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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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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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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简报

自考这个词可能对于很多考生来说都不算陌生,但是,真的去看自考是什么,很多考生都会觉得自己其实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自考是什么,包括什么是社会型自考,什么是应用型自考。1.自考简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创立于1981年,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毕业证由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合署签章。自学考试属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自学考试分为社会性自考和应用型自考,两种方式的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及内容一致,毕业证书完全相同,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全国通用。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授予相关学科学生学位。2.大自考与小自考(1)社会型自考俗称大自考,专业代码以A、B、H开头,学员自行购买教材及资料,安排考试复习进度,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表报考课程,缴纳报考费35元/科。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本科专业还需完成毕业论文且答辩通过)即可申请毕业证书。(2)应用型自考俗称小自考,专业代码以W、Y、Z开头,是高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是面向由省招考委批准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的高等学校中的自考生而开设的。学生需向学校缴纳一定助学费,助学院校给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同时也需要缴纳35元/科的报考费,考试科目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本科专业还需完成毕业论文且答辩通过)即可申请毕业证书。3.自考性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相信看了以上的内容,考生们会对自考有更深的了解。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应届生现在报名可享600-1000助学金~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具体查询本地报考简章。

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2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自考平台门户网站的最新资讯)。

报考时间

根据每个地区的院校情况进行时间的查看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参考资料:自考流程—百度百科

派出所,成人自学考试,安保工作简报怎么写?应该这样写,派出所很多,同志,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认真的自学,很多保安的同志,为了这次考试,节假日不休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对待这次考试,我们应该向这些保安同志,学习,他们对学习的态度,对工作的态度,都很认真,希望通过这次考试,保安同志能提高业务水平,大家拿到更好的成绩

按照下面摹版写,把具体过程和细节添加进去,不要用修饰性词汇。为打造平安校园建设,加强警校共建,增强辖区幼儿园的防火减灾意识,提升中小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近日,XX派出所所长A丕军带领民警先后深入XX幼儿园、XX初中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以“防火、重安全”为主题的法制宣传课。“发生火灾拨打什么号码?”“拨打110是干嘛的?”在街上与大人走散了怎么办”、“路上有陌生人跟着你怎么办”、及 “怎样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通过这些通俗易懂的提问与小朋友互动,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与小朋友们架起了沟通桥梁,自然而然地向他们灌输着安全知识。针对幼儿园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派出所民警不但为老师们讲解了日常工作中应当注意的消防常识,发生火灾后的疏散逃生方法,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发生火灾后的报警方法等,还仔细检查了灭火器的生产日期,并现场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最后,幼儿园园长XX向我们的民警表示:将进一步确保园内安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及火灾的发生。随后,所长A丕军来到XX初中,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宣传课。课上,A所长首先结合青少年心理特征、生活实际和接受能力,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了当前犯罪行为的各种诱因,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一、报名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报名报考限制规定: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二、报名报考(一)时间安排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2时。2.网上报名审核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2时。3.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8时。(二)报名报考办法1.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考生了解自考政策、报名报考等服务考生的官方网站。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2.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包含正面和反面)和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请认真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考生上传的照片务必符合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或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到考区现场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3.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报考要求考生不跨市州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如实填写“考前7天居住地”详细地址,系统将会根据填写结果自动判定考生报考考区。为确保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7天内不要跨市州活动,避免因疫情、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耽误考试。4.在西宁、海东考区同时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至23日报考考区须与上半年报考考区一致。若没有按规定选报考区造成不能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5.西宁、海东上半年延考考生,如上半年已报考下半年3个停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课程的,允许下半年正常报考。如下半年考试没有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2023年将无法报考停考的3个专业。6.在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不可再修改,以考生报考时间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7.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履行承诺,诚信应考,不无故缺考或恶意缺考。如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个人《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报名报考流程见附件2,具体操作流程请认真阅读《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参加10月22日至23日课程考试的西宁、海东考生需重新报考,届时系统会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参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的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延考考生无需再重新报考,以考生上半年报考课程为准并重新编排考场。未延期考生按正常流程报考即可。9.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三、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安排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下半年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以简章公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和附件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以考试课程不重复、覆盖全年度考试课程为原则,安排西宁、海东延考课程。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在原公布考试课程安排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涉及我省的统考课程和与我省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四、停考专业(一)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计算机应用等11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0〕3号)规定,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学(020301K)、网络工程(080903)、政治学与行政学(030201)、英语(050201)、旅游管理(120901K)、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小学教育(670103K)、酒店管理(640105)、旅游管理(640101)、护理(620201)1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二)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2〕13号)规定,自2022年下半年起藏语言文学本(350105)、藏语言文学专(950305)、汉语言文学专(970201)3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全国统一截止到2025年12月。五、关键信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姓名、性别关键信息有变化或有误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申请,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及《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到考区现场审核。六、合档审核按照“一人一号”的要求,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若同一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七、转考免考(一)转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施细则》。转出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我省转入申请时间为9月20日-26日(工作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材料到省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2.免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资料到考区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八、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上下半年成绩公布后各组织1次。专业考试计划含实践的课程中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才能报名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各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指导论文写作,考生本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九、毕业申请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毕业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十、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附件: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图3.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10月22日至23日)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10月24日至25日)5.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一、新生报名(入籍)1.考生申请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至26日12:00。考生修改信息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5:00。市州报考点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7:00。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二、网上报考1.网上报考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 ,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 。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八、收费标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附件: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简章

我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有关要求如下:一、考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二、报考时间3月9日9:00--3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三、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注册报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含)以上学历。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报考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但须在完成本科毕业证前获得基础科段毕业证。四、报考办法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或“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点击“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按流程提示完成网上报名。首次报考的新生须进行“新生建档注册”,经报考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考试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各项基本信息,该信息将作为考生考籍管理、毕业证申请注册等流程的重要依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是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确保以上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审核通过不可变更,请考生谨慎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报考要求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考简章,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查看报考专业考试科目。2.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请务必截屏并妥善保留缴费凭证,不能提供该凭证的考生将不予以受理相关申诉。注: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可更换考点和考试科目。3.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10日-4月16日期间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自考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4.根据教育部考务规定,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5.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原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全部有效,并按相关对应关系进行课程替代。6.考生可用身份证或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为了确保信息安全,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准考证号以便找回密码。7.电子照片背景可选用淡蓝色、白色或浅灰色,图像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8.报名时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报名费每人40元、考务费每人单科36元,非不可抗力因素所缴费用一律不退。六、疫情防控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组考实施细则,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七、考试机构联系电话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那 曲 市:昌都市:阿里地区:林芝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0891-63143576335094特别声明: 一、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为发布我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的唯一官方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我院从未批准或授权任何助学培训机构在我区从事线上线下自考培训工作和课程售卖活动,考生切勿报读和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三、禁止任何培训机构替代考生报考,如因违反造成信息填报有误、蓄意作假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4日新生报名、报考流程图1.新生点击,点击“注册”进行相关档案注册。2.新生按照如下页面所示填写个人信息,信息确认后,点击“下一步”。3.新生按照如下所示上传个人身份证和照片,点击“注册”即可。4.新生在本页面核对个人所填全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完成”,然后等待所填考试地招办审核通过(一个工作日内完成)。5.新生个人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还需登录系统完成考试科目报考工作。6.考生登录系统后进入如下页面,点击考试报名里面的“考试报名-统考报名”。7.考生登录系统后进入如下页面,点击考试报名里面的“报名须知点下一步”。8.在如下页面里按照报考专业课程计划,选择报考的课程,完成后点击“下一步”。9.在如下页面核对报考科目信息,确认后点击“缴费”按钮,系统自动跳转到缴费页面。10.在缴费页面,考生用微信扫一扫箭头所指的二维码完成缴费工作。11.缴费完成后,点击考试报名里面的“统考报考课程情况”,查看缴费状态,显示“已缴费”说明本次报考成功。注意:报考时切勿重复缴费,费用一旦缴纳成功概不退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7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12日24:00。(四)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本人标准照片是考生须上传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①白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像素为320×480(宽×高),图像大小15KB-20KB;⑥存储为“jpg”格式。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于2018年上半年停考。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1年下半年之后以上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2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考。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2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简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申请自考毕业证个人简历应怎么填写?首先,在封面上,按照提示,填写好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专业层次、填表时间等信息。其次,申请自考毕业证的《自考毕业登记表》中的个人简历填写大致是这样的:1、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2、各栏都要如实填写,自考考生是在职的填全民或集体所有制,非在职是农民的填农民,是城镇的填待业。3、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年满16岁以上,以及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兄弟姐妹。已结婚另立户口的,属主要社会关系。4、毕业时间一般是按照自考申请毕业的时间填写。5、自考考生在填写身份证件号码时,要按照身份证件如实填写。身份证件只包括以下四种:公安户籍部门发给的《居民身份证》;士兵、军官、武警、警官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由公安户籍部门开据的身份证号码证明。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是由省自考办负责打印的,经省自考委及主考院校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相应印章后放入该《自考毕业登记表》内。7、自我鉴定一般是先对自己自考学习生活得过程进行一个简单的回顾,然后阐述一下在学习方面,自己学到了什么;在生活方面,收获到了什么;在工作方面,自己成长了哪些方面等等内容。最后,总结一下自己的不足,展望一下未来。自考毕业证自考毕业证书申请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10月自考00312政治学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5.49KB 2019年10月自考01933现代工业设计史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63.88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本科毕业,求职简历上,学历这一栏填“本科”两个字,通过自考,成考,电大,全日制等形式取得的本科文凭,在学历上都是同等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

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国家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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