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作弊通知考后1周左右下发。
一般情况下,考试作弊有三种惩罚结果。
第一种、取消当年的所有考试成绩。
第二种、在三年内当中不能考取任何职业的资格考试,并且通报自己的工作单位。
第三种、判刑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1年到3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学校违规招生等行为,第七十六条也加重了惩罚力度,除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外,可对相关教育机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年以上3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甚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第二天。根据查询中国教育网,自考作弊记录是可以查询的,自考生可以去省教育考试网查询,一般在考试的第二天就会公布作弊名单。
省教育考试办,在查分结果后面备注有回答!
自考作弊通知考后1周左右下发。
一般情况下,考试作弊有三种惩罚结果。
第一种、取消当年的所有考试成绩。
第二种、在三年内当中不能考取任何职业的资格考试,并且通报自己的工作单位。
第三种、判刑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1年到3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学校违规招生等行为,第七十六条也加重了惩罚力度,除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外,可对相关教育机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年以上3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甚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自考的违纪处分结果是在自考网上查询的,一般是要等到考后10天左右才可以在自考网上查询的。
自考成绩一般在考后20至30天内出来,1月和7月份考试因考试科目较少,有20天就可公布成绩,4月和10月因考试科目较多,一般需25至30天才能出来。今年4月自考成绩 ,从5月10日起就可出来。但各省情况有所不同,可能会相差几天。
自考试卷数量有几百万份,查卷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因此从查卷申请报省考办,至通知结果可能需要3-5个月时间。另外,考生要注意的是,一般在成绩公布的30个工作日内考生都有权申请复核的机会,但考生一定要在这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不然,逾期是不予受理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
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
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一般是考试完后就出来了。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简介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作弊通知考后1周左右下发。
一般情况下,考试作弊有三种惩罚结果。
第一种、取消当年的所有考试成绩。
第二种、在三年内当中不能考取任何职业的资格考试,并且通报自己的工作单位。
第三种、判刑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1年到3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学校违规招生等行为,第七十六条也加重了惩罚力度,除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外,可对相关教育机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年以上3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甚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自学考试中违纪后,单科会判处零分,或当次考试成绩无效,按照规定会停考一年至三年,严重的会纪录到诚信档案的。第一种:违纪, 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 停考一至三年。《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违纪行为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6个月。在任何一门考试中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循考试规矩做到不违规,而且违规追诉期高达6个月,要对自己负责。
有的地区是八年有效期有的没有时间限制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自考作弊被抓有的是取消本次考试的成绩,最严重的要停考。
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必须有笔迹信息方可办理省际转考。“答卷的设计要留一块给他誊抄的地方,然后要把扫描出来,跟他的成绩绑定在一起。每一科成绩对应的有他的笔迹,将来转到别的省去,成绩使用时都会有这个记录,可以进行前后比照。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违纪行为包括以下几类: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