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自考生在考试中违纪、作弊或弄虚做假将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照情节轻重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注意事项 一.目标的定位 目标的选择和定位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始然每个参加自学开始的考生出发点不同。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目标,根据自己的目标详细的规划出具体实施过程、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学习方法 1.点线面法 “点”是指,每一个学科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中的每一知识点; “线”是指,各个上面所说的点象串珍珠项链一样串起来成为一条线; “面”是指,把线通过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种知识面结构。 2.影射法 第一快速的把教科书测览一遍,主要目的是要掌握这门课大的框架,即看树干有多少个分枝; 第二是从分枝到树叶的过程,即第二精读过程,要求掌握本课程的各个知识点,必须要弄懂弄透; 第三遍时先作辅导试题,看那里作错了,再有针对性的看教科书的相应部分。到考试前夕,只要列出这门课的大纲,联想记忆,看着大纲搜索一下知识点就可以轻松上考场。 3.围攻法 “围攻”是指针对一门比较难的课可以先找来一些与之相关的较浅的书浏览一下,进入这种学习环境,即轻松的广泛吸收过程;然后翻一遍教科书后直接做题,做题时遇到的重点难点再看书,即重点突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违纪, 取消当科成绩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违纪行为包括以下几类: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三种:严重作弊, 停考一至三年
有四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出现严重作弊行为,当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一到三年的严厉处罚。
《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严重作弊行为包括: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在考前学习《违规处理办法》,有助于避免无意违规行为,也能认清作弊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危害。
归根结底,考生参加自考要抱着诚信应试的态度,履行自己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署的庄严承诺,这样才是对自己的学业和人生发展负责的态度,不要等到被抓到作弊后才后悔。
4月自考成绩公布时间已出,同时出来的还有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对处理意见有疑问的考生,可在5月12日-5月16日期间,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提出复核申请。一、自考违规的后果1、成绩无效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2、延迟毕业考生有严重作弊行为的,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3、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自考的考试要求只会越来越严格,以下违规行为考生需牢记!二、违记行为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⑨凡未按要求抄写《诚信应考承诺》或字迹不清晰者。三、作弊行为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分数诚可贵,人品价更高。做一个诚信的人,何愁不会成功?
自考专升本是除了高考考上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外,含金量最高的本科学历。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铜川自考专升本违纪处理 一、常见的违纪 其实对于违纪的处理并不会特别严厉,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来看,考生个人有一般违纪行为的会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如不遵守考生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包括交头接耳、将试卷等带出考场的、不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等等。 二、严重的违纪——作弊 比较严重的违纪就是作弊了,一般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或者是参加自考考试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包含抄袭、答案雷同、冒名以及伪造证件等等。 还有一种是最严重的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参加自考有该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而且延迟期间考试时间成绩无效。比如组织团伙作弊、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等等。 三、考试院送达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一般会将违规告知书送达到考生系统的个人空间里,考生对认定的违规实施和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的还是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之后会将最终的违规处决定书送达到考生个人空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作弊入刑吗?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违纪,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停考一至三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自考本科作弊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只能下次继续报考,直接影响本科毕业时间;情节严重者,不但取消本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而且暂停的考试1至3年,特别严重将暂停国家所有项目考试1至3年,甚至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自考哪些行为算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可能无意造成违规的行为
在考场发出开考信号前,直接将答案写在试卷上,造成违纪。按规定,违纪当科的考试成绩无效。
个别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题,按规定属于违纪,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即便是手机放在身上,被发现了也会造成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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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作弊入刑吗?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违纪,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停考一至三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自考本科作弊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只能下次继续报考,直接影响本科毕业时间;情节严重者,不但取消本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而且暂停的考试1至3年,特别严重将暂停国家所有项目考试1至3年,甚至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自考哪些行为算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可能无意造成违规的行为
在考场发出开考信号前,直接将答案写在试卷上,造成违纪。按规定,违纪当科的考试成绩无效。
个别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题,按规定属于违纪,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即便是手机放在身上,被发现了也会造成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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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自考本科作弊入刑吗?自考作弊被抓分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违纪,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停考一至三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自考本科作弊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只能下次继续报考,直接影响本科毕业时间;情节严重者,不但取消本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而且暂停的考试1至3年,特别严重将暂停国家所有项目考试1至3年,甚至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自考哪些行为算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可能无意造成违规的行为
在考场发出开考信号前,直接将答案写在试卷上,造成违纪。按规定,违纪当科的考试成绩无效。
个别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题,按规定属于违纪,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即便是手机放在身上,被发现了也会造成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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