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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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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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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报考自学考试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那么自考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专科层次的高等自学考试(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自考专科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在网上或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4、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本科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与专科段基本相同。但仍须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2、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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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7.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扩展资料: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官方网站可查询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湖北每年有三次考试,不同地区的考试次数有差异。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自考本科报考不受限制,只要是中国公民,没有性别、年龄、民族及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学本科考试,但本科申请毕业时应出示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即将开始,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整理了2023年4月新疆自考大专及自考本科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想要报名参加2023年4月新疆自考考试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2023年4月新疆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待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考。也就是说,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新疆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没有任何门槛,但需要注意的是,新疆自考本科需要在申请毕业时出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了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阿克苏报名条件自学考试

2022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 校招 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093。

第三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仅校本部招生。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五年一贯制,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院校。2020年学院 成功 申报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学院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建院60余载学院先后获得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项,获得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6项。

学院占地面积1162余亩,建筑面积17.87万平方米。设有12个 二级 学院,开设 医药 卫生、教育与 体育 、 财经 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 农林 牧渔、轻工纺织、土木建筑、文化 艺术 、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等12个专业大类,34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含1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专业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3项;是自治区财政支持纺织服装实训基地、特色林果业示范培训基地;学院有校外实训基地183个,校内实训基地36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1+X” 证书 试点专业30个、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7个;自治区 特色专业 5个、精品课程9门;教学成果奖4项;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272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余人,在编教职工544人,其中专任教师440人, 研究生 以上学历150人,博士研究生3人,高级职称69人、中级职称171人。“双师型”教师129人,学院有国家“”特殊支持后备人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山青年、托峰英才等高层次人才24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毕业生 就业率 保持在95%以上,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非 平行志愿 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1.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 高考 成绩排序, 理工 类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三校生升高职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三校生升高职专业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分数高的考生。4.单列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或 民族 语文;理工类: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5.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6.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7.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体统考成绩合格为标准。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术科成绩合格并遵循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术科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予以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无外语限制,但 新生 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 ,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 学习 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 :理工类专业:33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生/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生/年。其中: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计算机 网络技术2个专业为我院与武汉厚溥集团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600元/生/年。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生可选择与我院与 北京 翔宇集团合作办学的航空服务班,选择航空服务班的学生,除缴纳学院规定学费外,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还需向翔宇集团另外缴纳专业技能培训费4200元/生/年、三年高职专业还需向翔宇集团另外缴纳专业技能培训费7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参照联合培养单位具体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为激励广 大学生 进取向上、勤奋学习、 努力 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学院相关资助政策,我院设有以下奖、助学金项目: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生;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300元/生/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 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6.学院院长奖学金,优秀 毕业 生每生5000元;

7.学院厚德圆梦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8.学院“一元餐”补助:270元/月/生。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 就业 及升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可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八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九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093第三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仅校本部招生。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三年,其中民语言类考生入校后另预科一年。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七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南疆唯一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391.6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6.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5563台(套),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8715万元。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财经、文化教育等12大类的31个高职专业,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4个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专业。打造医疗康养、纺织服装技术、现代农业与经济、文化教育等4个重点专业群链,自治区级特色专业5个,其中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是教育部指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院建有混合所有制厚溥互联网产业学院。学院在编教职工527人,专任教师43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5人,博士4人,副高以上职称33人,“双师型”教师130人。学院在校生9155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教学名师2名,自治区教学能手2名,地区拔尖人才4名,科技英才3名,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近年来,师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奖项183项;荣获国家级标志性成果27个、自治区级标志性成果127个。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第十三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4、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5、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6、五年制应用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第十八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科专业:33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生·年,与武汉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项目专业66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参照联合培养单位具体收费标准执行。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学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奖学金、企业冠名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语言类预科一年免收学费、住宿费。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学院积极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第二十七条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第八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八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学院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第三十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路041号,邮编:843100联系电话: 、、传真:纪检监督电话:网址: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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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即将开始,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整理了2023年4月新疆自考大专及自考本科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想要报名参加2023年4月新疆自考考试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2023年4月新疆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待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考。也就是说,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新疆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没有任何门槛,但需要注意的是,新疆自考本科需要在申请毕业时出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了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报名要满足哪些条件?

自考报名要满足哪些条件?

1、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自考本科

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

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自考国际认可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法国、印度、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西班牙、德国、乌克兰、南非、荷兰、波兰、丹麦、爱尔兰、瑞典、瑞士、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及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对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同等对待。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7.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扩展资料: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官方网站可查询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湖北每年有三次考试,不同地区的考试次数有差异。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2023年阿克苏报考自学考试条件

自学考试本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文化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自学考试本科虽然报名的时候没有学历要求,但是考生完成专业课程在申请毕业证书的时候需要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12023年自考本科的条件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4、自考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22023年自考本科如何报名1、登陆自考网进行报名。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32023年自考本科的用途(一)找工作: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都要求本科或硕士以上学历,至少大专高中根本没有应聘资格。(二)工资定级:目前很多企业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三)人事改革:许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四)考研: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了。(五)考证: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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