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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杭州市1、浙江财经大学有自考本科,是浙江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浙江财经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学制,考完十几门科目申请毕业拿证;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学历,专升本一般指统招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那年,填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录取的形式。3、含金量统招专升本更高<另外,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杭州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杭州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浙江财经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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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第四条 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独立招生资格。招生设有31个本科专业。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七个专业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要求50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第八条 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九条 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我院的2016级新生设立奖学金,浙江省第二批平行志愿报考我院者:高考成绩位居全省理科前7500名,文科前3500名的新生,其录取排名位居我院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五名的可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0元。 第十四条 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第十六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选快车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 第十八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21600元/生·学年;税收学、英语、电子商务专业学费196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20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在 浙江财经大学 校园网和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网上同时公布,网址:、招生主页,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 招生办公室:。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联系地址: 浙江财经大学 招生办公室(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 招生信箱:。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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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第六条学校国家代码:11482,浙江省代码:0016。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第九条办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1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及以上专业占全校专业的53%。学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实行大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招生大类所含专业及专业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学校实行专业“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权。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自身条件和学校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跨类准入、类内专业分流等;毕业时只要符合某个专业的准出条件,也可以申请从该专业准出,获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校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含)以上的专业(类)或项目有: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如遇外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外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至额满为止。上述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及项目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十八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浙江省生源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申请的第一个专业;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申请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须向本科招生办提交位次号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三位一体”、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成绩,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以及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录取等相关工作按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网址 ,或招生主页 ,或微信公众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电话:、89878890。 招生联系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招生信箱:。 第三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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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省属高校,第二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长三角新商科教育联盟成员[46],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毕业生薪酬水平位列全国第56位,浙江省省属高校第一。

浙江财经大学创建于1974年,前身为浙江财政银行学校,伴随着改革开放大潮成长腾飞,先后更名为浙江财政学校、浙江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38],相继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截至2022年12月,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57.06万平方米(不包含下沙紫园生活区);[7]设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开设本科专业45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在校教职工17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级职称170余人,副高级职称37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810余人;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9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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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第六条学校国家代码:11482,浙江省代码:0016。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第九条办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1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及以上专业占全校专业的53%。学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实行大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招生大类所含专业及专业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学校实行专业“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权。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自身条件和学校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跨类准入、类内专业分流等;毕业时只要符合某个专业的准出条件,也可以申请从该专业准出,获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校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含)以上的专业(类)或项目有: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如遇外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外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至额满为止。上述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及项目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十八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浙江省生源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申请的第一个专业;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申请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须向本科招生办提交位次号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三位一体”、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成绩,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以及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录取等相关工作按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网址 ,或招生主页 ,或微信公众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电话:、89878890。 招生联系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招生信箱:。 第三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浙江财经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浙江财经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浙江财经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浙江财经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浙江财经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浙江财经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浙江财经大学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浙江财经大学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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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大专文凭可以在以下几个地方报名:1、当地自考助学站点报名。2、登录当地考试院报名,比如在湖北自考,在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自考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专升本阶段的考生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考,新生还需要办理指定银行卡用于缴费,网上报名结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选择报考课程时应注意:安排学习时,应先考虑选择一些较容易的、基础性的课程,如公共政治课和一些基本的专业基础课,而避开一些较难的课程。另外每次考试报考的课程不宜过多,最好根据个人自身的情况,选择2到3门比较适宜,这样可以保证各门课程的复习比较充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每年都有大量的自考考生进行考试,在社会上报考自考的考生需要自己查询自考简章,打印考试凭条,熟悉考场。

通常在经过2-3年的自考考试后,待考生所有科目都合格就可以申请自考毕业,申请毕业需要准备毕业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已经自考成绩合格单去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考生:这里有份自学考试报考须知请收好

大专学历自考流程:

1、报名

自考大专的优势就在于没有基础性的学历要求,不管是小学毕业中学毕业,只要没有被限制住报名的条件要求,都能够进行报名。而报名的步骤也非常的简单,登陆自己所在省份城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进行注册之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自己想要报名参加的考试科目,之后通过缴费的方式就能够完成报名的流程。

2、复习

事实上复习环节是初中学历自考大专更关键的要素所在,这个环节的把握好与坏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的考试成绩高低。因为,自考大专的时间限制放的非常的宽,只要在8年内获得自己所考试专业的十几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就能够取得大专的毕业证书。

3、考试

在考试环节中,大家一定要注意不同的科目考核题目都会有难易之分,在真正答题之前,更好能够花上十来分钟的时间将不同题目的难易程度做一个区分,通过这样的方法就能够快速的锁定难度低的题目先做,难度高的题目放在后面做,这样就不会导致被难度高的题目浪费时间,出现时间不足的问题。

大专学历自考说难也不难,只要你自己肯花时间精力学习,那付出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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