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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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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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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申报对象为:在本市企业(须依法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在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指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需与我市市区(包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3、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不满5年。

4、分 3 年给予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人15 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对其中在本市企业(须依法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下同)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可再分 3 年给予每人15万、20 万元的购房补贴。

第二条 补贴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一流”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在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指 Q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二)与我市市区(包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三)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不满 5 年。

自考本科文凭并不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国家只是为了让人们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不会再提供额外的补贴。另外有少数福利待遇好的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单位上班期间进行自考考取本科文凭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补助,但是一般的企业都没有这么好的福利政策。自考又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在各大学都有这样的管理机构,主要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共同管理自考学生,而这些大学也就称为主考院校,而且现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没有机会参加大学学习的人都去参加国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来可以系统学习高等教育专业知识,二来拿到的毕业证书也是相关主考院校的,但是这个毕业证与高等学府的正规毕业证略有不同,其毕业证上有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省及自考办的章和主考院校(类似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人民大学等等)的学校章。

可以。自考的大学本科,其学历证明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到,那么在其他买房补贴条件符合的基础上,也是可以去使用买房补贴的。

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变化

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3、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买房需要交的费用有:1、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2、税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3、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文件

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3、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买房需要交的费用有:1、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2、税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3、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

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2020大学生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生命力,所以为了挽留这些人才,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因为经济条件的不同,所以各个地区对于大学生购房补贴的政策不同,例如大连:1、2019年6月12日,大连市发布了的《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针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2、新就业或自主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其中对于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3、所购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含)以上且均符合保障条件的,可按符合条件人才中标准保障1人。4、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含租房转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两种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镇江自考本科生购房补贴多少

对在新购房的青年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购买首套住宅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贴,涉及的房地产企业给予适当优惠。 该项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农民城市居住证明;城市工资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证明;缴纳首付的证明;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房税补贴标准: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买房需要交的费用有: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税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第一项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镇江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初次来镇江就业创业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15万—100万元,特别优秀的“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细则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扩展资料《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是国家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重点遴选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给予特殊支持。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组织实施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国家“万人计划”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统筹实施;(二)高端引领,重点支持;(三)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四)协同推进,权责统一。 第三条 国家“万人计划”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杰出人才;第二层次为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第三层次为青年拔尖人才。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目设置。 第四条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门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有关部门设立平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科技部设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平台。中央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平台。教育部设立教学名师平台。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局共同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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