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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自考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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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自考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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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关于行政法特点的叙述中正确的是:(B) A行政法可以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的数量多、内容繁杂 C行政法中的程序法与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D行政法如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2、我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法学教材是:(A)A王珉灿、张尚骛主编的《行政法概要》 B罗豪才主编的《行政法学》 C应松年主编的《行政法教程》 D张焕光、胡建淼主编的《行政法学原理》3、下列不属于行政基本原则特征的是:(B)A普遍性 B强制性 C基础性 D特殊性4、行政合理性原则根源于:(C)A经济权力 B司法权 C行政自由裁量权 D立法权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C)A四项基本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行政应急性原则 D为人民服务原则6、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D)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和规章 D党的政策7、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特征的是:(B)A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B具有充分的合议 C相应的优益性 D稳定组织与人员编制8、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指:(C)A监督行政关系 B普通行政关系 C行政法律关系 D行政关系9、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谁签署:(A)A总理 B主管部长 C秘书长 D国务院法制办主任10、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一般任用方式的是:(B)A选任 B借调 C聘任 D调任11、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作为可以划分为:(B)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12、行政主体依职权对行政相对方苛以一定义务,应属于:(A)A单方行政行为 B双方行政行为 C依申请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13、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行为特征的是:(B)A.从属法律性 B无拘束性 C单方意志性 D强制性14.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不包括下列哪项时间:(D)A告知之时 B受领之时 C附条件规定之时 D执行之时15、行政立法的主体是:(C)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特定国家行政机关 D各级地方人大 16、根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应当在公布前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是:(C)A行政规章 B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C行政法规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17、行政立法的地位可描述为:(A)A属于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之下 B等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 C等同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D行政立法直接来源于人民授权18、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的四个方面是:(A)A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B公定力、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C确定力、拘束力、先定力和拟行力 D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即定力19、依行政主体立法的来源不同,可以划分为:(A)A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B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C执行性行政立法和创制性行政立法 D全国人大立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19、行政许可的前提是:(A)A法律的一般禁止 B法律的普遍允许 C法律的不干预 D法律的绝对禁止20、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的是:(D)A开业经营许可证 B生产许可证 C汽车驾驶证 D会计师证21、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间接强制措施的是:(D)A查封、扣押 B强制检疫 C冻结、划拨 D执行罚22、《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不可设定行政许可的是:(A)A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等特定活动 B市场竞争可以平衡的领域 C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D生态环境保护2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征的是:(D)A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B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C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D行政许可是一种依职权可以主动采取的行政行为24、下列选项中,属于根据行政强制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不同而分的行政强制种类的是:(D)A对人身的行政强制 B对财产的行政强制 C对行为的行政强制 D执行性行政强制25、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法定原则内容的是:(B)A主体法定 B内容法定 C依据法定 D程序法定26、下列不属于行政机关自行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阶段的是:(B)A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阶段 B告诫阶段 C审查立案阶段 D收取费用阶段27、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程序的是:(A)A审理辩论程序 B执行性行政强制的程序 C即时性行政强制的程序 D行政调查中强制的程序28、下面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A某县民政局建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行为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约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29、违法的行政处理:(C)A无效 B可撤销 C无效或可撤销 D原则上无效30、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B)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查封、扣押31、运用行政指导最为典型的国家是:(D)A法国 B德国 C英国 D日本32、行政程序是指:(D)A司法机关审查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B行政相对人行为、过程的总和C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过程的总和 D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过程的总和33、行政合同是一种:(B)A单方行政行为 B双方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行政执行行为34、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D)A民事救济途径 B经济法救济途径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35、行政指导的主体是:(B)A国家权力机关 B行政主体 C国家行政机关 D国家司法机关36、行政指导对行政相对方面而言:(A)A不具有强制力 B具有强制力 C部分有程序 D自由行政程序37、 行政首长签署程序属于:(B)A外部行政程序 B内部行政程序 C抽象行政程序 D自由行政程序38、行政不当是一种:(C)A合理但不合法的行政行为 B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行政行为C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D既是程序违法又是实体违法39、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A)A.行政违法 B行政不当 C既不属于行政违法又不属于行政不当D.既是程序违法又是实体违法40、下列各项中,哪个属于行政监察机关:(A)A政府的监察局 B学校内部的监察室 C城市监察大队 D企事业的监察机构41、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是由下列哪种行政行为引起的:(B)A行政立法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内部行政行为4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由下列哪个单位管辖:(C)A该派出机关 B该派出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C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42、行政复议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是:(C)A合法性 B适当性 C合法性与适当性 D申请人请求复议的部分43、行政监察的主体是:(D)A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国家机关、人民团体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D各级检察机关44、行政复议的结案方式应是:(A)A决定 B判决 C调解 D批复45、我国行政复议是:(A)A一级复议 B二级复议 C复议诉讼选择制度 D多级复议制度46、 行政机关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A)A相对人可以请求行政复议 B相对人不可以请求行政复议 C相对人必须有行政复议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规定才可以请求行政复议 D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47、如果两个法院对于案件都有管辖权,行政相对人向两个法院都提出了起诉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A)A先收到起诉书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B先立案的法院为管辖法院C被告先递交答辩书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D先进法庭审理的法院为关系法院48、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如果对案件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何时提出:(A)A提交答辩状之前 B提交证据之前 C收到答辩状之前 D法庭辩论结束以前49、下列哪种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不可以停止执行:(D)A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停止执行的 B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应该停止执行的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被处罚的相对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50、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不包括:(D)A宪法 B行政诉讼法典 C行政法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条例D省级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51、行政诉讼关系是行政诉讼当事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包括:(C)A行政诉讼当事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 B行政诉讼当事人与法院的诉讼关系 C行政诉讼参与人之间与案件之间的关系 D行政参与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52、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事项的是:(D)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为53、共同管辖是几个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拥有管辖权,这意味着:(C)A几个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共同审理同一行政案件B几个有关的人民法院可分别审理同一行政案件C几个有关的人民法院应依照规定确定行政案件由哪家法院审理D几个有关的人民法院依一定规划轮流审理不同的行政案件54、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是:(A)A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不是法律的直接规定而确定的管辖B受理法院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C上级法院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D独立于法定管辖之外的管辖55、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比:(A)A行政复议范围更大 B行政诉讼范围更大 C二者相同 D二者的范围基本上一致56、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有:(D)A合议制原则 B回避原则 C公开审理原则 D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57、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是:(A)A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中以一个机关为主作为赔偿义务机关C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中一个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D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机关的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8、国家依法应当负行政赔偿责任的是:(A)A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检查卫生工作中违法吊销某企业的生产许可证造成的损害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害C非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部在履行其职权时造成某单位职工的财产损害D被违法拘留的人在拘留其间的自伤行为造成的损害59、《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违反了以下哪项的行政行为:(C)A法律 B法律和行政法规 C法律法规和规章 D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60、某市工商局与税务局共同委托的某工艺事业单位,在行使所委托的职权时造成某个体户合法利益的损失,该个体户应向下列哪个单位提出行政赔偿要求:(C)A该公益事业单位 B工商局与税务局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C工商局或税务局 D工商局61、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D)A赔礼道歉 B返还财产 C恢复名誉 D支付赔偿金62、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等一切开支和费用的负担应由:(C)A赔偿请求人 B受害的其他组织 C赔偿义务机关 D败诉一方63、乡人民政府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所作的治安处罚,若发生错误,相对方有权要求谁给予赔偿:(B)A乡人民政府 B委托的公安机关 C县人民政府 D委托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64、某海关违法处罚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则赔偿义务机关是:(A)A该海关 B该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C海关总署 D该海关所在地人民政府65、某市公安局民警杨某在执行巡逻任务时,非法殴打他人致残,受害人应当依法向谁提出赔偿请求:(B)A民警杨某 B市公安局 C民警杨某所在的公安派出所 D市政府66、不能辩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龙某被执法车辆撞伤,该案中赔偿请求人是:(C)A龙某父母 B龙偶成年兄弟姐妹 C龙某本人 D 配偶6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是 (D)A.民航总局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C.宗教事务管理局 D.国家计划委员会68.下列各项中,______不属于行政合同。 (D) A.科研技术开发合同 B.行政机关与农民签订的粮食订购合同C.行政机关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补偿安置合同D.行政机关与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69、行政赔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B)A.由被告承担 B.依照民诉法规定C.由法院调查举证 D.由原告单独承担 7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特征的是 (C)A.效力先定性 B.从属法律性 C.意思自治性D.裁量性7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民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 (A) A.行政许可B.行政确认C.行政给付D.行政奖励7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司法权的是 (C)A.行政调解权 B.行政仲裁权 C.行政执行权 D.行政复议权73.行政复议是______行政行为。 (A) A.依申请的 B.不作为 C.内部 D.羁束74、以下各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的事项是 (C)A.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特定活动 B.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C.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D.对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资格的确定75、《行政诉讼法》67条规定:“赔偿诉讼______适用调解。” (D) A.不能B.应当C.必须D.可以76.行政确认属于______性行政行为。 (C) A.自由裁量B.非要式C.羁束D.抽象7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方式的是 (B) A.通报批评 B.承认错误 C.行政处分 D.赔偿损失78、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制定暂行条例和规定,其属于 (C)A.一般授权立法B.行政立法C.特别授权立法D.非立法行为 7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是 (A)A.行政拘留 B.吊销营业执照 C.责令停产停业 D.较大数额的罚款 80、卫生行政机关对患有流行性传染病的人采取强制隔离和治疗的行为属于 (A)A.行政强制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D.违法行为 8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A)A.人民政府发给孤寡老人张×生活补助费B.国务院拨专款给云南省西部山区兴办教育C.中央财政拨出部分收入作为社会后备基金D.政府对到经济特区投资的外商给予各种优惠政策82、公民针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公民又申请复议,则复议机关 (B) 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C.在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时可以受理D.可以受理83、“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这一观点源于 (D)A.卢梭B.洛克C.萨佛里兹D.古德诺 84、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 (D)A.国家机关中所有的在编人员B.行政机关中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般工作人员C.一切国家机关中从事管理的人员D.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公职的人员 85、行政立法必须依法进行,“依法”中的“法”一般不包括 (B)A.自治条例 B.行政规章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86、下列合同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参考答案为:AA.市政府为建设四环与拆迁户签订的补偿安置合同B.税务局与某文具商店签订的购买文具用品合同C.工商局与市煤气公司签订的供气合同D.市政府与市电力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 87、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参考答案为:BA.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征收所得税B.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订购办公用品C.某县工商局给个体工商户李某颁发营业执照D.某县工商局依法吊销个体户张某的营业执照88、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参考答案为:C A.罚金 B.拘役 C.劳动教养 D.管制89、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有 参考答案为:CA.赔偿损失B.罚款C.限期离境D.警告 90、主持行政裁决活动的机关是 参考答案为:BA.司法机关B.行政机关C.仲裁机关D.检察机关 91、“抚恤”在性质上是一种______行为。 参考答案为:CA.行政赔偿B.行政指导C.行政给付D.行政奖励92、烟草专卖许可属于 参考答案为:BA.排他性许可 B.非排他性许可C.核准 D.行政奖励 9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 参考答案为:DA.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派出机关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94、关于行政指导的叙述错误的是 参考答案为:DA.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 B.行政指导不具有法律强制力C.行政指导是对某些法律手段的替代 D.行政指导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95、以下四种情形,不属于公务员法定交流的为 参考答案为:DA.调任B.轮换C.挂职D.晋升 9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应急性原则 D行政规范原则)97、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ABD)A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B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事先由法律规定 C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 D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的方式有特殊性98、下列法律中属于基本法律的有:(AC)A《国务院组织法》 B《专利法》 C《行政诉讼法》 D《药品管理法》99、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是由总理、副总理以及下列哪些人员组成:(AD)A国务委员 B各部部长 C各委员会主任 D秘书长100、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法律关系,主要有如下哪些情形:(ABCD)A选任 B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C委任 D调任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301 ① 统考课程 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② 衔接课程 03349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衔接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302 ① 统考课程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01848 公务员制度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00261 行政法学(替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② 衔接课程 00320 领导科学 00318 公共政策 以下课程选考不低于16学分 00322 中国行政史 00024 普通逻辑 00034 社会学概论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67 财务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有:()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国务院各部委D.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法源?()A.国务院某部委的会议纪要B.某市政府关于郑守过桥费的通知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D.深圳经济特区市政府第83号令3、下列的行政组织中,哪一个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A.派出所B.行政公署C.街道办事处D.区公所4、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A.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机关B.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D.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5、下面所列组织中在行政法上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行政机关委托的治安联防处B.县公安局所属的道路交通警察队C.某区街道办事处D.法律授权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协会6、某县公安局为了加强对辖下农村社会治安的管理,决定委托无公安派出所的甲乡人民政府裁决各种治安案件,试问乡人民政府应当以谁的名义实施裁决?()A.县人民政府B.县公安局C.县政府法制办公室D.甲乡人民政府7、派出机关是由地方行政机关所设立的派出组织,在我国可以设立派出机关的地方人民政府有:()A.省级政府B.县级公安局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国务院部门8、关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的设立,下列那些说法不正确?()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直属机构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D.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9、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称为()A.行政职权B.行政优益权C.行政职责D.行政权限10、下列国家行政机关中,属于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是()A.工商机关B.税务机关C.审计机关D.公安机关11、下列基本制度中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行政公正原则的是()A.回避制度B.表明身份制度C.时效制度D.简易程序制度12、行政委托与授权是经常发生的行政活动。下列关于二者的比较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A.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产生的原因不同B.被授权与被委托的对象不尽相同C.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D.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3、行政机关是否是行政主体需要通过一定标准加以判断,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A.是否享有法定的行政职权和职责B.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C.管理的是内部事务还是外部事物D.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14、根据行政法学理论和实践及现行有效法律的规定,下列那一选项并非行政委托的受委托组织一般必须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B.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C.能够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D.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和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15、下列选项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是()A.县检察院检察长B.市人大办公室主任C.公安局局长D.村委会主任 二、多项选择题1、行政主体是指承担一定法律后果的组织,一下选项中哪些是这种法律后果的体现?()A.在行政复议中作为被申请人B.在行政赔偿案件中作为赔偿义务机关C.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D.可以成为行政复议机关2、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的选项中那些表述是正确的?()A.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B.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的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C.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D.行政主体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地位的法律表述3、国家职务关系的保障意味着国家对公务员违反职业纪律和职务要求的惩戒?()A.行政机关对公务员记大过的行政处分B.行政机关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赔偿费用C.公务员因达到年龄退休而与行政机关解除职务关系D.公务员在执行职务中因暴力行为致人伤害而被判刑罚4、行政追偿制度是公务员机遇和国家之间的职务委托关系而对国家承担的一种行政责任,旨在确保职务关系。其所应具备的条件有()A.公务员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害行为必须是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B.追偿金额必须与公务员的过错程度相适应C.要充分考虑公务员承担赔偿的责任能力D.要符合时效和程序规则5、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的是()A.街道办事处B.村民委员会C.区公所D.税务局所属的税务所 三、名词解释1、行政合理性原则2、行政授权3、行政主体4、国家公务员5、行政相对人 四、简答题1、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涵2、什么是行政委托?行政委托应满足那些要件?3、简述行政法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五、论述题1、论述行政优益权。 六、案例分析题[案情一]王某和李某系邻居,两家房屋紧连。1993年8月,王某乡市城建局提出将其原有房屋扩建二层楼房的申请,市城建局审查后同意并发放建房许可证,注明每层高度为3.2米。王某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同年12月,李某也向城建局提出扩建房屋的神情,城建局予以批准,并且发放了建房许可证,注明每层高度3.6米,在李某建房过程中,王某发现李某建房的高度超过自己房屋的高度,挡光挡风,违反国务院颁布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不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即上前阻止,但李某声称有城建局的建房许可,无人可以阻止。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城建局违法行政,许可李某建房高3.6米,违反省政府的建房规定:城镇居民建房一般不超过3.2米。在审理中城建局变成批准李某建房3.6米属个别情况,城建局有自由裁量权,拒绝说明理由。试结合行政法的一般原则,对此案加以评析。[案情二]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之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问题:(1)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 (2)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为什么?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5BAACA6-10BACCC11-15ADCC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BD4、ABCD5、BD三、名词解释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2、行政授权实际上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将某方面或某项行政职权授予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使行政职权,并由自己对外承担行政活动的相应法律责任。这里所说的“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还包括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它们与行政机关本身还是有所区别的。3、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并对由此产生的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意味着: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法上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主体的组织,其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行政职务的工作人员,不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5、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也称行政相对方)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中一个重要和常用的概念,其基本含义就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所指向的、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包括作为公民的自然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形态。四、简答题1、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这里所说的是广义的法律,也即多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行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律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实体合法,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法定、职权法定、责任法定。程序合法,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落实这一原则的是回避制度;二是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争议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是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决定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2、什么是行政委托?行政委托应满足那些要件?行政委托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出于管理的需要,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另一行政主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特殊情况下委托给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委托的要件:(1)行政委托主体是有限制的。委托者必须是行政主体,否则不能称为行政委托。(2)行政委托权力是有限制的。委托者必须在行政主体职权范围内进行委托,越权委托无效,而且受委托者不得将自己接受委托的职权和事项再自行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3)行政委托对象是有限制的。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方可接受行政委托,代委托者行使某些行政管理职权和从事某些行政管理事务,从而成为受委托组织;松散的组织,如合伙组织、非正式组织,均不能接受委托行使行政职权而成为受委托组织。(4)行政委托的事项是限制的。例如,行政管理职权中影响较小、程度较轻的部分,例如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或较低数额的财产罚,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代为行使,而人身罚和能力罚以及数额较大的财产罚,则不能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代为行使。3、简述行政法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1)这种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地位不对等,又称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本上由法律规范事先规定,一般来说不能由当事人相互约定和自由选择,当事人只能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但行政合同的出现,是此特征的一个例外。(4)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和统一性。在这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现许多交叉重叠,难以截然分开,这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情况有所不同。尤其是对于国家行政机关而言,这种相对性表现得更为明显。(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都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行政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五、论述题1、论述行政优益权。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的许多优益条件,行政主体享受这些优益条件的资格和可选择性便是行政优益权,它由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构成。(1)行政优先权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依法所享有的种种优惠条件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即行政主体在紧急条件下,可以先行处置,如先行扣留、即时强制。获得社会协助权,行政主体在从事紧急公务时,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协助执行或提供方便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者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安机关或消防机构在执行紧急公务时,有权要求其它交通车辆避让。推定有效权,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该行政决定的执行,这是为了保障行政秩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推定该行政决定只要未被依照法定程序加以撤销就一直是有效的。它体现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2)行政受益权是国家为保证行政主体有物质能力行使行政职权而向其提供物质条件,行政主体享受这些条件的资格和可选择性。行政受益权是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权益,而不是从相对方得到的,因此与行政优先权不同,它体现的是行政机关与国家的关系,而不是体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行政优益权与行政职权密切相关,但不同于行政职权,也不属于行政职权,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在于:行政优益权可以被行政主体放弃不用,但行政职权不能被放弃,否则将导致违法或失职。六、案例分析题[案例一]:本案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以自由地裁量权力的行使方式与程度,即享有自由裁量权。所以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同时必须遵循合理性原则,即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符合立法的目的;基于正当的考虑;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同等事实同等对待等要求,以其行政权力的运作达到客观、公正。本案中城建局对李某的建房许可表面看并未违反省政府关于建房的有关规定,因为在省政府的规章中只是规定城镇居民建房一般不得超过3.2米,由此观之,城建局对此向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及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许可超过3.2米,但是,城建局对许可李某建房3.6米的理由拒绝说明,既表明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许可李某建芳层高超过省政府规章规定的高度,不当地行使了权力,属于滥用职权的范畴,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案例二]: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作为本案被告,应为其为行政机关授权的社会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使行政职权,并由自己对外承担行政活动的相应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因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对其所行使的国家权力无自由处分权。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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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事业管理要考20门课程,分别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政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英语(二)、法学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心理学、教育管理原理、创业学、公共卫生管理、文化管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公共事业管理就业前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一个新专业,其社会需求十分强烈,而且需求量极大,这是我国继经济体制改革、政府体制改革后事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形势所决定的。要建立政事分开、管理自主科学、面向社会、独立的社会主义事业单位,没有众多的高层次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是不行的。另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还可以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政府系统,参加MPA考试进行进一步深造。因此,无论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总需求,还是从毕业生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来看,其专业发展前景都十分看好。公共事业管理就业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系统扎实的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与技能,能够从事党政、教育、科研及企事业管理工作。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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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6版)》是日本著名行政法学家南博方先生历经二十余载精雕细作之力作。全书共15章,总括了行政法的主要领域,描绘了日本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体系。《行政法(第6版)》既注重对传统行政法学体系和经典理论的承继.亦强调对现代行政法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充分运用,大量引用判例,并结合近年来日本行政领域和司法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行政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行政法问题进行了精到的诠释,提示了行政法教材建设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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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行政一、行政的概念(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第二节 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涵义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二、行政法与行政权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行政法的形式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第三节 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涵义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二、行政法学的主要内容1、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2、行政法的价值与功能3、行政法的内容与形式4、行政法律关系5、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行政法包括三大类规范和制度:1、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制度 2、行政行为法的规范和制度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和制度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制度四小类:1、调整行政组织和职能的狭义行政组织法。 2、调整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行政编制法 。3、调整行政工作人员任用和管理的公务员法。4、调整行政设施、国有资产等公务的公物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制度五小类:1、行政诉讼法 2、行政复议法 3、行政赔偿法4、行政申诉、控告、检举法 5、行政监察法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要考23科,分别是财务管理学、毕业论文、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现代管理学、企业管理概论、行政组织理论、西方行政学说史、西方政治制度、政治学概论、社会学概论、英语(二)、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法学概论、普通逻辑、公文写作与处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国文化概论。【必考科目】公务员制度、领导科学、西方政治制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共政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行政组织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学概论、毕业论文。【选考科目】公文写作与处理、中国行政史、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财务管理学法学概论、英语(二)、中国文化概论、企业管理概论、西方行政学说史、普通逻辑、机关管理、政治学概论。【加考科目】组织行为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学科范围广,涵盖了管理学、行政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基本上都是比较基础类的知识,只需多理解和背诵,基本都可以掌握得差不多。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下面的试题可供参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事实2、公务员3、行政强制4、行政处罚5、抽象行政行为6、行政诉讼参加人二、填空题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与 。2、代执行是指 或者 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3、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程序分为 、 和 三个阶段。4、我国国家赔偿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 、 为辅的方式。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 作出的裁决。三、选择题1、行政许可行为的特点在于( )A.是具体行政行为 B.是依职权行为C.是要式行政行为 D.是外部行政地为2、下列各项制裁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罚金 B.通报批评 C.行政拘留 D.开除3、下列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被申请行政复议(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拘留 D.抽象行政行为4、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有( ) A.杭州市人民政府 B.浙江省工商局C.教育部 D.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5、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 B.违法责任C.无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6、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 )受理和审理。 A.普通法院 B.专门法院 C.行政法院 D.宪法法院7、下列原则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A.合议原则 B.不适用调解原则C.选择复议原则 D.回避原则8、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省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D.对公安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9、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是被告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或复议机关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10、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A.书面审理 B.开庭审理 C.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 D.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辅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3、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五、论述题论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及评分标准一、 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2、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4、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级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6、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厉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关似的人。二、填空题 1、职权立法 授权立法 2、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第三人 3、准备阶段 实施审计阶段 处理阶段 4、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 5、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三、选择题1、ACD 2、BC 3、AB 4、AC 5、B 6、A7、BC 8、ABCD 9、B 10、B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 (2)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3)委托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5)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五、论述题试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管理的实际需要,二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功能。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可以考虑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 (四)依法设置的原则。(回答要求能够展开,否则最多只能得8分)

自考行政本科中行政法学

⑴ 行政管理自考本科科目有哪些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② 衔接课程 0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01848 公务员制度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00261 行政法学(替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② 衔接课程 00320 领导科学 00318 公共政策 以下课程选考不低于16学分 00322 中国行政史 00024 普通逻辑 00034 社会学概论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67 财务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附近的自考点老师,我附近的四这个

⑵ 自考行政管理专业考哪些科目

目前大多数院校行政管理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毕业论文,英语(二),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企业管理概论,中国行政史,现代管理学,西方行政学说史,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法学概论,公文写作与处理,机关管理,组织行为学等。具体科目要参照报考的省份要求。

⑶ 自考行政管理学本科要考哪些科目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毕业论文、英语(二)、财务管理学(选考)、企业管理概论(选考)、行政管理学(选考)、公文写作与处理(选考)、机关管理(选考)等。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一共有17门。

考试时间及安排: 1、统考(国考):每年4月和10月,一次最多可报4科。 2、校考(省考):每年6月和12月左右,一次最多可报6科。

(3)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都有哪些课程扩展阅读

行政管理学毕业要求:

1、101至113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4学分。

2、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行政管理专业须选考108和109两门课程。

3、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4、考生在办理毕业时,需提供其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行政管理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⑷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与行政管理有哪些课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使用 型考生)两品种 别。1981年经国务院同意 创建 ,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可以在高等院校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在社会助学单位学习。 2、成人教育是指有别于普通全日制教学方式 的教育方式 。成人教育不限年龄,性别。过关这个教育进程 ,使社会成员中被视为成年的人增长才能 、丰厚 知识、提升 技术和专业资格,或使他们转向新的方向,在人的片面 开展 和参与社会经济、文明 的平衡 而独立开展 两个方面,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拿到 改动 。 3、函授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学习方式 ,成人高等教育另外几种学习方式 是业余学习(夜大)和脱产学习(全日制)。函授也是一种授课的方式。属于高等教育层次的一种学习层次,主要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利用寒、寒假 或国定假日派教员 到各地函授站组织面授和考试。 其过关国家统一的成人高中高考 被高校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属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参与 全国成人高中高考 招收学生 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方式 ,辨别 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网络教育(近程 教育)、成人高中高考 (学习方式 有脱产,业余,函授)、开缩小 学(原播送 电视大学古代 近程 开放教育)。 扩展材料 :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中高考 (包括函授、夜大、近程 教育等教学方式 )对比: 1、成人自考是完全的自学考试,考生得不到来自报名考试 院校任何的师资教育,全名个人的努力与自学吸取 知识。而成考函授虽说大局部 时间也是自学,但是却会每年安排2-3次的面授课,向考生教授 重要的知识点,考生也能借此时机 向教师 提出学习中的疑问与难题。其学习难度比起自考要小许多。 2、由于 学习难度的不同,成人自考与成考函授毕业文凭的含金量也不同。成人自考因学习难度大,毕业难,故而含金量更高,在社会中的认可度也更高。 3、成人自考和成考函授的毕业方式亦是不同,成考函授考生只需完成专业设置的课程考核并过关思想鉴定后便可请求 毕业。而成人自考则需过关专业相关的十多门全国统考方能请求 毕业。 参考材料 :这是关于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与行政管理有哪些课程的解答。844

⑸ 行政管理专业自考本科科目有哪些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考试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毕业论文》《英语二》《普通逻辑》《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概论》《中国行政史》《现代管理学》

(5)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都有哪些课程扩展阅读: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要全面了解当地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专科段,后报本科段;报考课程建议按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顺序报考。

⑹ 自考专科行政管理专业考哪些科目啊

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主修课程包括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学员会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且能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在自考中,行政管理专业需学习14~16个科目,最快考4次、花费2年的时间就可以顺利通过所有科目。

由于大部分省市的行政管理专业都可以免考数学英语,因此该专业难度较低,成为了自考生的热门首选专业。

行政管理专科阶段需学课程大致是:现代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研究方法、行政管理学、法学概论、市政学等;

本科段课程跟专科基础段不同。本科段需要学习的课程主要是: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公共政策、西方政治制度、财务管理学、中国文化概论等。

(6)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都有哪些课程扩展阅读:

自考专科行政管理专业注意:

虽然大自考普遍是全国统考,但除了必考科目大致相同之外,不同省份的主考院校,还会要求其他选考科目。因此会出现,同个专业在不同的省份,考试的科目数和科目要求略有不同的情况。

行政管理专业适合学习基础较为薄弱,想往企事业单位管理方向发展的同学;

而工商企业管理则更适合有一定学习基础,并且目前已经在企业已经有一定的管理基础、想晋升中高级管理层的同学。

⑺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哪些科目容易

自考行政管理考试科目具体看考大专还是本科

⑻ 行政管理自考有哪些课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② 衔接课程 0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01848 公务员制度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00261 行政法学(替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② 衔接课程 00320 领导科学 00318 公共政策 以下课程选考不低于16学分 00322 中国行政史 00024 普通逻辑 00034 社会学概论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67 财务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附近的自考点老师,我附近的四这个

⑼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都考哪些课程

行政管理(专科) 专业代码:A030301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试: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金额 001 0002 *** 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15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15.5 00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12.7 004 0010 大专语文(专科) 4 必考 笔试 15.6 005 0040 法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24 006 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改教材) 6 必考 笔试 20 007 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6 必考 笔试 18.5 008 0312 政治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19.9 009 0107 现代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9.2 010 0267/3350 社会研究方法 4 必考 笔试 16 011 0182 公共关系学 4 必考 笔试 17.2 012 0163 管理心理学 5 必考 笔试 19 013 0277 行政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8 014 0292 市政学 6 必考 笔试 19.6 015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A) 2 必考 笔试 016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7 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231 0212 宪法学(一)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6门且不低于71学分;课程设置:必考课16门71学分;选考课0门0学习;加考课1;5184 60分及格

⑽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都考哪些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301

统考课程

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衔接课程

0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

专业,属于社会科学三大门类之一。行政法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制度,研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力分配和行使、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法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它是政府管理中的一门学科,旨在提供政府管理的有效法律基础。行政法学的内容涉及到行政教育、行政审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公共政策的贯彻落实。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是的,已经替换了,差别应该不大吧,都是关于法学方面的。学习时把书看一遍,做做题,遇到不明的再看回书,因为是新课程,所以没有往年考题,如果有往年考题,做下往年的考题就最好了,这样的话考试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我也是一名自考生,也是通过这方法,基本都能考过。买学习资料的话就建议买自考通或者一考通吧,我用的是自考通,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案例分析题 (一)惠州市辖下龙门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政府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龙门县化工厂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 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龙门县人民政府或县环保局的上一级部门机关即惠州市环保局;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别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A县发生旱灾,从外地运到一批救灾物资,该县B乡民政所委托各村发放救灾物资,C村在发放救灾物资时把李某遗漏,李某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李某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1.李某应以乡政府为被告,因乡政府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实施者,C村只是被委托的组织;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 答:是;因其对朱某进行非法殴打,且在未作任何取证的情况下,将朱某行政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朱某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四)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问题: 1.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并说明理由? 答:A县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因为A县政府的红头文件面向企业的对象特定,是具体行政行为,且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县机床附件厂经营自主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答:A县法院无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以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县法院,独立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及公民的干涉。 (五)某日,村民姚夏在下棋过程中与本村村长朱窘发生口角;姚把村长摔倒在地,朱的家属将朱送至医院治疗,同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长噜苏派干警将姚夏戴上手铐押到派出所,并押在该派出所私设的“留置室”内,两天后,派出所作了两条处理决定:第一,姚夏赔偿朱医药费560元;第二,在该镇集市贸易中午12时许,姚夏将朱用班车送回家;姚夏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并提出派出所的关押是违法的,他将向人民法院起诉,派出所噜苏听后此言,要给姚夏一些“教训”;姚夏祈求三名干警饶命不成后,便借空跳入派出所院子的水井中,打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该三名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姚夏的配偶李霞多次向县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要求,县公安机关以——三名干警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问题: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否承担姚夏死亡的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1.本案中公安机关应承担姚夏死亡的行政赔偿责任;理由是: 1)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是: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政,这是前提。 2)派出所限制姚夏的人身自由并对姚夏施行暴力的行为是客观事实,很清楚;3)派出所的上述行为尽管是由个别干警所为,但是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殴打等),而不属于与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 4)派出所干警限制姚夏人身自由以及后来的殴打行为是造成姚夏死亡的法律原因,而且是明显违法的执行职务行为;5)三名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取消或取代公安机关的行政赔偿责任,因为刑事责任在此是个人责任,而行政赔偿责任则是公安机关的责任。 (六)朱某于2002年11月被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03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支部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题: 1)朱某与县教育局、县委之间是否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为什么? A: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行政关系,归行政法调整,因而属于行政法律关系;B:理由:县教育局属于行政机关,朱某所担任之职属于行政职务,与县教育局之间形成了行政职务关系。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为什么? A:朱某与县委之间不是行政关系,不归行政法调整,因而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B:理由:县委既非行政机关,也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国家行为职务关系。 3)朱某与县委之间问题不能适用行政法予以解决的理由在于: A:县委常委会免去朱某支部书记职务,属于党内职务任免关系,不受行政法调整范围;B:由于县委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地位,其免去朱某教育局局长之决定不是行政行为,既不具有行政效力,也不受行政法支配。 (七)在1991年6月,某区公安分局大江路派出所以“造谣惑众,煽动呵事”为由,对张某实施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安派出所条例》规定,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局和城区公安分局设立的派出机构,代表县级公安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县级公安局和城区公安分局是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但公安派出所可以实施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权。 问题: 1)该公安派出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A:该公安派出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B:理由: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其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应经法律、法规授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法律,并明确授权公安派出所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权。 2)该公安派出所实施的治安处罚行为属于越权违法还是主体资格违法?为什么? A:属于越权违法;B:理由: 其一:主体资格违法是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实施的行为;而越权违法是指已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前提下实施了超越其法定权限的行为;其二:该公安派出所已通过法律授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但其实施的200元罚款已超过了其法定权限。 (八)在1997年2月,某县道德乡人民政府批给马道村村民王某宅基地0.5亩。同年4月,王某在此宅基地上建起正房四间。此后几年间,王某未经批准,不断扩占集体土地,并相继建起猪圈、厢房、门楼、院墙等违章建筑。2003年4月7日,道德乡人民根据该县县委的(2001)45号文件对王某的违章建筑做出“限2003年4月8日早8点前拆除;到期不拆,乡政府强制执行”的处罚决定。4月8日上午,道德乡政府组织人员去该村落实、督促有关工作时,见只有王某一人执行处罚决定,认为是消极抵抗乡政府决定的执行,便用铲车将违章建筑推倒。 问题:道德乡人民政府的处罚行为及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该乡人民政府的处罚行为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均不合法。 2)理由: A:处罚行为依据错误,该县县委(2001)45号文件不是法律规范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B:乡政府做出拆除决定,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职权来源依据,属越权违法行为;3)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 A:强制执行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本案当事人不具有此种情形;B:认定当事人消极对抗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C:乡政府无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或法规特别授权;D:要求当事人于第二天早8点以前拆除,属于客观上不可能;(十)某县一集体企业原本生产本制家具,县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林业生产,制定了有关支持、扶持林业生产的优惠措施,同时也发布了一些对木制家具生产企业的限制性措施,鼓励木制家具生产企业适度减少生产量,压缩生产规模或转产,等等。 问题: 1)县政府的以上措施是否属于行政指导?为什么? A:县政府有关支持、扶持林业生产的优惠措施,有关限制性措施以及鼓励性措施等都属于行政指导范畴。 B:因为: 其一,行政指导行为具有非强制性、引导性、限制性的特点;其二,本案中县政府的优惠措施、限制措施和鼓励措施都具有以上特点。 2)县政府关于鼓励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减少生产规模或转产的优惠措施,对该集体企业是否有强制性的直接法律结果?为什么? A:鼓励性措施对该集体企业不产生强制性、直接法律后果。 B:因为: 其一,这些措施虽有诱导性,但仍以被指导相对方同意为条件,不具有强制性;其二,这些措施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不能直接约束该企业; (九)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学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出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1)李某起诉应以某高校为被告,诉其拒绝发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2)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主体和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识格被告。 3)本案虽经教育主管机关复议,但复议并未改变学校的决定,因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1)能受理;2)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代表国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证明)的行政主体,其行为性质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对此种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十)司机田某驾车行至某县某镇时,遇到一妇女冯某请求搭车,田某表示同意。当日夜晚,田某驾驶的汽车被该县公安局巡逻人员拦住。因搭车妇女冯某过去曾有过卖*行为被该县公安局查获,县公安局便认定,田某与冯某晚上同车行进,其行为构成了嫖娼、卖*,故对田某处以罚款5 000元,对冯某处以罚款500元,田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裁决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裁决,田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如果法院通知冯某参加诉讼,她将以何种资格参加诉讼? 答:第三人。 (2)如果田某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该如何处理? 答: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田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应当如何判决? 答:判决撤销罚款5 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原告刘某和其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起来,继而互相扭打,二人都有轻微伤,但李某受伤稍重。县公安局在得到李某报案后,偏听偏信,即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其所在地是东城区)申请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作出了将拘留15天改为拘留5天的复议裁决,刘某仍不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如果刘某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答: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作为复议机关的市公安局改变了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2)如果刘某提起诉讼,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答:应向东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为东城区是作为被告的市公安局住所地。 (十二)A县农民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想在B县开办一家饭店,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当他向B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时,B县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有劣迹,虽然刑满释放,尚需要继续教育,因而经请示市工商局同意后,明确拒绝为其颁发营业执照。李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 李某对工商局的上述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被告是谁?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因为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规定,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本案的被告是“市工商局”。 (2)本案应由何级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本案应由B县人民法院管辖;(3)如何评价县工商局拒绝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 答:县工商局拒绝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 (十三)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2003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4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4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问题:(1)上述复议申请是否超过复议期限?为什么? 1)不超过;2)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1)本案可以由县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能够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如何解决? 1)原告为350户居民,被告为市公安局,第三人为余下的130户居民。 2)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当事人诉讼通过推选诉讼代表人方式进行。 (十四)某行政机关科长王某,出国考察返回大陆某海关例行检查时,被某海关查获黄色光盘若干,被某海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并没收全部光盘,后其所在单位给予王某记过处分。王某对此均不服。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1)对海关的罚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其所在单位的处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2)依据行政诉讼第11条,处罚款200元和没收光盘等行政处罚诉讼受案范围,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记过处分等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谁?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1)本案被告是海关,由海关所在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1项规定,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在2003年7月27日,西城烟草管理站按群众举报当场查获王某擅自收购的烟叶2352公斤,予以扣押。7月28日,烟草站对查获的烟叶分级过磅后收购,收购款为5826元。7月30日,烟草站交给王某自制的实物罚没收据一份。8月25日,又向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全部烟叶和收购款,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落款为该烟草站。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0条:“擅自收购烟叶的,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数量巨大指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 问题: (1)本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为什么? 1)本案中烟草站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是错误的;2)因为,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2)请指出本案处罚程序的违法之处。 1)先实施了没收烟叶的行政处罚行为,后制作送达处罚决定书;2)应当先出具省级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实物罚没收据,而非自行制作的收据;3)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没有告知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3)本案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为什么? 1)本案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2)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本案的对同一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给予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处罚,并不是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六)龙泉乡人民政府委托龙泉乡派出所(系子陵县公安局在龙泉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王某施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间,王某于夜间*逃离,被值班人员潭某发现,潭某速喊人开车追赶王某,潭某与同事李某、吴某在路上拦截王某,欲将王某抓回,王某反抗,吴某将王某抱住后,潭某气急,狠踢王某要害,致其死亡。王某之妻早死,有一母亲85岁,眼瞎耳聋,有一子,患痴呆症,对王某的拘留决定后被子陵县公安局确认违法。 问题: (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 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龙泉乡人民政府;2)因为,本案中拘留王某的行政处罚实质上是由乡政府作出的,派出所是受委托实施的,受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 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 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为王某之母及其子,为共同的行政赔偿请求人。 (3)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可以,应当向谁追偿?为什么? 1)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追偿;2)应当向潭某追偿,因潭某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王某死亡之损害有重大过失。 (十七)某日,李宾骑车横穿交通十字路口,险些造成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因李宾违反交通规则依法给予罚款5元;李宾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完全承认,也愿意缴纳5元罚款;但李宾发现该交警开出的罚款5元的收据是一张普通的“收款收据”,除有交警大队公章以外,并无任何财政部门制发的标记或印章。李宾以此“收款收据”不是正规罚款收据为由拒绝当场缴纳5元罚款。该交警解释说,2003年度统一使用的罚款收据现在还没有发到交警大队,先用交警队自己制发的“收款收据”替代,并强调说,这几天都是用此“收款收据”在开罚单。 问题:李宾拒绝缴纳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1)李宾以罚款收据不符合规定为理由而拒绝缴纳罚款的行为是合法的,交警的解释于法无据。 2)理由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一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本案中,交警开出的罚单无任何财政部门制发标记或印章,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宾拒绝理所当然。 3)当场收缴罚款行为的强制性行为方式之一,就是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该收缴行为无效;法律赋予相对人拒绝的权利。据此,交警的行为因违反强制性而当然无效;拒绝缴纳罚款也是李宾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十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0条规定,纳税人未按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制补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某公司滞纳税款5万元60天。税务机关查证核实后,依法做出如下决定:其一,限该公司在5日内缴纳全部滞纳税款5万元;其二,以60天滞纳税款日计,加收滞纳1万元;该公司不服,申请税务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第一项的内容,改变了第二项的内容,即改为加收滞纳金6000元。 问题: (1)本案中有那些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 1)限期补缴滞纳之税款;2)加收滞纳金的行为,改变1万元为6000元的决定;(2)税务机关做出的加收1万元滞纳金的决定属于违法还是属于不当?为什么? 1)税务机关做出的加收1万元滞纳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不属于不当行政;2)因为: 其一,违法与不当的区别在于前者违反羁束性规定;而后者是在合法幅度的不合理行政;其二,法律规定滞纳金应为每日“千分之二”,属于羁束性规定,应为6000元;税务机关做出1万元决定,违反了该羁束性规定,应当属于违法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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