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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处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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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处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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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处长名单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更名而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河南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2021年12月6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揭牌仪式举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2、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3、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河南省招生办咨询电话为:。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内容涵盖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自学考试、中专招生、高中毕业会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一)综合处

负责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监察处

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下级招生考试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和纪律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负责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等。

(三)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四)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五)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六)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八)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九)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口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河南教育考试院-机构设置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电话:。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是专门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地址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河南招生办公室官网是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主管,主要发布招生考试信息的一个网络平台。是社会了解招生考试、查询招生考试信息的主要渠道,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从新闻报道到招考动态、从网上咨询到复习指导,为考生及社会提供全面、及时、权威的资讯。

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处长名单是

人教处处长是谁

河南省高招办杨智磊(主任、党委书记)朱玉山(副主任、党委委员)刘刚(副主任、党委委员)舒卫建(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朱小萍(党委委员)

自考几年过期

河南省自考办服务大厅郑州市熊耳河路1号(郑东新区) 电话:68101615郑州市农业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路北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自考处处长名单

河南省人社厅各处处长的名字如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丁同民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张国伟 ,主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工作。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慧中(女) 参与集体领导,主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关于办理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2020年9月份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该次办理毕业证主要是参加延期考试后全部课程合格并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及已往考试课程已全部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48号)文件精神,此次毕业时间将统一调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一)受理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6日。(二)考生须提交材料:1.申请专科毕业: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2.申请本科毕业:(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2020年9月30日(含30日)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时间在2001年12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上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无误后,退还原件,留存经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备查。(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项目: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是否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解释说明。(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需信息更正的毕业生,本次不再受理。(五)各主考学校请于8月28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送自考处(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审核毕业条件之一,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此表请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取消其毕业资格。(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二、办证工作安排和要求(一)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实行省招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集中办公,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21日—28日。各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规定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送审毕业材料。送审地点为河南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二)参与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同志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工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各种材料、数据的丢失与污损,严防涂改、伪造数据与材料等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三)注意留存各种数据和材料,审核人员要签名负责,经办人保存原始资料备查,特别要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做好备份。(四)参加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的同志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措施。(五)各主考学校于2020年10月17日前完成验印工作并将毕业生材料送交我办自考处403房间。(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到我办自考处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发放毕业证书时请提醒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存放至个人人事档案里,防止丢失。(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向省招办财务室上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费用,未上缴者将从自学考试报考费中扣缴。审核 | 陈 凯责编 | 黄发强、王璐、刘玉姝来源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更名而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河南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2021年12月6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揭牌仪式举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2、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3、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处长名单公示

[font=Verdana, Arial, Tahoma][color=#333333]河南自考办地址在郑州市农业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路北,自考考务管理 。[/color][/font]

自考几年过期

河南省自考办服务大厅郑州市熊耳河路1号(郑东新区) 电话:68101615郑州市农业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路北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了《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计划》,大家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注明:由于招生计划较多,本文仅为部分招生计划,更多信息请大家查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以及各高等学校报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了《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计划》,现予公布。请各高校据此安排录取,各级招办据此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各高校招生专业中公布的收费标准主要是指学费,是由学校提供的,其中部分学校声明学费标准尚在审核中,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入校交费时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按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我办公布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计划专业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办学地点、培养模式及其他要求等信息,请以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院校为准。

按教育部要求,各招生高校要制订招生章程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并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网址:)公布了各高校的招生计划信息和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并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请考生查询招生计划的同时注意查阅高校的招生章程,更多了解招生学校情况,以便恰当选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以及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处长名单电话

不同省份招生办的电话号码不同,如河南省招生办服务大厅电话为。

艺术类招生管理:、

体育类招生管理:

高考考务管理:

军事公安:

高职单招:

专升本、对口;农村专项: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二、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三、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四、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五、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六、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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