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85

平亮装潢小余
自考问答 > 自考本科 > 自考外国教育史重点归纳总结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卡布奇诺有点

已采纳

自考外国文学史对于很多同学而言是一门比较难的科目,因为大家很少接触过外国文学,也找不到复习重点,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外国文学史的知识点,以供参考。外国文学史自考重点1、古代希腊罗马是欧洲文化的发源地。恩格斯说:“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2、古希腊位于地中海东北部,包括巴尔干半岛的地端(即希腊半岛) 、爱琴海中数百个岛屿和小亚细亚西部沿海一带。 公元前十二世纪以前, 地中海中的克里特岛和希腊半岛上的迈锡尼地区已经出现了奴隶制国家,有了相当发达的文化,史称 “克里特 —迈锡尼文化 ”。(地理位置、特点、什么文化)3、古代希腊流传至今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两部史诗 —— 《伊利昂纪》和《奥德修纪》。相传这两部作品是诗人荷马所作,所以又叫 “荷马史诗 ”。荷马问题的核心是史诗的作者和形成问题。十八世纪末十九世初的德国学者沃尔夫和拉赫曼提出 “短歌说 ”,以尼奇为代表的另一些德学学者坚持 “统一说 ”,赫尔曼为代表提出 “基本核心说”。《伊利昂纪》是描写特洛亚战争的。希腊主帅阿伽门农,主将阿基琉斯。特洛亚方面的主将赫克托尔。《奥德修纪》 主人公是木马计的策划者奥德修斯。 史诗写他从特洛亚回国途中在海上飘流期间发生的故事。他的妻子珀涅罗珀,儿子帖雷马科。4、古代希腊戏剧起源:是从狄俄倪索斯的祭典发展而来的。狄倪索斯是酒神,也被希腊人尊为自然之神。5、希腊悲剧艺术形式:戏剧的成分和合唱队的抒情成分,始终是悲剧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6、古希腊主要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史称三大悲剧诗人。7、阿里斯托芬被恩格斯称为 “喜剧之父 ”。作品《云》、《蛙》、《阿哈奈人》。8、教会统治和教会文学:欧洲封建社会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基本特点是:基督教在文化、教育、哲学、文艺以至整个精神领域里,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基督教成了欧洲封建制度的支柱。 (1405 年基督教东西两派分裂,西派称为天主教) 。教会思想统治的主要武器是《圣经》 。《圣经》分《旧约》和《新约》 (西方教会文学最重要的是《新约》 ,东方最重要的是《旧约》 )。9、人民英雄史诗:中世纪早期人民文学的主要成就是各族人民的英雄史诗,像日耳曼人的《希尔德布兰特之歌》 ,盎格鲁 ·撒克逊人的《贝奥武甫》 、冰岛人民的 “埃达 ”和“萨迦 ”。“埃达 ”较完整地保留了北欧人民最古老的神话、传说和英雄史诗,是欧洲文学中仅存的异教作品,是以诗歌的形式记北欧的神话。 “萨迦 ”是散文叙事文学。10、英雄史诗和民间谣曲:史诗如法国的《罗兰之歌》 、西班牙的《熙德之歌》 、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 、俄罗斯的《伊戈尔远征记》为四大史记。其中以《罗兰之歌》最为著名。 “罗宾汉谣曲 ”是一组歌唱侠盗罗宾汉的作品。12、亚瑟王与他的圆桌骑士的故事是骑士叙事诗常写的题材。其中最著名的骑士有郎斯洛、格莱斯、盖兰德和圣杯的保护者契莱尔等。描写亚瑟王传奇的最有名的作家是法国诗人克雷蒂安 ·德 ·特罗阿。他的著名作品《郎斯洛》 。13、城市文学:城市文学的主要形式是韵文故事、讽刺叙事诗和寓言诗。韵文故事(又称 “笑话 ”)是一种短小精悍的诗体小故事。作品《驴的遗嘱》 。讽刺叙事诗的代表作是法国的 《列那狐传奇》。市民文学的另一部代表作是法国的 《玫瑰传奇》。法国的吕特博夫和维庸是比较著名的市民诗人。14、恩格斯评价但丁, “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15、但丁出身于佛罗伦萨一个小贵族家庭。 《新生》写贝雅特里齐,共三十一首,又用优美的散文把它们串连起来。 《新生》中的诗歌属 “温柔的新体 ”诗派。16、但丁的学术著作《飨食》和《论俗语》 (均未写完)。《论俗语》是一篇语言学著作,也是一篇美学著作。17、《神曲》的意大利文原意是 “神圣的喜剧 ”。但丁只给自己的作品取名《喜剧》 《神曲》全长一万四千二百三十三行,分为《地狱》 、《炼狱》、《天堂》三部。但丁随维吉尔而行,首先来到地狱和炼狱。在维吉尔带领下,一层层地上千到了乐园。这时维吉尔突然不见,天空中祥云浮现,仙乐声中出现了万花蔟拥的贝雅特里齐。这位圣女把他带进了天堂。 (两个引路人)18、意大利的人文主义思想在但丁的作品中已露端倪。到十四世纪下半期,在但丁的故乡佛罗伦萨又出现两位人文主义运动的先驱者彼特拉克和薄伽丘。19、意大利的弗兰齐斯科 ·彼特拉克被史学家认为是第一个人文主义者。他的诗集《歌集》开一代诗风。彼特拉克大量采用十四行诗体。20、意大利的乔万尼 ·薄伽丘 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十日谈》的框式结构是学习阿拉伯故事集《一千零一夜》的结果。故事的重要主题是反教会,揭露天主教会和僧侣的腐败、虚伪。通过爱情题材反对禁欲主义,反对封建偏见。小说用意大利语言写成。21、自考外国文学史中堂吉诃德的形象:患“游侠狂想症”的人文主义者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个既有悲剧因素,又有喜剧因素的复杂形象:(1)堂吉诃德是人文主义者形象。(2)他身上具有许多喜剧人物的因素。(3)充满悲剧精神的人物。(4)人文主义思想的直接传播者。22、自考外国文学史中桑丘•潘沙的形象(1)桑丘·潘沙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一个纯朴劳动农民的典型。(2)一方面,他具有劳动人民机智、善良的品质和乐观主义精神,在当“海岛总督”期间表现出惊人的才智。(3)另一方面,他又有封建制度下小私有者眼光短浅、狭隘自私和贪图小利的弱点。他当骑士侍从是为了摆脱贫困,求得温饱。(4)桑丘·潘沙的形象反映了农民的困苦处境和变革现实的民主要求。为什么说《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德国第一部产生影响的作品。1歌德的中篇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18世纪德国进步青年的形象。他的性格是社会铸造的,他以孤傲来对抗德国现实的丑恶,但他总以不合作――逃避的方式来反抗,显得无力。因此他悲剧是时代的悲剧。2感染了世界各国不同时代的同病相怜的青年。他们不但模仿维特穿青衣黄裤,甚至也学他自杀。在意大利期间他创作和构思了三个古典主义悲剧:《哀格蒙特》、《伊菲格涅亚的陶里斯》、《塔索》。晚年:《威廉。迈斯特》(上下部、德国第一部教育小说)通过威廉从童年到老年发展的记述,展示了他道德完善的过程。《浮士德》:取材于16世纪关于浮士德博士的民间传说。以诗剧形式写成,以浮士德博士的思想发展为线索写他探索人生要义的一生。基本情节:一幕序曲(剧情的正式开端)、两个赌赛、终身追求、五幕悲剧。五幕悲剧:知识的追求和知识的悲剧:否定了脱离实际的追求。感官的追求和爱情的悲剧:否定了仅仅迷恋情欲的爱情(玛家蕾特)。权势的追求和从政的悲剧:否定了与王朝相妥协的道路(海伦)。美的追求和寻美的悲剧:否定了以古典美来改造世界的理想(瓦格纳、欧福良)事业的追求和事业的悲剧:肯定创造和劳动,要人们“每天每日去开拓生活和自由,然后能作自由和生活的享受。”分析浮士德的形象及其意义。歌德创作的诗剧《浮士德》中的浮士德是上升时期资产阶级先进分子的象征形象。1 浮士德是一种积极进取精神的代表,是一个自强不息、执著探索者的形象。作者让他经历各种诱惑和考验。同梅非斯特打赌,激起他重新探索信念;热恋的悲剧使他不再追求感官的享受;从政的悲剧使他逃避现实;古典理想的幻灭,使他重新回到现实中寻找实现理想的途径。他永不满足、永不示弱、探求不止、始终向上向善。这些构成了他性格上最鲜明的特征。2具有人身上鲜明的两重性:一方面受生命本能情欲的驱使,常常沉迷于名利、地位、权势、女人和美等现实欲望中;另方面,他又未被这些所迷惑,不断的超越自我,走向新生活。一方面追求真理创造事业,一方面又迷恋儿女私情。他一方面是理想社会的追求者,一方面又是王权的支持者。这种“灵与肉”,“善与恶”的矛盾。体现了歌德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也展示了人类复杂性和真实性。也反映了人类追求真理的艰巨性。意义:向人们指出了精神净化的道路,指出了人生的意义和人们应追求的生活理想,把人们引向崇高的理想而奋斗不息的伟大道路。分析《浮士德》的艺术特色。歌德创作的《浮士德》在艺术上有它独特的风采:1诗剧以幻想为主,将写实和幻想结合(天上地下、现实古代、人类魔鬼)。使《浮士德》成为即是资产阶级理想的激越颂歌,同时又是当是德国现实生活的深刻概括。2 在人物塑造上:辩证的方法。浮士德灵与肉的对立统一,梅非斯特作恶造善的对立统一,推动了整个剧情的发展,展示了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用矛盾对比的手法刻画人物群像。天帝与魔鬼是理性于情欲的对比;浮士德与梅非斯特是人类与魔鬼的对比;浮士德与玛加蕾特是知识者与自然的对比。比较的手法使各自的性格特征更为鲜明。3形式多样化。诗剧开头用自由韵体,写玛加蕾特用民歌体;写海伦部分则用古希腊悲剧的诗体。叙事、抒情、议论糅为一体,诗剧大量运用了象征、比喻的手法,如人造人、海伦、魔女之厨都是象征,批评教会则常用暗喻。歌德的诗剧《浮士德》是一部思想内容很丰富的作品。1主要思想价值,是通过浮士德的人生经历,宣传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宣传摆脱中世纪的愚昧状态,克服人类内在和外在的矛盾,创造资产阶级理想王国的启蒙思想。2诗剧肯定创造和劳动,要人们“每天每日去开拓生活和自由,然后才能作自由和生活的享受”。3诗剧表达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体验-生活就是追求,而追求的过程又是循环前进的。世界和人类就是在这不断追求、不断幻灭的大循环中矛盾运动、发展进步的。4诗剧还表达了一种现代意义,即人始终处于与外界的冲突中,失败和灾难无法避免,但主人公以自身的行动决定自己的本质,从而奠定了现代人格的基础。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75 评论(11)

chunping1988

罗马法 罗马法是古代法,要重点把握罗马法的形成、发展过程,代表性法典,主要私法制度,以及历史影响等内容。 一、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国家法律的总称。它不仅包括从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罗马法的产生 公元前6世纪,罗马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年~前534年)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 1.制定过程。公元前510年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公元前450年颁布的《十二表法》是这一发展过程的重要里程碑。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2.篇章结构与特点。《十二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表现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3.历史地位与影响。《十二表法》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罗马法的发展 1.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市民法就是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的仅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其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是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随着罗马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贸易的扩大,在共和国后期,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渐创制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的法律规范――万民法。万民法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所有权以及债权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出现,使罗马私法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二者互为补充,到查士丁尼皇帝时期,将二者最终统一起来。 2.法学家的活动:在罗马法帝国前期,法学家的活动非常活跃,从事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等,许多法学家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当时出现的最五大法学家是: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奴斯,他们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3.《国法大全》:也叫《民法大全》,是罗马法发达的代表。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善的阶段。 《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四个部分。《查士丁尼法典》是查士丁尼以前的皇帝敕令汇编。《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被称为《法学阶梯》,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改编而成的官方教科书。《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被称为《法学汇编》,它是罗马法学家的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新律》是后人对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期间颁布敕令的汇编。 三、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一)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1.习惯法。主要是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 2.议会制定的法律。主要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立法机关——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在共和国时期,元老院是罗马国家政权机关,并且享有一定立法职能,有权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在罗马帝制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告示。主要是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裁判官所发布的布告。 5.皇帝敕令。主要是罗马皇帝发布的指示、命令,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主要是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律专家对法律的解释。在罗马五大法学家的解释中,如果产生分歧,就要以伯比尼安的解释为准。 (二)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罗马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公法与私法。 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自然法、市民法、万民法。 4.市民法和长官法。 5.人法、物法、诉讼法。 四、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一)人法 人法是在法律上对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内容。 1.自然人。罗马法上的自然人有两种含义: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称霍谟(Homo);二是法律上的人,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称波尔梭那(Persona)。 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丧失自由权称人格大减等,丧失市民权称人格中减等,丧失家族权称人格小减等。 2.法人。罗马法的法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前者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地方行政机关、宗教团体、手工业行会、士兵会等;后者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商业基金、国库以及“未继承的遗产”等。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以帮助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2)必须具有物质基础,社团要达到最低法定人数(三人以上),财团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规定;(3)必须经过政府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 3.婚姻家庭法。罗马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长(称家父)由辈分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家庭财产和所属成员有管辖权和支配权。共和国后期,家庭制家庭关系才逐渐发生变化,家父作为家庭中的主宰,权利日益受到限制,家庭成员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帝国时期,法律明确规定,家父在家庭中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扶养直系尊亲属和卑亲属、婚嫁子女以及立遗嘱时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留份等义务。 罗马婚姻制度经历了由“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的演变过程。早期实行的是“有夫权婚姻”,也称“要式婚姻”。其基本特征是:丈夫享有特权,妻无任何权利。婚姻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被视为男女的终身结合,目的在于生男育女,继血统,承祭祀。结婚方式有共食婚、买卖婚和时效婚。结婚以后,妻便脱离父家而加入夫的家族,受夫权支配,其地位“似夫之女”,身份、姓氏均依其夫。妻不忠时,夫有权将其杀死。妻的财产不论婚前或婚后所得,一律归夫所有。未经夫的允许,妻不得独立为法律行为。 共和国后半期,产生了“无夫权婚姻”,到帝国时期则广泛流行。无夫权婚姻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而以男女双方本人利益为依据。生子、继嗣降为次要地位。这种婚姻不需要履行法定仪式,只要男女双方同意,达到适婚年龄,即可成立。夫对妻无所谓“夫权”,妻没有绝对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财产各自独立,妻的财产不论婚前婚后所得一律属自己所有。 (二)物法 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和核心,对后世资产阶级民法影响。 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 1.物权。 (1)物的概念和分类。罗马法上所说的物,范围较广,泛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凡对人有用并能满足人所需要的东西,都称为物。不仅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而且包括无形的法律关系和权利,如役权、质权等。 (2)物权的概念和种类。物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权利。物权的范围和种类皆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只有法律所规定的物权才受法律的保护。 罗马法上的物权主要有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佃权、质权等。按照物权标的物的归属,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2.继承。罗马法上的继承概念与现代的继承概念不同,继承是指死者人格的延续,财产继承是附属的。家父死后,其权利必须延续下去,他的人格就得由其继承人继承,既包括他的人身权利和义务,也包括财产权利和义务,即所谓“概括继承”。 罗马法上的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早期只有法定继承,从《十二表法》起有了遗嘱继承的规定。 3.债。罗马法将债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原因,即由双方当事人因订立契约而引起的债;一类是违法原因,即由侵权行为而引起的债,罗马法称之为私犯。后来,又规定了准契约和准私犯为债发生的原因。 (1)契约。 (2)准契约。主要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监护和保佐、海损、共有、遗赠等。 (3)私犯。私犯也是债发生的根据。罗马法将违法行为分为“公犯”与“私犯”两类。公犯指危害国家的行为,犯者受刑事惩罚;私犯指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应负赔偿责任。《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所列私犯有四种,即窃盗、强盗、对物私犯和对人私犯。窃盗指窃取他人财物为己有,或窃用、窃占他人财物。强盗指以暴力非法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物,如焚毁他人房屋、杀害他人家畜等。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和损伤他人的名誉、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 (4)准私犯。准私犯是指类似私犯而未列入私犯的侵权行为。如法官渎职造成审判错误而使诉讼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自屋内向屋外抛掷物件而致人伤害;奴隶、家畜造成的对他人的侵害等,都要负赔偿责任。 (三)诉讼 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相适应,罗马诉讼也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 公诉是指审理直接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审理有关私人利益的案件。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罗马国家先后制定了三种私诉程序: 1.法定诉讼。法律诉讼是罗马国家最古老的诉讼程序,盛行于共和国前期,只适用罗马市民。 2.程式诉讼。程式诉讼是裁判官在审判实践中创立的诉讼程序。 3.特别诉讼。特别诉讼亦称非常诉讼,开始于罗马帝国初期,在帝国后期成为惟一通行的诉讼制度。 五、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一)罗马法复兴的过程 1.注释法学派与罗马法的复兴。公元 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从此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学者采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罗马法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2.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14世纪,在意大利又形成了研究罗马法的“评论法学派”。该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罗马法在意大利复兴以后,很快扩展到西欧各主要国家。 (二)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1.罗马法的运用,使商品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市民等级的力量不断加强,同时也推动了王权的加强和扩张,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2.经过罗马法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3.罗马法时代的自然法思想为近代自然法学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口号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三)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1.大陆法系的法国法和德国法都继受了罗马法。 2.罗马法的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所借鉴与发展。 3.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

308 评论(14)

相关问答

  • 中国简史自考重点归纳总结

    盘古说:我开; 女娲说:我补; 共工说:我撞; 神农说:我尝; 精卫说:我填; 夸父说:我追; 后羿说:我射; 嫦娥说:没射着! 黄帝说:我们做什么; 尧说:我

    彷徨爱情 4人参与回答 2024-09-22
  • 中外教育史自考知识点总结归纳

    原始社会,生产资料公有,群居,你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氏族,社会公寓成为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基本形式。产生了名为“庠”的教育机构 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特点: 1

    Huanglingying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2
  • 中外教育史自考重点归纳总结

    教育学自考考什么? 1.必考科目:毛概、马经、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外教育简史、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学原

    小小千寻小尼玛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1
  • 外国教育史自考知识点归纳总结

    1、古希腊教育分为三个时期:荷马时代的教育、希腊城邦时代的教育(斯巴达军事教育、雅典品质教育)和希腊化时代的教育。2、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卢梭的《爱弥儿》杜威的

    MrStoneLiu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2
  • 外国教育史自考重点总结

    中国教育史: 1、有教无类:是孔子的办学方针,它规定了孔子办私学的教育对象,其基本含义是,不分华夷,无别贵贱,扩大受教育的对象,使那些愿意学习而在学力、经济条件

    重庆渝祥居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3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