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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自考本科落户上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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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学历主要可以通过两个方式入户:一种是积分制入户,一种是技能人才引进入户。积分落户是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的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就可以申请在自己打工的城市落户。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本科落户上海条件:应届生落户上海(2022年)1. 上海地区学校(1)任何学校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免打分落户(2)应届本科毕业生: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全部免打分落户(3)应届本科毕业生(限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在上海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免打分落户

2. 外地(非上海)地区学校(1)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北大、清华免打分落户(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不分专业)免打分落户(3)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仅限建设学科)免打分落户除以上几种情况外均需要打分满72分本科应届生落户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都不高,没有社保压力,符合要求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但是72分的积分制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学位、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都会影响评分结果,所以需要同学们在读书期间就认真规划!注意:必须要统招结业的大学研究生才能享用该方针落户上海,中外合作非统招选取的不享用该方针、非全日制的不享用该方针。二、本科落户上海条件:上海留学生落户本科:在境外高水平高校本科学位。总之就是最高学历要是中留服认可的优质学校,起码留学、进修一年以上。

入职后可直接落户:世界TOP50院校本科毕业生半年社保、无基数要求:STEM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世界TOP51-100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半年1倍社保基数:非TOP100院校毕业的,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生1年1.5倍社保基数: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三、本科落户上海条件: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在重点机构工作,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二级职业资格或技师,并且是本重点机构的核心骨干成员,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本科2年落户上海1.需要有2年上海重点机构工作经历;2.所在的单位是上海市重点机构名单内的企业;3.本科学位人员,专业最好是理工科学士,如果不是理工科学士,则必须是企业的核心骨干人员才能够走此方式落户;4.社保缴纳2倍社保基数,社保和个税合理匹配。四、本科落户上海条件:上海居转户落户基本条件:(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这种落户上海方式适合大部分普通本科生,学校和工作单位没有那么优秀的可以考虑这种落户上海方式。五、上海本科落户办理流程及步骤落户上海申请过程一般需要3-6个月的时间。网上上传资料,提交预审通过公司网上账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拟写申请公函上报网上预审 *注意:网上预审阶段,若材料填写或者准备不足,可能会被多次的打回重审或补充材料。预审通过,等待调档调档一般是通过机要通道调取,需要2-4周的时间。*注意:档案档案内须包含国内学历(学籍)材料原件请与存档单位确认档案内容完整规范3)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预约线下交材料、现场核实材料原件此环节需要公司网上账户登记的联系人代表出面。内部复核、等待批复该流程需要2-4周左右的时间。5、 审核通过、“一网通办”系统下载批复

一、自考本科可以落户上海吗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自考本科是指在非正规院校或自学考试中获得本科学位的学历。那么,自考本科可以落户上海吗?答案是肯定的。二、自考本科可以落户上海的条件要想落户上海,自考本科学历是可以满足落户条件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1.自考本科学历需要是国家认可的学历;2.自考本科学历需要是正规院校的学历;3.自考本科学历需要是在国家认可的自学考试中获得的学历;4.自考本科学历需要是在国家认可的自考考试中获得的学历;5.自考本科学历需要是在国家认可的非正规院校获得的学历。以上是自考本科可以落户上海的条件,只要满足以上条件,自考本科就可以落户上海。三、自考本科落户上海的优势自考本科可以落户上海,有很多优势:1.落户上海可以享受上海的社会福利,比如医疗补贴、教育补贴等;2.落户上海可以更好的发展自己的事业,因为上海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有很多机会;3.落户上海可以更好的融入当地的社会,可以更好的了解上海的文化和风俗;4.落户上海可以更好的拓展自己的人脉,更好的与当地的人沟通交流,从而更好的发展自己的事业。四、总结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落户苏州流程

法律分析:1.全日制本科毕业,但是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需要最低先交一个月社保可申请落户

2.非全日制本科毕业,包括自考、成考、函授、国开、网教等形式拿到毕业证,需要最低先交一个月社保可申请落户。

3.全日制大专或者非全日制大专,拿到毕业证书,需要最低先交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4.拥有苏州紧缺工种目录内的国家级技能证书,拥有三,二,一级证书,根据证书等级不同,需要最低先交1-6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5.拥有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且中级职称审核通过,需要最低先交1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市区。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三)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四)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五)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六)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七)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八)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十)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支边、支内、下放、插队(场)、参军退休的原市区户籍人员(十一)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现已毕业满二年以上且在户籍地未婚无业的原市区户籍人员(十二)原籍为市区被注销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十三)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外省全日制学生(十四)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市区)的港澳居民(十五)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大陆(市区)的台湾居民(十六)从市区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十七)原籍市区,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一、申请流程及入口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①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②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③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2、办理进度查询: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3、办理时限:①预审:原则上3个工作日;②公示:5个工作日;③到档后受理:3个工作日;④审核:5个工作日。二、服务范围和对象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二)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三、申请落户基本条件(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1.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4.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四、所需材料要求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材料。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1)学历、学位材料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五、户籍迁移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法律依据:《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解读第三条 申请流程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实施。(一)预审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网络申请。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调档函,并告知履行公示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或要求补正材料。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二)公示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形式包括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通过人社部门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三)材料提交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个人和单位分别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材料。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1)学历、学位材料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可以正式提交申请。1.关于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到本市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落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象,可参照前款规定办理。2.关于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3.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2)未按规定开展单位内部公示的;(3)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4)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在调查期间的。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进入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五)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1.申请单位未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2.申请单位与其申请落户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3.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申请信息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的,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六)户籍迁移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自考本科苏州落户流程

法律分析:全日制本科学历,有来苏就业意愿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个人申请即可。

申请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申请流程:

1. 预审:申请个人或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 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 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 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 户籍迁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一、申请流程及入口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①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②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③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2、办理进度查询: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3、办理时限:①预审:原则上3个工作日;②公示:5个工作日;③到档后受理:3个工作日;④审核:5个工作日。二、服务范围和对象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二)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三、申请落户基本条件(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1.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4.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四、所需材料要求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材料。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1)学历、学位材料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五、户籍迁移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法律依据:《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解读第三条 申请流程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实施。(一)预审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网络申请。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调档函,并告知履行公示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或要求补正材料。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二)公示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形式包括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通过人社部门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三)材料提交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个人和单位分别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材料。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1)学历、学位材料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可以正式提交申请。1.关于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到本市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落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象,可参照前款规定办理。2.关于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3.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2)未按规定开展单位内部公示的;(3)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4)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在调查期间的。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进入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五)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1.申请单位未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2.申请单位与其申请落户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3.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申请信息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的,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六)户籍迁移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自考本科落户苏州流程

每个人的条件都不一样,除了自考本科之外还有别的一些条件。

法律分析:1.全日制本科毕业,但是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需要最低先交一个月社保可申请落户

2.非全日制本科毕业,包括自考、成考、函授、国开、网教等形式拿到毕业证,需要最低先交一个月社保可申请落户。

3.全日制大专或者非全日制大专,拿到毕业证书,需要最低先交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4.拥有苏州紧缺工种目录内的国家级技能证书,拥有三,二,一级证书,根据证书等级不同,需要最低先交1-6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5.拥有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且中级职称审核通过,需要最低先交1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市区。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三)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四)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五)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六)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七)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八)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十)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支边、支内、下放、插队(场)、参军退休的原市区户籍人员(十一)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现已毕业满二年以上且在户籍地未婚无业的原市区户籍人员(十二)原籍为市区被注销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十三)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外省全日制学生(十四)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市区)的港澳居民(十五)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大陆(市区)的台湾居民(十六)从市区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十七)原籍市区,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是可以落户的,办好相关需要的文件。这年头学历还是很重要的。可以去网上百度

苏州自考本科落户流程

法律分析:全日制本科学历,有来苏就业意愿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个人申请即可。

申请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申请流程:

1. 预审:申请个人或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 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 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 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 户籍迁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本科可以落户吗(苏州自考本科可以落户吗)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交大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吗自考本科不可以落户。因为自考本科的学生一般不需要去学校所在地进行学习,而是通过网络或者自学的形式进行,所以学校不会将学生的户籍进行落户的。自考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而自考不同于全日制,全日制是需要将户籍进行落户的。中南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自考生可以在杭州落户吗?中南大学自学考试专业有环保工程、电商、软件开发、工商管理专业、规律、进出口贸易、经济信息管理、信息化教育、电子技术、新闻系、对外汉语教学、涉外秘书、智慧政务、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这些。自考本科的常见问题最好是选择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考机构核查、备案,具备宣布办学资格的助学机构。院校开办的是否为国家自学考试系列产品,与考生自身所选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院校专业讲解和各省市、市、自治州自考办官网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定的课程目录访问一遍,心中有数。学校助学方式及讲课时长是不是融入个人状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组、夜校和成考函授这些。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习的时间、学习规划,衡量哪种方法合适自己的。此外,自学考试的一些专业,或某一层级,对考生而言,也有实际报考环境的影响。例如报考医药类的每个专业,那就需要在职人员、专业专业对口等因素。大专接本科的考生,报考的时候还必须具备大专毕业资质,即便助学学校对学生们入学前暂时不作明确规定,考生自己也要考虑清楚具体报考规定,免学习到半途再迷失方向。自学考试的大部分专业都是有实验课程与实践阶段考评,考生所选择的助学院校,是否具有比较好的试验与实践阶段考评标准,那也是考生学有所成不可缺少的标准。自考生如何落户杭州?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其它高学历文化教育专科以上应届生需在杭州落户口,务必同时具有3种情况:浙江籍单身、年龄要求30岁以下;在浙江的院校毕业;毕业的时候非在职人员。具备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贯彻到就业单位后,先去市人才中心开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证办理,将个人档案转到核心,凭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和提交资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并领到《户口准迁证》,然后到户口所在地迁移户口,持户籍迁移凭据到人才中心签署租赁协议书,最终在指定公安局落户口。申请办理时自己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正规的劳动合同书、居住证明、身份证件、单身证明、自己1寸免冠照2张。自学考试学历优势有哪些1、学历公信力足,被国家认可,学信网可查询到,被时代一致认可。2、报考成本低,对学历无规定,对考生年纪、祖籍、胎儿性别等不受限制。3、教学方式随意,通过自学可自由安排学习规划,也不耽误生活和工作。4、对修业年限不受限制,从未有过规定需要在几年内考过,考一门过一门,考试成绩长久有效。5、成本低。6、学历适合于找工作时做到企业的学历规定,有着更高薪水起始点,提升涨薪机遇,加快鉴定职称的进展等。7、学历适合于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考别的各种各样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书、建造师证等。8、学历适合于申请办理积分落户,给个人简历大大加分,提升小孩上学得到入校名额的机遇等。9、达到一定的标准,可通过自考学历申请办理学位证书。自考本科可以在武汉落户吗自考+本科学历可以入户广州吗成人本科学历和自考本科学历办理广州户口需要具备有学位,本科学历办理广州市户口不一定审批,根据广州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1、统招大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2、统招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3、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4、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5、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满足以上条件者才能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广州户口,成人本科、自考本科学历入户广州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办理广州户口:成人本科有学位,自考本科有学位,成人学历有技师证,自考学历有技师证,有广州市一年以上社保,均可申请广州市户口。入户广州申请办理流程外地户口迁到广州,基本目的都是为了以后孩子的上学问题,、购买广州房子问题或者是想在广州这边长期生活享受各种政策的福利等问题。假如家长会计算的话,都知道如果没办理广州户口的每年的择校费用高的一塌糊涂,小孩子是可以随父母的,如果在广州没有房产,可以落集体户,都是广州正式的户口,享受同样的待遇。那么,外地户口如何把户口迁到广州,外地户口迁户口到广州需要什么条件?异地人才入户广州的条件基本上包含以下几点:1、大学本科以上(有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含本科)2、非统招本科(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3、年龄:35周岁以下5、其他的请致电详细了解6,大专或以下学历需要二级技师以上我身边有个朋友,他想申请入户广州,可是条件不够,最终等了6年终于申请下来了,那为什么他在家里有好好的房子不住呢,之前有问过他的想法,原来他想在广州这边买房子,将来让2儿子在广州读书的时候方便,其实呀,落户广州是有许多好处:1、居住:不需要长期办理暂住证;2、工作:对需要广州户口的岗位(如会计等)将不再失去竞争机会;3、证件:未婚证、港澳通行证、出国护照、身份证等可即时在广州办理;4、职称:可在广州办理各种职称评审及考证;5、购房:可申请购买广州限价房,经济用房;6、教育:购房等将户口落户到房产,以后小孩可以直接落户广州并可以享受广州本地户口受教育的政策。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有些人在申请入户广州的时候几乎袍断了腿,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资料准备不足,去到人才市场的时候由于缺少资料和对办理的流程不熟悉而导致自己跑来跑去,那么,外地人入户广州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一、需备资料:1.新接收单位(广州市内非国有企业)需备资料: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调动申请函;c.《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一式三份,需加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需正反面打印)。2.档案所在地需备材料:a.人事档案;b.同意调出函;c.单位主管部门鉴定;(工作表现和政治表现)二、个人需备资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a、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学历、学位鉴定报告(学历学位鉴定需要教育厅办理,农林下路72号)c、未婚人员的未婚证明;已婚人员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员的离婚判决书;d、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e、广州市内落户地址和派出所名称;f、一方失业或待业的,附有关失业或待业证明;一方已属广州户口,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接收单位审核意见并盖公章,经办人签字。三、办理流程:1、我局发干部商调函交由申请人调档,将档案重原档案单位调查,并将《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一式三份填好,送交由单位盖章,同时将上述需提供的材料一并提交我局;2、材料齐全,我局办理报批手续,批准后通知本人缴费和领取《调令》、《广州市入户卡》;3、本人持厅的批文及《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到西湖路88号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盖章;4、持厅的批文、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开出《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5、回原档案单位办理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的转移;6、本人把行政工资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人才服务局;持厅的批文、《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已盖章的《入户指标卡》、接收单位证明到落户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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