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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5%,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下列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报考情况而定。

尼山计划、哲学类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0人、新闻传播学类10、历史学类10人、考古学5人、英语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计划、数学类20人、物理学类20人、化学类20人、理工类

卓越计划、机械类20人、材料类20人、自动化类20人、软件工程20人

蓝色硅谷计划、法学类20人、政治学类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学类20人、电子信息类2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理工类

注:根据生源情况,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长类:对人文社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突出特长,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对英语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英语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 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写实性材料;

(3)证明申请者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各种证书、作品或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除证书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个人专著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表现,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对考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时间: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内容:各专业考核均通过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面试均考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内容,分值均为100分。

4.资格确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综合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资格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各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10%左右)给予A级资格,其他给予B级资格。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免笔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优秀者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

5.结果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

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自主招生报考专业学习。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是经济学专业,还是经济法(这是一个法律单科)。没听说过。上自考网查下

2023年青岛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青岛大学官网发布的《青岛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青岛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学校最早的历史源头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年来,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0余万各类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青岛大学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招生本科专业79个,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4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山东省一流学科8个。入选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和1个高峰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3个培育学科;学术影响力全球排名813位,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环境与生态学、一般社会科学等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3个学科入选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25个学科入选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其中系统科学位居全国第2位,连续两年成为省属高校唯一跻身顶尖学科行列的学科;14个学科进入USNews2022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榜。青岛大学是第七批由国务院学位办授权获批的MBA培养院校,从2007年开始招收MBA研究生,是山东半岛地区较早开展MBA教育的院校之一。经过多年的沉淀与发展,秉承“经世致用、正德厚生”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了“立足本土”、“百战归来再读书”等富有特色的实战派MBA教育。目前我校MBA教育设有金融财富管理、企业战略与领导、国际经营管理、大数据营销管理、创新与创业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医疗健康管理七个研究方向。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掌握广博的现代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竞争本领,拥有战略眼光、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驾驭复杂环境、较强分析判断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高级职业经理人。2、项目特色与优势1.“百战归来再读书”,打造实战化MBA。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重视实践与应用,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和国际评估的有机衔接。2.“企业案例实战化”,打造企业移动课堂。采用理论学习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形式,直接把课程教学放到教学实践基地中去,倡导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自主化教学。3.“校友终身会员制”,打造产学研沟通平台。学员入校后自动加入MBA会员俱乐部,定期参加青岛大学MBA和MBA联合会举办的相关活动,各行业成功人士同窗求学、广结良友、拓展人脉。4.医疗健康管理特色培养方向。医疗健康管理招生对象为已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以及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理论、管理技能和管理方法,能在卫生行政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等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高级管理人才。该方向旨在培养学员健康医疗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健康管理公司治理、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能力。3、优秀学员选拔计划为了加强对优秀学员选拔计划的工作组织,特成立优秀学员选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面试专家小组。组织工作将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商学院非全学位中心具体实施。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察每一位申请者的背景,并进行线上面试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结果。(选拔计划具体信息可参考《青岛大学2023年MBA、MEM非全专业优秀学员选拔计划》)1、2023年MBA优秀学员选拔计划面试时间安排2、注意事项a.以上时间为初步计划时间,请关注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官方公众号通知;b.每位考生每年仅有1次申请机会,请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在线申请;c.提前面试成绩仅当年有效。4、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校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2018年9月前毕业);(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9月前毕业);(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21年9月前毕业)。5、考试科目及辅导教材1、考试科目: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含数学、逻辑、写作;200分)2、辅导教材:《2023年MBA联考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2023年MBA联考辅导材料》(全国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中心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6、报名、考试、复试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现场信息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3.打印准考证时间按照研究生官网发布信息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4.初试: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考试地点:网报时所选考试点。5.复试:2023年3或4月,具体时间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科目:政治、英语口语与听力、综合素质面试6.录取通知:2023年6月。按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7.入学报到:2023年9月。注:主要时间节点由青岛大学研究生院、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公布。7、学制与课程上课方式学制:2年。上课方式为周末上课或定期集中授课。8、学位授予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青岛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9、学费学费:共计7.8万。10招生人数计划招生100人。补充说明关于报考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注意事项、初试准备、复试、录取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青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名称: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07 主考院校: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核心课程(10门课程38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30学分),毕业论文。 经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2、金融法(一)(4) 3、保险法(3)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5、企业法(4) 6、知识产权法(4) 7、国际投资法(4) 8、海商法(5) 9、市场竞争法概论(4) 10、证券法(3) 本专业为山东省学分试点专业,专业核心课程是该专业的必考课程,考生应按考试计划及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选考课程的考试考生从规定范围内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考试通过的课程计算学分。选考课程选考范围:已开考的独立本科段、本科段、基础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

魁网自考频道看下自考经济法学包括哪些科目

自考经济法学科目包括: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名称: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07 主考院校: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核心课程(10门课程38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30学分),毕业论文。 经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2、金融法(一)(4) 3、保险法(3)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5、企业法(4) 6、知识产权法(4) 7、国际投资法(4) 8、海商法(5) 9、市场竞争法概论(4) 10、证券法(3) 本专业为山东省学分试点专业,专业核心课程是该专业的必考课程,考生应按考试计划及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选考课程的考试考生从规定范围内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考试通过的课程计算学分。选考课程选考范围:已开考的独立本科段、本科段、基础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

自考网上报名系统里有的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答案

青岛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代码:120801)、法学(原经济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1K)、日语(本科)(专业代码:050207)、物流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601)、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代码: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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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名称: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07 主考院校: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核心课程(10门课程38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30学分),毕业论文。 经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2、金融法(一)(4) 3、保险法(3)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5、企业法(4) 6、知识产权法(4) 7、国际投资法(4) 8、海商法(5) 9、市场竞争法概论(4) 10、证券法(3) 本专业为山东省学分试点专业,专业核心课程是该专业的必考课程,考生应按考试计划及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选考课程的考试考生从规定范围内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考试通过的课程计算学分。选考课程选考范围:已开考的独立本科段、本科段、基础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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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代码:120801)、法学(原经济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1K)、日语(本科)(专业代码:050207)、物流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601)、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代码:130508)。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电子版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学校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655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专业学位类型2种(涵盖18个培养领域);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类型23种(涵盖81个培养领域)。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山东省一流学科7个;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列全国第50位;系统科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排名前十名。

学校现有全职院士6人,外聘院士9人,万人计划学科领军人才2人,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8人,国家杰青11人,国家优青5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2人。

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111”计划),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

“十三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04项。发表SCI收录论文8238余篇,ESI高被引论文13 0篇。2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授权专利1300余项。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求发展,在“双一流”建设中求突破,勇担使命,奋发图强,努力向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迈进。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号)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学校办学起源于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年来,学校始终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30余万各类人才,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建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性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院校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发展各类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科研项目200余个。在国外建立孔子学院2所,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项目9个。近年来,在学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求发展,在“双一流”建设中求突破,勇担使命,奋发图强,努力向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迈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我校监察室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制定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专业+专业类”招生模式。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同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特殊类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240分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对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其所在省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参考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生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参考专业主项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四)体育教育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在投档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青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举例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如下:

一、选拔对象

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共10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如果报名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如果报名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一般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4倍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

(二)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均为A,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方面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此类考生中符合条件1者,所报考的专业组须符合各专业组对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要求;符合条件2者可以报考任何一个专业组。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及其相关佐证材料(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知、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7.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特别提示】

1.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2.所有书面材料须制成A4纸大小版式,并扫描(或拍照)后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务必保证清晰度。

3.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第八条(二)进行严肃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初试(书面材料评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选拔确定通过初试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第一组按文、理科分别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二) 复试(综合素质面试)

1.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750分。综合素质测试按文史和理工分类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科类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考场,考场内全程录像。

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六、重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7:00

(二)初试合格名单公示:6月2日

(三)初试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6月7日9:00- 6月 14日17:00

(四)综合测试报到:6月15日9:00-16:00;报到地址: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考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交网上报名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综合测试。报到现场,学校组织有关专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五)学校综合测试:6月16日上午8:00、下午12:30,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3日起。

七、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2.专业志愿填报:合格考生按照文、理科,限报其入围专业组中包含的创新实验班,以及专业调剂志愿(只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专业组和志愿填报的专业组必须一致。不得跨组填报专业(创新实验班)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搭配专业。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750分)*10%+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5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75分,B等计65分。

(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八、其他说明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1.初试阶段:考生需缴纳报名费30元和材料评审费40元。

2.复试阶段:通过初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五)高中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3780002~9

学校网址:http://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qdu.edu.cn

电子邮箱:

参考资料:青岛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

是经济学专业,还是经济法(这是一个法律单科)。没听说过。上自考网查下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名称: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07 主考院校: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核心课程(10门课程38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30学分),毕业论文。 经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2、金融法(一)(4) 3、保险法(3)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5、企业法(4) 6、知识产权法(4) 7、国际投资法(4) 8、海商法(5) 9、市场竞争法概论(4) 10、证券法(3) 本专业为山东省学分试点专业,专业核心课程是该专业的必考课程,考生应按考试计划及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选考课程的考试考生从规定范围内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考试通过的课程计算学分。选考课程选考范围:已开考的独立本科段、本科段、基础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

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

自考经济法学科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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