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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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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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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教育预测与规划》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业的一门必考课,是为培养和考核考生教育预测和规划的基本理论水平和运用常见教育预测与规划方法的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学习的内容包括:一预测与教育预测1识记:预测的含义;(预测是在分析过去和现在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未来的发展作出的推测。)教育预测的含义教育预测是指依据教育的发展规律,利用科学预测的原理和方法对教育的未来作出推测。)2领会:预测综合性的特点(科学预测的综合性是指在研究预测活动的规律时要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知识)预测系统性的特点;(科学预测的系统性是指在从事预测活动时,要把预测工作当作一个系统来考察,而不是孤立地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教育预测服务于教育决策、教育规划与计划的功能。(教育预测的基本功能是通过推测未来教育发展变化的性质,结构特征及其时间规律,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教育决策,规划和计划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途径和方案;教育预测是决策的基础,是决策科学化的前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预测是规划的手段,又是教育规划的评估方法;在计划中的作用:教育预测的数量结果为教育计划部门提供定量的信息,让其有依据,更合实际)二规划与教育规划1识记:规划的含义(规划是指制定一个组织的长远发展总目标和对实现总目标而采取措施作出决策的过程);l教育规划的含义(教育规划是设计和安排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它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遵照国家对教育部门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2领会:制定规划系统的组成结构;(①规划文本系统②规划制定运作系统③规划决策系统④规划信息系统⑤规划组织系统⑥规划管理系统⑦规划评价系统)制定规划系统组织系统;(表现为决策部门,专业规划组织和部门执行组织相结合的多元组织形式,由决策部门进行领导,专业规划班子来研究和制定规划,规划执行部门负责部分规划的制定。)设计规划组织的准则(第一,组织内部要具有凝聚力,要求参与规划的人员必须明确组织的总目标,以使制定的各项子目标与组织的总目标协调一致第二,组织内部的成员应该职责分明,避免人浮于事,同时也要加强成员间信息的沟通与联络,使组织产生良好的整体效应;第三,组织内部要保证与集中的统一,实行有利于集思广益,是发挥规划组织的整体效应的重要措施,集中则是在统一目标下组合行动的保证。)制定教育规划应考虑的一些基本要求;教育规划的一般工作内容(建立规划的组织系统;调查和收集与教育规划有关的信息资料;研究教育规划对象的发展规律;采用合适的方法对教育发展进行预测;确定教育规划对象的发展目标;制定实现教育规划对象发展目标的对策与措施;在执行教育规划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教育规划进行修正和调整)三、系统与教育系统1识记:系统的含义(指为完成共同的目标而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教育系统的含义(教育系统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显然具有社会系统的特点,同时教育本身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教育系统是依据某种教育目的,具有一定教育功能,由相互有机联系的若干要素组成的整体)2领会:系统方法的应用的若干方面(确定目标,系统的综合,系统的分析,系统的选择,系统的控制与反馈)教育系统的基本特性(开放性;层次性;发展性;超前性)通过全面、系统学习本课程内容,帮助学生地把握课程内容并试,并真正做到了讲、学、练的充分结合,点、线、面的立体学习,使学生真正学有所获。

自考教育管理就业前景怎么样? 在未来的十年里,教育管理、小学和中学的教师需求量将会增长,中小学教师劳动力市场最为健康。具有少数民族背景的教师以及内地或边远地区教师的需求量也很大。家长们呼吁建设更好的教室,削减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管理职位的竞争仍将非常激烈。如果你有意在行政管理部门任职,就需要考虑攻读博士学位,尽量使自己更具竞争力。 自考的含金量怎么样? 自学考试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是仅次于统招国家承认的学历,而且现在许多国家都相信并承认中国的自考教育,考生凭自考文凭用于求职找工作,升职加薪,评职称,积分落户,出国留学等方面都是可以的。 自考的入学形式是宽进严出,而成考、远程、电大等其它形式都是严进宽出,入学门槛虽不一样,但差不了多少,入学难度都简单。在学习过程中,自考就必须要花时间精力看书做题,每一科都要参加国家统一的自学考试,不过重考,直到所有的课程考完毕业。这就导致了有的同学最快一年毕业,有的中途放弃一直不能毕业。 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十分考验备考者的学习耐心和毅力,正是因为这样自考才能得到这样高的认可。目前世界上共有26个国家承认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考学历。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自考优势与特点 ⑴无入学门槛: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专业计划要求,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⑵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⑶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异地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⑷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当次考试的课程及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⑸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学矛盾小; ⑹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少、效益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

自考本科的教育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中外教育管理史、教育管理原理、教育评估和督导、教育经济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预测与规划、教育管理心理学等。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教育管理专业的就业去向有哪些 1.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接受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训练,就业方向多为高职院校教学及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等。 2.现代教育研究出现了专门化趋势,普通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儿童教育学等方面研究纷纷涌现,同时也出现了综合的趋势,如“教育概论”与“教育原理”等课程的出现,发展前景很广阔。毕业生就业率较高,主要到教育科学研究单位、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高等师范院校、中小学校从事科研、管理、教学等工作,以及到新闻出版部门做教育类的编辑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管理专业自考科目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践)、中国教育管理史、外国教育管理史、教育管理原理、教育管理心理学、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小学教育管理、教育科学方法论(一)、教育法学、教育评估与督导、英语(二)、教育经济学、教育预测与规划、毕业论文。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自考专业考试科目设置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管理

其中必考科目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育管理原理、教育评估和督导、教育经济学、教育统计与测、教育管理心理学、教育法学、中外教育管理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教育预测与规划、毕业论文;选考科目是英语(二)、班级管理学、现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教育财政学、高等教育管理、中小学教育管理、学前教育管理;驾考科目是教育学(二)、心理学、现代管理学、普通逻辑;其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考核,不计入学分。

自考教育管理就业前景怎么样? 在未来的十年里,教育管理、小学和中学的教师需求量将会增长,中小学教师劳动力市场最为健康。具有少数民族背景的教师以及内地或边远地区教师的需求量也很大。家长们呼吁建设更好的教室,削减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管理职位的竞争仍将非常激烈。如果你有意在行政管理部门任职,就需要考虑攻读博士学位,尽量使自己更具竞争力。 自考的含金量怎么样? 自学考试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是仅次于统招国家承认的学历,而且现在许多国家都相信并承认中国的自考教育,考生凭自考文凭用于求职找工作,升职加薪,评职称,积分落户,出国留学等方面都是可以的。 自考的入学形式是宽进严出,而成考、远程、电大等其它形式都是严进宽出,入学门槛虽不一样,但差不了多少,入学难度都简单。在学习过程中,自考就必须要花时间精力看书做题,每一科都要参加国家统一的自学考试,不过重考,直到所有的课程考完毕业。这就导致了有的同学最快一年毕业,有的中途放弃一直不能毕业。 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十分考验备考者的学习耐心和毅力,正是因为这样自考才能得到这样高的认可。目前世界上共有26个国家承认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考学历。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自考优势与特点 ⑴无入学门槛: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专业计划要求,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⑵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⑶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异地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⑷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当次考试的课程及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⑸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学矛盾小; ⑹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少、效益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管理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指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扩展资料:

参考群体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力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我们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建立这项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要长期坚持下去。正如国务院李岚清前副总理所指出的:“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学考试专业证书的考试。第三条 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簿或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应考者,还须持有本人专科毕业等学历证件。第四条 凡属部门委托开考、认定学历、考核验收考试的,均由业务部门或被考核验收单位负责办理报名。第五条 应考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第六条 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有关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外语(听、说部分)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均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第七条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不进行补考,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八条 应考者要求转专业,必须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从严掌握。 转专业应在报名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县(区)、地(市)自学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考委批准。第九条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移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当地规定办理转考手续。第十条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委同意后,可报考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第十一条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应考者可报考相近专业;没有相近专业的,可重新选择专业。第十二条 凡经同意转专业、转考的应考者,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同名,且学分要求高于新报专业课程或相同的可准予免考。第十三条 转专业、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重发新证。第十四条 应考者长期(一年以上)在外省工作,难以返回本省参加考试的,经外省考委同意,可以办理寄考手续参加考试。第十五条 外省考委应将寄考者合格试卷和单科合格证书的副件寄回原省考委。第十六条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共同签署颁发毕业证书。第十七条 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负责。第十八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第十九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毕业者,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第二十条 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即应为其建立考籍档案。 考籍档案一般应包括在籍应考者的报名登记表、考试成绩记分表、单科合格证书存根、合格成绩试卷、有关考试期间的奖励和处分记载和思想品德鉴定等内容。第二十一条 合格成绩试卷原则上应保留至毕业。凡建立和健全了考务考籍计算机管理的省,经全国考委批准同意后,可缩短保留期限销毁部分合格试卷。不合格试卷,除少量保留以备研究外,其余的由省考委集中封存,一般保存三个月后销毁。 认定学历和验收考试的试卷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后半年,即可销毁。第二十二条 省考委对自学考试毕业生,认定学历和验收考试的学员应分别置备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表,长期保存。第二十三条 应考者五年内未取得新的单科合格证书,其档案可抽出,列入另册留存。第二十四条 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考委统一负责。考籍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保管制度,档案可由省考委集中保管,也可委托地(市)自学考试机构保管。第二十五条 对考试成绩优异并做好本职工作的应考者,由各级自学考试机构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或建议应考者所在单位给予奖励。第二十六条 表扬和奖励方式: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章、物质奖等。第二十七条 应考者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应根据有关规定,由省考委给予处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条 奖励与处罚情况均应载入本人考籍档案。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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