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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概论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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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自考2014年10月的考试用书,经济法概论(00043)、中级财务会计(00155)这两门2014年10月考试用的教材没有变化过,以前的书还可以用。教材具体信息为:00043经济法概论(财),教材名称: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附)(2010年版),出版社:中国财经,主编:李仁玉,版本:2010年3月第1版;00155中级财务会计,教材名称:中级财务会计(附)(2007年版),出版社:中国财经,主编:杨金观 宗文龙,版本:2007年9月第1版。2、你在丽水报名考试的话,两边的成绩可以合并一起的。丽水这边的两门,不需要转到杭州来的,可以直接使用课程合格成绩,直接在丽水的自考办里面申请自考毕业的。

内蒙古农业大学用的是2004年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刘文华写的

每年的4月份或10月份考一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国家考委公布为准。每年的1、7月份各地是否加考,根据各地自考办公布为准。依据教材:教材名称:国际经济法概论。适用专业:法律(本科)律师(本科)。法律(独立本科)。课程目录:第01课时-前言。第02课时-绪论-国际经济法产生与发展1。第03课时-国际经济法的涵义,国际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关系。第04课时-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则。第05课时-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第06课时-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 最新的版本是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

当然是新版的,2010版的.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教材

国际经济法概论厚。国际经济法概论加考纲一共638页。国际私法加考纲474页。

还行。。。都差不多!想过可以MWO

2007年北京自考“法律(本科)”专业指定教材专业代码 01C1301 专业名称 法律(本科段) 教材名称 作者 出版社 版本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罗正楷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00015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00167 劳动法学 贾俊玲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0169 房地产法 程信和刘国臻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26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00227 公司法 顾功耘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30 合同法 王利明 崔建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233 税法 严振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0242 民法学 郭明瑞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江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00245 刑法学 张明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陈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0249 国际私法 李双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0257 票据法 付鼎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00258 保险法 覃有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0259 公正与律师制度 陈光中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宁致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63 外国法制史 由嵘胡大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杨鹤皋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张宏生谷春德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05677 法理学 沈宗灵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5678 金融法 吴志攀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05679 宪法学 魏定仁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5680 婚姻家庭法 杨大文马忆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每年的4月份或10月份考一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国家考委公布为准。每年的1、7月份各地是否加考,根据各地自考办公布为准。依据教材:教材名称:国际经济法概论。适用专业:法律(本科)律师(本科)。法律(独立本科)。课程目录:第01课时-前言。第02课时-绪论-国际经济法产生与发展1。第03课时-国际经济法的涵义,国际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关系。第04课时-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则。第05课时-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第06课时-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 最新的版本是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

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教材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教材有哪些类型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法律自考专科教材有哪些?一、法律专科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教材名称教材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备注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刘瑞复、李毅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2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钱淦荣、罗正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0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徐中玉、陶型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400223中国法制史5《中国法制史》王立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500242民法学7《民法学》郭明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600243民事诉讼法学5《民事诉讼法学》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00244经济法概论6《经济法概论》张守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800245刑法学7《刑法学》张明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00247国际法6《国际法》黄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000260刑事诉讼法学4《刑事诉讼法》王国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00261行政法学5《行政法学》罗豪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205677法理学7《法理学》周旺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305679宪法学4《宪法学》魏定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在教材后面就有考试大纲。自考需要什么书籍。谢谢购买自学考试的书籍可以考虑以所考科目为主,以所考科目中所提及的相关知识书籍为辅,这种学习方法能使自考的学习事半功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专业:自考开设的专业多达到上百个,不同专业对考生基本素养的要求不同,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2、正确判断自己的基础能力。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考生选择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如: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应该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职业规划是人生规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需要学会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4、在选报专业时还应注意,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自考含金量: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自考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班。自考与成教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上存在差异。招生对象:成教的招生范围包括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一般要求高起专、高起本的,必须是获得普高、中专或技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者。专起本的,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自考主要以招收本地户籍生为主,而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属于完全的开放式教育,也可以报名参加自学考试。考试时间:自考是1、4、7、10月考试,不同地区有些许差异,成教每年10月中旬左右考试一年一次。学制:自考没有学制限制,只要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并通过即可申请毕业,即一年考完一年毕业,五年考完五年毕业,只要8年内考完就行,相关时间政策根据当年政策情况;成教10月考完后,第二年3月左右注册学籍,两年半毕业,在这两年半期间会有周末或假期集中授课,属于函授。自考生与统招生相比,自考的考试不见得就比统招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善于自主学习的人才是自考的胜出者,同时也是职场的胜出者。因为他们懂得怎样把握机会,怎样筛选机会,怎样创造机会。自考本科的教材和全日制在校生的教材有什么区别么自考每门课程的教材只有一本统招4年应该不止这些吧统招4年很多科目,每个科目有教材,同样的自考也是一样有很多科目,每个科目也有一本教材,这点统招和自考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只能说一门课程只有一本教材,统招和自考基本上是一样的。自考独立本科英语教育要买哪些教材哦 你是大自考 教材去各个高校附近的书店都有的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经济法概论教材作者是杨紫[火亘] 、徐杰。《经济法概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是2001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自考专科学校怎么选 根据专业选择院校 由于院校资源的限制,每个院校开设的成人自考专业是有限的,而由于开设成人专科的院校,名气一般不会太高,因此在选择院校时,考生不用过多考虑院校的选择,更当注重专业的选择。 专业的选择对学习的难度、学习时间的长短、学历的质量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正确的专业选择,不仅能降低学习的难度,减少学习过程中的压力,帮助考生更加高效的获取学历,还能为考生提供更好的就业空间,为个人的发展铺设更多的道路。 建议升学本科 虽然专科学历,可以满足当前社会部分单位的要求,但社会对个人的学历要求,是不断提高的,如果考虑长期的发展,建议考生获取本科学历。 有专科学历,可以为考生带来不少社会资源,但是如果考虑到长期的发展,包括升职加薪等,专科学历就有了较大的限制,如果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建议考生通过成人自考获取本科学历,如果条件允许,也可获取学士学位,减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的学历阻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经济法概论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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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律全套教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我是本科在校生,我想自考法律,自学需要那些书自考法律本科段2015年使用教材如附件:参考:B030117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117专业名称:法律(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中山大学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累计79学分。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法律自考专科教材有哪些?一、法律专科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教材名称教材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备注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刘瑞复、李毅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2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钱淦荣、罗正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0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徐中玉、陶型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400223中国法制史5《中国法制史》王立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500242民法学7《民法学》郭明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600243民事诉讼法学5《民事诉讼法学》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00244经济法概论6《经济法概论》张守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800245刑法学7《刑法学》张明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00247国际法6《国际法》黄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000260刑事诉讼法学4《刑事诉讼法》王国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00261行政法学5《行政法学》罗豪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205677法理学7《法理学》周旺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305679宪法学4《宪法学》魏定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在教材后面就有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经济法概论教材答案

答案是没有,你可以去买那个北大燕园的试卷.里面有最近两三年的题.里面有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承诺 D.有效承诺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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