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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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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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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2.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和非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个人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但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须经办人员签名。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凡在福建省计算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不含一级B)、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全国公共英语试二级笔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试三级笔试合格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申请免考 “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1.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课程免考审核流程: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主考院校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课程免考终审结束后,系统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下半年)开放查询审核情况并开通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核情况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片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1.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课程免考审核流程: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主考院校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课程免考终审结束后,系统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下半年)开放查询审核情况并开通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核情况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网上申请流程一般是: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栏目,进入自考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

2、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申请。

3、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报名系统,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查看审核结果。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1、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表

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2.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办理条件: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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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

2.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

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和非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个人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但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须经办人员签名。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

凡在福建省计算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不含一级B)、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全国公共英语试二级笔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试三级笔试合格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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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解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1.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课程免考审核流程: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主考院校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课程免考终审结束后,系统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下半年)开放查询审核情况并开通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核情况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2.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和非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个人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但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须经办人员签名。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凡在福建省计算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不含一级B)、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全国公共英语试二级笔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试三级笔试合格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申请免考 “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

自考申请免考步骤: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上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2.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和非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个人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但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须经办人员签名。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凡在福建省计算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不含一级B)、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全国公共英语试二级笔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试三级笔试合格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申请免考 “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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