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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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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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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怎么办

如果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应该及时回到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尽早办理补办越好办理。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时,要携带两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遗失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和刊登遗失证明等。到学校,递交这些材料,有关部门会依据毕业生档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会将该材料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毕业院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一般教育主管部门会由学校将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颁发到个人手中,拿到毕业生登记表之后,要及时放入档案中进行存放;这样个人档案才算是一份完整的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才可以正常使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方法如下: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二份并加盖市级考试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希望可以帮到您,顺祝生活愉快!

自考毕业证和学生登记表都丢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六、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十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三、经省级考办、主考院校审定无误后,省级考办打印毕业生名册,组织地级考办办理发证手续。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省级考办、地级考办及主考院校各存一份。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五、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2006年之后毕业的考生直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填写“补办毕业证申请单”并提交主考学校进行审核(2006年之前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主考院校申请,由主考院校进行网上提交)。

2、网上缴费:自助服务系统显示主考学校审核和省自考处考籍管理人员初审通过后,考生进行网上支付(收费180元,依据湘价教【2013】9号文件)。

2006年之前毕业的考生,可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人员112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开单后到财务室(232)现场缴费办理。

3、查询领取: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查询审核状态是“自考处终审通过”,则可以在此界面打印《回执单》并准备好材料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112办公室领取。

毕业生登记表(档案)遗失所需材料

1、携带毕业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2006年之前毕业的考生请让主考院校工作人员复印毕业生花名册,也可以到主考院校的档案馆复印。

3、提供免冠寸照一张(2006年后,自助服务系统中有相片的不需要提供)。

4、出示有效证件,需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1.到高中就读学校进行补办,最好是找到毕业时的班主任,这样更加方便快捷;若是班主任已经离职,可以到教务处进行核实补办。

2.由于高中院校相对而言不是很稳定,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是政策改动,有可能会倒闭或合并。如果高中学校已经关闭,可以到高中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补办,相对而言会复杂一些。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高中院校依然存在,但是我们的档案被存放在了教育局,那么我们补办起来会非常麻烦。我们还需要到高中学校领取补办档案的介绍信,再到教育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补办。这样下来整个的流程会更加复杂。

二、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这种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只需要本人提出申请,高等教育委员会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效力与原件相同。

(2)自考毕业生

相对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自考生补办起来就比较麻烦。自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相当于学籍档案丢失,以后设计到考研考公就会非常麻烦。所以一旦发现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补办。

1.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毕业院校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予以盖章,不用担心是否有同样的作用,因为上述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3.实在抽不开身也没有关系,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若是委托他人办理,那被委托人需要出示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一份复印件以作证明。

5.2006年前毕业的学生,不仅要准备上述的材料,同时也需要提供一份由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出具的毕业生花名册和一张免冠寸照。

档案缺少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是什么样的?小编已经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整理出来了,一定可以帮到大家。

自考是一种以自主学习为主,参加自考考试的一种学历提升形式,自考是宽进严出,社会适应性强,而且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那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自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丢失了是没办法补办的,包括《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也是不能补办,只能开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

自考学历证书和自考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证明考生的学历。因此,考生需要注意,假如自考本科毕业证丢失了,虽然不能补办,但可以到考场办理学历证书或成绩证书证明。

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

自考毕业证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具备毕业资格的考生,应在每年的6月初或12月初申请办理有关毕业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毕业材料的,一律不予接纳办理。

自考申请毕业证步骤

一、申请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网上申报

1、每年会安排2次毕业申报,大概时间是6月和12月中旬。

2、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可直接在网上缴费。

3、未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携带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初审通过后可在网上缴费。

三、资格审核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四、领取证书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

1、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出示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证书。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

如果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应该及时回到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尽早办理补办越好办理。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时,要携带两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遗失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和刊登遗失证明等。到学校,递交这些材料,有关部门会依据毕业生档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会将该材料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毕业院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一般教育主管部门会由学校将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颁发到个人手中,拿到毕业生登记表之后,要及时放入档案中进行存放;这样个人档案才算是一份完整的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才可以正常使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方法如下: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二份并加盖市级考试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希望可以帮到您,顺祝生活愉快!

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了咋办

自考档案丢失补办流程自考档案补办的流程有以下5点。

1、首先去省级自考办公室提交一份学籍档案丢失证明;

2、准备自考档案补办需要提供的材料;

3、准备上述材料后,拿着学校自考办的同意补办申请单,去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补办自考档案材料;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成功后,请求自考办的老师签字盖章,最后材料装袋密封盖章;

5、自考档案补办完成后需要及时托管,才能正常使用。

常见的自考档案存放方法:

1、如果进入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以独立管理人事档案,可将档案存放于单位人事部门。

2、如果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选择将档案放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这样方便以后调转,安全可靠。

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人才中心不接受个人档案,尤其是非统招档案。这时候最好委托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帮忙处理。

如果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应该及时回到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尽早办理补办越好办理。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时,要携带两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遗失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和刊登遗失证明等。到学校,递交这些材料,有关部门会依据毕业生档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会将该材料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毕业院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一般教育主管部门会由学校将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颁发到个人手中,拿到毕业生登记表之后,要及时放入档案中进行存放;这样个人档案才算是一份完整的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才可以正常使用。

1.将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交省自学办公室。2.凭遗失证明,加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自学办公室办理档案补领手续。3.7个工作日之后,学生可以领取自学考试档案。完成后记得和自己的原始档案放在一起,也就是说自学考试前的档案放在哪里,自学考试的档案就放在哪里,档案就关闭。如果以前的档案有问题(丢失或者不知道在哪里),我们应该先处理以前的档案,然后把自学的档案放进去封存。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1.到高中就读学校进行补办,最好是找到毕业时的班主任,这样更加方便快捷;若是班主任已经离职,可以到教务处进行核实补办。

2.由于高中院校相对而言不是很稳定,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是政策改动,有可能会倒闭或合并。如果高中学校已经关闭,可以到高中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补办,相对而言会复杂一些。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高中院校依然存在,但是我们的档案被存放在了教育局,那么我们补办起来会非常麻烦。我们还需要到高中学校领取补办档案的介绍信,再到教育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补办。这样下来整个的流程会更加复杂。

二、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这种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只需要本人提出申请,高等教育委员会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效力与原件相同。

(2)自考毕业生

相对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自考生补办起来就比较麻烦。自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相当于学籍档案丢失,以后设计到考研考公就会非常麻烦。所以一旦发现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补办。

1.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毕业院校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予以盖章,不用担心是否有同样的作用,因为上述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3.实在抽不开身也没有关系,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若是委托他人办理,那被委托人需要出示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一份复印件以作证明。

5.2006年前毕业的学生,不仅要准备上述的材料,同时也需要提供一份由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出具的毕业生花名册和一张免冠寸照。

档案缺少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是什么样的?小编已经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整理出来了,一定可以帮到大家。

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了

如果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应该及时回到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尽早办理补办越好办理。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时,要携带两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遗失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和刊登遗失证明等。到学校,递交这些材料,有关部门会依据毕业生档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会将该材料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毕业院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一般教育主管部门会由学校将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颁发到个人手中,拿到毕业生登记表之后,要及时放入档案中进行存放;这样个人档案才算是一份完整的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才可以正常使用。

山东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了怎么办

如果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应该及时回到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尽早办理补办越好办理。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时,要携带两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遗失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和刊登遗失证明等。到学校,递交这些材料,有关部门会依据毕业生档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会将该材料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带着这些材料到毕业院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补办;一般教育主管部门会由学校将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颁发到个人手中,拿到毕业生登记表之后,要及时放入档案中进行存放;这样个人档案才算是一份完整的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才可以正常使用。

自考办补领取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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