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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违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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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违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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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违纪案例

首先作弊当场考的科目分数是作废的,并且还需要通报批评的。另外情况严重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取消自学考试的资格。

2021年4月的海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总共有148名考生违规,给予取消考试科目成绩。官方的公示信息显示,在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作弊行为。官方回应此事,根据相关的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将对考试违纪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考试作弊的146名考生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处理,此公示期限为2021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共七天。

考试作弊行为是明令禁止,不管是小学、初高中、大学以及职业资格证考试都是不允许此行为的出现,针对各种考试违规作弊也有相应的处罚。我国对于国家教育考试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将会严格执行。考生的违纪行为九种和作弊行为十四种,监考人员违规行为九种以及作弊行为十种,取消考试成绩的必然的处罚,最严重可能停考或者延迟毕业。不要尝试触碰法律。

考生违纪行为具体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在规定座位考试,交头接耳或者打手势,在考场喧哗、吸烟影响考场秩序,擅自离开考场、将考试用品带出考场等。考生作弊行为具体包括:携带电子设备或资料,抄袭他人答案,冒名代替考试,损毁试卷,考卷信息填写错误等。相应的处罚有取消考试成绩,停考1到3年,延迟毕业1到3年,取消相应学位证书,开除学籍,如果构成了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场以及监考人员也有相应的处罚和规定,视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你见过别人考试作弊吗?或者你有过考试作弊被处罚的经历吗?

目前还在寻找相应的作弊证据,只有找到证据才可以证明这个学生有作弊的嫌疑。

据了解,在2021年10月进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中,祝某某违规将手机带入考场,偷拍部分试卷内容发送给考场外人员,后将传回的答案抄写在试卷上,考试结束后又将考题照片和答案截屏在微信群传播。教育主管部门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后,于2021年12月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依法调查取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暂停参加自学考试1年的行政处罚。

自学考试违纪

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违纪, 取消当科成绩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违纪行为包括以下几类: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三种:严重作弊, 停考一至三年

有四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出现严重作弊行为,当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一到三年的严厉处罚。

《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严重作弊行为包括: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在考前学习《违规处理办法》,有助于避免无意违规行为,也能认清作弊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危害。

归根结底,考生参加自考要抱着诚信应试的态度,履行自己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署的庄严承诺,这样才是对自己的学业和人生发展负责的态度,不要等到被抓到作弊后才后悔。

自考违纪不可以消除,会被记入档案。自考记录是可以查询的,但是学信网是查询不到的,学信网只负责学籍学历成绩信息。自考生可以去省教育考试网查询。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违纪,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停考一至三年。考生参加自考要抱着诚信应试的态度,履行自己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署的庄严承诺,这样才是对自己的学业和人生发展负责的态度,不要等到被抓到作弊后才后悔。 自考考籍的作用 1、记录考生考试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考籍转移信息,接考信息,免考信息,毕业信息等。 2、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的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考试违纪

河北自学考试考场中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自学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自学考试违纪档案记录期限

会一直保存。《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自学考试违纪有几种形式的惩罚,一种是当科成绩取消,这个科目二年内不可再报。二种是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取消。三种是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停考一年。各地区的规章制度不同,详情要查询当地的教育网站。

根据你上述描述,你可以继续后一专业的自考。曾经的违纪,对你后续自考不存在影响。放心去考吧。

自考违纪不可以消除,会被记入档案。自考记录是可以查询的,但是学信网是查询不到的,学信网只负责学籍学历成绩信息,记录不管。自考生可以去省教育考试网查询。

自考的后果就是考生本次考试的成绩做零分处理,按规定可以停考一年至三年,还有就是记录到学生诚信档案里,记录到诚信档案会影响毕业、学位申请等。而且,自考根据程度不同,处罚方法也是不同的。

由此可以看出,自考是会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取消报名资格,严重者是会在自己的档案中留下污点的。

情况很轻只被警告的不会记入档案,但如果在查询成绩时做零分处理以及第二次不能再报考的情况,则会被记录在册。

自考生考试者处罚是很严重的,自学考试考生将会被停考一到三年。严重者,还需要走法律程序,所以,自学考试考生是万万不能的,这对自学考试考生以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自考生是想接着考研的,非常害怕自考记录会影响自己的考研成绩。目前来说,国家并没有出现相关法律或规定,直接说自考对考研有影响。但是没有直接影响,还是会有间接影响的。

如果你是轻微自考情况,没有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可能有自考老师网开一面,没有你的记录写入档案,只是发出警告,那么自考对于考研的影响不大。

但如果你的情况已经被记入档案,那么你考研的主考院校可能会拿档案作为一个参考,有些院校对于诚信记录非常重视,那么自考就非常有可能导致你考不上研。

高自考学籍档案可一直保存。高自考为考籍档案,高自考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自然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考籍转移信息,接考信息,免考信息,毕业信息等。一般以电子档案方式为主,由市自考办负责长期保存管理。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违纪

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违纪, 取消当科成绩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违纪行为包括以下几类: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三种:严重作弊, 停考一至三年

有四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出现严重作弊行为,当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一到三年的严厉处罚。

《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严重作弊行为包括: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在考前学习《违规处理办法》,有助于避免无意违规行为,也能认清作弊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危害。

归根结底,考生参加自考要抱着诚信应试的态度,履行自己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署的庄严承诺,这样才是对自己的学业和人生发展负责的态度,不要等到被抓到作弊后才后悔。

参加自考违规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错误原因,未能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以考生报名参加自考,应诚信应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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