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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检察学自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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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检察学自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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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检察学自学考试试题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就是说,出示证件,是警察当场盘问、检查的前提条件。

依照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经出示表明自己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证件,即可以对行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问、检查。检查包括对被盘问人的人身检查和对其携带物品的检查。

这是我翻阅资料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原文我就不引用了,我的疑问是,人民警察通过什么去判定行迹可疑人员?有何标准?难道只是凭个人经验?再假如,当警察刚盘查过一名男子,在其身上未发现有任何可疑物品,身份比对也没有问题,然后警察盘查无果后将该男子放行,而该男子前一个小时才杀了人,这难道也是凭警察个人的经验来判定他不是犯罪嫌疑人吗?我们在执行公务中每天都会被质疑我们没有权利查验身份证和进行人身检查,但是这也是领导和上面规定的,我们也不是火眼金睛,犯罪分子脑门上也没刻字,我们只能是凭自己的工作经验去判定。一是经验,这是主观,二是他人的行为是否值得怀疑,这是客观,二者相互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经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修正。《人民警察法》分总则、职权、义务和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5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7年6月2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予以废止。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头型没有规定,除非是应聘者的头严重畸形,一般都可以报考或应聘警察的。 当然,如果是特殊部门的警察如: *** 警卫队或者是仪仗队,对外表和头型是有要求的。

估计是考人民警察职位。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何法律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指定。 楼上的真能忽悠

国家没有人民警察院这个机构。只有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定的,以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式办案。

1995年2月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1995年2月28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没有警察驾驶证这种证件。另外,驾驶证是买不到的,都是要靠自己去考的。 现在交通部门对考驾照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了,考试过程中都是录影的,考试前都要检查身份证,已经很难作弊了,更加买不到驾照,都是要靠自己去考。 2、现在要有人说能买到驾照,不要怀疑,一定是骗钱的。驾照还是要自己去考的好,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买来的驾照都是假的,在公安部交通系统里是查不到驾照资讯的。 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版), 第八十八条 申请人以欺骗、贿 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一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当领导力量的是( ) A.各级党委 B.各级政府 C.各级公安机关 D.各级党委和政府2.公安政策是由( ) A.党和国家制定的 B.公安部制定的 C.司法部制定的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3.公安机关处理治安问题,实行( )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D.方便处理原则4.从公安行为受法律拘束程度看,有自由裁量的公安行为和( ) A.具体的公安行为 B.羁束的公安行为 C.主动的公安行为 D.法律的公安行为5.在下列选项中属于侦查权的是( ) A.监外执行权 B.封闭权 C.罚款权 D.扣压物证、书证权6.在下列几种权力中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权的是( ) A.罚款 B.取缔 C.盘问检查 D.监视居住7.公安机关对公民生命权、人格尊严的保护,实质是保护公民的( ) A.政治权利 B.人身权利 C.合法权益 D.公民权利8.属于公安第一客体的内容是( ) A.治安事故 B.技术事故 C.医疗事故 D.生产安全事故9.从世界范围看,凡属关于警察行为的科学,统称为( ) A.刑事司法学 B.保卫学 C.警察学 D.公安学10.近代警察的特点之一是( ) A.军警合一 B.警政不分 C.中央集权 D.职能独立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11.估价治安效益的方法有( ) A.治安成果与要素投入对比的方法 B.横向对比法 C.纵向对比法 D.延伸法 E.趋势假设法和目标实现程度估价法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 A.预防、惩罚违法行为 B.预防惩罚犯罪行为 C.预防处置治安事件 D.预防处置治安事故 E.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13.加强公安法制的权威性,必须( ) A.提高"当罚必中"率 B.执法严明,宽严适度 C.不枉不纵,取信于民 D.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E.多使用暴力与强制手段14.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其出发点是( ) A.惩办少数 B.改造多数 C.讲究策略 D.区别对待 E.坦白从宽15.从公安行为作用范围看,有( ) A.内部行政行为 B.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 C.非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E.普遍的行政行为16.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 A.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B.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C.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D.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E.可能是逃犯的17.国家或法律对公安机关权力的实施,应当有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是( ) A.合法 B.准确 C.公平 D.及时 E.适度18.公安权力能力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 A.公安权力执行者 B.公安权力规范 C.公安权力装备 D.公安行为 E.公安权力信息19.在下列权力中属于刑罚执行权的有( ) A.监外执行权 B.死刑执行权 C.逮捕执行权 D.刑事拘留权 E.假释执行权20.公安机关必须维护的社会治安秩序是( ) A.工作秩序 B.生产劳动秩序 C.教学与科研秩序 D.公共场所秩序 E.家庭生活秩序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三、填空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21.有关治安效益的理论体系,反映的是公安工作的___________。2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治本"是指从产生案件与事件的___________入手去解决问题。23.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强制性,又有___________。24.公安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是涉及___________与社会治安秩序的社会关系。25.处理治安事件,要坚持"___________,快速处置"的方针。26.公安工作基本方针是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主导的方面是___________。27.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不仅要实行正确的原则,而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___________。28.党政分开是指把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从___________、职能上、内容上、方式上区别开来。29.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___________的实际领导之下。30.强化公安实物要素,首先取决于___________。31.所谓公安实力,包括公安机关的___________和物质技术装备。32.警察权是___________的组成部分。33.社会秩序是___________的外在形式,是由一定的社会规范来确认和维系的。34.公安第一客体,即侵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构成治安危害的___________的总和。35.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___________的学科。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主动的公安行为37.公安权力平衡38.公安第二客体39.公安法律意识40.公安法规的实施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41.影响公安权力实施的干扰因素主要来自哪些方面?42.公安机关的武装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43.在公安专业活动中开展群众工作需注意哪些问题?六、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4小题10分,第45小题12分,共22分)44.公安工作为什么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45.试论公安法制的地位与作用。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安学基础理论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D 2.A 3.B 4.B 5.D 6.A 7.B 8.A 9.C 10.D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1.ABCDE 12.ABCDE 13.ABCD 14.ABCD 15.AD 16.ABCD 17.ABDE 18.ABCE 19. ABE 20.ABCDE三、填空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21.价值观 22.本源 23.行政说服性 24.国家安全 25.疏导为主 26.公安机关 27.管理体制 28.性质上 29.同级党委 30.经费的多少 31.警力 32.国家基本权力 33.社会关系 34.社会因素 35.公安现象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定职权,不待别人请求而主动进行的行政行为。 37.是指公安权力能力的发挥失去制约或者强调制约而伤及公安权力能力的充分发挥。 38.面对公安第一客体的治安危害,需由公安主体保护、管理和救护的社会因素的总和。 39.是关于公安法制的理论、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40.即依靠公安法规调整社会关系的实际过程。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41.(1)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 (2)社会上的消极因素; (3)某些机关的错误干预; (4)领导指挥不当; (5)执行人的主观差错。 42.(1)配备武器、警械和装备设施; (2)组织机构实行军事化管理; (3)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 (4)担负武装性质的战斗任务;凭借武装手段去完成斗争任务; (5)有一支武装警察部队。 43.(1)依靠基层党政领导,取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 (2)依靠治安积极分子,通过他们带动和动员群众进行防治工作。 (3)严格按政策、法律办事,并制定本专业的规章、制度,使本专业的群众工作规范化。 (4)保护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关心群众的疾苦。对症下药地解决群众的具体思想或实际问题,切不可简单急躁。六、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4小题10分,第45小题12分,共22分) 44.(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社会安定,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 (2)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的实力,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 (3)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党的领导才能使其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 (4)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45.公安法制调整的主要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社会关系,所以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中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1)公安法制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强有力的武器。 (2)公安法制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强有力的武器。 (3)公安法制对其它部门法制具有后备效应。 (4)公安法制保障了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等部门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军事检察自学考试

军事法学自考内容有以下。仅供参考。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为军自考,是国民教育体系之一,是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由各军事院校为主考院校的国家级考试,其学历教育符合国家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

内容简介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共开设十门军队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学》、《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目录总论第一章 军事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根源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军事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二、国家的出现——军事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三、战争的扩大——军事经济法产生的军事根源第二节 奴隶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二、外国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概览三、奴隶制社会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三节 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二、外国封建制社会的军事经济法第四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英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二、美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三、法国军事经济法概况四、德国军事经济法概况五、俄罗斯军事经济法概况六、日本军事经济法概况七、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五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军事经济法一、前苏联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二、我国社会主义军事经济法概况第二章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概念一、军事经济法的定义二、军事经济法的特点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一、军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军事经济法的体系第三章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地位一、军事经济法是军事法的重要内容二、军事经济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功能一、军事经济法功能释义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三、军事经济法功能的实现途径第四章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和原则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一、价值、法律价值与军事经济法的价值二、军事经济法的价值构成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军事经济法原则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二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军事经济法律关系的

军事检察学自学考试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军事法学是研究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作为新兴的军事学与法学交叉学科,军事法学对于促进依法治军,加强国防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军事法学是以军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为国防和军事斗争服务、为军事法制建设服务的部门法学。军事法学在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领域中均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自80年代以来,军事法已经迅速发展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军事法学也形成了基本的学科体系。军事法学不但与法学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与军事学各学科特别是军事历史学和军制学也密切相关。我国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迫切需要这一学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培养出更多的军事法学人才。

《法官法》第十二条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检察官法》第二条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检察官法》第十三条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不用经过司法考试,首先你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其次你必须考军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军。再次你的法律知识必须非常丰富,最好是专业!最后通过总政的司法考试,记住是总政!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卷

希望能给自考同等学历人士广开门路,不拘一格降人才啊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再通过政法机关公务员考试。

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条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3周岁;身体健康。(2)政治思想条件。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3)专业条件:修正后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法律工作经验要求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一、检察官概念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司法考试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司法考试的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四、司法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分为两天进行,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五、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一般会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可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

这个很难考吗?

军事检察学自考试题及答案

军事法学又称“军事法律学”。研究军事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军事法学有其自身的体系,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既要研究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如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本质和作用;军事法的产生和发展;军事法的基本原则,军事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军事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军事法的适用、遵守、监督和制裁等。又要研究涉及军事领域的各种军事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法、国家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科技法、军事刑法、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经济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人优抚法、战争法以及有关军队行政管理、军事人事、军队政治工作、军队后勤、武警勤务、军队职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报考我校考生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有志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了解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考试时间(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考试科目(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3、报名要求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推免生不参加本公告所指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3、除我校《招生章程》外,考生报名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报考须知,并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我校所发布的全部报名公告、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报考。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关于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切勿 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 ,否则报名无效。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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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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