂吉诃德》的艺术特色。①化平凡为神奇的叙事风格;②鲜明的对比;③讽刺和戏拟。52.谈谈《堂吉诃德》中对比手法的运用。①主仆对比;②人物幻想与客观现实的对比;53.谈谈17世纪英国文学的概况。①弥尔顿的《失乐园》;②班扬的《天路历程》。54.简析古典主义文学的基本特点。①拥护中央集权;②崇尚理性原则;③恪守文学法规;④推崇古典文化。55.为什么说,高乃依是法国政治悲剧的巨匠?①多写国家大事、政治斗争,着意展示天职与欲望之间的斗争、感情与理智的冲突;②歌颂公民为国家利益献身的艰苦卓绝的时代精神;③赞美合理的、以仁政治国的君主。56.简析《熙德》的矛盾冲突。①主要描写个人爱情与封建义务之间的冲突;②剧作展示了理性和义务战胜个人感情的全过程;③开明君主在解决剧中矛盾冲突中起着重大作用。57.谈谈《安德洛玛刻》的思想意义。①谴责了情欲横流.丧失理智的贵族人物;②歌颂了忠于祖国.敢于反叛暴君的思想。58.为什么说,拉辛是古典主义的正宗诗人?①三一律是他施展自己创作才华的最好形式;②精于心理分析;③语言晓畅如行云流水,成为后人学写悲剧的楷模。59.《伪君子》的思想意义何在?①揭露宗教的伪善;②批判封建贵族的没落。60.谈谈《伪君子》讽刺艺术的特点。①幽默诙谐的笔调;②生动鲜明的对比。③适度的夸张。61.《堂璜》是怎样批判封建贵族的?①作者对传统题材作了改造,赋予他法国没落贵族的特征;②作品中的堂璜是一个不受任何道德观念束缚的.无恶不作的坏蛋。62.《悭吝人》是怎样讽刺资产阶级的。①着意揭示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资产阶级的拜金狂热;②作者以笑为武器对资产阶级被金钱物化后的种种可悲可笑的行为,作了淋漓尽致的嘲弄。63.综述莫里哀的性格喜剧创作。①莫里哀的文学地位,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他的性格喜剧奠定的;②《伪君子》、《堂璜》、《悭吝人》、《吝啬鬼》可谓他的四大性格喜剧;③这些剧作指斥时弊,探讨问题,批判封建道德,挟击天主教会,鞭挞资产阶级,充满着强烈的战斗精神。64.谈谈古典主义诗学法则的二重性。①它对于规范当时的法国文学创作,起过积极的作用;②随着时代的发展,它越来越成为文学创作的桎梏,终于被赶下历史舞台。65.启蒙文学的特点是什么?①强烈鲜明的政治倾向;②浓郁深邃的哲理意味;③尖锐深刻的讽刺精神;④新颖多样的文学形式。66.谈谈启蒙文学的产生。①启蒙运动的狂飙突进;②现实主义艺术的发展;③理性思潮的涌动。67.简析鲁滨逊的形象。①文学史上第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典型;②他的冒险精神、坚强毅力、和进取雄心,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精神风貌;③作为一个真正的资产者,在他的身上又体现了资产阶级的个人占有观念和殖民主义思想。68.谈谈菲尔丁的创作成就。①菲尔丁是18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艺术的三大奠基人之一;②他的代表作《汤姆.琼斯》是18世纪英国小说的最高成就;③《汤姆.琼斯》创立了近代欧洲小说的完备形式,开了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写社会风俗史的先河。69.综述18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成就。①笛福与《鲁滨逊飘流记》;②斯威夫特与《格列佛游记》;③理查生与《克拉丽莎》;④菲尔丁与《汤姆.琼斯》。70.简述感伤主义文学。①产生于18世纪中叶的英国的一个文学派别。它夸大感情的作用,格调悲凉,语言灰暗;②感伤主义在理查生的创作中已经初见端倪,其代表作为斯泰恩的《感伤旅行》;③感伤主义诗歌的代表作有汤姆生的《四季歌》.杨格的《控诉或关于生死.永生的夜》.葛雷的《墓畔哀吟》等。71.谈谈18世纪法国哲理小说的特点.①浓郁的哲理韵味;②传奇般的故事情节;③鲜明的讽刺风格。④犀利的批判锋芒。72.《老实人》的创作意义何在?①提出社会亟待改革的问题:地球上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灾祸啊!②描绘了启蒙主义者心目中的理想王国─黄金国;③宣扬工作伦理:种自己的园地要紧。73.简析孟德斯鸠创作的意义。①从主题、题材、体裁、风格诸方面草创出哲理小说;②提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国家学说。74.简析卢梭创作的意义。①充分阐述自由、平等、博爱的革命理论,提出了民主共和这个最激进的革命主张;②提出了自然人的理论;③发现并描写人的内在激情,从而开文学风气之庑。75.玛甘泪悲剧的根源是什么?①封建势力的残酷迫害;②宗教势力的迫害;③德国资产阶级性格的软弱性。76.简析靡非斯特的形象。①悲观主义哲学思想的代表;②推动浮士德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恶能造善;③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极端个人主义者的典型。77.《浮士德》创作的思想意义何在?①建立和表达了一套完整世界观体系──以性善论为中心的人道主义泛神论世界观;②再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③宣扬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理性王国。78.谈谈《阴谋与爱情》的思想意义。①抨击公侯专制,痛斥封建阶级的残暴.腐朽与堕落;②赞扬了市民阶级的道德和尊严;③曲折地反映了德国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79.维特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①德国青年个性解放的代表人物;②爱情至上的自戕者;③影响深远的艺术典型。80.《浮士德》的艺术特色简析。①独特的艺术结构;②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交替使用;③矛盾对比的手法。81.谈谈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产生。①反击资本主义现实的时代潮流;②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③发轫于中古的浪漫传奇传统;④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82.浅析浪漫主义文学的特点。①强烈的主观性与抒情性;②崇尚自然;③重视民间文学传统;④主张创作自由,崇尚天才,追求强烈的艺术效果。84.简述湖畔派诗人的创作。①他们的创作在英国诗史上开创了一代诗风;②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与《抒情歌谣集.序》;③柯勒律支与《古舟子咏》。85.谈谈夏多布里安对法国消极浪漫主义文学的意义。①重新在文学中树立了基督教的权威;②最早地发现并表现了萧条之美.废墟之美;③最早以巨型景物入诗;④创出富丽的文体,为文学打开了巨大的音乐泉源。86.为什么说,雪莱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急先锋”?①欧洲诗史上第一个用崭新的社会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创作的诗人;②他的创作中充满了一种生气勃勃乐观主义精神,尤以《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为著。87.简述雨果社会性长篇小说的特质。①他以博大的胸怀,提出了人类生活中巨大的课题:专制与人权,法律与公理,革命与人道,贫穷与富裕;②他以清醒的社会意识,从现实生活中汲取浪漫主义的灵感与诗情,塑造出非凡的人物来表达他的强烈的爱憎与理想。88.谈谈“东方诗篇”的主要特色。①反对封建暴君,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和压迫;②歌颂孤独高傲的个人英雄;③浓随的东方色彩和异国情调。89.试析《恰尔德.哈罗尔德》的抒情性。①抒情在全作中占据压倒一切.统治一切的地位;②两个抒情主人公的格局;③热情拥抱大自然。90.《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的思想意义何在?①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和压迫,尤其是战争和奴役;②自由的颂歌:对于人类未来的乐观展望;③世界悲哀的思想倾向。91.《巴黎圣母院》是怎样运用对照手法的?①人物之间的对照;②人的外形与内心世界的对照;③社会场景的对照,即乞丐王朝与路易十一王朝之间的全面对照。92.谈谈《悲惨世界》的思想意义。①深刻批判19世纪法国以法律为主要标志的社会黑暗;②集中反映劳动人民的悲惨命运和高贵品格;③以人道主义为指导,探讨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出路:以仁爱代替压迫,大兴慈善事业,在一定的程度上肯定革命暴力的积极作用。93.简析芳汀的形象。①圣女原型:浪漫主义文学中伟大母亲的形象;②19世纪法国文学中被侮辱.受压迫妇女的悲剧形象。94.谈谈雨果创作中的人道主义。①批判、揭露现实的犀利武器;②在一定的程度上肯定革命暴力的正义性和进步性;③“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95.浅析《悲惨世界》中小说情节的戏剧性。① 情节的离奇性;②人物的传奇性;96.谈谈“易卜生主义”。①易卜生主义,指易卜生式的人道主义,它体现了自由农民之子的精神传统和时代要求;②它首先表现为一种绝对否定的精神;③其次,它是一种易卜生式的精神乌托邦;④其三,它是一种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自人主义。97.简析《玩偶之家》的思想意义。①通过娜拉的反叛,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婚姻制度以及法律.宗教的不合理性;②批判了资产阶级道德的自私和虚伪;③提出了妇女解放这个重大的社会问题。98.谈谈易卜生剧作的艺术特色。①“讨论问题”的独创性;②精巧的戏剧结构;③晚期创作的象征主义色彩。99.为什么说,马克.吐温是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真正奠基人?①作为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对社会生活中的一切方面都进行了痛快淋漓的揭露,创出了典范的作品;②他在艺术方面独树一帜,其意味隽永的幽默.辛辣的讽刺为美国文学贡献了成熟的风格。99.简析吉姆的形象。①在美国文学史上,吉姆是一个崭新的.具有叛逆精神的黑人形象;②吉姆身上有着劳动人民所特的优秀品格;③通过这一形象,作者一方面表现了黑人也是具有独立的人格的真正的人,另一方面表达了黑人应与白人携手为自身的自由和解放而斗争。10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思想意义何在?①广泛揭露和批判了美国19世纪中期的诸如教育、蓄奴、仇杀等社会现实;②肯定了不满足于现状、厌恶庸俗保守生活的开掘精神。

自考刑法学重点知识梳理

刑事诉讼法复习提纲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没有权力机关)2、独立的程度不同。(集体独立;人民法院的独立与检察院的独立不同)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立案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院监督立案的)2.审判监督。(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事后监督,而不是庭上监督)三、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重中之重)(第15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六种)(最高检《规则》第262、263条)特殊情形(重点)(1)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根本没有违法犯罪行为(2)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处理;(3)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处理;(4)在审判阶段,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5)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死亡的。第二章 管辖(重点)一、立案管辖注意: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没有证据证明的处理)(证据不足的,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 公诉转自诉(侵犯的权利;书面决定)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4、交叉案件,分别管辖;移送主罪的侦查机关管辖(《六机关、部委48条》第1、2、3、4、6条)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税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非国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由公安机关管辖。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失职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严重失职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这类案件的特征)二、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与不公开审判、“应当”指定辩护的案件区别)注意:1.上级法院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的案件;但下不能审上2.中级法院发现被告人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3.数罪就高不就低《解释》第4条、第17、18条;六机关规定第5条。三、地区管辖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3、指定管辖(管辖不明的案件;有管辖权但客观上不能行使或不适宜行使管辖权,请求上级法院管辖或者由上级法院指定提出请求的法院的同级法院管辖)四、专门管辖(《解释》第20、21条)军队与地方互设案件,分别管辖的制度三类案件军事法院管辖:(1)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2)军人违反职责罪;(3)现役军人(包括在编职工)在服役期间犯罪在服役期间被发现的 注意:非军人在营区内犯罪,由地方法院管辖五、特殊案件的管辖(解释第7—13条)漏罪(原则上为原审法院;服刑地、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的,由该地法院管辖)新罪(服刑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脱逃的,在犯罪地抓获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押解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刑地法院)第三章 回 避一、回避的理由二、回避的程序1、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回避的决定权主体 3、回避事由的证明4、申请的效果5、复议第四章、辩护(重中之重)一、辩护人的范围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刑诉法第32条;解释第33条)(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正在执行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注意:4、5、6、7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是监护人,可以作为辩护人。注意:外国人不能请外国律师、外国人(除特殊情形)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但可以请中国律师、中国公民做辩护人。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1、律师辩护人的诉讼权利(1)独立辩护权。(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申请调查取证权,不应当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4)提出意见权。(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8)申请取保候审和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9)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控告。(10)拒绝辩护权(律师拒绝辩护权与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注意:律师与其他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2、提供法律帮助人的诉讼权利辩护人与提供法律帮助的人的区别(产生时间、是否必须具备律师身份、享有的权利)三、辩护的种类 1.“应当”指定的四种情形(《解释》第36、38条、第165条)2.拒绝辩护次数、后果3.拒绝辩护的理由:一般情形下,不需要理由,但这四种情形拒绝指定辩护,则需要正当理由第五章 证 据一、证据的基本特征�合法性(非法证据排除,但仅限于三类证据)二、证据的法定种类三、证据的分类(重点)划分标准种类1、按照证据的来源原始证据传来证据2、与证明对象的关系直接证据(肯定和否定)间接证据3、证据的表现形式言词证据实物证据4.与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关系有罪证据无罪证据四、证明对象哪些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规则》第334条)五、证明责任公诉案件(被告人负证明责任的例外情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六、证明标准1、 侦查终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共有三处)2、 审查起诉3、 有罪4、 疑罪从无(重点)(审查起诉与一审)(一审与二审、死刑复核在证据不足时的处理)第六章 强制措施一、拘传1�拘传与传唤(对象不同;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同)(拘传的三类对象)2�拘传适用的程序(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3、时间二、取保候审(重中之重)1、取保候审适用情形2、取保候审的方式:(1)人保 保证人的条件 责任:罚款;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连带)。(2)财产保(保证金的保管、没收、退回、罚款,由执行机关)(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执行机关确认)注:不能同时适用;3、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注意:与被监视居住人的两点不同)4、取保候审的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超期羁押的,其他辩护人也可以申请解除)(2)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3)执行机关(4)违反的后果(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监视居住;逮捕)(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保证金处理)5、期间(计算,三机关可以分别适用)三、监视居住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注意与被取保受审人的区别;会见不需要批准的人)四、拘留1.拘留程序:决定权(注意:检察机关的权限)执行权;两个24小时;(通知、讯问的主体)异地拘留,应当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协助2.拘留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拘留羁押期限与侦查羁押期限)五、逮捕1、逮捕的适用条件2、逮捕的程序决定期限(拘留的,7天;未被拘留的,15天,重大、复杂的不超过20天)检察机关审查后的处理(没有退回补充侦查)逮捕执行(2人;两个24小时;异地执行;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通知检察院,但不需要经过批准)不逮捕的处理:公安机关的复议和复核(期间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被拘留人)4、逮捕的变更(1)可以变更或解除(严重疾病;哺乳;超过法定羁押期限)(2)应当变更、撤销或解除(一审判决为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羁押期限已到一审判处的刑期;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一、赔偿范围直接、必然的物质损失(对犯罪行为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二、成立条件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期限和方式(注意:可以在二审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但是必须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与自诉案件不同)四、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1.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3.对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庭等案件,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如果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4.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八章 期间、送达一、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几种特殊的计算方式:法定节假日(另有重要罪行的;补充侦查;改变管辖;发回重审;程序转换的;身份不明的;精神病鉴定期间、中止审理)二、期间的恢复(合法的原因,申请、时间、法院的裁定批准)第九章 立 案一、立案的程序1、接受材料(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处理)2、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保障他们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二、立案监督1、 控告人的复议(原决定机关)(没有复核)2、 检察机关的监督(7日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在15日内立案)3、公诉转自诉第十章 侦 查一、侦查行为 1、讯问犯罪嫌疑人案件有关的,如实回答的义务(刑诉法第93条);讯问聋哑人、未成年人重点掌握(刑事诉讼法第96条):提供法律帮助人享有的权利: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不能)安排会见:48小时;黑5类5天涉及国家秘密的,聘请律师、会见经过批准2、询问证人和被害人询问证人的地点(单位、住处;必要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个别进行;未成年人,可以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勘验、检查(勘验现场;尸体解剖;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检查妇女的身体;侦查实验)4、搜查(搜查的主体,没有法院;搜查证;拘留、逮捕时的搜查;见证人;搜查妇女的身体)5、扣押物证、书证(无关的应在3天之内解除)(见证人)6、鉴定(鉴定人产生的两种方式;人身伤害的鉴定有争议的或精神病鉴定,保外就医的医疗证明,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8、通缉 (应逮捕在逃;超出辖区范围内的,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二、侦查终结1、侦查终结后案件的处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释放,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2、侦查羁押的期限 (重点)(2;1;2;2;无期限)(另有重要罪行的;身份不明的;精神病鉴定)三、补充侦查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补充侦查2法庭审理中的补充侦查 (启动的方式、补侦的主体;期限和次数;后果;期限的计算)第十一章 起诉一、审查起诉的内容1受理移送起诉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如果不在案的,要求到案后移送;共同犯罪的,部分在案,照常进行;不在案的,到案后另行移送)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处理:(1)审查起诉时;(2)庭前审查时;(3)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案的处理:(1)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不在案;(2)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逃跑;(3)庭前审查时,发现被告人不在案;(4)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逃跑3、审查起诉的期限(1,半个月)(补充侦查,改变管辖,重新计算)(中止审查的情形:在逃或严重疾病,暂停计算) 二、提起公诉起诉材料的移送(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第150条—移送起诉的材料)三、不起诉(重中之重)1、不起诉的种类2、不起诉的程序(1)不起诉的公开宣布(生效)(2)送到:被不起诉人和其单位(告知第二类被不起诉人申诉权利;在押的处理);公安机关; 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告知申诉)(3)对被不起诉人和涉案财物的处理: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建议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没收非法所得解除扣押、冻结3、不起诉的救济程序第十二章 审判概述一、审判组织1、 独任制(独任审判的案件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2、 合议庭(人数、组成)3、审判委员会二、公开审判第十三章 第一审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特殊情形的处理(无管辖权的,被告人不在案的,退回;需要补送材料的,通知补送;宣告无罪后无新证据的,不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5条2-6,应当裁决终止审理或决定不受理;身份不明,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受理)二、开庭前的准备三、法庭审理程序向被告人发问,除公诉机关外,其他当事人或委托人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询问证人、鉴定人:由提请或传唤的一方先进行;询问证人的规则(证人出庭、禁止性规定)注意:宣读、播放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如果证人提供过不同的证言,法庭应当要求公诉机关在休庭后移送;法院:(1)对证据有疑问,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对该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通知控辩双方到场;(2)调查核实证据的手段(没有搜查)(3)人民法院可以向检察院调取需要核实的证据,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4)合议庭发现有自首、立功情节,应当建议补充侦查;(5)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补充或者变更起诉(如果检察机关不同意,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作出裁判)检察院公诉方出示移送证据目录以外的材料,辩护方有异议,审判长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出示;检察机关提出补充侦查要求,法院应当同意;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审判长认为可能影响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法庭辩论阶段发现新事实的处理(必要时,可以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人最后陈述(新的事实、证据,可能影响正确裁判,应当恢复法庭调查;新的辩解理由,可以恢复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1)判决的种类(变更罪名;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2)宣判的方式(宣判前撤诉的,经法院审查)四、审理中特殊情形的处理1、延期审理(新的证据;补充侦查;回避;拒绝辩护;变更、追加起诉的)2、中止审理(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2)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4)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决定)3、终止审理(刑事诉讼法15条的2-6)五、法庭秩序1.警告和训诫、强行带出法庭——审判长决定2.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15日下的拘留(院长决定;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不停止执行)六、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不适用:(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七、自诉案件1.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只适用前两类)(调解的效力)2.可以自行和解。3.可以撤回自诉。(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两次合法传唤或中途退庭)(部分撤诉,不影响其它的审理)4.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两类)(反诉的对象是自诉人;与本案有关的行为;反诉的案件属于自诉;在自诉一审宣告前,否则另行起诉)5.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其他被害人不参加诉讼或不出庭,判决一审宣告后不能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6. 审理期限7. 强制措施八、简易程序1.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自诉的案件第三类;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盲聋哑的;无罪辩护的)2.简易程序的审理特征审判组织特殊;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但是,如果是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则应当派员出庭);法庭审理程序简便(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的,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3.转化(决定中止;审限的计算;卷宗的处理)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一、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非独立上诉主体 申请抗诉的主体二、二审程序提起途径四、二审程序提起的期限与效力1、上诉、抗诉的期限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期限的计算)2、上诉、抗诉的效力上诉、抗诉的撤回(与一审撤诉的区别)期满前撤诉的,按期满之日起生效期满后撤诉的,准许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五、二审审判的原则1、全面审查原则(整个刑事诉讼中有三处全面审查)重点注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全面审查2、上诉不加刑原则(重点,一定要掌握)六、二审审理的方式1、 开庭审理(应当开庭审理的两类:抗诉;事实有变化或证据不足的)2、 不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意见,事实没有变化,证据充分)3、 共同犯罪案件(没有上诉或没有对其提出控诉的,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可以参加法庭辩论)4、 自诉案件(二审反诉的)5、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七、二审的审理结果第十五章、死刑复核程序一、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1、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案件1) 危害国家安全罪;2)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 贪污贿赂罪。4) 涉外;5) 涉港澳台案件(内核);6) 除六省外的毒品案件;7)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8) 因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的;9)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0)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的2、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案件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程序1、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程序不上诉或抗诉的,层层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数罪就高不就低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都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复核的审判组织: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复核的程序(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2)复核的结果A.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B.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与二审的区别)C.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D.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注意: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四、死缓的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A.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B.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C.认为原判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死缓复核不加刑)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一、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1、 各级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二、当事人的申诉1、申诉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申诉的理由(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原来的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主要证据之间有矛盾;适用法律有错误;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三、再审审理的程序1、 全面审查原则2、 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3、 期限:3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第十七章 执行程序一、执行的依据(生效的裁判)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执行停止的情形。(可能有错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和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罪犯正在怀孕。前两项原因消失后,核准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第三项由核准法院改判)三、死缓判决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四、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监狱不予收监的(程序要件:书面说明理由,由公安机关退回法院,由法院决定)五、缓刑的执行缓刑、假释发现新罪、漏罪,撤销缓刑、假释;(由审判新罪的法院宣布;下级法院可以撤销上级法院)六、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七、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死缓执行的变更(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2)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3)重大立功的(4)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八、监外执行1、监外执行的条件(有期徒刑、拘役)(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但自伤、自残的不能适用)九、减刑和假释1、减刑、假释的决定主体(死缓、无期:高级;其他一律中级;遵循同级原则)2、程序(合议庭)(期限:一般一个月,无期、有期可以延长一个月)十、执行的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监督“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给你推荐个不错的自考网站。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刑法学主要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系。(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法律是我国公民都需要了解的并遵守的,《刑法学》是我国法律的其中一部法律,刑法学教育中占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自考法律专业课程结合刑法最新立法,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强调了应用和实践性,围绕着刑法规定的内容,全面正确的介绍刑法学的内容,了解并掌握刑法学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法律行业在社会各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考法律专业也受到报考考生的青睐,越来越多考生选择报考自考法律专业,一方面可以学习到法律专业知识,一方面能拿到这所名牌高校的毕业证书。想要报考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详情可咨询猎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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