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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汇总高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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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知识点全 总结 最全版有哪些?高中数学小题一般是信息量少、运算量小,易于把握,不要轻易放过,应争取在大题之前尽快解决,一起来看看高中数学知识点全总结最全版,欢迎查阅!

目录

高中数学重点知识点

高考数学常考知识点

高中数学重点知识点讲解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①②

(3)注意:有理数中,1、0、-1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数?0和正整数;a>0?a是正数;a<0?a是负数;

a≥0?a是正数或0?a是非负数;a≤0?a是负数或0?a是非正数.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2)注意:a-b+c的相反数是-a+b-c;a-b的相反数是b-a;a+b的相反数是-a-b;

(3)相反数的和为0?a+b=0?a、b互为相反数.

(4)相反数的商为-1.

(5)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它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等于它的相反数;

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绝对值可表示为:或;

(3);;

(4)|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

5.有理数比大小:

(1)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2)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3)两个负数比较,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4)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5)-1,-2,+1,+4,-0.5,以上数据表示与标准质量的差,绝对值越小,越接近标准。

6.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注意:0没有倒数;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等于本身的数汇总:

相反数等于本身的数:0

倒数等于本身的数:1,-1

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正数和0

平方等于本身的数:0,1

立方等于本身的数:0,1,-1.

7.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2)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10有理数乘法法则:(1)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奇数个负数为负,偶数个负数为正。

11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2)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简便运算)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14.乘方的定义:(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做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3)a2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2≥0;若a2+|b|=0?a=0,b=0;

(4)据规律底数的小数点移动一位,平方数的小数点移动二位.

15.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10的数记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这种记数法叫科学记数法.

16.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17.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注意:不省过程,不跳步骤。

18.特殊值法:是用符合题目要求的数代入,并验证题设成立而进行猜想的一种 方法 ,但不能用于证明.常用于填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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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角函数

1.周期函数:一般地,对于函数f(x),如果存在一个不为0的常数T使得当x取定义域内的每一个值时,都有f(x+T)=f(x),那么函数f(x)就叫做周期函数,非零常数T叫做这个函数的周期,把所有周期中存在的最小正数,叫做最小正周期三角函数属于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在高考理科数学中更是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2.三角函数的图像:可以利用三角函数线用几何法作出,在精确度要求不高的情况下,常用五点法作图,要特别注意“五点”的取法。

3.三角函数的定义域:三角函数的定义域是研究其他一切性质的前提,求三角函数的定义域实际上就是解最简单的三角不等式,通常可用三角函数的图像或三角函数线来求解,注意数形结合思想的应用。

二、反三角函数主要是三个:

y=arcsin(x),定义域[-1,1] ,值域[-π/2,π/2]图象用红色线条;

y=arccos(x),定义域[-1,1] , 值域[0,π],图象用蓝色线条;

y=arctan(x),定义域(-∞,+∞),值域(-π/2,π/2),图象用绿色线条;

sin(arcsin x)=x,定义域[-1,1],值域 [-1,1] arcsin(-x)=-arcsinx

三、三角函数其他公式

arcsin(-x)=-arcsinx

arccos(-x)=π-arccosx

arctan(-x)=-arctanx

arccot(-x)=π-arccotx

arcsinx+arccosx=π/2=arctanx+arccotx

sin(arcsinx)=x=cos(arccosx)=tan(arctanx)=cot(arccotx)

当x∈[—π/2,π/2]时,有arcsin(sinx)=x

当x∈[0,π],arccos(cosx)=x

x∈(—π/2,π/2),arctan(tanx)=x

x∈(0,π),arccot(cotx)=x

x〉0,arctanx=π/2-arctan1/x,arccotx类似

若(arctanx+arctany)∈(—π/2,π/2),则arctanx+arctany=arctan(x+y/1-xy)

四、三角函数与平面向量的综合问题

(1)巧妙“转化”--把以“向量的数量积、平面向量共线、平面向量垂直”“向量的线性运算”形式出现的条件还其本来面目,转化为“对应坐标乘积之间的关系”;

(2)巧挖“条件”--利用隐含条件”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有界性“,把不等式的恒成立问题转化为含参数ψ的方程,求出参数ψ的值,从而可求函数的解析式;

(3)活用”性质“--活用正弦函数与余弦函数的单调性、对称性、周期性、奇偶性,以及整体换元思想,即可求其对称轴与单调区间。

五、见三角函数“对称”问题,启用图象特征代数关系:(A≠0)

1.函数y=Asin(wx+φ)和函数y=Acos(wx+φ)的图象,关于过最值点且平行于y轴的`直线分别成轴对称;

2.函数y=Asin(wx+φ)和函数y=Acos(wx+φ)的图象,关于其中间零点分别成中心对称;

3.同样,利用图象也可以得到函数y=Atan(wx+φ)和函数y=Acot(wx+φ)的对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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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的倾斜角

定义:x轴正向与直线向上方向之间所成的角叫直线的倾斜角。特别地,当直线与x轴平行或重合时,我们规定它的倾斜角为0度。因此,倾斜角的取值范围是0°≤α<180°

高中数学重点知识点讲解:直线的斜率

①定义:倾斜角不是90°的直线,它的倾斜角的正切叫做这条直线的斜率。在高中数学里直线的斜率常用k表示。即。斜率反映直线与轴的倾斜程度。当时,。当时,;当时,不存在。

②过两点的直线的斜率公式:

注意下面四点:(1)当时,公式右边无意义,直线的斜率不存在,倾斜角为90°;

(2)k与P1、P2的顺序无关;

(3)以后高中数学涉及到求斜率可不通过倾斜角而由直线上两点的坐标直接求得;

(4)求直线的倾斜角可由直线上两点的坐标先求斜率得到。

高中数学重点知识点讲解:直线方程

①点斜式:

直线斜率k,且过点

注意:高中数学在关于直线方程解法中,当直线的斜率为0°时,k=0,直线的方程是y=y1。当直线的斜率为90°时,直线的斜率不存在,它的方程不能用点斜式表示.但因l上每一点的横坐标都等于x1,所以它的方程是x=x1。

②斜截式:,直线斜率为k,直线在y轴上的截距为b

③两点式:()直线两点,

④截矩式:

其中直线与轴交于点,与轴交于点,即与轴、轴的截距分别为。

⑤一般式:(A,B不全为0)

⑤一般式:(A,B不全为0)

注意:○1各式的适用范围

○2特殊的方程如:平行于x轴的直线:

(b为常数);平行于y轴的直线:

(a为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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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如下:

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2、法学史又称“法学思想史”或“法律思想史”。

3、法学研究方法通常是在定性研究中展开。定性研究是指通过发掘问题、理解事件现象、分析人类的行为与观点以及回答提问来获取敏锐的洞察力。几乎每天在每个工作场所和学习环境下都会进行定性研究。

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5、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初中毕业自考什么专业好(初中毕业自考都考什么)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初中文化可以自考什么专科初中学历可以参加,基本上只要自考有的专业,都可以报考。但因为初中学历基础比较差,建议读自考的文科类。因为文科类的专业容易读一些,比较容易过关的专业是文科类专业,如法律、企业管理、国际关系、中文、文秘、国际贸易、公共关系、行政管理等专业比较好考些,其中最容易考试过关的是行政政管理专业,主要是不需要理科的基础。但不论是否容易些,自考是所有成人教育中最难考的,还是需要好好复习才能过关。自考分为自考专科和自考本科。自考专科的开设是为了让更多人有机会提升学历,也是为了给社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所以自考专科的报考条件,门槛设得很低。只要是中国公民,不限年龄、性别、民族、居住地、已受教育程度,均可免入学考试直接报考。想要自考提高自己的可以选培训机构,明世集团在职业教育领域为开放大学、职业院校,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联合众多职业教育专家成立明世职业教育研究院,与职业院校共建在线职业大学。明世集团为培训机构打造从市场推广—直播教学—学生管理—在线考试为一体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现已服务近千家教育培训机构。初中毕业自考什么专业比较好?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每门课程40元。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交钱。第一次一定要去报考点交钱办准考证,以后在交通银行办张交行卡在网上报考。3,自考的内容基本上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历年试卷上的考点很多重复考,比较有规律,平时多做教辅习题,考前多做历年试卷和模拟试卷,过关不成问题。4,如果中学基础差就报:行政管理,法律,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等无数学的专业,这些专业是自考高过关率专业,很多只有初中基础的考生都已过关拿证。5,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一年就三次。有的地方是两次。6,一般一次四门全部报满最好。7,自考的难度无法与普通高考和中考相比,基础差的考生报无数学的专业应该可以过关。8,专科和本科可以一起考,考专科是无任何限制的,但是办本科毕业证必需要有专科毕业证。考试规律总结1,自考的内容就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多做教辅习题。2,自考历年试卷上考点有些重复考,最近四年的试卷要多做。模拟试卷要多做。3,考试前三周死拼教辅。光看教材效果不显著,多关注教辅才是关键。4,考试难度大的题目占百分三十不到,将简单题和中等题掌握就行了。5,如果是记忆的话:将每段话的第一句强记住,后面的内容掌握大义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区别的,文科宏观性强。只要你答题不跑偏,大义写对就可捞分。6,多项选择实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选满,总能碰对几分。7,考前三周反复做《自考通》或《一考通》,记住重点提示和习题。模拟试卷和历年试卷上的题目每天做一套,力争全面掌控。最牛自考生2002年3月19日,14岁的上海少年丁磊,8岁开始自考.经过6年的艰苦奋斗,终于拿到了山东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成为我国目前年龄最小的自考本科生当我们连夜赶到上海,向他表示祝贺时,见他又在捧着一本厚厚的英文版《编译原理技术与工具》,准备他的下一步计划——考硕攻博。我们在他8平方米不到的寒舍里,听他成长的故事。2004年3月,14岁的陇原少年王大可,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北京大学数学科学院2004届基础数学硕士研究生。他因此成为北京大学历史上年龄最小的研究生,被国内许多媒体称为“神童”。全国最小自考生考上北大研究生[4]全国庞大的自考生大军中,年龄最小的是王大可:小学仅上了一个月,9岁自考本科,14岁考上北大硕士研究生。惊叹之余,不少人难免心存疑惑:他是如何完成中、小学教育的?他有本科文凭吗?天资聪慧但却从小体弱多病的王大可,直到8岁才上小学一年级。入校没多长时间,他竟然向班主任提出:直接参加六年级的数学考试!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他按规定的时间答完了六年级的数学试卷,获得满分。原来,在父母亲的辅导和刻苦自学下,大可6岁时就学完了小学数学,7岁时学完了初中数学,8岁时学完了高中数学,用当年高考满分150分的数学试题测试,他得分146分。从9岁起,王大可结束了只有个把月的正规学校生活,开始踏上了自学考试之路。到今年6月,王大可通过了自学考试数学专科和本科的全部课程,数学专业课程的成绩都在80分到95分,公共课程的考分在64分与78分之间。2004年5月21日,在西北师大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举行的本科论文答辩中,王大可的毕业论文“传染病数学模型的建立与分析”获得了85分的较高分。专家在他的论文上写下了这样的评语:论文中数学模型建立正确,推理清晰,语言表达明确,是一篇相当不错的本科论文。王大可2004年北大读研时[6]2004年9月6日,王大可到北大已经快半个月了,已接受了校内和校外的好几家媒体的采访。“一见报,就带来了很多麻烦,以前我就是学习,后来我们楼上的人也开始关心这事了。”他说,接受媒体采访后,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王大可爸爸也担心孩子接受媒体采访会影响学习,“现在的学习压力很大,接受媒体采访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都不利。”因怕王大可不会照顾好自己,他爸爸已经在北京呆了半个月了。同时,也限制跟大可在一起的时间,每天只在晚上7时左右陪上王大可半个小时左右,“就是想锻炼一下他的独立能力。”到北京大学读研是大可的愿望。这次他参加北大研究生考试,原本是想为明年正式考试做准备,没想到顺利过关。考虑到王大可年龄尚小,数学学院专门为他制订了培养计划。不会英语的初中生,自考报什么专业好?初中学历可以自考什么专业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初中毕业自考什么专业好(初中毕业自考都考什么)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汇总高中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可诉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规范。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2、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求: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基于某一原则所提供的理由,其强度必须强到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且,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论证)的责任。

三、法的渊源与法的效力

(一)法的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二)法的效力

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使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广义的法的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和法的强制性。包括四个效力范围:对人效力、对事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1、法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采用过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2、法的空间效力。一般来说,一国法以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领域(包括领土、领水、领空及本国的船舶、航空器和驻外使领馆)为限,但并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都及于全国。有些法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有些法仅在部分地区或仅对特定主体生效。

法理学重点知识如下:

1、根本法: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2、比例原则的关键点在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要侵犯其他价值时,应当选择侵害最小的手段。只要题目中出现“必须的”“不得不”这样的字眼,基本就可以确定是比例原则了。

3、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4、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

5、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可诉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规范。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2.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求: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基于某一原则所提供的理由,其强度必须强到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且,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论证)的责任。

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汇总高中生物

高中生物常考知识

体液调节

名词:

1、体液调节:是指某些化学物质(如激素、二氧化碳等)通过体液的传送,对人和高等动物的生理活动所进行的调节。

2、垂体:人体最重要的内分泌腺。借漏斗柄连于下丘脑,呈椭圆形。

3、下丘脑:即丘脑下部。间脑的一部分,位于脑的腹面,丘脑下方,下丘脑是调节内分泌的较高级中枢。

4、反馈调节:在大脑皮层的影响下,下丘脑可以通过垂体调节和控制某些内分泌腺中激素的合成与分泌,而激素进入血液后,又可以反过来调节下丘脑和垂体中有关激素合成与分泌。

5、协同作用:不同激素对同一生理效应都发挥作用,从而达到增强效应的结果。如:生长激素和甲状腺激素。

6、拮抗作用:不同激素对某一生理效应发挥相反的作用。如:胰高血糖素(胰岛A细胞产生)是升高血糖含量,胰岛素(胰岛B细胞产生)的作用是降低血糖含量。

语句:

1、垂体能产生生长激素、促甲状腺激素、等激素。甲状腺能产生甲状腺激素,胰岛能产生胰岛素。

2、人体主要激素的作用:

生长激素----促进生长,主要是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和骨的生长;

促激素----促进相关腺体的生长发育,调节相关腺体激素的合成与分泌;

甲状腺激素----促进新陈代谢和生长,尤其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和功能具有重要影响,提高神经系统的兴奋性;

胰岛素----调节糖类代谢,降低血糖含量,促进血糖合成为糖元,抑制非糖物质转化为葡萄糖,从而使血糖含量降低。

3、分泌异常症:a、生长激素:幼年分泌不足引起侏儒症(只小不呆)、幼年分泌过多引起巨人症,成年分泌过多引起肢端肥大症。B、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引起甲亢,幼年分泌不足引起呆小症(又呆又小)。

4、下丘脑是机体调节内分泌活动的枢纽。下丘脑通过促垂体激素对垂体的作用,调节和管理其他内分泌腺的活动。

5、激素的.调节:

①纵向调节:A、促进作用:寒冷刺激→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垂体(分泌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分泌甲状腺激素)→代谢加强。B、抑制作用:甲状腺激素增多→(抑制)下丘脑和垂体使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和甲状腺激素减少→甲状腺激素维持正常(反馈调节)。

②横向调节: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

6、在体液中除激素外,还有CO2、H+等对机体也有调节作用。

高考生物基础知识

神经调节

名词:

1、反射:是指在中枢神经系统参与下,机体对内、外环境刺激的规律性反应。反射是神经系统的基本活动方式。

2、非条件反射:动物通过遗传生来就有的先天性反射。

3、、条件反射:动物在后天的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后天性反射。

4、反射弧:反射活动的结构基础。通常由5个基本部分组成,即感受器、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

5、神经元:即神经细胞,包括细胞和突起两部分。突起一般包括一条长而分枝少的轴突和数条短而呈树状分枝的树突。

6、神经纤维:轴突或长的树突以及套在外面的髓鞘。

7、兴奋:动物和人的某些组织或细胞感受刺激后,由相对静止状态变为显著活动状态或弱活动态变为强活动态。

8、突触:把一个神经元和另一个神经元接触的部位,突触的结构包括突触前膜、突触间隙膜和突触后膜。

9、突触小体:轴突末梢经多次分支,每个小枝末端都膨大成杯状或球状小体。

10、大脑皮层:大脑由两个大脑半球组成。大脑半球的表层是由神经元的细胞体构成的灰质,叫大脑皮层。

11、言语区:人类的语言功能与大脑皮层的某些区域有关,这些区域叫做言语区。

12、运动性失语症(say):当皮层中央前回底部之前(S区)受到损伤时,病人能够看懂文字和听懂别人的谈话,但却不会讲话,也就是不能用词语表达自己的思想,(能看,能听,不会说)

13、感觉性失语症(hear):当皮层颞上回后部(H区)受到损伤时,病人会讲话会书写,也能看懂文字,但却听不懂别人的谈话。(能看、能写、不会听)

语句:

1、兴奋的传导:

①.神经纤维上的传导:静息状态的膜电位----外正内负,兴奋区域的膜电位----外负内正,未兴奋区域的膜电位---外正内负,兴奋区域与未兴奋区域形成电位差。形成局部电流回路:a.膜外电流:未兴奋区→兴奋区,b.膜内电流:兴奋区→未兴奋区。

②.细胞间的传递(通过突触来传递):a、突触是由突触前膜(轴突末端突触小体的膜)、突触间隙(突触前膜与突触后膜之间的间隙)和突触后膜(与突触前膜相对应的胞体膜或树突膜)三部分构成。b、兴奋传递过程:膜电位变化→突触释放递质→膜电位变化;当兴奋通过轴突传导到突触前膜时,引起突触小泡破裂,释放出递质到突触间隙内,递质与突触后膜的特殊受体结合,改变了突触后膜的通透性,使下一个神经元产生了兴奋或抑制。神经元之间的兴奋传递只能是单方向的。兴奋在一个神经元与另一个神经元之间的传导方向是:细胞体→轴突→树突。

2、躯体运动中枢(存在大脑皮层的中央前回):A、当刺激中央前回顶部时,可引起下肢运动;刺激中央前回底部时,倒出现头部器官运动;刺激中央前回其他部位时,可以出现相应器官运动。B、分布特点:皮层代表区的位置与躯体各部分的关系是倒置的;皮层代表区的大小与躯体的大小无关,而与躯体运动的精细复杂程度有关。

3、神经调节与体液调节的关系:

a、不同的:神经调节反应速度迅速、准确,作用范围比较局限,作用时间短暂;体液调节反应速度比较缓慢,作用范围比较广泛,作用时间比较长。

b、联系:神经调节为主,体液调节为辅,两者共同协调,相辅相成,共同调节生物体的生命活动。

高中生物考点知识

1.人的成熟红细胞的特殊性:

①成熟的红细胞中无细胞核;

②成熟的红细胞中无线粒体、核糖体等细胞器结构;

③红细胞吸收葡萄糖的方式为协助扩散;

④葡萄糖在成熟的红细胞中通过糖酵解获得能量(两条途径:糖直接酵解途径EMP和磷酸己糖旁路途径HMP)。

2.蛙的红细胞增殖方式为无丝分裂。

3.乳酸菌是细菌,全称叫乳酸杆菌。

4.XY是同源染色体,但其大小不一样(Y染色体短小得多),所携带的基因不完全相同(Y染色体上基因少得多)。

5.酵母菌是菌,但为真菌类,属于真核生物。

6.一般的生化反应都需要酶的催化,可水的光解不需要酶,只是利用光能进行光解,这就是证明“并不是生物体内所有的反应都需要酶”的例子。

7.人属于需氧型生物,人的体细胞主要是进行有氧呼吸的,但红细胞却进行无氧呼吸。

8.细胞分化一般不可逆,但是植物细胞很容易重新脱分化,然后再分化形成新的植株。

9.高度分化的细胞一般不具备全能性,但卵细胞是个特例。

10.细胞的分裂次数一般都很有限,但癌细胞又是一个特例。

11.人体的酶发挥作用时,一般需要接近中性环境,但胃蛋白酶却需要酸性环境。

12.矿质元素一般都是灰分元素,但N例外。

13.双子叶植物的种子一般无胚乳,但蓖麻例外;单子叶植物的种子一般有胚乳,但兰科植物例外。

14.植物一般都是自养型生物,但菟丝子、大花草、天麻等是典型的异养型植物。

15.蜂类、蚁类中的雄性个体是由卵细胞单独发育而来的,只具有母方的遗传物质;雌性个体由受精卵发育而来。

16.一般营养物质被消化后,吸收主要是进入血液,但是甘油与脂肪酸则被主要被吸收进入淋巴液中。

17.纤维素在人体中是不能消化的,但是它能促进肠的蠕动,有利于防止结肠癌,也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物质了,所以也称为“第七营养物质”。

18.酵母菌的呼吸方式为兼性厌氧型,有氧时进行有氧呼吸,无氧时进行无氧呼吸。

19.高等植物无氧呼吸的产物一般是酒精,但是某些高等植物的某些器官的无氧呼吸产物为乳酸,如:马铃薯的块茎、甜菜的块根、玉米的胚等。

20.化学元素“砷”是唯一可以使人致癌而不使其他动物致癌的致癌因子。

21.体细胞的基因一般是成对存在的,但是,雄蜂和雄蚁就是孤雌生殖,只有卵细胞的染色体!

22.体细胞的基因一般是成对存在的,植物中的香蕉是三倍体,进行无性生殖。

23.红螺菌的代谢类型为兼性营养厌氧型。

24.猪笼草的代谢类型为兼性营养需氧型。

25.病毒是DNA或RNA病毒,但是朊病毒没有DNA或RNA,其遗传物质只是蛋白质(“朊”意即是蛋白质)。

26.光合作用一般是在叶绿体中进行的,但蓝藻和光合细菌的光合作用不需要叶绿体。

27.有氧呼吸一般是在线粒体中进行的,但原核生物的有氧呼吸主要是在细胞质中进行的。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考点一:法的概述

主要是包含法的概念和特征,在考试中,法的概念几乎很少独自原文考察,均是结合法的特征一起考察,例如:“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体现出法的什么特征?这道题目就是最简单、常见的考法,答案是“国家意志性”。

因此对于法的特征和法的概念,我们需要灵活地结合起来,更要明确法具有的特征包括:物质制约性、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等。再例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体现出法的什么特征?答案是“普遍性”。建议此处考点通过记忆的方式掌握理论知识,但要学会灵活运用。

考点二:法的渊源和法的效力层次

法的渊源就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在考试中,重点考察法的正式渊源当中包括哪些以及它们的制定主体是谁,比如:宪法—人民制定,法律—全人大制定基本法、全人常制定非基本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等。

同时在法的非正式渊源中也常用一道题考察,主要是问我们常见的法的非正式渊源有哪些,包括有习惯、判例、政策等,通过简单的记忆我们就可以轻松掌握考点。

法的效力层次就是紧跟法的渊源之后需要我们掌握好的一个考点,我们需要明确:宪法效力>法律效力>行政法规效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相等,地方性法规效力>地方政府规章效力。

它们是根据制定主体、适用范围等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在法的使用效力上表现出的等级体系,只要我们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对常见题目就轻而易举。

考点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通过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合法性。在法律关系当中,常见考察方式是:

其一,给出情形让我们判断是否是一个法律关系,例如常见不是法律关系的选项:同居、恋爱、师生关系等。

其二,直接发问,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它们的关系如何,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数值上它们总是等值的,权力可以放弃,但是义务必须履行。

其三,单选题的案例考察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夫妻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它的客体是什么?”,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有—物、精神财富、人格利益、行为,夫妻关系的客体就是行为;。

其四,通过案例,考察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常见法律行为有:合同、赠予、遗嘱等,常见法律事件有:自然事件—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或死亡等,社会事件—战争、暴乱、罢工等。

法理学重点知识如下:

1、根本法: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2、比例原则的关键点在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要侵犯其他价值时,应当选择侵害最小的手段。只要题目中出现“必须的”“不得不”这样的字眼,基本就可以确定是比例原则了。

3、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4、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

5、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汇总高中英语

国内中学生英语学习缺少地道的语言环境,阅读则成为语言输入的最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听、说、写的基础。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高中英语知识点总结归纳,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英语知识点之重点单词

1.able 用法:be able to do

Note: 反义词unable表示不能,而disabled表示残疾的。 be able to do可以表示经过艰难困苦才能做到的事。

2.abroad 用法:表示到(在)国外,是一个副词,前面不加介词。

Note: 可以说from abroad, 表示从国外回来。

3.admit 用法:表示承认的时候后面要加上动名词形式。

Note: 表示允许进入的时候与介词to搭配。

4.advise 用法:advise sb. to do; advise doing

Note: 后面的宾语从句要用虚拟语气。即:advise that sb. (should) do的形式。

5.afford 用法:通常与动词不定式搭配使用。

Note: 前面需要有be able to或can等词。

6.after 用法:表示在时间、空间之后;be after表示追寻。

Note: 用在将来时的时候后面接一时间点,而in接一个时间段,如:after 3 o’clock; in 3 days.

7.agree 用法:与介词on, to, with及动词不定式搭配。

Note: agree on表示达成一致;agree to表示批准;agree with表示同意某人说的话。

8.alive 用法:表语性形容词,在句中只能作表语,不能作定语。

Note: 可以作状语使用,表示活活地,如:bury sb. alive.

9.allow 用法:allow doing; allow sb. to do

Note: 可以表示允许进入,如:Please allow me in.

10.among 用法:用在三者或三者以上的群体中。

Note: 还可以表示其中之一,如:He is among the best.

11.and 用法:用于连接两个词、短语、句子或其他相同结构。

Note: 与祈使句搭配时往往可以表示条件。如:Work hard, and you’ll succeed sooner or later.

12.another 用法:表示又一个,泛指,相当于one more的含义。

Note: 不能直接加复数名词,需要与一个数词搭配,如:another 2 weeks.

13.answer 用法:及物动词,但在作名词时要与介词to搭配。

Note: 可以表示接电话、应门等。如:answer the phone/door.

14.anxious 用法:be anxious for/about/to do

Note: be anxious about表示担心;be anxious for表示盼望得到。

15.appear 用法:不及物动词,没有宾语,没有被动语态。

Note: 还可以作为系动词,与seem同义,表示看起来……。

16.arrive 用法:arrive at表示到一个小地方;arrive in表示到一个大地方。

Note: 引申含义表示得出,如:arrive at a decision/conclusion.

17.ask 用法:ask to do; ask sb. to do; ask for Note: 后面的宾语从句要用虚拟语气。即:ask that sb. (should) do的形式。

18.asleep 用法:表语性形容词,在句中只能作表语,不能作定语。

Note: 通常与动词be及fall搭配;sound asleep表示熟睡。

19.attend 用法:表示参加,后面经常加上meeting, lecture, conference, class, school, wedding, funeral等词;也可以表示照顾,照料。

Note: attend to可以表示处理、照料等。

20.attention 用法:pay attention to; draw/catch sb’s attention

Note: 写通知时的常用语:May I have your attention, please?

高中英语知识点之重点词组

1. be able to do能够做

After paying great efforts, he is able to speak English fluently.

2. be about to do正要做

As I was about to say, you interrupted me.

3. add… to…把……加……

If you add 5 to 5, you get ten. If the tea is too strong, add some hot water. This adds to our difficulties.

4. be afraid of 害怕

I was afraid of hurting her feelings.

5. go against反对

We don't agree with the proposal, because it goes against the law.

6. agree on达成一致

We agreed on an early start/making a early start. We all agree on the terms. 7.agree to do同意做

My father has agreed to buy me a new computer.

8. agree with同意某人(或其想法、观点、认识等);与…… 相符

I don't agree with you on this point.

Your story agrees with what I had already heard.

The climate doesn't agree with me.

The mussels I had for lunch haven't agreed with me.

The verb agrees its subject in number and person.

9. be angry with对……生气

He was angry with himself for having made such a foolish mistake.

He was angry at being kept waiting.

10. be anxious about对……担心

I was anxious about my son's health.

11. apply for申请

I have applied to the Consul for the visa.

12. take sth. in one's arms把……抱在怀里

She took a bunch of roses in her arms.

13. take up arms拿起武器

We should take up our arms to defend our motherland.

14. arrive in/at a place达到某地

My brother will arrive in Beijing next Monday.

I arrive at the school every morning at a regular time.

15. ask (sb.) for sth.向(某人)要某物

You shouldn't ask your parents for money any more.

16. pay attention to对……注意

When you write an essay, you have several things to pay attention to.

17. be away from远离……

When you friend is in trouble, don't be away from him/her;

instead, you should try your best to help.

18. go/run away逃跑

It's dangerous! Go/run away immediately.

19. beat… to death将……打死

He was nearly beat to death once after he was caught stealing.

20. go to bed上床休息

I was so tired that I went to bed earlier than before.

高中英语知识点之高级词汇替换

1.occur 替换 think of

2.devote替换spend

3.seek替换want / look for

4.average 替换ordinary

5.but替换very

6.seat 替换sit

7.suppose 替换should

8.appreciate 替换thank

9.the case替换 true

10.on替换as soon as

11.due to替换because of

12.cover替换walk/read

13.contribute to替换

4.round the corner 替换 coming soon/ nearby

15.come to light替换discover

16.have a ball替换have a good time/ enjoy oneself

17.come up with替换think of

18.set aside替换save

19.be of + n. 替换adj.

20.refer to 替换talk about/of, mention

1.beat 用法:表示打败某人,或连续不断地击打某物。

Note: heartbeat表示心跳。

2.because 用法:后面接原因状语从句,because of后面接名词。

Note: because表示直接原因,因此只有用它才可以回答why的特殊疑问句及用在强调句中。

3.become 用法:系动词,表示变得……。可以由好变坏或由坏变好。 Note: become of sb.表示某人发生了什么事情。

4.before 用法:before long, long before, the day before yesterday, the week / year before last 上上周/前年

Note: It be + 段时间 before…在该句型中,主句时态只有将来时态和一般过去时态。

5.begin 用法:begin to do; begin doing

Note: 当begin本身是进行时的时候,只能用begin to do的形式。如:It was beginning to rain.

6.believe 用法:believe sb.表示相信某人说的话;believe in sb.表示信任;6123结构。

Note: 回答问句时通常用I believe so/not的形式。

7.besides 用法:表示除……之外还有,包含在一个整体之中。

Note: 还可以用作副词,表示此外,要用逗号隔开。

8.beyond 用法:表示越过、在另一边,如:beyond the wood/bridge.

Note: 可以用于引申含义,表示超出……,如:beyond control/power/description.

9.bit 用法:与a little一样可以修饰不可数名词,形容词或副词。

Note: 修饰名词时要用a bit of;not a bit表示一点也不。

10.blame 用法:take/bear the blame; blame sth. on. sb.

Note: 表示应受到责怪时不用被动语态,如:He is to blame.

1、现在进行时

1.现在进行时表示现在正在进行或发生的动作,也可表示当前一段时间内的活动或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动作。

2.现在进行时的.肯定句基本结构为be 动词ing。

3.现在进行时的否定句在be后加not。

4.现在进行时的一般疑问句把be动词调到句首。

5.现在进行时的非凡疑问的基本结构为:

疑问词不达意 be 主语 动词ing?

但疑问词当主语时其结构为:

疑问词不达意 be 动词ing?

动词加ing的变化规则

1.一般情况下,直接加ing,如:cook-cooking

2.以不发音的e结尾,去e加ing,如:make-making,

taste-tasting

3.假如末尾是一个元音字母和一个辅音字母,双写

末尾的辅音字母,再加ing,如:run-running,

stop-stopping

2、将来时理论

一、概念:表示将要发生的动作或存在的状态及打算、计划或预备做某事。句中一般有以下时间状语:tomorrow, next day(week, month, year…),soon, the day after tomorrow(后天)等。

二、基本结构:①be going to do;

②will do。

三、否定句:在be动词(am, is, are)l后加not或情态动词will后加not成won‘t。

例如:I’m going to have a picnic this afternoon。→ I‘m not going to have a picnic this afternoon。

四、同义句:be going to = will

I am going to go swimming tomorrow(明天)。

will go swimming tomorrow。

一、主语

主语是句子陈述的对象,说明是谁或什么。表示句子说的是"什么人"、“什么事”、“什么东西”、“什么地方”等等。

名词、代词、数词、动名词、To do不定式、一个句子 都可以做主语。

二、谓语

谓语是对主语动作或状态的陈述或说明,指出“做什么”、“是什么”或“怎么样”. 谓语动词的位置一般在主语之后。

三、宾语

宾语,又称受词,是指一个动作(动词)的接受者。宾语分为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间接宾语也称宾语补足语)两大类,其中直接宾语指动作的直接对象,间接宾语说明动作的非直接,但受动作影响的对象。一般而言,及物动词后面最少要有一个宾语,而该宾语通常为直接宾语,有些及物动词要求两个宾语,则这两个宾语通常一个为直接宾语,另一个为间接宾语。名词、代词、数词、动名词、To do不定式、一个句子 都可以做宾语,而to do不定式用于宾语补足语。

四、定语

法理学重点知识如下:

1、根本法: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2、比例原则的关键点在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要侵犯其他价值时,应当选择侵害最小的手段。只要题目中出现“必须的”“不得不”这样的字眼,基本就可以确定是比例原则了。

3、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4、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

5、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自考法理学知识点汇总高中

法的本体论是指探索和阐释法的本原即法的存在的必然性及存在的根源等问题的法哲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明确承认法的本体问题的存在,并科学地揭示了法的真正本体、本原,即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个意志的根源在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法是一定社会关系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法不能从其自身或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解释。

扩展资料

法学家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和世界观出发,对法的本质有着不同的态度和看法。一些法学理论否定和掩盖了法律的本体论问题,最终未能科学地理解法律现象。

一般说来,唯心主义法学把法律归于上帝的意志、某种神秘的精神或某种心理现象,而旧唯物主义法学在本体论问题上不能彻底贯彻唯物主义原则,往往着眼于法律的根源。孤立地将本质主义问题与认识论问题分开,最终陷入理论陷阱进入理想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的本体论

在法学史上,无论法哲学体系如何复杂多样,每一个体系都必然包含有作为其理论体系基石的本体论。本体论是一个高度抽象的哲学概念。在西方哲学中,对本体论,通常的解释是:关于存在及其本质、关系和规律的学说,或者说是关于存在的科学或研究。在中国哲学史上,大体论叫“本根论”,指探究天地万物产生、发展变化之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的学说。有时也与本源同义,本源指世界的来源和存在的依据。按照德国学者R·莫察克的观点,“在事物的进展中确立基本的东西,在知识的相对性中找出常存的东西,这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本体论的目的。”本体论决不是什么纯粹思维的反思工具,也不是为了仅仅追求理论形式的完美,而是体现某种精神独创性的哲学思维过程及其理论表现。本体论所关注的乃是存在者的本源、性质、规律和关系。它的理论指向在于为人们解释世界提供可以遵循的出发点,为界定存在于大千世界的万事万物提供理论支点,从而确立经验世界的哲学理论系统。对于法律现象来说,法哲学本体论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存在之根据或存在之意思,亦即“法律现象是什么”或“法是什么”这样一个古老而常新的基本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西方法学史中不同的法哲学体系。

法、法的要素、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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