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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教学法名词解释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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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教学法名词解释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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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教学法名词解释自考

整个教学法就是把儿童所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儿童学。这种教学法就是把各种功课打成一片,所学的功课是无规定时间学的;所用的教材是以故事或社会或自然为中心的,或是做出发点的。 整个教学法是有组织的,有系统的,是合乎儿童心理的,处处要儿童自己参加的,所以儿童就很高兴学,很高兴做。

教学方法是指为达到教学目的,实现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而进行的,由教学原则指导的一整套方法组成的、师生相互作用的活动。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教学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法的总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尽可能的和把自己和学生的关系处理好。不可以叫他们看到就感到害怕,像老鼠见到猫。教学方法的活动细节,教学过程中具体的活动状态,表明教学活动实际呈现的形法,如讲授法中的讲述、讲解、讲演练习法中的示范、摹仿等。没有独立的教学任务,服务于某一方法所要完成的任务。同一教学方法可以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同的教学方法也可包含于同一教学方法之中。它能使教师的工作方法形成独特风格,赋予教学方法以个人特征,也影响学生掌握知识的个人特点。

整个教育法:整个教学法就是把儿童所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儿童学。这种教学法就是把各种功课打成一片,所学的功课是无规定时间学的;所用的教材是以故事或社会或自然为中心的,或是做出发点的。整个教学法是有组织的,有系统的,是合乎儿童心理的,处处要儿童自己参加的,所以儿童就很高兴学,很高兴做。

是把儿童所应该学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完善地.有系统地教授儿童。运 用的教材以故事或自然为中心或出发点,组织儿童进行学习的方法。但在教学中所运用的故 事或材料都是来自于儿童的生活,并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

这种教学法就是把各种功课打成一片,所学的功课是无规定时间学的;所用的教材是以故事或社会或自然为中心的,或是做出发点的。

教学技巧

其实,学生听课风格有视觉型、听觉型、动觉型,教师讲课要尽量照顾不同学习风格的学生,因此,教师用一种方法讲多遍,不如用多种方法讲一遍效果好。教师讲课可以边讲解(照顾听觉型)边板书(照顾视觉型),同时边做动作或用肢体语言助讲(照顾动觉型)。

学生缺少与教师的目光交流,或者缺少教师关注时,往往会影响听课接受的效果。因此,教师在讲台上讲解例题或板书时不要固定站在讲台一边,要交换站立侧身讲解,与学生有“交流”。从课堂信息传递来看,有两次信息转换。从教到学是信息的人际转换,即从教师到学生的第一次信息转换。

自考教育法学名词解释

1、教育学——是通过研究教育现象来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是教育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2、教育科学——指研究教育规律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3、教育规律——是教育、社会、人之间和教育内部各因素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和关系,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稳定性、重复性。4、教育学的任务——是通过对教育现象的研究,来探索和揭示教育的客观规律,从而为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理论依据。5、义务教育——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予以规定的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一定程度的教育。6、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培养人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7、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组织、有系统的,以影响入学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简单的说,学校教育就是专门的育人活动。8、遗传素质——是先天继承下来的,与生俱有的生理特点和解剖特点。9、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的总目标、总要求,是所培养的人应达到的最终标准。10、全面发展教育——就是“为促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而实施的教育。”11、“个人全面发展”——指人们有目的地联合起来,控制、利用合发展由资本主义生产提供的物质基础,并消除其历史造成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克服和消除那些以私有制为核心展开的人的发展中的矛盾,从而达到个人智力和体力的统一,物质劳动、精神劳动和享受的统一,生存和发展的统一,使个人的天资和潜能、兴趣和才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充分发展,使个人的身心、精神、才能、个性全面而和谐的发展。12、素质——指的是人所具有的稳定的内在的基本品质资质、特点特征等。13、素质教育——是按照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教育对象身心发展的特点,来发掘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潜能,弘扬其主体精神,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14、应试教育——是一种以升学为唯一目的,围绕应考科目去开展学校活动的,片面的选拔淘汰教育。15、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的人。15、师生关系 ――是学校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法过程中为完成共同的教育任务而结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16、师德——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从本质上讲,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道德的一种具体、特殊的表现形式。17、师生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完成共同的教育任务而结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18、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的关系。19、癸卯学制——1903年修改为癸卯学制,这是我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开始。它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并保留了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以读经尊孔为教育宗旨。其特点是学习年限长。20、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身体力行,以形成他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21、德育原则——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德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22、德育方法——指为了完成德育的目的任务和实施德育内容所采取的具体手段。23、知行统一原则——又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德育过程中,既要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又要引导他们久进行实际锻炼,把理论教育与组织实践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和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结合起来,使学生成为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一代新人。24、自我教育法——是指导学生自己教育自己,以形成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方法。25、德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观点、道德行为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施加系统的影响,使受教育者逐步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思想品德的过程。26、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德育任务、德育内容与受教育者原有的思想品德发展水平之间矛盾,是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27、课程—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28、教学——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学生学习系统地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的一种教育活动,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边活动。29、教育思想——是人们对一定社会和时代的教育现象、教育规律、教育问题的认识或看法,表现在培养人的一系列问题上的观念、理论及其体系。30、课程计划——又称教学计划。是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育任务,由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规划的指导性文件。31、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手段和方式的总称,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师生相互联系的方式,是教法和学法的辩证统一。32、班级授课制——又称课堂教学,是将学生按照大致相同年龄和知识程度编成班级,教师根据规定的课程内容,按固定的教学时间对全班学生进行统一教学的组织形式。33、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教学理论指导下为设计和组织教学而在实践中建立起来的各种类型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34、班主任——是组织领导班级组成为坚强集体,协调各方面教育力量,指导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人。35、班集体——是将学生按年龄和知识水平分成有固定人数的教学班,经过一定的培养,使其成为具备集体特征的正式群体。36、课外教育——指的是学校在课堂教学之外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的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教育工作。37、校外教育——指校外教育机关或社会团体、家庭,有目的、有计划的在校外组织学生开展的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教育工作。38、社会教育——是通过学校以外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对青少年和人民群众进行的教育。39、家庭教育——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子孙晚辈进行的教育。即在家庭中,家长自觉的、有意识的按照一定社会对人才的要求,通过家庭生活和言传身教,对子女实施一定教育影响的行为活动。40、教育合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种教育力量统一要求、互相促进、协调一致,形成合力。41、管理——合理组织好各项工作,协调好各种关系,高质量、高效率地实现预定目标的活动过程。42、学校管理——是一般管理的特殊部分,它是合理组织好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好学校各种关系,高质量、高效率地实现学校教育目的的活动过程。在管理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这是学校管理的核心。43、管理职能——是管理系统中管理者和组织机构的职责和功能。管理的职能反映管理的本质。44、决策——在可供选择的多个方案中选择出最佳方案的行为。45、管理体制——是指一定组织系统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管理职责、权限划分的制度46、教育思想——是人们对一定社会和时代的教育现象、教育规律、教育问题的认识或看法,表现在培养人的一系列问题上的观念、理论及其体系。47、现代教育观——现代教育观关注的是人的教育,注重对人的终极关怀,关照人的主体性发展,致力于培养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高质量创新型人才。48、学校整体改革——指整体育人,以达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49、教育科学研究——简称教育科研。是运用教育科学理论,从教育的客观实际出发,采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有目的、有计划的去研究教育现象,搜集和积累教育事实材料,认识教育本质,揭示教育教育规律,形成新的教育理论的一种科学研究活动。50、教育测量—是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按照一定教育规则对教育活动的效果加以数量化测定的过程。51、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教育目标,依照科学的方法程序,对教育现象、教育活动及其参与者进行价值判断,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52、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教育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所达到的一种较高水平状态,是传统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转化,是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在内的教育整体转换运动。其核心是人的现代化。

名词解释1、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为公民所拥有、为政府所保障的合法权利,简称民权,例如投票权等,它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权利。现代民主国家公民权利分为四类:⑴法律权利,指基本人权,大多是自由权,和法律程序性权利。⑵政治权利,指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⑶社会权利,指公民维持其社会存在的基本权利。⑷参与权利,公民参与市场和公共生活的基本权利。2、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受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4、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5、法人: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名词解释1、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行政机关迫使义务人缴纳强制金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行政制度。执行罚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不作为义务、不可由他人替代的义务,例如特定物的给付义务或者与人身有关的义务等。执行罚不同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虽然它们都是使当事人向行政机关交纳金钱,但是两者的目的、功能和法律后果不同。行政罚款是对过去已经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罚,执行罚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应当履行尚未履行的行政法义务的手段。 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 执行罚是间接强制的一种。根据行政强制执行是否由强制执行机关直接实施可分为间接强制和直接强制。 税务机关收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的执行罚。3、增值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4、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客体。 5、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名词解释1、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2、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4、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其实这些在百度上都可以查得到的 我帮你汇总了下 你看下对你有没有帮助

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儿科自考名词解释整理

这个怕是有些难吧!

儿科学名词解释如下:

儿科是全面研究小儿时期身心发育、保健以及疾病防治的综合医学科学。凡涉及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的健康与卫生问题都属于儿科范围。其医治的对象处于生长发育期。

儿科学的任务是不断探索儿科医学理论,在实践的基础降低发病率、死亡率,增强儿童和青少年体质,提高儿童青少年保健和疾病防治水平。

《黄帝内经》对儿科疾病已有记述,在《史记》中扁鹊在秦国医小儿病是中国最早的小儿医。

1973年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医方中也发现当时已有婴儿索痉、婴儿病痫等记载。唐代孙思邈著《备急千金要方》已按病症分类记述小儿疾病。唐朝开始在太医署内设少小科与内、外、五官科并列。

19世纪后期,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服务日益向专科化方面发展。为了同这一趋势保持同步,医学院校中的课程设置也开始分化。在美国,儿科学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开始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

儿科学科范围:

儿科学属临床医学的学科,研究对象是自胎儿至青春期的儿童。它是一门研究小儿-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提高小儿-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和疾病防治质量的医学科学。

1、学科研究范围:

儿科学研究从胎儿到青春期儿童有关促进生理及心理健康成长和疾病的防治。

有儿童保健、呼吸、心血管、血液、肾脏、神经、内分泌与代谢、免疫感染与消化、急救以及小儿外科等专业。每个专业学科又和基础医学某些学科有密切联系,如生理、生化、病理、遗传以及分子生物学等。

2、课程设置:

基础理论课: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医学统计学,临床流行病学,电子计算机应用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基础医学课程。

专业课。儿科学主要相关学科:牙科学、妇科学

税法自考名词解释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中文名 税法外文名tax law拼 音shuìfǎ注 音ㄕㄨㄟˋ ㄈㄚˇ释义:关于征税的法规。【出处】:《诗经·小雅·甫田》“今适南亩” 唐 孔颖达 疏:“今适南亩,言民之治田则岁取十千,宜为官之税法。”【示例】:《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12期:“工业手工业试制的新产品和新建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试制期间和生产期间,如果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会发生亏损的。”

网络上转载 供楼主参考常年产量: 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一般经营情况及种植习惯而评定的正常年景下所收获的农产品产量。常年产量是农业税的计税产量。上地自然条件,一般是指上质、水利、地势、气候、风向、阳光等条件。一般经营情况是指当地一般农业生产对土地所耗费的劳力、畜力、肥料和机械设备能力以及耕作技术等。种植习惯是指在自然条件和一般经营情况下种植农作物的次数和品种。常年产量不同于实际产量,一般是以确定农业税负担额的前3年或前5年的实际产量的平均数为准,通过群众评议,政府核定的程序来评定的,基本考虑了各种年景的不同情况。以常年产量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意义,在于激励增产。一是评定的常年产量低不按先进生产水平评定池不按落后水平评定,而是按一般水平评定,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常年产量评定以后,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变动,因勤劳耕作、改善经营而增加产量的,常年产量不予提高;因怠于耕作而减少产量的,常年产量不予降低,这样不仅有利于鼓励增产,而且有利于简化征收手续。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名词解释 1.超额累进税率 把征税物件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种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物件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于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税率。 2.起征点和免征额 ①税法规定对征税物件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物件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物件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物件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物件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物件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物件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3.从价税和从量税 ①从价税是以课税物件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 ②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 4.价内税和价外税 ①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 ②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 5.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6.土地增值税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7.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物件,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车船税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9.印花税 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0.契税 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物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元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汉字书法为汉族独创的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 中文名 书法 外文名 calligraphy、handwriting 地 域 中国 工 具 笔墨纸砚 字 体 篆、隶、楷、行、草 代表人物 王羲之、颜真卿、欧阳询等 代表作品 《兰亭集序》、《多宝塔碑》等

网路上转载 供楼主参考 常年产量: 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一般经营情况及种植习惯而评定的正常年景下所收获的农产品产量。常年产量是农业税的计税产量。上地自然条件,一般是指上质、水利、地势、气候、风向、阳光等条件。一般经营情况是指当地一般农业生产对土地所耗费的劳力、畜力、肥料和机械装置能力以及耕作技术等。种植习惯是指在自然条件和一般经营情况下种植农作物的次数和品种。常年产量不同于实际产量,一般是以确定农业税负担额的前3年或前5年的实际产量的平均数为准,通过群众评议, *** 核定的程式来评定的,基本考虑了各种年景的不同情况。以常年产量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意义,在于激励增产。一是评定的常年产量低不按先进生产水平评定池不按落后水平评定,而是按一般水平评定,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常年产量评定以后,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变动,因勤劳耕作、改善经营而增加产量的,常年产量不予提高;因怠于耕作而减少产量的,常年产量不予降低,这样不仅有利于鼓励增产,而且有利于简化征收手续。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税法收益:指生产上或商业上的收入,那么税法受益也可以叫税法收入,也就是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它是最古老、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像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像腾讯众创空间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税法 [ shuì fǎ ] 生词本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 shuì fǎ ] 税收法规。

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它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回头背书是以票据上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其特点是票据上的原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又成了票据债权人(持票人)。 回头背书具备与一般转让背书同样的权利转移效力、权利证明效力和权利担保效力。但由于被背书人的地位不同,这种背书还有其独自的效力。具体情形如下: (1)出票人为持票人。当票据经过背书又回返出票人时,持票人对于其前手没有追索权,即以往所有在票据上背书或签名的债务人,对他都不负担保证责任,持票人仅享有对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因为,从出票人的角度看,所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都是他的后手,从持票人的角度看,这些签章的人都是他的前手。如果他以持票人的身份向前手追索,其前手则会以后手的身份将他作为出票人来追索,如此回圈追索,毫无意义。 (2)背书人为持票人。当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该背书人的后手无追索权。比如A向B出票,依次背书给C、D、E、F最后又回返背书给C,C由原来的背书人变成了现实的持票人,在这种情况下,C对于D、E、F没有追索权。 (3)承兑人为持票人。当票据辗转流通到承兑人之手时,承兑人作为现实的持票人,对所有人都没有追索权。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应自负付款责任,而行使追索权的前提是票据不获付款,因而,承兑人不能因自己不付款而向他人追索。 (4)保证人为持票人。经回头背书取得票据的保证人除可以向被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外,其余适用于所处的地位。比如张三为出票人,李四为张三的保证人,当票据经回头背书落入李四之手时,李四可以向张三行使追索仅,但对其他前手,与张三为持票人时一样,不得行使追索权。又如张三为承兑人,李四为张三的保证人,当李四经回头背书取得票据后,除可向张三行使付款请求权外,对于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追索权。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物件,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义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著现代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络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01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中国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

刮法名词解释 刮法,指入针后,以右手拇指抵压针柄底端,用食指或中指频频刮动针柄的一种辅助方法。 刮法,《素问·离合真邪论》载有“抓而下之”。姚止庵注解为“抓,侧交切,以爪甲刮针也”。明·李梃《医学入门》始立刮法之名:“又将大指爪从针尾刮到针腰,以刮法也”。刮,是常用的催气、守气的手法,一般常与其他手法结合应用。

自考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 [ shuì fǎ ]生词本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shuì fǎ ]税收法规。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名词解释 1.超额累进税率 把征税物件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种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物件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于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税率。 2.起征点和免征额 ①税法规定对征税物件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物件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物件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物件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物件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物件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物件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3.从价税和从量税 ①从价税是以课税物件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 ②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 4.价内税和价外税 ①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 ②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 5.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6.土地增值税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7.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物件,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车船税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9.印花税 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0.契税 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物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元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汉字书法为汉族独创的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 中文名 书法 外文名 calligraphy、handwriting 地 域 中国 工 具 笔墨纸砚 字 体 篆、隶、楷、行、草 代表人物 王羲之、颜真卿、欧阳询等 代表作品 《兰亭集序》、《多宝塔碑》等

网路上转载 供楼主参考 常年产量: 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一般经营情况及种植习惯而评定的正常年景下所收获的农产品产量。常年产量是农业税的计税产量。上地自然条件,一般是指上质、水利、地势、气候、风向、阳光等条件。一般经营情况是指当地一般农业生产对土地所耗费的劳力、畜力、肥料和机械装置能力以及耕作技术等。种植习惯是指在自然条件和一般经营情况下种植农作物的次数和品种。常年产量不同于实际产量,一般是以确定农业税负担额的前3年或前5年的实际产量的平均数为准,通过群众评议, *** 核定的程式来评定的,基本考虑了各种年景的不同情况。以常年产量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意义,在于激励增产。一是评定的常年产量低不按先进生产水平评定池不按落后水平评定,而是按一般水平评定,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常年产量评定以后,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变动,因勤劳耕作、改善经营而增加产量的,常年产量不予提高;因怠于耕作而减少产量的,常年产量不予降低,这样不仅有利于鼓励增产,而且有利于简化征收手续。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税法收益:指生产上或商业上的收入,那么税法受益也可以叫税法收入,也就是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它是最古老、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像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像腾讯众创空间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税法 [ shuì fǎ ] 生词本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 shuì fǎ ] 税收法规。

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它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回头背书是以票据上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其特点是票据上的原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又成了票据债权人(持票人)。 回头背书具备与一般转让背书同样的权利转移效力、权利证明效力和权利担保效力。但由于被背书人的地位不同,这种背书还有其独自的效力。具体情形如下: (1)出票人为持票人。当票据经过背书又回返出票人时,持票人对于其前手没有追索权,即以往所有在票据上背书或签名的债务人,对他都不负担保证责任,持票人仅享有对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因为,从出票人的角度看,所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都是他的后手,从持票人的角度看,这些签章的人都是他的前手。如果他以持票人的身份向前手追索,其前手则会以后手的身份将他作为出票人来追索,如此回圈追索,毫无意义。 (2)背书人为持票人。当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该背书人的后手无追索权。比如A向B出票,依次背书给C、D、E、F最后又回返背书给C,C由原来的背书人变成了现实的持票人,在这种情况下,C对于D、E、F没有追索权。 (3)承兑人为持票人。当票据辗转流通到承兑人之手时,承兑人作为现实的持票人,对所有人都没有追索权。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应自负付款责任,而行使追索权的前提是票据不获付款,因而,承兑人不能因自己不付款而向他人追索。 (4)保证人为持票人。经回头背书取得票据的保证人除可以向被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外,其余适用于所处的地位。比如张三为出票人,李四为张三的保证人,当票据经回头背书落入李四之手时,李四可以向张三行使追索仅,但对其他前手,与张三为持票人时一样,不得行使追索权。又如张三为承兑人,李四为张三的保证人,当李四经回头背书取得票据后,除可向张三行使付款请求权外,对于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追索权。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物件,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义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著现代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络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01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中国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

刮法名词解释 刮法,指入针后,以右手拇指抵压针柄底端,用食指或中指频频刮动针柄的一种辅助方法。 刮法,《素问·离合真邪论》载有“抓而下之”。姚止庵注解为“抓,侧交切,以爪甲刮针也”。明·李梃《医学入门》始立刮法之名:“又将大指爪从针尾刮到针腰,以刮法也”。刮,是常用的催气、守气的手法,一般常与其他手法结合应用。

税法名词解释大全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裤蔽歼法有很多种,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地税又分为: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偶然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并蚂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胡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法律分析: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有9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闭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明早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激态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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