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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自学自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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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自学自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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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自学自考驾照

01一、如何报名1.先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平台预约考试。2.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3.支付考试费用,可以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完考试费用。4.通过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的时间先后顺序,公平的安排考生考试。5.如果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还可以选择省内异地考试。02二、考试成绩要求1.科目一笔试——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90分以上为合格。2.科目二实车——场地驾驶80分(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弯、直角拐弯、坡道定点停车)。3.科目三实车——道路驾驶90分(公路或模拟场地)。4.科目四笔试——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90分以上为合格。03三、师傅的基本素质要求1.必须具有安全驾驶经历的条件。2.不要选择有交通违法、有吸毒记录、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人当教练。04四、车的基本配置1.按规定投保的。2.经过机动车安检的。3.小型汽车、车辆需要安装辅助装置。4.放置同意式样的学车专用标识。05五、选择场地注意点1.避开高峰时间2.避开危险时间3.避开快速路4.避开高速路5.避开危险路段06iMindMap自考驾照思维导图特别提醒:自学人员上路学习前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并且要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以上是有关于自学直考的一些要求,想要自学直考的学员可以好好看一下,记住外出练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规。

驾照自考的方法:1、准备身份证到当地车管所报名。2、申报车辆类型。3、缴纳报名考驾照的费用。4、进行体检,到车管所或者所合作的医疗机构。5、体检结束,报名完成,即可自考驾照。

驾照自考申请人首先需要申请体检、改装车辆和确定随车指导人员。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自学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本市医院参加体检。

市民体检合格后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和5个分所进行“业务受理”和“学员用户注册”。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相关规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学考驾照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驾考新政4月1日实行 自学直考你准备好了吗?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必须使用考试中心的考试车辆进行考试。自己的车只能用来训练,当然还需符合训练设施条件。

目前只在试点城市可以自学直考,试点城市是: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如果你是上述城市的,直接找驾校咨询即可。否则目前没有这个业务。

自学直考在试点中。 16试点城市是: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除此之外暂时不允许开展自学自考。个人感觉,自学直考流产的可能性存在。因为可操作性不强。

挂学时,教练会告诉你方法,而且要是你找的是私人教练的话,完全不用你动手,教练自己就会给你挂上。

就是学员可以自己预约考试,不再需要驾校代为预约,如果觉得自己练习的程度足以通过考试,便可以自己预约,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开通自主预约考试的网站了。驾考改革还有一项比较重大的改革就是驾照可以自学,对很多人来说就更方便了。具体情况你可以去知车音看看,里面介绍的很详细。

其实很简单的,给你判断正规驾校的办法;正规驾校营业执照和学习场地吻合。正规驾校占地不低于 十五亩,也就是一万平米。具备这个条件,这所驾校才可能正规。达不到这个标准都是非法驾校或者说就是黑驾校!

我刚考完驾照,建议你下载一个(驾考宝典)有详细的科目一到科目四。预约得到车管所。不过建议你报驾校,因为自学有考试的点你是不清楚的并且还要交油费,并且临近考试到考场练习要花很多钱(我们这里一圈一百)

自报自考的流程应当是:学员向车管所或交管各分局/大队提供资料注册,取得学籍与学时卡,按学时要求充值学时卡;带学时卡寻找各驾校教练车进行培训,主管部门按学时向驾校发放培训费;学员学时达标后即可自助网上约考,各科目考试发放驾驶证。

这个比较难,不是能考,而是难等,我一个朋友是三月份报的,现在才通知

天津驾照自考

学员携带身份证到车管所报名申请驾照自学项目,也需要申报车辆类型,目前自学只受理C1和C2驾驶执照,B及以上驾驶执照是不可以自学的。不可以到网上报名,学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体检,入指纹和照相。 拓展资料申请驾照自学直考,与目前通过驾校申请的流程类似,申请人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体检表。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之后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 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 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 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交警部门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之外,还要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全部符合条件的将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考驾照可以不通过驾校而走自考流程。

自考驾照流程:

1.自学用车应通过必要的改装以符合自考要求:

非营运车辆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如副刹设备等,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投保交强险。

2.确定随车知道人员:

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包括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

3.学员在上路练车之前准备的各项要求:

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并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4.学员在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下上路练习:

学员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

扩展资料:

自学驾驶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按照公告的要求,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应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并粘贴在训练车辆上。

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自学人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未取得自学证明的,则按照无照驾驶,对自学人员予以处罚。

2016年4月1日开始首批自学直考的试点工作将在以下城市推出: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可以。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允许自学直考,全国将会逐步开放自学直考。若所在地区是自学直考的试点,则可以不报驾校考驾照,未实行自学直考的地区通常都是不允许的。天津好像是可以自学直考的,不需要通过驾校,但是我对这个流程不清楚,估计也挺麻烦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天津可以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三、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四、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五、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六、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七、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变更随车指导人员的,新的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同时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变更自学用车的,应当交验自学用车,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重新发放学车专用标识,收回原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八、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所有人提出停止自学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应当公告作废。九、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十、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十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十三、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十四、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十五、自学人员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十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条件的自学人员,可以向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十七、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怎么自学自考驾照的

01一、如何报名1.先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平台预约考试。2.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3.支付考试费用,可以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完考试费用。4.通过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的时间先后顺序,公平的安排考生考试。5.如果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还可以选择省内异地考试。02二、考试成绩要求1.科目一笔试——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90分以上为合格。2.科目二实车——场地驾驶80分(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弯、直角拐弯、坡道定点停车)。3.科目三实车——道路驾驶90分(公路或模拟场地)。4.科目四笔试——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90分以上为合格。03三、师傅的基本素质要求1.必须具有安全驾驶经历的条件。2.不要选择有交通违法、有吸毒记录、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人当教练。04四、车的基本配置1.按规定投保的。2.经过机动车安检的。3.小型汽车、车辆需要安装辅助装置。4.放置同意式样的学车专用标识。05五、选择场地注意点1.避开高峰时间2.避开危险时间3.避开快速路4.避开高速路5.避开危险路段06iMindMap自考驾照思维导图特别提醒:自学人员上路学习前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并且要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以上是有关于自学直考的一些要求,想要自学直考的学员可以好好看一下,记住外出练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规。

1、自学驾照的报名方式,其实跟通过驾校来申请报名的流程是比较相似的,都是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2、学员应该是先前往指定的医院接受驾驶员的体检,体检之后获得体检报告。3、然后需要到照相馆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接着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车管所需要领取一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表,根据上面的提示填写详细的内容。5、最后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车管所业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6、一般来说审核结果7天之内就会出来,审核通过的学员就可以自主开始约考。一、报考驾照的条件:1、身高:大型客车身高为155厘米以上。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大型客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5、0以上。其他准驾车型,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二、报考驾照的材料:1、报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本人那一页的复印件。2、到报考驾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3、报考人本人的身体条件状况的证明。4、报考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需要8张。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驾照自考申请人首先需要申请体检、改装车辆和确定随车指导人员。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自学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本市医院参加体检。

市民体检合格后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和5个分所进行“业务受理”和“学员用户注册”。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相关规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学考驾照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驾考新政4月1日实行 自学直考你准备好了吗?

自学车考驾照流程如下:1.申请人需要先去二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获得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2.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体检合格证明前往车管所内申请以及登记。通过审核以后,就能开始学习科目一考试,当考试成绩合格以后,就能去车管所里面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学习驾驶证明。3.需要使用具备安装安全辅助装置的机动车,并且身边需要有驾驶经验的人员进行随车指导。之后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相关方面的学习。4.根据目前规定,自学自考驾驶证最低的学时需要达到40小时。当申请人的驾驶技术熟悉以后,就可以选择自主去预约考试,通过后,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驾照自考怎么报名

自学自考驾照的报名方式:

1、学员携带身份证到车管所报名申请驾照自学项目,也需要申报车辆类型,目前自学只受理C1和C2驾驶执照,B及以上驾驶执照是不可以自学的。不可以到网上报名,学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体检,入指纹和照相。

2、申请驾照自学直考,与目前通过驾校申请的流程类似,申请人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体检表。

3、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之后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驾照自考怎么报名(驾照自考报名多少钱)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学自考驾照怎样报名自学自考驾照报名方法:1、驾照考试长期以来都是先参加驾校的培训,再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而考驾照的方式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发生改变,自学考驾照有了实现的可能;2、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3、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官方平台百万补贴钜惠购车!驾校好像可以自学直接考了,是在哪里报名考试啊?自考驾照就是自学考驾照,这个报名和到驾校报名是一样的,不过不需要经过驾校,直接到车管所进行申请就可以。想要报名自考的需要到二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之后带上体检合格证明、身份证,到车管所进行申请和登记,等到审核通过。一旦审核通过,就可以开始科目一的学习。怎么报考自学驾照?自学直考的报名,你在你当地的交管局网站,就可以进行报名了,自己解决练车问题,后面预约考试也是在这个网站上。怎么报考自学驾照?自学直考的报名,你在你当地的交管局网站,就可以进行报名了,自己解决练车问题,后面预约考试也是在这个网站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天津驾照自学考试

可以。目前在自学直考试点城市可以申请自考。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实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按照第十九条或者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证自学直考目前只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当然是可以的,。

天津可以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三、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四、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五、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六、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七、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变更随车指导人员的,新的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同时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变更自学用车的,应当交验自学用车,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重新发放学车专用标识,收回原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八、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所有人提出停止自学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应当公告作废。九、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十、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十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十三、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十四、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十五、自学人员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十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条件的自学人员,可以向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十七、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交规实施以后可以自学自考只是比较麻烦好多事情弄不明白不如花点钱找个正规驾校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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