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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学籍怎么转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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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

学籍可以转到外省。转学籍的方式如下:1、取得转入学校“转入接收证”,但不同地区学校“入学条件”可能不同;2、先回原校办理转学手续,调转学籍,转学申请表填写、盖章,涉及“两校”“两局”四个单位部门,由于转学申请表出自原校,故先将原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盖好而后盖转入学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3、盖完章后转入学校发起学籍异动、最后等待审核,各校均有相关管理人员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学籍不转有什么影响1、学籍不转会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2、如果不转学籍,就只能在原学籍所在地考试。

法律分析: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的通知》 三、做好应用操作指导工作 1、统一办理平台取消了小学毕业后的“毕业后跨省就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内的跨省流动全部归并为“跨省转学”, 转入省份应指导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要求,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前后跨省业务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 2、为简化操作流程,跨省业务办理取消了“调档”流程,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办通过后,学籍档案将自动调转到转入省份。具体功能操作详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

跨省学籍转移的办理:1.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邀请;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7.上交存档;8.网上转移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广东自考怎么转到河南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省内换城市怎么办?自考跨市转考怎么办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省内换城市怎么办?自考跨市转考怎么办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省内换城市怎么办?转考一般是指因专业学习、停招或工作地变动等变动而需要更新专业考试信息或考点,转考需要进行办理的考试手续,方便学生部分考试成绩合格或及时毕业等。自考省内换城市怎么办自考省内换城市后可以申请省内转考的,通过省内转考后即可在所在城市进行报名与考试。考生携带本人转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等证件到转出市自考办,填写省内转考申请表,经同意后加盖公章;市自考办将统一上报转考申请登记表上报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经同意后将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送交转入的市自考办;同时省招考中心将学生转考信息记入信息库,完成转考手续。转考手续一般集中时间进行办理,由自考办发布办理转考时间,届时学生可进行申请转考。不同省市要求自考转考不同,比如广东等部分省份,省内不需要申请转考手续,可在广东省内城市进行重新报考,毕业时持身份证件、原准考证、现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等资料申请提交给自考办,做合并处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结束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秋)批次开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工作结束,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现已全面停止招生。其他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形式及成人学历提升的途径,可咨询猎考网。自考如何进行转考?自考转考的流程是什么?自考是可以进行转考的,考生如果对转考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转考的基本流程操作。自考转考也就是说将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一般分为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另外还有专业转考,专业转考也就是说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自考转考要求和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申请专业转考的考生们应该携带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才可以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自考可以跨市考吗自考可以跨市考,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扩展资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十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常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自考是否可以跨省报名,自考可以转考吗?自考是否可以跨省报名?自考是否可以转考?可能很多的考生都对此有一些疑问,那么,接下来,教务老师就根据考生们的常见问题,给出一些问题的解答。1.自考能否跨省报名?自考是可以跨省报名的,因为自考报名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只需要身份证,所以自考没有地域限制,没有规定说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比如你是广西人,现在在广东工作,那么你可以直接在广东报考自考,然后参加考试就可以了,是很方便的。广东自考报考是不限制考生的居住地的,外省的考生可以在广东报考自考,广东地区的考生也可以去外省参加自考。但是有一定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省市自考报名有户籍和社保限制。2.在A省自考可以报B省的学校吗?这样是不可以的。可能有些考生会有一个疑惑,自考没有地方限制,为什么不可以呢?因为自考是以省为单位的,比如,在广东报考自考,报考的学校只能是广东省内的学校;广东地区的考生可以去外省参加自考,也就是跨省,报考的学校只能是报考省份内的自考学校。3.在A省报名后能在B省考试吗?这样也是不可以的。比如你报了广东省的自考,就要在广东省内进行现场确认(现在疫情原因,暂时不现场确认),在指定地点参加每一科目的考试,在其他省份是不可以的。4.在A省自考到一半可以转考B省吗?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前面说自考报名地和考试地不能跨省,那假如在广东省报名了自考,后来因为工作原因去了广西省,但自考还没考完,这时候怎么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是不能再在广西考广东的自考的,但是可以进行转考,把考籍转到自己现在所在的省份,就可以继续完成没考完的课程了。自考想更换个地点参加考试怎么办?不可以随时跨省考试,但是可以办理转考手续,把自考转过去,以后全部都在一个地方固定考试,省内转考的手续各省不尽相同,一般是向所在地(市)自考办提出审请,经省级自考办批准或备案,准销旧准考证、换发新证,然后到转入地(市)继续应考。自考转考可分为两种情况:1、地点在本省内变动考生在网络上进行申请即可,无需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书面手续。(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1日—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5日(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2、地点转移到外省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个省份,则一定需要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具体的自考转出省份流程如下:(下文中“转出省市”代表原来生活的省市,“转入省市”代表变动后生活的省市)。1、取得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省市进行自考报名,取得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转出手续:你需要带着转出省市和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到转出省市所在区、县(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过程中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届时自考办会给你一份《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3、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后办理,随带准考证、外省自考办介绍信和成绩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有的外省自考考生由于种种原因想要将自己的自考考籍转入广东,以后在广东参加自考考试,那么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南自考转出省外学籍怎么转

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

法律分析: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的通知》 三、做好应用操作指导工作 1、统一办理平台取消了小学毕业后的“毕业后跨省就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内的跨省流动全部归并为“跨省转学”, 转入省份应指导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要求,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前后跨省业务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 2、为简化操作流程,跨省业务办理取消了“调档”流程,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办通过后,学籍档案将自动调转到转入省份。具体功能操作详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

河南自考怎么转上海学籍

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

跨省学籍转移的办理:1.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邀请;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7.上交存档;8.网上转移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你好,我来帮你解释下:

1、你如果目前在安徽还没有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是不涉及到自考学籍的问题的,你可以直接在上海报考此专业的自考本科。

2、自考转学籍的意思是你在安徽参加的自考相同专业的考试,已经通过其中一门或者几门课程,需要在上海继续完成此专业的考试,可以把安徽的成绩直接转到上海去,然后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就可以在上海申请毕业的意思。

3、你并不涉及到自考转学籍的问题,自考的学籍与在校生的学籍不是一个系统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你报考上海的自考后,你之后的10多门课程的所有考试都需要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哦~

如果你是想在安徽考的话,建议你直接找一个安徽的相同专业的进行学习并考试吧~

加油!!

1、本省转外省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调动,要求转往省外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课程合格证复印件向各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考生如因暂时或短期在省外工作可考虑不必办理转出手续,可将在省外取得的成绩转回,与原档案合并。各设区市自考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审验准考证、合格证书,确认无误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 交考生带到外省办理手续。试点专业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调动,要求转往省外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省自考办考籍科提出申请。考籍科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交考生带到外省办理手续。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凡类似以上情况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办理转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省自考办根据设区市自考办的转考名单,将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有关省、市自考办,一般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办理。2、外省转入本省从2008年11月份开始,考籍档案从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先登入福建自考网()查核档案是否到达本省,然后持外省转考介绍信或转考申请登记表以及所有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直接到转入的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不必到省自考办办理。各县(市、区)自考办要认真审验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开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登记表”给考生做为凭证。考生在外省已取得的合格课程可顶替该专业相同课程,我省如无相同的专业,考生可考虑转入其它专业。不论是转入相同专业或其它专业,考生均应按我省计划参加考试,不同的课程将作无效处理。如果转入考生出现专科剩下课程不足5门,本科剩下课程不足4门的情况,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应要求考生写出书面报告,主动放弃若干课程,重新在我省参加考试,以达到要求。

自考本科转广东转河南

有成绩就可以转的。

可以的。

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电子转考为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

考籍档案为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2、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

你好,可以的,以下是我们江苏省自考的关于外地考生学籍转入江苏的具体操作规定及规定: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⑥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⑦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综上,你只需要在武汉自考办先开一个转考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可以的,成绩也是有效的。就是转过来后要按照江苏省的制度来考试.转籍需要到自家那里的自考办申请转籍,然后去接受单位自考办转入.还需带全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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