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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卡MOKOO
自考问答 > 自考本科 > 2021年自考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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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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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1年注会《税法》科目首先要了解一下它的考题题型题量,单选题考查24道,1分一道共24分;多选题考查14道,1.5分一道一共21分;案例分析4道,6分一道共24分,其中第一题如果用英文回答可以多加5分;综合题2道,共31分。总的来看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占比比较平均,所以大家在备考时都要予以重视。

其次,我们要知道2020年注会《税法》要了解考察内容,注会《税法》一共考察14个章节,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最后,历年注会考试对于新增的知识点都会重点考查,在备考过程中要重点复习,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今年的大纲变化。今年主要变化的章节有:第二章增值税法主要变化是增值税税率,第三章消费税法变化不大,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变化比较大,主要变化是税收优惠适用时间以及新增税收优惠政策,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由于近几年个税改革一直在持续进行所以第五章的变化非常大,还有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都是变化比较大的章节。这些新增的内容也是历年的考试重点,非常有可能出现在案例题和综合题中,所以在备考时要认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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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芥末姑娘

对于现阶段在备考的考生,一定要做好完整的规划,应试考试不建议循规蹈矩,我们要把握好重难点的学习,才能攻克难题顺利过关。注会新大纲已经发布,我们应该根据新大纲的修订制定完整的复习计划,保证后期的顺利通关。

为了能够帮助更多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现结合日常辅导中学员的备考状况及学员反馈的问题,总结出以下几点备考建议,供第一轮备考注册会计师《税法》的考生参考:

1.深究考情,知己知彼。要想备考注会《税法》,需要抽一点点时间做好功课。《税法》科目在注会六科中的地位是居中,理解记忆和计算相结合的考试特点,也造就了坑比较多的考试特点。

在4月底至6月底这个阶段,建议各位考生结合各章节的不同点去逐个攻克。现就税法当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考察客观题和主观题做以下分类。(备注:此列示仅代表重点考点,不覆盖所有考点)

客观题考点重点分布:

主观题考察重点分布:

335 评论(8)

Perfect颜

自考考生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方法: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二、申报期限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21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表内各栏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8.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9.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10.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11.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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