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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自考办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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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自考办电话号码

一、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学籍管理、学位考试、补考:22862226 教学过程、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教务系统、课程中心:22862100 教材管理、任选课管理等级及期末考试、调停课及借用教室:22862631 本科教学工程、大创、教改、岗前培训、讲课比赛、办公室事务:22862062 教学检查、评价、评估、督导、奖励、状态数据:22862039 基地建设、实习管理、毕业论文管理:22862274 二、福建医科大学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前身为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软科“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显示,我校位列全国第17名。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00亩。设有21个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140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6000多人。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560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1.79%,教授489人,副教授57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骨干教师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3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福建省“*”、福建省“外专*”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95人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级来华留学英语课品牌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5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3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建校至今,为国家和地方共培养输送了15万多名人才,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卫生战线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学校培养的学生以理论功底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著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生历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护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均名列全国前茅。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比赛连续七年荣获华东赛区一等奖,并在全国比赛中屡获一、二、三等奖,2016年以总分第一名荣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我校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和科研平台。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我校博士点总数位居全国独立设置医学院校(含军队院校)第8名。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现有血液病学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12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重点学科(专科)37个。拥有肿瘤免疫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福建省新药研发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等6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十三五”开局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600多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500多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6件。获中华医学科技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福建医学科技奖等75项。 学校拥有6所直属附属医院,编制床位数9600多张。同时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含临床医学院2所),临床教学医院23所。附属协和医院和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高水平医院,附属医院10个专科医学中心纳入省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连续5年进入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在 复旦大学 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排行榜中,协和医院进入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且排名逐年提升;附属医院7个专科进入全国专科声誉排行榜(提名);40个专科进入华东区医院专科声誉榜(提名)。附属第二医院是福建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领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在口腔疾病诊疗及科研方面全省领先。附属医院及临床医学院中拥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6所(全省共22所),附属协和医院入选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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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发挥主考学校的主体责任,改变目前自学考试只重视终结性考试、忽视学习过程的现状,引导考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正保教务老师”网络助学平台合作建设并开通“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选定部分课程,面向我校主考各专业考生开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工作。一、报考条件凡是已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报考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主考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二、开设专业1.护理学(专升本)、药学(专升本)三、考核细则参加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取得所报课程的过程性评价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统考课程总成绩。即:统考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X30%+统考笔试成绩X70%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包括以下内容:1.网上课程学习测评作业占30%,由课件学习时长和知识点练习组成,其中课件学习时长占10%,由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学习时长,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要求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知识点练习占20%,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参与知识点练习的作答情况,依据知识点练习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2网上阶段测评作业占30%,考生通过助学平台完成4-6次阶段作业,平台自动计算每次阶段测评的得分,然后根据各次阶段作业的得分计算该项成绩。3.网上综合测评占4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利用平台完成综合测评。举例说明:(以下出现的分数作为举例说明使用)考生甲选择参加了《护理管理学》的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习,并选择在2022年10月考期将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在2022年10月考试开始之前,课件返回的考生各考核项得分如下:该考生取得的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85×10%+90×20%)+(91×30%)+(90×40%)= 89.8分如最后该考生《护理管理学》统考笔试成绩为58分,则该考生的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89.8×30%+58×70%=68分(四舍五入后)四、报名方式:考生个人登录平台注册报名。报名网址:;进入网页后点击选课中心按流程提示操作。五、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收费标准为160元/科次。六、报名时间:为保证广大考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重视学习的过程,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即日起开放报名端口。网上报名成功,所报课程就同步开放。考生即可登入平台按流程进行学习。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8:00整。七、综合测评时间:综合测评考核时间预计为9月份下旬或者10月上旬,以福建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安排为准。综合测评考点、机位的预约时间会提前于测评时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或学习平台发布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到平台预约测评的考点、机位及时间,并按时到预约考点参加考试。受疫情影响,综合测评考核方式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八、成绩有效期: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一年内两个考期有效,即报名当期及连续的下期;但若当期所报课程的统考总成绩已达及格或及格以上,则因该过程性评价成绩已经被合并备份,有效期自动终止,下一考期不能再继续使用。如2022年10考期报名成功,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为2022年10考期及2023年04月考期,若2022年10月所报科目对应的统考总成绩及格或及格以上,则该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自动终止,2023年04考期不能再使用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九、重点提示:1.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仅向报考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主考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否则产生的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2.考生应当正确的在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上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必须与福建考试院报考信息一致。个人信息填写出错产生的成绩无法合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3.考生报考过程性评价课程的准考证号码必须与报考相应统考课程使用的准考证号码一致,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方可有效,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有多个准考证号码的考生务必注意。4.通过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所报的课程必须与考试院系统中的10月考期所报统考科目相同。如出现不相同或未报考统考课程的情况,则识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5.通过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所报课程,请勿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名同样课程。如出现因课程已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考,导致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成绩无效的情况,识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6.通过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报名成功即可开始进行学习。请考生提前计划,合理安排好各环节的学习,并充分做好准备,务必按时到平台公布的指定考点参加综合测评。7.福建医科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综合测评考点根据各地市报考科目数量及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来决定,平台尽最大可能方便各地市考生参与测评。考生自愿报名即识别为已知悉所在城市可能会因人数及其他问题而无法设置考点,须自愿选择就近城市参加综合测评。十、咨询热线:4008135555、QQ咨询群:615682922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学籍管理、学位考试、补考:22862226 教学过程、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教务系统、课程中心:22862100 教材管理、任选课管理等级及期末考试、调停课及借用教室:22862631 本科教学工程、大创、教改、岗前培训、讲课比赛、办公室事务:22862062 教学检查、评价、评估、督导、奖励、状态数据:22862039 基地建设、实习管理、毕业论文管理:22862274 二、福建医科大学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前身为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软科“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显示,我校位列全国第17名。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00亩。设有21个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140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6000多人。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560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1.79%,教授489人,副教授57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骨干教师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3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福建省“*”、福建省“外专*”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95人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级来华留学英语课品牌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5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3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建校至今,为国家和地方共培养输送了15万多名人才,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卫生战线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学校培养的学生以理论功底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著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生历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护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均名列全国前茅。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比赛连续七年荣获华东赛区一等奖,并在全国比赛中屡获一、二、三等奖,2016年以总分第一名荣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我校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和科研平台。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我校博士点总数位居全国独立设置医学院校(含军队院校)第8名。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现有血液病学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12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重点学科(专科)37个。拥有肿瘤免疫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福建省新药研发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等6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十三五”开局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600多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500多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6件。获中华医学科技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福建医学科技奖等75项。 学校拥有6所直属附属医院,编制床位数9600多张。同时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含临床医学院2所),临床教学医院23所。附属协和医院和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高水平医院,附属医院10个专科医学中心纳入省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连续5年进入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在 复旦大学 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排行榜中,协和医院进入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且排名逐年提升;附属医院7个专科进入全国专科声誉排行榜(提名);40个专科进入华东区医院专科声誉榜(提名)。附属第二医院是福建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领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在口腔疾病诊疗及科研方面全省领先。附属医院及临床医学院中拥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6所(全省共22所),附属协和医院入选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自考办现场报名点如下。 ⒈ 鼓楼区自考办:北环西路(武警医院对面)天泉路 32 号 87866162 ⒉ 台江区自考办:国货路河东里47号台江区教育局内 83269961 ⒊ 仓山区自考办:万春巷19号仓山区教师进修校内 83476494 ⒋ 马尾区自考办:马尾区教育局内 83023096 ⒌ 晋安区自考办:六一路洋下(西)洋下小学大门右侧 87570736 。新生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5月10日---2008年5月18日。

福建医科大学自考办公室电话号码

2022年 福建 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级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有教职医护员工13540多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多人。专任教师(含临床教师)164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超5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70%。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7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4个,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9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4个,院士工作站2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 一流学科 6个。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8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3所临床教学医院及96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附属医院中拥有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均进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和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学校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同类医学院校先进行列。我校 毕业生 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 就业率 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健康领域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七条  2022年学 校招 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 就业 特点,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05%,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调配办法: 1.普通类专业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时,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排序进行录取;未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 理工 类及综合改革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或首选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2.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专业组” 填报志愿 的省份,仅调剂至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不进行跨专业组间调剂。 3.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4.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在福建省招收地方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 毕业 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 研究生 入学考试。 第十九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 民族 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 新疆 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省级、学校招生工作廉政相关规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费 标准:依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本科阶段、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等专业6760元/生·学年;智能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6240元/生·学年;生物制药专业6200元/生·学年;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546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5040元/生·学年;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5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的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区学生公寓(4人间),住宿费为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原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闽医大〔2016〕133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 学习 ,奋发向上。 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协和奖学金”“美国 校友会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10余项校级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 招生咨询电话:(含传真)、4009180081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350122)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福建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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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楼区自考办:崎上路32号原崎上小学内 87866162 2、台江区自考办:国货路河东里47号台江区教育局内 83269961 3、仓山区自考办:仓山区教育局内 83476494 4、马尾区自考办:马尾区教育局内 83023096 5、晋安区自考办:六一北路洋下新村(西)洋下小学大门右侧 87570736 6、闽侯县自考办:闽侯县教育局内 22984714 7、闽清县自考办:闽清县教育局内 22335454 8、福清市自考办:福清市教育局内 85222688 9、永泰县自考办:永泰县教育局内 24832192 10、长乐市自考办:长乐市教育局内 28882392 11、平潭县自考办:平潭县城关营中32号 24321218 12、连江县自考办:连江县教育局内 26232174 13、罗源县自考办:罗源县城关小西外1号2686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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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考办现更名“福州市广达高教自学考试助学中心”位于福州市五一南路156号,咨询电话:83332876 83322876。五一路南往北方向在“台江广场”站下车(斜对面);五一路北往南方向在“十四桥”站下车(往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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