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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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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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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是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秉承60余年“教学第一、质量至上”的办学传统,几代滨医人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12月,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本科生13000人,硕士研究生127人,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临床学院、基础学院等10个院(系),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等17个本科专业和方向。现有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口腔医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学专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为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主办中国医学统计类核心期刊《中国医院统计》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滨州医学院学报》,均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60.6亩,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937人,其中专任教师648人。有教授85人,副教授220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358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图书馆藏书190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60余所。 学校开办成人高等教育迄今已有的30余年的历史。多年来,学校始终把成人高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之中,与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步发展。坚持以质量求生存,竞争中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办学形式、办学层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办学渠道及办学效益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办学形式上,由原来单一的夜大学,发展到现在的夜大学、专业证书培训班、全科医生培训班和各类医学短训班等多种形式,采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相结合,自办与联办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在办学层次上,形成了专科、本科、研究生培训班等多层次协调互补的办学格局;办学条件明显得到改善,目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以及良好的办学环境;在专业设置上,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调整专业结构,积极拓宽专业渠道,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实现专业品牌效应,从单一的医学类学科向多种学科方向发展。临床医学专业在山东省首批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评审中获得立项,并在品牌专业中期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上级奖励,追加了建设经费,标志着我校在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办学渠道上,进一步扩大生源覆盖面,坚持“立足鲁北、胶东,面向全省,逐步走向全国”的发展战略。 专业层次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科目专业层次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科目高中起点专科临床医学三年语文数学外语 专科起点本科临床医学三年政治外语医学综合护理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麻醉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医学生物技术法学(医事法律)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中医学政治 外语大学语文卫生信息管理医学检验技术法学(医事法律)政治 外语民法药学高中起点本科临床医学五年语文 数学外语 理化药学政治 外语高数(二)护理学卫生信息管理【招生对象】高中起点班:招收中专毕业或同等学历者;专科起点本科班:招收已取得专科学历者。【报名办法】7月份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报名事项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中旬。【学历待遇】凡经省招办同意录取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通过考试,即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标准】医学类(业余):1600元/学年;中医类(业余):1400元/学年。(鲁价费发[2003]85号)【招生电话】 【网 址】 注: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山东省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滨州医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滨州医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滨州医学院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滨州医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滨州医学院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滨州医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滨州医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滨州医学院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滨州医学院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滨州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专科生进入本科深造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成人高考接本:专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可通过全国成人高考中的专接本考试进入成人院校学习,一般不脱产或半脱产。

二、自考接本:高教自考中有独立本科段考试,每个专业有10多门课程,全部通过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考生可自学,也可参加业余辅导班,适应边工作边学习。

三、专升本考试:招生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电大普专班)的优秀应届专科毕生。在考试内容与教学衔接上更符合当前专科教育特点,应该成为专升本的主渠道。

自学考试专科接本科有哪些要求:

自学考试的专科接本科,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市)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但各地的规定都有共同之处,如要求专科毕业专业与所报本科专业的名称相同,或与所报本科专业相关;有的省(市)允许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本科。对于专科毕业专业与所报本科专业不相关,或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报考本科专业的,一般都要求加试所报专业专科段的部分课程。加试课程的多少,各省都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是3至5门。 自学考试“专升本”的毕业证书是否和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一样?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后,由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分别盖章,效力与普通高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一定要求者还可获得毕业证书.

成人高考专升本问题:

高考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有哪些?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属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

(1)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民办高校)自主发证

(2)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3)社会人员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无军人证、士兵证、复员证者)

(4)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

(5)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

(6)1993年―2001年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没有验印章的证书

(7)1994年―2000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其中2000年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五省市试点由普通高等学校自行颁发毕业证书的除外。

招生专业:护理学。本计划专项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同学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多带带增列招生计划。

全日制专升本,需要学校推荐-报名-备考-考试-录取就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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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20年7月,滨州医学院并没有专科专业。滨州医学院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

生物技术、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化方向,校企联合培养)、法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统计学;

公共事业管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医学检验、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市场营销、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生物制药、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制药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

扩展资料: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63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200余人、硕士研究生830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留学生近200人。

现设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药学院(葡萄酒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康复医学院、老年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院(系)。

参考资料:

滨州医学院-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自考招生简章官网

滨州医学院是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秉承60余年“教学第一、质量至上”的办学传统,几代滨医人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12月,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本科生13000人,硕士研究生127人,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临床学院、基础学院等10个院(系),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等17个本科专业和方向。现有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口腔医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学专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为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主办中国医学统计类核心期刊《中国医院统计》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滨州医学院学报》,均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60.6亩,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937人,其中专任教师648人。有教授85人,副教授220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358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图书馆藏书190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60余所。 学校开办成人高等教育迄今已有的30余年的历史。多年来,学校始终把成人高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之中,与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步发展。坚持以质量求生存,竞争中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办学形式、办学层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办学渠道及办学效益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办学形式上,由原来单一的夜大学,发展到现在的夜大学、专业证书培训班、全科医生培训班和各类医学短训班等多种形式,采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相结合,自办与联办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在办学层次上,形成了专科、本科、研究生培训班等多层次协调互补的办学格局;办学条件明显得到改善,目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以及良好的办学环境;在专业设置上,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调整专业结构,积极拓宽专业渠道,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实现专业品牌效应,从单一的医学类学科向多种学科方向发展。临床医学专业在山东省首批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评审中获得立项,并在品牌专业中期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上级奖励,追加了建设经费,标志着我校在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办学渠道上,进一步扩大生源覆盖面,坚持“立足鲁北、胶东,面向全省,逐步走向全国”的发展战略。 专业层次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科目专业层次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科目高中起点专科临床医学三年语文数学外语 专科起点本科临床医学三年政治外语医学综合护理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麻醉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医学生物技术法学(医事法律)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中医学政治 外语大学语文卫生信息管理医学检验技术法学(医事法律)政治 外语民法药学高中起点本科临床医学五年语文 数学外语 理化药学政治 外语高数(二)护理学卫生信息管理【招生对象】高中起点班:招收中专毕业或同等学历者;专科起点本科班:招收已取得专科学历者。【报名办法】7月份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报名事项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中旬。【学历待遇】凡经省招办同意录取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通过考试,即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标准】医学类(业余):1600元/学年;中医类(业余):1400元/学年。(鲁价费发[2003]85号)【招生电话】 【网 址】 注: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山东省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0第五条学校地址: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第八条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九条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条2021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四条院校志愿,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十五条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肢体残疾考生。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第十八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九条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第二十二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二十七条各专业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八章资格复查第二十八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第九章其它第二十九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烟台校区电话:0535-69130586913059传真:学校主页: 本科招生网网址: 邮箱: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滨州医学院负责解释。

滨州医学院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2014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 2014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七条  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兼顾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

第十条  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后几经变迁,1983年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9月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投入使用。2010年3月学校注册地变更为烟台市,办学主体已正式转移到烟台。2006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在山东省高校中率先接受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并获得了教育部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学校设有10个院(系),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设有2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有“泰山学者”设岗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平台)4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9个。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医学学科齐全,医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65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16100余人、硕士研究生380人,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现有教职工962人,其中专任教师611人,有教授109人,副教授213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546人;聘有院士4人;有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5人;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9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2人。

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89.5亩,总建筑面积62.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2.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9亿元;图书馆藏书111.54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教学医院10所、实践教学基地100余所;教学实习用床位26000余张。滨州附属医院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4.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开放床位1703张,是鲁北地区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中心。烟台附属医院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2200张,将于今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招生列本科二批,专科招生列专科(高职)批。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如果第一学校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专业分配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专业优先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肢体残疾考生,入学后单独编班管理。

第十九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无口试要求。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学金、困难资助

第二十七条  凡高考分数超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批本科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优秀考生,学校将根据《滨州医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八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滨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入学认证

第三十一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烟台校区 电话: 6913059 传真:

滨州校区 电话: 传真:

学校网址:http://

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zb.bzmc.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滨州医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2022年滨州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 山东 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2年本科招生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 校招 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 考试 成绩为主,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体育 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院校 志愿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参照生源省同分考生投档的排序规则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优先等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内蒙古 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肢体残疾考生。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 学习 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 书 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 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 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第九章 其 它

第二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烟台校区电话: 6913059 传真:

学校主页:http://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 zb.bzmc.edu.cn

邮箱: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滨州医学院负责解释。

滨州医学院自考招生简章官网查询

一、2020年滨州医学院录取查询入口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 山东大学 医学院,1956年3月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随驻地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烟台校区投入使用。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学科为优势,残疾人高等教育、康复高等教育为特色,医、理、工、管、教等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 办学规模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63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200余人、硕士研究生830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留学生近200人。现设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药学院(葡萄酒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康复医学院、老年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院(系)。 2020年滨州医学院录取查询入口为: 二、滨州医学院重点专业名单有哪些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8个)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等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麻醉学。 省级精品课程(31门) 病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儿科学等3门省级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外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发育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儿科学、诊断学、医学免疫学、人体发育学、妇产科学、局部解剖学、外科学、外科学总论、系统解剖学、分析化学、天然药物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超声诊断学、核医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诊断学、影像解剖学。 省级教学改革试点课程(3门) 病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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