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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助学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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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助学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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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助学自考招生简章

学校:天津理工大学位于天津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多学科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学校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自考:1.办学形式灵活开放。2 .免试入学。3 .投资少、效率高,不分学历。4 .如无学制要求,报考所有科目均可申请毕业证书。5 .拿证时间短。6 .社会认知度,国家承认学历。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是技术与艺术、科技与人文等多学科相互融合,与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密切相关的交叉学科,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方向以实现设计的技术为主,旨在培养思路开阔、基础扎实、适应性强、掌握现代技术、具有人文艺术素养、掌握现代工业设计理论知识和创新方法、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复合型设计人才。考试:参加一年半的考试并参加两次申请毕业的统一考试( (与高中毕业同等学历(中专、中专) ) ) ) ) ) ) ) ) ) )可以报名参加本专业考试有补习加分,考前发“资料”保障学生顺利参加考试近一年就考完! 报名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1件蓝背电子版照片1份; 详见咨询陈老师多年的工作经验,祝各项考试顺利快速涨薪!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 天津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 新生 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学校性质

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校代码:10060

校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学校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本科招生专业62个,覆盖工、理、管、文、艺等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优青等一批优秀人才;注重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获批国家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9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招生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成立特殊类型专项工作组,负责决策各类型专业测试和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 校招 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高考 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对其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或详查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内地 西藏 新疆 高中班 毕业生 计划、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二十条 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 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听障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听障生(本科)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录取通知书一律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对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按教学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高职升本科学生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  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科学年制 学费 标准:

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 语言 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艺术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①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动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0000元;

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西库提米分校合作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0元;

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

④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软件工程专业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上学,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联合培养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其他专业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上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理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我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0 五、校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校本部)           天津市红旗南路延长线 (主校区)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5号(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 第五条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8000余人。学校现有52个本科专业和3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覆盖了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在1039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者占教师总数的4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占67%。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09年面向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200-4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10000元,航海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15000元,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待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600--1500元/生、年。 我校大部分专业在天津理工大学校本部和主校区上学,软件工程专业在华信软件学院上学。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分专业录取。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尚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两科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十六条 对天津生源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首先比较考生数学和英语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若相同,再比较考生其他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首先比较考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A的数量,如相同,再比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的数量,依次类推)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成绩较佳者; 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可先对普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八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其它外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省市招办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十九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09年天津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天津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或复试不合格者将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 第二十四条 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达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六条 我校十分重视教育对外开放,中外合作办学开展规范有序。已有中加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中日合作办学的工业工程(物流管理方向)等三个专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计划正式招生。学校为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天津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凡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专业,将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经天津市物价局批准)。咨询电话: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我校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 监督电话: 邮编:30019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 网址: E-mail: [email protected]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天 津 理 工 大 学                                            2009年3月

学校:天津理工大学位于天津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多学科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学校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自考:1.办学形式灵活开放。2 .免试入学。3 .投资少、效率高,不分学历。4 .如无学制要求,报考所有科目均可申请毕业证书。5 .拿证时间短。6 .社会认知度,国家承认学历。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是技术与艺术、科技与人文等多学科相互融合,与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密切相关的交叉学科,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方向以实现设计的技术为主,旨在培养思路开阔、基础扎实、适应性强、掌握现代技术、具有人文艺术素养、掌握现代工业设计理论知识和创新方法、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复合型设计人才。考试:参加一年半的考试并参加两次申请毕业的统一考试( (与高中毕业同等学历(中专、中专) ) ) ) ) ) ) ) ) ) )可以报名参加本专业考试有补习加分,考前发“资料”保障学生顺利参加考试近一年就考完! 报名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1件蓝背电子版照片1份; 详见咨询陈老师多年的工作经验,祝各项考试顺利快速涨薪!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天津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我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天津理工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0 五、校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校本部)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主校区)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5号(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 第五条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和3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2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覆盖了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在千余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者占教师总数的4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占72%。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1年面向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200-4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10000元,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18000元,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9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年600--1500元。 我校大部分2011级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学校本部上学,软件工程专业在华信软件学院、天津市大学生软件学院上学。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分专业录取。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先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尚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测试考核。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两科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十六条 对天津生源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高考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者。首先比较考生数学和英语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若相同,再比较考生其他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首先比较考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A的数量,如相同,再比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的数量,依次类推)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成绩较佳者。 高考总分相同条件下,可先对普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八条 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外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省市招办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十九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天津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或复试不合格者将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 第二十四条 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我校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电话: 监督电话: 邮编:300384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网址: E-mail: [email protected]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天津理工大学                                            2011年4月

学校:天津理工大学位于天津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多学科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学校前身为天津理工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自考:1.办学形式灵活开放。2 .免试入学。3 .投资少、效率高,不分学历。4 .如无学制要求,报考所有科目均可申请毕业证书。5 .拿证时间短。6 .社会认知度,国家承认学历。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是技术与艺术、科技与人文等多学科相互融合,与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密切相关的交叉学科,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方向以实现设计的技术为主,旨在培养思路开阔、基础扎实、适应性强、掌握现代技术、具有人文艺术素养、掌握现代工业设计理论知识和创新方法、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复合型设计人才。考试:参加一年半的考试并参加两次申请毕业的统一考试( (与高中毕业同等学历(中专、中专) ) ) ) ) ) ) ) ) ) )可以报名参加本专业考试有补习加分,考前发“资料”保障学生顺利参加考试近一年就考完! 报名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1件蓝背电子版照片1份; 详见咨询陈老师多年的工作经验,祝各项考试顺利快速涨薪!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天津工业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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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一、学校概况天津工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下设15个学院,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七千人。现有13个博士点、44个硕士点和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以及MBA授予权,47个本科专业,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还有天津市的“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还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二、表演类、编导类专业概况天津工业大学表演类、编导类专业设有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表演专业下设服装表演与营销、服装表演与策划、影视表演与文化管理、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四个专业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我校是全国最早开设服装表演专业的院校之一,该专业已成为我校特色和亮点专业,培养的学生为学校赢得了诸多荣誉,使我校服装表演专业跻身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年来该专业学生获得的主要奖项有:1.“第九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共有六名学生入围,并获男女冠军和男十佳模特一名。2.2009第四届亚洲超级模特大赛总决赛第五名。3.2009年“长春杯”国际(汽车)超级模特大赛国际总决赛 “十佳”及“国际超模”一名。4.2009世界模特大赛中国区冠军一名。5.2008中国时尚大奖颁奖典礼年度十大名模一名。 6.第59届世界小姐 中国区总决赛“十佳”一名。7.2009第四届亚洲超级模特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十佳”及“最佳形体奖” 各一名。8.“第八届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大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 获“十佳职业模特”一名。9.“第十三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获男模亚军和最佳T台表现奖。10.“第九届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 获冠军、季军和“十佳职业模特”九名。11.“第35届环球比基尼小姐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获“最佳人气奖”、“最佳体态奖”和“优秀模特奖”。12.“第34届国际比基尼小姐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获亚军、最佳创意奖、最具潜质奖、最佳活力奖、最佳友谊奖和优秀奖。(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制作、主持策划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有: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四、招生计划本科计划招生260名(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专 业专业方向学制层次招生人数所属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四年本科80(男20、女60)艺术与服装学院服装表演与策划四年本科20(只招女生)影视表演与文化管理四年本科30(男15、女15)人文与法学院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四年本科40名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本科90名注: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方向具体招收:管乐:长号、低音长号、小号、短号、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圆号、长笛、短笛、中音萨克斯、次中音萨克斯、单簧管、低音单簧、管钟、打击乐、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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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高自考网上报名可以直接登录天津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名。自考报名(1)新生注册首次参加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由于各省网站开放的时间不一致,具体时间需要去各自的官网查询。例如:北京新生注册开放时间为3月1日9点到5日的17点、9月1日的9点到5日的17点。注册开放期间,考生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网上注册信息,上传电子版图片(一般为蓝底证件照,像素不低于400*576),注册的具体流程和安排见各地通知。网上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填报1门课程。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网上缴费——新生按照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考生只有完成缴费才算注册成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现场确认通过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报考无效,不予制作准考证。(2)报考课程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每年的自考报名期间登录相应的网址进行当期笔记以及非笔试课程的报考和缴费。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专业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院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网站中公布。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携带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但不能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需要主义: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查询成绩——每次考试的报名通知中应有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成绩。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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