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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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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自学考试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相关安排如下:注意事项:1. 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方式①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平台网址,直接访问平台页面。②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自学考试”频道,在弹出页面的左侧栏目中点击“网络助学平台”,跳转至平台页面。倡导广大社会考生采用以上两种登录方式,确保进入正规合法的平台网站参加网络学习及过程性考核。2.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3. 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4.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5.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仅在本考期有效。6.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即将开始》中相关规定,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将于3月5日24时结束。请尚未进行网络助学报名选课的社会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相关操作,逾期视为放弃。注意事项:1.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2. 参加网络助学课程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并按规定向“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的报名报考信息。3.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4.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仅在本考期有效。5.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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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相关安排如下:注意事项1.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2. 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3.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将作废,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4. 按照2022年4月6日发布的《重要通知: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延期举行》中相关规定,社会考生若本次报考笔试课程已在上半年参加网络助学学习,则无需重复报名选课;若本次放弃上半年参加的网络助学课程,须在2022年7月1日(不含)前拨打4008135555提出申请,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已缴纳的网络助学费用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相关日常学习成绩数据一并清空,逾期不报,视为放弃退费。5.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均在本考期有效。6.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天津自考学历社会承认吗? 首先,自学考试的学历国家承认! 那为何在一些考试的报考资格中要限制自考生呢?为何一些单位招聘不要自考生呢? 这就牵扯到一些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有其特殊考虑,一些企业在招聘时对学历属性的选择,只是企业自主聘用人才的一种行为,而不是对某一种学历的歧视。 事实上,相当多的自考生现在工作得好好的,而且很多还是本单位的骨干,这也是事实。 自考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群,主要是在职人员通过自考提高自身文化素养、能力水平和职业技能。自考是我们提升自己的一种方式,我们都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其实还是很看重学历的,是一道门槛,身份的象征。 不否认有一些是有一些企业招聘不认同自考学历这样的情况,但绝大部分企业是很看好自考生的。 自学考试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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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相关安排如下:注意事项1.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2. 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3.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将作废,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4. 按照2022年4月6日发布的《重要通知: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延期举行》中相关规定,社会考生若本次报考笔试课程已在上半年参加网络助学学习,则无需重复报名选课;若本次放弃上半年参加的网络助学课程,须在2022年7月1日(不含)前拨打4008135555提出申请,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已缴纳的网络助学费用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相关日常学习成绩数据一并清空,逾期不报,视为放弃退费。5.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均在本考期有效。6.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据天津市考试院通知,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23日的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不变。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原4月考试笔试课程安排平移至10月24日和25日进行,与10月22日或23日相同的课程不再重复安排,使用教材和考试大纲均保持不变。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下半年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3日、24日、25日。2.网上公布2022年4月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时间:2022年6月20日中午12:00开始。3.申请核查成绩时间:2022年6月20日中午12:00开始至21日中午12:00结束,6月24日中午12:00公布查分结果。4.网上报名报考时间: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开始至27日17:00结束。请社会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申请学士学位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报考。咨询电话:;60214381。笔试课程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笔试课程参考教材详见“2022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表”;实践课程考核时间安排及参考教材详见“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报考时间安排表及部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考生可通过以下二维码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天津津南社会自考本科

天津市和各区自考办地址分布如下:

1、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自考咨询电话:23769300

2、天津市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开区迎水道18号。

3、和平区自考办:甘肃路40 号(汇文中学内),电话:27113425

4、河西区自考办:河西区越秀路建春里2增1号,电话:28379077

5、南开区自考办:复康路5号,电话:23346508

6、河北区自考办: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职教科),电话:26288183

7、河东区自考办:八纬路(荣兴公寓10号楼旁),电话:24136312

8、红桥区自考办:大丰路先春园小区文昌宫小学院内,电话:27272149

9、东丽区自考办:东丽运进路51号教育局10楼,电话:24392336

10、西青区自考办:西青道329号(电大工作站院内),电话:27940982

11、津南区自考办:津南区津沽路77号(教育局六楼),电话:88511003

12、北辰区自考办:津京公路富锦道(教育中心二楼),电话:26824737

13、塘沽自考办:向阳南街12号(教育中心院内南楼),电话:25861367

14、汉沽自考办: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电话:67963755

15、大港自考办:旭日路6号(津岐公路与旭日路交口),电话:60989979

16、蓟州自考办:城关兴华大街4号(教育局内),电话:29142513

17、宝坻区自考办:宝坻区广川路16号,电话:82627805

18、宁河区自考办:芦台镇新华道34号(教育局内),电话:69592751

19、静海区自考办:静海镇建设路 (教育局内),电话:28942360

20、武清区自考办:武清教育中心四楼(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口),电话:60911809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自考网-2018年天津市各区自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网址/邮箱 和平区自考办 河南路161号(劝业场小学内) 300020 河西区自考办 黄埔路5号求实中学院内 300201 南开区自考办 复康路5号复康路小学内 --818 300191 河北区自考办 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职教科 300140 河东区自考办 八纬北路荣兴温泉公寓10号楼旁 300170 红桥区自考办 南运河北路170号 300123 东丽区自考办 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00300 西青区自考办 杨柳青西青道与三经路口电大工作站院内 300380 津南区自考办 津南区教育局一楼 300350 北辰区自考办 北辰区北仓道4号 300400

天津自考本科不用参加入学考试,即可选择学校和专业;天津自考本科的学生需要参加学校规定科目的课程考试;完成学校规定所有科目的课程考试后,学生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申请天津自考本科毕业。

天津自考本科专业有项目管理、金融管理、经济学、企业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建筑设计、计算机网络(停考过渡)、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动画、工商企业管理、化学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英语(国际经贸方向)、服装艺术设计、工程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生物治理方向)、机电一体化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方向)、网络营销与管理、新闻学(网络方向)、英语(商贸方向)、会计、会展管理、金融、商务管理、市场营销、法律(市场经济法方向)、法律、广告学、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向)、国际贸易、汉语言文学、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及应用、教育学、人力资源管理、生物技术(分析检测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新闻学、学前教育、公司管理、日语、英语(国际贸易方向)、英语、护理学、药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方向)、航空维修工程管理、机场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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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度上得知:天津市自考办: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23769300300387和平区自考办:甘肃路40号(汇文中学内)27113425300041河西区自考办:河西区越秀路建春里2增1号28379077300203南开区自考办:复康路5号23346508—818300074河北区自考办: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职教科)26288183300140河东区自考办:八纬路(荣兴公寓10号楼旁)24136312300170红桥区自考办:大丰路先春园小区文昌宫小学院内27272149300120东丽区自考办:东丽运进路51号教育局10楼24392336300300西青区自考办:杨柳青西青道329号(电大院内)27940982300380津南区自考办:津南区津沽路77号教育局六楼88511003300350北辰区自考办:津京公路富锦道交口(教育中心二楼)26824737300400塘沽区自考办:向阳南街12号(教育中心院内南楼)25861367300451汉沽区自考办: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25695182300480大港区自考办:旭日路6号(津岐公路与旭日路交口)60989979300270蓟县自考办:城关兴华大街4号29142513301900宝坻区自考办:南三环6号82627805301800宁河区自考办:芦台镇新华道34号69592751301500静海区自考办:静海镇建设路(教育局内)28910702301600武清区自考办:杨村镇前进道(第八中学院内)29341978301700天铁集团自考办:河北省涉县0310-397453356404

天津社会考生自学考试官网

据天津市考试院通知,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23日的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不变。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原4月考试笔试课程安排平移至10月24日和25日进行,与10月22日或23日相同的课程不再重复安排,使用教材和考试大纲均保持不变。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下半年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3日、24日、25日。2.网上公布2022年4月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时间:2022年6月20日中午12:00开始。3.申请核查成绩时间:2022年6月20日中午12:00开始至21日中午12:00结束,6月24日中午12:00公布查分结果。4.网上报名报考时间: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开始至27日17:00结束。请社会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申请学士学位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报考。咨询电话:;60214381。笔试课程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笔试课程参考教材详见“2022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表”;实践课程考核时间安排及参考教材详见“2022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报考时间安排表及部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考生可通过以下二维码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即将开始》中相关规定,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将于3月5日24时结束。请尚未进行网络助学报名选课的社会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相关操作,逾期视为放弃。注意事项:1.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2. 参加网络助学课程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并按规定向“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的报名报考信息。3.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4.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仅在本考期有效。5.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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