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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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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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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 贵州 医科大学神奇 民族 医药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批次、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 考试 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 志愿 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 学费 、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七章  毕业 (学位) 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 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学院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坐落在有"森林之城"之称的贵阳,校园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有食品卫生与营养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s://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中医药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 贵州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大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 民族 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 考试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四、大类专业招生

第七条 中药学类(药学院):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其余所有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

第八条 分流细则请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五、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 校招 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新生 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 志愿 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 高考 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三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

第十六条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 实习 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

第十七条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八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

颁发 证书 :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 毕业 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条件的者,第四年可申请进入利兹贝克特 大学学习 ,符合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利兹贝克特 大学生 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六、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 就业 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 体育 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八、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学费 、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

传真:

招生信息网:

E-mail: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市、区,下同)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4152013647 学院办学形式: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三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是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在2005年教育部专项检查中,学院为贵州省获得良好评价的学院。现依托贵州中医药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实施办学。开设有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生物制药、护理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法学、医学信息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健康服务与管理等11个本科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按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条招生类别: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院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贵州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本招生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已经过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一条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录取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等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院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院将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当年批复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 邮编:550002 电话: 网址: 邮箱:

贵州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必考 笔试 003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必考 笔试 004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5 0154 企业管理咨询 4 必考 笔试 006 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必考 笔试 007 0067 财务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008 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必考 笔试 009 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必考 笔试 010 0152 组织行为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54 管理学原理 6 必考 笔试 012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 013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1 必考 实践考核 014 8209 工商企业管理实习 5 必考 实践考核 015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201 0055 企业会计学 6 加考 笔试 202 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6 加考 笔试 203 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加考 笔试 204 0009 政治经济学(财) 6 加考 笔试 205 0058 市场营销学 5 加考 笔试 231 8265 国际经济法学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73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73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6门32学分。 说明: 1、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工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 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2、原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本科,代码603)和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代码608)调整为本专业。 3、港澳考生不考001,但须加考231。 英语(本科段)*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600 高级英语 12 必考 笔试 004 0602 口译与听力 6 必考 实践考核 005 0087 英汉翻译 6 必考 笔试 006 0840 第二外语(日语) 6 必考 笔试 007 0603 英语写作 4 必考 笔试 008 0604 英美文学选读 6 必考 笔试 009 8268 英语词汇学(英文) 6 必考 笔试 010 8267 毕业水平考试 8 必考 实践考核 201 0593 听力 8 加考 实践考核 202 0594 口语 8 加考 实践考核 203 0795 综合英语(二) 10 加考 笔试 231 0024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0门且不低于5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0门59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4门30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3、英语、文秘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科技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新闻英语、商贸英语、中英文秘书、英中文秘书、经贸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3,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非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已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现已改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证书(含四级)可免考203。 5、原英语(本科,代号594)专业调整为本专业。 以上的计划是广东的,贵州的可能会有小的差别或完全一样,具体可以在报名时买一本报考指南,上面会有详细的说明。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 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 年10 月定名为贵州大学。2004 年12 月,成为贵州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 学。2005 年9 月贵州大学被批准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大学。

(1)在读学生进行自考衔接学习时,本修专业同名课程可免考自考对应课程。

(2)各专业全部考试课程中,有1/3~1/2 考试课程(衔接课程)为校考及实践课程,由 贵州大学自主命题。

(3)统考课程中学生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学生可报考学位课程(英语、计算机)考试且合格者,符合学位授予条例的,可申请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

一专多能、拓宽专业口径。

自考学历证书可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

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增加就业选择、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创造条件。

(1)学费:专科2000元/年;本科2500元/年(不分专业)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贵州大学自考2018年秋季招生简介1、招生对象:中职(高职)在校生、在职学员(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招生专业:【本科】:法律、行政管理学、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建筑工程、会计、工程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金融、铁路运输管理、农学、畜牧兽医、室内设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机电一体化;【专科】:行政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建筑工程,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汽车运用技术。3、学习方式:网络助学+面授助学(周末)4、助学方式:衔接助学+社会网络助学5、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两年(服务1年,学习年限+服务年限共3年,按2年学费收取)

坐标贵阳市1、贵州大学有自考本科,是贵州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贵州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学制,考完十几门科目申请毕业拿证;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学历,专升本一般指统招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那年,填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录取的形式。3、含金量统招专升本更高<另外,2023年贵州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贵阳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贵阳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贵州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贵州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贵州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贵州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科目)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贵州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贵州省各主考学校开设专业贵州省自学考试现开设了51个专业,其中:本科30个,专科21个。贵州大学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及应用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及基应用房屋建筑工程贵州师范大学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贵州财院学院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贵州民族学院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贵阳医学院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中国公安大学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开考专业独立本科段本科专科详情请点击贵州招生考试信息网,如下:参考资料:?NewsID=1454贵州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除医学类本科专业为五年外,一般本科专业为四年,但却有不少非医学本科专业为五年。一些院校在《招生章程》里会有特别说明,或在《招生计划》中有备注。如学制一般5年的专业有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 有的专业,一般院校学制为四年登陆贵州教育考试院官网或者自考办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 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 年10 月定名为贵州大学。2004 年12 月,成为贵州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 学。2005 年9 月贵州大学被批准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大学。

(1)在读学生进行自考衔接学习时,本修专业同名课程可免考自考对应课程。

(2)各专业全部考试课程中,有1/3~1/2 考试课程(衔接课程)为校考及实践课程,由 贵州大学自主命题。

(3)统考课程中学生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学生可报考学位课程(英语、计算机)考试且合格者,符合学位授予条例的,可申请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

一专多能、拓宽专业口径。

自考学历证书可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

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增加就业选择、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创造条件。

(1)学费:专科2000元/年;本科2500元/年(不分专业)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贵州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0657。办学层次以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本部位于风景秀丽的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有花溪北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和太慈桥校区等。 第三条 贵州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贵州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贵州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和两个独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贵州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上海、西藏外)。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且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 第十一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1、自主选拔招生。对经过我校自主选拔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学校按自主选拔录取规定予以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校考合格考生,按照《贵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公布原则予以录取。在本科第一批次前投档。 2、艺术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术科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含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音乐类、美术设计类和舞蹈学等统考专业测试合格),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并按照(已公布的艺术简章原则)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经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国家一级运动员按照规定,单独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批次按各省安排批次进行录取。 4、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原则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学习后升转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四年。 6、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面向贫困县的定向专项计划,面向贵州省范围内的贫困县招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7、专科升本科计划。(1)在全省文化统考上线的基础上,对参加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之和的总成绩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各专业考试成绩确定;(3)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时,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专业要求:1、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3875px以上,男生身高4200px以上。 第十七条 我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至二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大学法语、大学德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四章 毕业证及学位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完全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及复查: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统一到阳明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新生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学校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奖贷(助)学金及就业: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国家助学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捐助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和相应县政府相关部门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注: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招生网站rso.gzu.edu.cn; 咨询电话:省内直拨:95105113、省外请拨:; 办公电话:(兼传真) ;监察电话: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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