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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成绩转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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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成绩转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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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成绩转入流程

一、考籍转入条件 1、由外省转入我省时,须在我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我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2、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6、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注:省际转考分由我省转出考籍及由外省转入考籍两类。转考手续由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实施,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二、考籍转考手续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5月,下半年8月—11月(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2、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2.具体课程代替要咨询自考办。原则要求一致代码才有效,毕竟是跨省市了,政策不同。3.转到浙江当然是发这边院校的证书了。浙江自学考试转考新规定在籍自考生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开原报考地,需申办转考手续。1、外省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须将原所在地的考籍档案(包括实考试卷或省级自考机构开具的《合格成绩转递证明》)转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材料后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转入档案编号”。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地自考机构将外省转入自考生的相关信息与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的信息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批后打印外省转入自考生课程成绩表返回给市、县自考机构,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转入自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顶替规定,凡与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名称和要求不同的课程及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一律不能转入也不得顶替其他课程。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2、转往外省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可咨询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转考的意思是考生在报名考试以后,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要离开原来的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这种情况的考生就需要进行办理自考转考手续,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考是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这又叫专业转考。 浙江宁波自考转考申请条件: 一、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须在我省通过1门以上理论课程及格成绩。考生若未取得浙江省自考考试理论课程及格成绩,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浙江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二、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五、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六、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入流程

自考是可以进行转考的,考生如果对转考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转考的基本流程操作。自考转考也就是说将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一般分为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另外还有专业转考,专业转考也就是说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自考转考要求和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申请专业转考的考生们应该携带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才可以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你好:浙江自考转考规定如下1、办理外省转入的流程:(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2、办理我省转出的流程:考生凭准考证、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3、领取课程转考材料的时间: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4、省内的自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申请时,将两地的课程合格成绩和准考证同时上缴即可。

浙江自考成绩转出流程

第一种情况就是你之前在A城市之前没参加过考试只是报考了,或者说是没有通过的考试成绩,那么想转到B城市话,就直接在B城市重新以新生身份注册报考即可第二种情况就是你在A城市有通过的成绩要把他转到B城市,这种情况的话,首先需要在B城市以新生身份进行注册并且参加一次考试有了B城市准考证以后,然后向A城市自考办提出成绩转出申请,A城市自考办申请通过以后然后在B城市提交转入申请即可。但是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规定的科目需要在当地完成才能同意转入,具体要求可以看当地自考办政策规定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外省重新注册,取得准考证号。然后本省办成绩转出,外省办成绩转入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

浙江自考成绩转入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入流程:(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具体时间查看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浙江自考转出流程:(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考生可以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自考成绩转入

自考成绩怎么转到其他地方?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绩转出流程: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哪些情况可以转出成绩?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手续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时间可以在本省自考办网站查询。转考手续办好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延至3个月。所以,办妥转考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你好:浙江自考转考规定如下1、办理外省转入的流程:(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2、办理我省转出的流程:考生凭准考证、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3、领取课程转考材料的时间: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4、省内的自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申请时,将两地的课程合格成绩和准考证同时上缴即可。

先在浙江报名,得到一个准考证号。湖北的成绩转出转入是每年三月和九月,一号至十五号。到wha武汉的自考办 办理转出, 到浙江办理成绩转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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