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及答案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及答案

发布时间: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及答案

发布时间: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及答案

没答案!去买习卷吧,后面有,但是近两年的估计没有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题及答案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这个很难考吗?

武汉理工大学考研试题

链接:

提取码:b0jb

--来自百度网盘超级会员V1的分享

若资源有问题可以追问

军事检察自学考试题及答案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军事检察院好不好考,答案是不好考的,因为军事检察院不仅需要很高的分数成绩,还需要人的品质以及各个方面都是很好的,所以说军事检察院不好考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

希望能给自考同等学历人士广开门路,不拘一格降人才啊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再通过政法机关公务员考试。

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条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3周岁;身体健康。(2)政治思想条件。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3)专业条件:修正后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法律工作经验要求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一、检察官概念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司法考试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司法考试的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四、司法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分为两天进行,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五、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一般会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可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

这个很难考吗?

军事检察自学考试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为军自考,是国民教育体系之一,是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由各军事院校为主考院校的国家级考试,其学历教育符合国家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   索引序列
  •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及答案
  •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题及答案
  •   军事检察自学考试题及答案
  •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
  •   军事检察自学考试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