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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自学考试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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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自学考试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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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自学考试违规处理

参加自考违规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错误原因,未能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以考生报名参加自考,应诚信应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时若发生违纪作弊情形,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停考期间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等处理。考生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专升本考试监考是十分严格的,发现作弊等行为会严格处理。以湖北专升本为例,在考生入场时,要认真做好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考试时段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考点和考场布置要符合规范,显著位置应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

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以上内容参考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考试违纪的处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考试违纪

高等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章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可知,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出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出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要求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材料及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出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对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由组织考试的机构认定,由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考试的机构做出处理决定。

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参加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参照前款规定具体确定。

自考专升本是除了高考考上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外,含金量最高的本科学历。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铜川自考专升本违纪处理 一、常见的违纪 其实对于违纪的处理并不会特别严厉,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来看,考生个人有一般违纪行为的会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如不遵守考生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包括交头接耳、将试卷等带出考场的、不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等等。 二、严重的违纪——作弊 比较严重的违纪就是作弊了,一般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或者是参加自考考试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包含抄袭、答案雷同、冒名以及伪造证件等等。 还有一种是最严重的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参加自考有该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而且延迟期间考试时间成绩无效。比如组织团伙作弊、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等等。 三、考试院送达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一般会将违规告知书送达到考生系统的个人空间里,考生对认定的违规实施和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的还是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之后会将最终的违规处决定书送达到考生个人空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自学考试违规处理流程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章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可知,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出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出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要求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材料及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出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对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由组织考试的机构认定,由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考试的机构做出处理决定。

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参加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参照前款规定具体确定。

为当场通知处理的。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2名以上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2、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研招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

高等自学考试违规怎么处理

参加自考违规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错误原因,未能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以考生报名参加自考,应诚信应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专升本是除了高考考上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外,含金量最高的本科学历。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铜川自考专升本违纪处理 一、常见的违纪 其实对于违纪的处理并不会特别严厉,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来看,考生个人有一般违纪行为的会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如不遵守考生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包括交头接耳、将试卷等带出考场的、不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等等。 二、严重的违纪——作弊 比较严重的违纪就是作弊了,一般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或者是参加自考考试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包含抄袭、答案雷同、冒名以及伪造证件等等。 还有一种是最严重的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参加自考有该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而且延迟期间考试时间成绩无效。比如组织团伙作弊、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等等。 三、考试院送达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一般会将违规告知书送达到考生系统的个人空间里,考生对认定的违规实施和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的还是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之后会将最终的违规处决定书送达到考生个人空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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