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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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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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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如下:

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2、法学史又称“法学思想史”或“法律思想史”。

3、法学研究方法通常是在定性研究中展开。定性研究是指通过发掘问题、理解事件现象、分析人类的行为与观点以及回答提问来获取敏锐的洞察力。几乎每天在每个工作场所和学习环境下都会进行定性研究。

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5、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的科学,是关于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根本的思想,是关于法律的所以然的道理。自考法律专业法理学课程主要研究、讲授法学、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当代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热点和难点,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的核心理论问题。自考法律专业法理学课程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自考法律专业法理学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法理学》课程的教学目的:1、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地了解法理,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2、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3、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4、通过教学,培养同学真正成为法律人,从而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法律行业在社会各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考法律专业也受到报考考生的青睐,越来越多考生选择报考自考法律专业,一方面可以学习到法律专业知识,一方面能拿到这所名牌高校的毕业证书。想要报考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详情可咨询猎考网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可诉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规范。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2.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求: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基于某一原则所提供的理由,其强度必须强到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且,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论证)的责任。

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框架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如下:

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2、法学史又称“法学思想史”或“法律思想史”。

3、法学研究方法通常是在定性研究中展开。定性研究是指通过发掘问题、理解事件现象、分析人类的行为与观点以及回答提问来获取敏锐的洞察力。几乎每天在每个工作场所和学习环境下都会进行定性研究。

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5、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可诉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规范。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2.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求: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基于某一原则所提供的理由,其强度必须强到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且,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论证)的责任。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可诉性、程序性、强制性、稳定性。

二、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规范。法律规则的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2、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

3、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求: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基于某一原则所提供的理由,其强度必须强到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且,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论证)的责任。

三、法的渊源与法的效力

(一)法的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二)法的效力

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使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广义的法的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和法的强制性。包括四个效力范围:对人效力、对事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1、法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采用过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2、法的空间效力。一般来说,一国法以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领域(包括领土、领水、领空及本国的船舶、航空器和驻外使领馆)为限,但并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都及于全国。有些法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有些法仅在部分地区或仅对特定主体生效。

行政法学自考重点知识框架图

C030106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主考学校:安徽大学序号 国码新计划课程学分老计划课程1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2中国革命史(0007)一代二2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30015英语(二)14英语(二)40262法律文书写作3行政法学与新计划课程无替代对应关系50249*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6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经济法概论70230*合同法4自然科学概论80227*公司法4中国法律思想史90167*劳动法4劳动法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环境法110226知识产权法4政治学原理125680婚姻家庭法3劳动改造法135678金融法任选三门4西方法律思想史140233税法3国际关系史150257票据法3公证律师制度或普通逻辑160258保险法3法医学或外国法制史17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公证与律师制度180169房地产法3海商法1998031毕业论文(法律)合计64说明:1、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监所管理专业需加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或民事诉讼法学一门课程;其他专业需加考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四门课程。2、考生可免考英语,但需加考三门选考课。上面是在安徽自考网上的,很详细,祝你成功!法学学习还是不难的,安大的法学也不错的。

一、指导思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基础上设置的。幼儿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第一阶段,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幼儿教育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幼儿教育的质量。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熟练掌握幼儿教育业务,师德高尚的幼儿教育工作者,以适应21世纪上半叶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二、学历层次与规格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校同类专业的本科水平相一致,考试课程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低于71分。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在着重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进行幼儿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三、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培养达到高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水平的幼儿园骨干教师,幼儿教育管理和教研科研人员及其他幼儿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对自学者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四、考试课程及学分课程名称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教育心理学 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英语(二)普通逻辑美育基础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毕业论文 五、考核方式1、本专业所列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必须通过6周毕业实习。 3、按照本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主考学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选派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⑴ 行政管理自考本科科目有哪些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② 衔接课程 0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01848 公务员制度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00261 行政法学(替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② 衔接课程 00320 领导科学 00318 公共政策 以下课程选考不低于16学分 00322 中国行政史 00024 普通逻辑 00034 社会学概论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67 财务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附近的自考点老师,我附近的四这个

⑵ 自考行政管理专业考哪些科目

目前大多数院校行政管理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毕业论文,英语(二),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企业管理概论,中国行政史,现代管理学,西方行政学说史,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法学概论,公文写作与处理,机关管理,组织行为学等。具体科目要参照报考的省份要求。

⑶ 自考行政管理学本科要考哪些科目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毕业论文、英语(二)、财务管理学(选考)、企业管理概论(选考)、行政管理学(选考)、公文写作与处理(选考)、机关管理(选考)等。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一共有17门。

考试时间及安排: 1、统考(国考):每年4月和10月,一次最多可报4科。 2、校考(省考):每年6月和12月左右,一次最多可报6科。

(3)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都有哪些课程扩展阅读

行政管理学毕业要求:

1、101至113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4学分。

2、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行政管理专业须选考108和109两门课程。

3、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4、考生在办理毕业时,需提供其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行政管理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⑷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与行政管理有哪些课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使用 型考生)两品种 别。1981年经国务院同意 创建 ,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可以在高等院校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在社会助学单位学习。 2、成人教育是指有别于普通全日制教学方式 的教育方式 。成人教育不限年龄,性别。过关这个教育进程 ,使社会成员中被视为成年的人增长才能 、丰厚 知识、提升 技术和专业资格,或使他们转向新的方向,在人的片面 开展 和参与社会经济、文明 的平衡 而独立开展 两个方面,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拿到 改动 。 3、函授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学习方式 ,成人高等教育另外几种学习方式 是业余学习(夜大)和脱产学习(全日制)。函授也是一种授课的方式。属于高等教育层次的一种学习层次,主要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利用寒、寒假 或国定假日派教员 到各地函授站组织面授和考试。 其过关国家统一的成人高中高考 被高校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属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参与 全国成人高中高考 招收学生 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方式 ,辨别 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网络教育(近程 教育)、成人高中高考 (学习方式 有脱产,业余,函授)、开缩小 学(原播送 电视大学古代 近程 开放教育)。 扩展材料 :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中高考 (包括函授、夜大、近程 教育等教学方式 )对比: 1、成人自考是完全的自学考试,考生得不到来自报名考试 院校任何的师资教育,全名个人的努力与自学吸取 知识。而成考函授虽说大局部 时间也是自学,但是却会每年安排2-3次的面授课,向考生教授 重要的知识点,考生也能借此时机 向教师 提出学习中的疑问与难题。其学习难度比起自考要小许多。 2、由于 学习难度的不同,成人自考与成考函授毕业文凭的含金量也不同。成人自考因学习难度大,毕业难,故而含金量更高,在社会中的认可度也更高。 3、成人自考和成考函授的毕业方式亦是不同,成考函授考生只需完成专业设置的课程考核并过关思想鉴定后便可请求 毕业。而成人自考则需过关专业相关的十多门全国统考方能请求 毕业。 参考材料 :这是关于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与行政管理有哪些课程的解答。844

⑸ 行政管理专业自考本科科目有哪些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考试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毕业论文》《英语二》《普通逻辑》《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概论》《中国行政史》《现代管理学》

(5)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都有哪些课程扩展阅读: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要全面了解当地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专科段,后报本科段;报考课程建议按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顺序报考。

⑹ 自考专科行政管理专业考哪些科目啊

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主修课程包括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学员会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且能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在自考中,行政管理专业需学习14~16个科目,最快考4次、花费2年的时间就可以顺利通过所有科目。

由于大部分省市的行政管理专业都可以免考数学英语,因此该专业难度较低,成为了自考生的热门首选专业。

行政管理专科阶段需学课程大致是:现代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研究方法、行政管理学、法学概论、市政学等;

本科段课程跟专科基础段不同。本科段需要学习的课程主要是: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公共政策、西方政治制度、财务管理学、中国文化概论等。

(6)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都有哪些课程扩展阅读:

自考专科行政管理专业注意:

虽然大自考普遍是全国统考,但除了必考科目大致相同之外,不同省份的主考院校,还会要求其他选考科目。因此会出现,同个专业在不同的省份,考试的科目数和科目要求略有不同的情况。

行政管理专业适合学习基础较为薄弱,想往企事业单位管理方向发展的同学;

而工商企业管理则更适合有一定学习基础,并且目前已经在企业已经有一定的管理基础、想晋升中高级管理层的同学。

⑺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哪些科目容易

自考行政管理考试科目具体看考大专还是本科

⑻ 行政管理自考有哪些课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② 衔接课程 0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衔接考试计划 ① 统考课程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01848 公务员制度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00261 行政法学(替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② 衔接课程 00320 领导科学 00318 公共政策 以下课程选考不低于16学分 00322 中国行政史 00024 普通逻辑 00034 社会学概论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67 财务管理学 ③ 学分互认课程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 英语(二)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附近的自考点老师,我附近的四这个

⑼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都考哪些课程

行政管理(专科) 专业代码:A030301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试: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金额 001 0002 *** 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15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15.5 00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12.7 004 0010 大专语文(专科) 4 必考 笔试 15.6 005 0040 法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24 006 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改教材) 6 必考 笔试 20 007 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6 必考 笔试 18.5 008 0312 政治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19.9 009 0107 现代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9.2 010 0267/3350 社会研究方法 4 必考 笔试 16 011 0182 公共关系学 4 必考 笔试 17.2 012 0163 管理心理学 5 必考 笔试 19 013 0277 行政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8 014 0292 市政学 6 必考 笔试 19.6 015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A) 2 必考 笔试 016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7 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231 0212 宪法学(一)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6门且不低于71学分;课程设置:必考课16门71学分;选考课0门0学习;加考课1;5184 60分及格

⑽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都考哪些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衔接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301

统考课程

00107 现代管理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

00292 市政学

衔接课程

03349 *** 经济管理概论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040 法学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学分互认课程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4729 大学语文

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框架总结

主要就是最基础的东东,每个老师出题的侧重点不一样,但是一般上老师重点内容是主要的。

一、单项选择(20)二、多项选择(20)三、词语解释3*5=151、法律概念 2、法律原则 3、法律事实 4、规范性法律文件 5、立法体制 6、英美法系 7、法的溯及力 8、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9、法律责任 10、法律体系 11、民法法系 12、法的概括性 13、法的价值 14、法系 15、法的社会作用 16、法的历史类型17、法律关系 18、法治国家 19、法律移植 20、法律责任的免除21、法律方法 22、行为能力 23、法的编纂 24、法的规范作用25、法律部门 26、法律行为 27、权利能力 28、法的规范性29、法律效力 30、立法体系 31、法律继承 32、法的创制四、简答题3*8=241、简述法的一般分类有哪些?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有何联系与区别?3、简要分析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4、简要分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5、简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内涵。。6、简述当代中国法的渊源。7、如何理解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8、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何联系与区别?9、法的生成与法的创制有何联系与区别?10、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1、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12、法律体系和立法体系二者有何区别与联系?13、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何联系与区别?14、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过程及其规律。15、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16、我国立法程序分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任务是什么?17、我国司法的基本要求及原则是什么?18、实质推理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五、论述题(11)1、试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2、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3、试论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基础和条件。4、试述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5、试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如何相互促进。6、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及其基本内涵。六、材料分析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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