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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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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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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

1.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以使用毕业证书免考英语(二),免考类型为:考试课程与原所学专业对应。 2.本科以上学历者,成绩单中有本科公共课程英语合格成绩者(不少于3个学期,非考查课),可以免考英语(二)。 3.2005年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前取得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详细自考免考条件请以各院校公布的为准) 自考报考建议 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 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考相关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外语专业专科毕业证,可免考00012英语(一); 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证,可免考00015英语(二);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2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办理免考的步骤: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各地规定及办理流程存在一定差异,建议详询当地自考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学考试免考规定

自考办理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区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以使用毕业证书免考英语(二),免考类型为:考试课程与原所学专业对应。 2.本科以上学历者,成绩单中有本科公共课程英语合格成绩者(不少于3个学期,非考查课),可以免考英语(二)。 3.2005年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前取得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详细自考免考条件请以各院校公布的为准) 自考报考建议 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 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免考规定

浙江自学考试公共课有哪些? 自考公共课有两类,一类是公共基础课,另一类是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和英语(一)、英语(二)这几个科目;而专业基础课则是按专业来区分的,因考生所报专业而不同。例如理工科专业需要考线性代数、高等数学(一);某些专业还需要考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等专业基础课程。 浙江自学考试课可以免考吗? 自考公共课是可以免考的。考生在自考本科时可以免考大专阶段所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课。自考公共课免考有以下几种情况: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或者秘书学及其他相近大专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考生专科学习的是数学专业的话,可以免考自考本科中的高等数学课程;英语或其他语种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如果是计算机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自学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以使用毕业证书免考英语(二),免考类型为:考试课程与原所学专业对应。 2.本科以上学历者,成绩单中有本科公共课程英语合格成绩者(不少于3个学期,非考查课),可以免考英语(二)。 3.2005年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前取得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详细自考免考条件请以各院校公布的为准) 自考报考建议 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 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 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 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学考试免考科目规定

从2008年7月1日起,成人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自考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 可以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根据全国自考委统一部署,自2008年下半年起,自学考试各专业均执行新的专业计划。与此相配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亦作了相应修订。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执行规定。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自考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一)、物理(工)、大学语文、英语(一)、英语(二)等。 “要求相同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时数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 申请免考“英语(一)”须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已办理免考手续并审批通过的课程,在申请毕业时的专业计划中仍有相同设置的,继续有效。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按课程顶替规定执行;外省自考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者,如要免考相应课程,须在毕业申请时上缴毕业证书正本及成绩档案材料,按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可向当地自考机构提出免考申请,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下载)并提供下列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1.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2.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3.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成人自考能免考的科目为:一是公共课,二是计算机或英语科目。国家社会企业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坷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一、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二、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四、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免考规定几年

会的!会加考4——5门法律专科课程。详细课程安排去浙江教育考试网察看

一:免考条件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1)公共课。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2.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3.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4.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5.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公共英语”等课程。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课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729大学语文;00020高等数学(一);00420物理;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7.“名称和要求相同课程”是指高等学校毕业生其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数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要求(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17或18学时)。8.自考生须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能办理免考手续。免考手续上交材料:1、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2、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自考通过8门课的单科合格证或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4、免考申请表以上内容是杭州教育考试网《2014年上半年杭州市区办理转免考手续通告》。详细请参照官方网站杭州教育考试网 以及浙江教育考试院。

问当地自考办或主考学校

2021年自考免考政策一、免考条件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二、免考手续办理流程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请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三、免考手续所需材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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