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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学校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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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梁某和郭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B.梁某代郭某去传达室领取信件的关系 C.梁某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关系 D.梁某因驾车违章与交管部门形成的处罚与被处罚的关系 2.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在经营中,甲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欲将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10万元转让。丁是甲的朋友,愿出11万元购买,乙提出愿出与丁相同的价格购买。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 A.卖给丁?B.卖给乙 C.由甲选择卖给丁或乙?D.卖给丁和乙各一半 3.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A.董事会?B.董事长 C.总经理?D.党委书记 4.程某和段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程某在五日内赠给段某一台电脑。五日后,段某收到这台电脑。依照民法原理,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诺成性法律行为?B.实践性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D.要式法律行为 5. 石某在甲市工作,老家在乙市。某年春节石某要回家探亲,邻居丁某请石某从乙市带一根山野人参泡酒作药用。春节过后,石某从家乡带回一根价款5000元的山 野人参,送到丁某家,而丁某因急病已去世。丁某的儿子对石某说:“买人参是父亲为泡酒作药用,现在父亲去世了,代理权也就终止了”。请问石某为丁某代买人 参的代理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B.无效 C.效力待定?D.可撤销 6.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是() A.7周岁?B.10周岁 C.16周岁?D.18周岁 7.下列人身权利中,只有公民享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享有的是() A.名誉权?B.荣誉权 C.肖像权?D.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8.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使用名称,变更名称外,还可以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 A.国家机关?B.企业 C.社会团体?D.学校、医院 9.下列事实中,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是() A.甲无中生有地散布乙是个毒贩 B.丙通过信访局反映丁有贪污公款的行为 C.戊在人代会发言中指出某企业有偷税漏税情况 D.某报社记者通过采访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揭露某市公安局与黑势力相勾结,保护黑势力的情况 10.岳某有祖传珍贵瓷器一件,段某和梁某均欲购买,段某先与岳某达成协议,拟以12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约定三日内交货付款。梁某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岳某处,欲以15万元价格购买该瓷器,岳某欣然应允,当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无效 B.岳某与梁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根据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梁某返还该瓷器 D.根据岳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岳某承担违约责任 11.下列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法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A.谢某出资10万元雇用甲建筑队盖成三间平房 B.谢某基于时效取得的财产利益 C.谢某接受好友李某赠与名画一幅 D.谢某因购国库券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12.石某的父亲于1998年2月1日去世,石某依照法定继承取得遗产房屋一套。2001年5月1日石某与叶某结婚,婚后双方居住在石某的房屋中,2003年10月21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房屋的权属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依法应() A.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B.属于石某的个人财产 C.属于夫妻按份共有财产?D.属于叶某的个人财产 13.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额抵押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B.保管合同 C.借款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 14.哈某向郭某借款,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郭某因不会用电脑,让哈某将该电脑拿回自用。后哈某又向岳某借款,将该电脑出质给了岳某,岳某对该电脑实际占有。现因哈某无力还款引起纠纷。郭某和岳某均欲行使对该电脑的质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哈某与郭某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 B.哈某与岳某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C.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 D.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受到法律保护 15.杜某将私房5间典与黄某,典价10万元。后黄某将承典房屋出租给徐某,黄某与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A.无效,理由是未经杜某同意 B.无效,理由是黄某未将该房出租的事实通知杜某 C.有效,理由是典权人黄某有权将典物出租于他人 D.效力未定,理由是典权合同对承典房屋能否出租未作规定 16.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空调机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商场为买方。合同约定,空调机由丙公司向乙商场交货。甲公司为信托公司,丙公司生产的空调机部分交由甲公司代销,现乙商场发现空调机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乙商场应() A.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B.向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向甲公司或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D.向甲公司和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17.下列事实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本息的行为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的行为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18.A市的罗某在B市的甲商城购买一批货物,但未约定履行地点,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商城认为,罗某应到B市拉货,而罗某认为商城应送货到A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由甲商城送货到A市 B.应由甲商城送货到A市,但运费应由罗某承担 C.应由罗某到B市拉货 D.应由罗某到B市拉货,但运费应由甲商城承担 19.甲企业为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现丙企业将其债权转让给丁企业,甲企业是否仍承担保证责任?() A.甲企业一般应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抗辩事由的除外 B.甲企业应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 C.甲企业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 D.甲企业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但经过其事后追认的除外 2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合同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依照定金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0万元。乙公司未按合同 约定期限交付钢材,从而影响甲公司的使用而造成经济损失。依照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的定金数额应该是() A.200万元?B.150万元 C.100万元?D.50万元 21.甲、乙两个公司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但在该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甲、乙两个公司合并成立新的丙公司,原甲、乙两个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丙公司,此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适用() A.债的提存?B.债的混同 C.债的抵销?D.债的清偿 22.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 A.自然人?B.国家 C.企业?D.社会团体 23.贺某的儿子贺甲先于贺某死亡,下列谁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贺甲的妻子?B.贺甲的弟弟 C.贺甲的儿子?D.贺甲的祖父母 24.骆某生前立一遗嘱将其收藏的一件古玩赠给郭某。骆某死后郭某表示接受骆某的遗赠,但在骆某的遗产分割前郭某也去世。现应该如何处理该古玩?() A.由骆某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 B.由郭某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 C.由骆某和郭某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经骆某的继承人同意,可让郭某的继承人继承 25.苏某死亡后,遗产已经分割。其中苏某的女儿按苏某的遗嘱继承了房屋一套(价值35万元),苏某女儿和儿子按法定继承各取得20万元遗产,苏某的好友张某按遗赠得钢琴一架(价值2万元),经查苏某生前尚欠冯某10万元债务,苏某欠冯某的债务应怎样清偿?() A.由苏某女儿、儿子和张某按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 B.由苏某的女儿单独清偿 C.由苏某的儿子单独清偿 D.由苏某的女儿和儿子共同清偿 26.冯某骑自行车上班,因闯红灯将一横过马路的青年甲撞倒,青年甲立刻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的土对冯某说:“骑车注意点!”便走了。冯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未造成青年甲的损害 B.冯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青年甲已被撞倒 C.冯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违反交通规则 D.冯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青年甲未追究其责任 27.下列责任形式中,虽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可以适用,但是不属民事责任形式的是() A.停止侵害?B.恢复原状 C.返还财产?D.责令具结悔过 28.杀人犯王某持枪拒捕,被警察李某开枪击中手臂,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警察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有手臂受损害的事实 B.警察李某的行为构成侵害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警察李某的行为是有过错的 C.警察李某的行为构成侵害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王某受损害与李某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D.警察李某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其行为不具违法性,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9.下列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受害人在主张权利时,对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 C.加害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绝对责任,无抗辩权 D.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中,责任的确定主要从受害人一方的损害程度来考虑,并且对这种责任往往规定有赔偿限额或限制赔偿范围 30.产品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法规中,属于诉讼时效并且表述正确的是() A.《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D.《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32.甲公司以自有的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甲公司未通知乙银行,便将该机器设备卖给了丙公司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出售而失去效力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有效 E.乙银行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33.根据提存的一般法理,债务人将债的标的物提交给一定的机关保存以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A.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提存期间,提存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提存期间,提存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提存期间,提存物的保管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E.提存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权并未消灭 34.下列情形中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是() A.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B.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C.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D.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E.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5.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 A.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B.以过错作为决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 C.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D.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E.过错程度与责任相一致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37.简述人格权的法律特征。 38.简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39.简述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40.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试述法人的责任及其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曹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某商业银行贷款3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二年。曹某开办起服装加工厂后,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 的利润很低,而曹某又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结果不但没有收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家中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来时,某商业银行向曹某催付,曹某答应说,就是变 卖家中财产也要还贷。后曹某拍卖家中财物,其中有一辆运货的面包车,正好有朋友宋某想买一部运货的面包车,为了送人情,曹某就以3千元价格卖给了宋某,而 这部面包车正常的市场价为2万元。在此期间,曹某的父亲去世,曹某表示放弃继承权。两个月后,经核算曹某家中财物共拍得26万元。某商业银行得知曹某以较 低价格把一部面包车卖给宋某后,要求曹某重新拍卖面包车。此时,曹某的另一债权人卢某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自己的5万元债务。某商业银行认为自己向曹某 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卢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为此,发生纠纷。 问:(1)某商业银行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曹某和宋某买卖面包车的合同?为什么? (2)某商业银行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卢某的债权?为什么? (3)某商业银行如果主张撤销曹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法院是否应支持?为什么? 43. 甘风琴为某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丈夫已去世多年,留有二子一女,均由甘风琴扶养长大。长子徐明于1990年与高淑英结婚,生有一子徐军,徐明于1992年因 病去世,高淑英伤心之余,决定不再婚。之后,高淑英专心照顾儿子和多病的婆婆,次子徐树未婚,在某公司任职。女儿徐红甚得母亲喜爱,现在某国留学。 1999年7月,甘风琴因心脏病突发被高淑英送往医院,虽经数月的悉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于1999年11月3日病逝。在分割遗产时,远在某国 的徐红来电话称:甘风琴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在她死后全部遗产由徐红继承,并提供在场的一位护工的证言。 问:(1)甘风琴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高淑英要求继承甘风琴的遗产应否支持?为什么? (3)徐军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不属于西方证据法律制度历史发展阶段的是() A.神示证据制度 B.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法定证据制度 D.无罪推定证据制度 2.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特征的是() A.刑讯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手段 B.重视“五听”判案法 C.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 D.从未存在过神判法 3.下列不属于证据基本属性的是() A.合法性 B.合意性 C.关联性 D.客观性 4.证据规则是() A.法官自由心证中自由裁量的 B.证人的规则 C.法定的规则 D.具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则 5.美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 A.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心证 B.清楚的、明确的、令人信服 C.排除合理的怀疑 D.盖然性的优势 6.下列证据种类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所没有的法定证据种类的是() A.视听资料 B.勘验笔录 C.鉴定结论 D.现场笔录 7.犯罪嫌疑人甲在捕前给同案犯罪嫌疑人乙打电话,商量如何处理所盗窃的赃物,这次通话被公安机关录音。该录音属于() A.物证 B.证人证言 C.视听资料 D.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8.债权人甲以买卖合同书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此买卖合同书属于() A.间接证据 B.物证 C.反证 D.书证 9.英美证据规则的适用是针对() A.物证 B.实物证据 C.书面证据材料 D.证人证言 10.某地一13岁幼女被*杀,经侦查,某甲被作为嫌疑人,理由是:甲过去在生活作风上犯过错,35岁还没结婚,因此,有作案动机;女孩被害当天,甲一人一直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坡地里犁地,有作案时间;找甲谈话时,他脸色发白,语无伦次,这是心虚的表现。本案中,侦查机关的做法属于() A.推定 B.假定 C.拟制 D.推测 1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A.可以选择性的回答 B.应当如实回答 C.可以保持沉默 D.有权拒绝回答 12.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陈述属于() A.当事人陈述 B.证人证言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D.不同于上述选项的独立的证据种类 13.证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证() A.是聋哑人的 B.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C.不能正确辨别是非且不能正确表达的 D.年幼的 14.证明责任的倒置() A.一般以法律明确规定为前提 B.是由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决定的 C.实质是免除法院的查证 D.是由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决定的 15.传来证据又称为() A.传闻证据 B.间接证据 C.派生证据 D.言词证据 16.在诉讼中,下列人员不能被替代的是() A.翻译人 B.鉴定人 C.证人 D.代理人 17.以是否依职权制作为标准,可将书证分为() A.文字书证、图形书证、符号书证 B.公文书证、私文书证 C.处分性书证、报道性书证 D.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译本等 18.证据法上的狭义的当事人承认是指() A.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 B.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C.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和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D.当事人的默认 19.下列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备选项中,错误的是() A.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法”仅指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B.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在刑事诉讼中,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D.非法证据可用于追究非法取证者或者伪证者的法律责任 20.下列提取证据材料的方法中,主要适用于提取与案件有关的便于移动的物品和痕迹载体的是() A.音像提取法 B.实物提取法 C.模型提取法 D.粘印提取法 21.在调查收集证据的方法中,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待案情的活动属于() A.询问 B.讯问 C.质问 D.辨认 22.下列选项不属于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的是()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 C.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 D.外国的法律 23.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B.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C.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证据法是仅仅约束当事人的法律 24.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它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该条规定属于() A.意见证据规则 B.相关证据规则 C.证据规则 D.补强证据规则 2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据如没有经过当事人的质证() A.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B.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C.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D.由法官判断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6.下列关于物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物证比人证更可靠 B.物证能直接证明案件真实 C.物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D.物证只是指实体物,不包括痕迹 27.在行政诉讼中,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发生争议的,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诉讼代理人 28.证明标准()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 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 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 29.下列各项义务中,不属于证人义务的是() A.如实陈述的义务 B.出庭作证的义务 C.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D.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30.物证的根本特征是() A.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B.以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等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C.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D.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包括( ) A.情况证据 B.死者生前所做的陈述 C.公共文件 D.视听资料 E.学术论文 32.证明的相对性原理表明( ) A.诉讼审判与科学研究不可能等同 B.必须在冲突的诉讼价值之间进行选择、取舍和协调 C.证明可以复现已经发生的事实,从而达到绝对真实 D.诉讼证明是不可能发现真实的 E.证明只可能充分接近而不可能完全复现已经发生的事实 3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原件分清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民事责任,从而作出了判决。该借款合同属于( )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E.派生证据 34.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诉讼鉴定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充分了解案件事实 B.不具有法定回避的情形 C.具备鉴定案件事实所需要的专门知识 D.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 E.具有鉴定所必须的技术手段 35.视听资料的特征包括( ) A.综合性 B.形象性 C.间接性 D.准确性 E.科学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 36.(本题7分)在民事诉讼中,为什么在有些情况下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37.(本题7分)对程序事实的证明,应采取严格证明还是自由证明?为什么? 38.(本题8分)简述我国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内涵。 39.(本题8分)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继承人A提出被继承人的遗嘱,请求法院依据该遗嘱分割遗产。继承人B提出证据证明该遗嘱已被A篡改过,但是法院没有审查B的证据,而认为该遗嘱经过了公证,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 40.论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的方法。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 41.甲从广东某老板处进了一批阁楼片(**光盘),打算转卖给乙。甲与乙约定在乙的住处交货。一天,甲的妻子丙开着一辆面包车,与甲一起将货物运到乙的住处。在清点光盘的数量时,丙才知道是**光盘,于是没有参与清点和搬运。货物清点完毕后,公安人员忽然到场,将甲、乙、丙三人抓获,并且将**光盘、面包车和甲的手机扣押。经过讯问,甲和乙供述了贩卖**光盘的全过程,丙对知道的案件事实也作了陈述。问: (1)在本案中,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到了哪些证据?分别属于什么法定证据种类? (2)在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自考法学学校选择

自考本科法律专业院校有湘潭大学、青岛大学、 山东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师范学院、海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京大学、新疆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 西南大学政法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律师实务、司法鉴定、法医等技术知识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法学专业过去曾是最火的专业之一,但随着毕业生的大量增加,就业状况明显不如从前。虽然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还未度过“冬季”,但已经显示出升温回暖的迹象。随着市场经济社会的形成,法学专业的社会需求必然会增加,从长远来看,法学专业小伙伴们的就业前景会相当广阔 湖北自考本科法学专业比较有名的学校就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国排得上名的名校 第一:湖北的新课改政策,有原来的所有科目都要考变成了学分制度,而且还有选考科目,所以如果你有弱势科目的话完全可以避开! 第二:只要你有专科毕业证,报考专科或者本科都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三门。如果你有其他一些证书的话,还可以免考更多! 第三:湖北助学班的加分政策是个非常大的优势!加分之后,最终的成绩=网络加分30%+考试成绩70%,而网络加分一般可以拿满分,所以想要及格的话,考试成绩只用43分就可以了!(自考助学班报名法学(本科)(专升本) 原专业代码:B030106;原专业名称:法律 清单专业代码:030101K,清单专业名称:法学(本科) 课程 类别 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公 共 基 础 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8118 法律基础 5 5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专 业 核 心 课 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学位课程 35/36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学位课程 8 *00258 保险法 3 学位课程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7 公司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30 合同法 5 13 00229 证据法学 6 推 荐 选 考 课 14 *00233 税法 3 15 *00249 国际私法 4 16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7 *05678 金融法 4 18 00235 犯罪学(一) 6 19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毕业 考核 20 *10584 法律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法学本科其实并没有人们所说的那么难考,之所以说自考本科难,是因为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大部分为有家有业的社会考生,他们并没有参加社会助学,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个人学习,这样他们一是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二是没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事务繁杂;三是没有老师辅导,很多知识点单凭自己很难理解;四是没有权威的考试信息。所以才会有自考很难通过一说。现在通过助学机构报名,不仅有专门的的题库,资料和老师的辅导,还有网课学习加分,通过率会更高 报考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学专业可以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该校是武汉市的七大211院校之一,且中南财大的法学专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前去报考,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法学专业就业分析 法学专业在就业方面虽然不比从前,但目前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在未来来看,并不会减少,因此从长远来看,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会相当广阔,因此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高的学历起点将是一大优势。 另外,法学专业毕业后很多人会选择去考公务员,而公务员考试在近几年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招收,主要是从事劳动监察、医疗监察、劳动仲裁、交通领域执法等相关工作。 湖北省自考报名咨询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报考要求 1、面向高职高专各年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进行招生 2、凡是我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种族、学历等限制均可报考 3、报考自考本科层次的考生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对于报考自考专科专业的考生来说,不可以同时再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课程,但除了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 法学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通过标准 如果大自考的话每门课都是必须考到60分才可以通过, 但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小自考有30%的网课注册加分,折算下来最多可以加17分,等于最低考43分就可以通过。 对于考生我们助学班可以提供: 教材,网课,刷题题库,考前押题,班主任管理所有教务的事情,不用操心考试计划,考试流程,报考科目的事情,比较省心,可开通助学加分,在单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4-17分,比较容易通过。 1.报名后会有一对一的学习群,辅导员专业管理、制定考试学习计划,一直服务到考试通过,考前提醒,教务无忧。 2.配套的13门科目教材以及历年真题试卷齐全,刷题无忧 3.必过网课学习,线上名师辅导,听课无忧 4.考前会给模式试卷议题资料,覆盖考点的80%。 5.30%网络助学加分降低考试难度,通过无忧 学费都是对公的,支持支付宝,也支持微信或信用卡支付,缴纳完成后,我这边给您对接教务老师,开通课程,教务老师服务直到拿到毕业证,考前都会通知,以及考前的密训资料都是齐全的,保障我们迅速通过拿证。 自考本科最快1.5年毕业,自考本科采用单科结业,循环考试的模式,所有科目考试合格,才可以申请毕业,如果有任何一科达不到合格成绩,就没法毕业,所以想要报名自考的同学一定要提前报名,及时备考, 助学班自考考试,一般一次都可以考4-6科。考试可报网络助学加分,100分满分试卷考43分即可合格,考试拿证更加轻松! 湖北省自考报名咨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最好考的法学小自考,建议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民法总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劳动法》、《商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

法律自考学校选择

自考大专法律专业需要考的科目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自考大专专业的学校为辽宁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

自考法学专业可以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该校是武汉市的七大211院校之一,且中南财大的法学专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前去报考,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法学专业就业分析 法学专业在就业方面虽然不比从前,但目前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在未来来看,并不会减少,因此从长远来看,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会相当广阔,因此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高的学历起点将是一大优势。 另外,法学专业毕业后很多人会选择去考公务员,而公务员考试在近几年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招收,主要是从事劳动监察、医疗监察、劳动仲裁、交通领域执法等相关工作。 湖北省自考报名咨询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报考要求 1、面向高职高专各年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进行招生 2、凡是我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种族、学历等限制均可报考 3、报考自考本科层次的考生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对于报考自考专科专业的考生来说,不可以同时再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课程,但除了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 法学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通过标准 如果大自考的话每门课都是必须考到60分才可以通过, 但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小自考有30%的网课注册加分,折算下来最多可以加17分,等于最低考43分就可以通过。 对于考生我们助学班可以提供: 教材,网课,刷题题库,考前押题,班主任管理所有教务的事情,不用操心考试计划,考试流程,报考科目的事情,比较省心,可开通助学加分,在单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4-17分,比较容易通过。 1.报名后会有一对一的学习群,辅导员专业管理、制定考试学习计划,一直服务到考试通过,考前提醒,教务无忧。 2.配套的13门科目教材以及历年真题试卷齐全,刷题无忧 3.必过网课学习,线上名师辅导,听课无忧 4.考前会给模式试卷议题资料,覆盖考点的80%。 5.30%网络助学加分降低考试难度,通过无忧 学费都是对公的,支持支付宝,也支持微信或信用卡支付,缴纳完成后,我这边给您对接教务老师,开通课程,教务老师服务直到拿到毕业证,考前都会通知,以及考前的密训资料都是齐全的,保障我们迅速通过拿证。 自考本科最快1.5年毕业,自考本科采用单科结业,循环考试的模式,所有科目考试合格,才可以申请毕业,如果有任何一科达不到合格成绩,就没法毕业,所以想要报名自考的同学一定要提前报名,及时备考, 助学班自考考试,一般一次都可以考4-6科。考试可报网络助学加分,100分满分试卷考43分即可合格,考试拿证更加轻松! 湖北省自考报名咨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律师实务、司法鉴定、法医等技术知识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法学专业过去曾是最火的专业之一,但随着毕业生的大量增加,就业状况明显不如从前。虽然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还未度过“冬季”,但已经显示出升温回暖的迹象。随着市场经济社会的形成,法学专业的社会需求必然会增加,从长远来看,法学专业小伙伴们的就业前景会相当广阔 湖北自考本科法学专业比较有名的学校就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国排得上名的名校 第一:湖北的新课改政策,有原来的所有科目都要考变成了学分制度,而且还有选考科目,所以如果你有弱势科目的话完全可以避开! 第二:只要你有专科毕业证,报考专科或者本科都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三门。如果你有其他一些证书的话,还可以免考更多! 第三:湖北助学班的加分政策是个非常大的优势!加分之后,最终的成绩=网络加分30%+考试成绩70%,而网络加分一般可以拿满分,所以想要及格的话,考试成绩只用43分就可以了!(自考助学班报名法学(本科)(专升本) 原专业代码:B030106;原专业名称:法律 清单专业代码:030101K,清单专业名称:法学(本科) 课程 类别 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公 共 基 础 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8118 法律基础 5 5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专 业 核 心 课 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学位课程 35/36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学位课程 8 *00258 保险法 3 学位课程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7 公司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30 合同法 5 13 00229 证据法学 6 推 荐 选 考 课 14 *00233 税法 3 15 *00249 国际私法 4 16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7 *05678 金融法 4 18 00235 犯罪学(一) 6 19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毕业 考核 20 *10584 法律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法学本科其实并没有人们所说的那么难考,之所以说自考本科难,是因为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大部分为有家有业的社会考生,他们并没有参加社会助学,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个人学习,这样他们一是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二是没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事务繁杂;三是没有老师辅导,很多知识点单凭自己很难理解;四是没有权威的考试信息。所以才会有自考很难通过一说。现在通过助学机构报名,不仅有专门的的题库,资料和老师的辅导,还有网课学习加分,通过率会更高 报考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合川自考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是哪个?重庆合川自考法律专业的主考院校是西南政法大学。自考主考院校什么意思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每个科目需要考的门数不确定,不同科目不同门数,有的科目会因为一些条件而免考,但有的科目也会因需求而加考几门,自考一年有二次考试,个别地区考四次,所以对于没有考上的考生可以继续考,直到考及格为止,自考没有考试限制,考完所有科目就可以毕业。自考院校众多:例如,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大学 。重庆自考网上报名一般报名可以在助学单位报名,助学单位受理后会集体到网上报名并缴费,也可以经得助学单位同意后自行在网上报名缴费。对于第一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一定要熟悉报考操作流程,避免错过报名或者报名不成功。考生可以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然后根据系统的相关提示和规定,完善个人资料,再缴纳建档和考试费用40元以及办理准考证8元一共48元就报名成功了。如果不是第一次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每门课程还需要缴纳报考费用40元。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学自考本科选择题

自考法律(本科)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

自考法律专业考试科目及编码(本科)

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一般分为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本科段是按照普通高校的要求而设置的本科专业,我国公民不论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学历等均可报考,完成教学计划,修满学分后即可申请毕业,符合条件者还将获得学士学位;而自考独立本科段是指“专升本”的本科,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这类专业均实行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管理,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的学员才可报读,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如果考法律专业的,肯定要考20多科。特别你是非法律专业的专科。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大一上公共课大二上一些专业课但是公共课也有到了大二下学期基本上就是专业课了 但是前提是你的公共课全部考试通过才行 是有点难考主要看你自己学不学学的话很简单 不学可以买答案但是答案的准确性不高

法学自考顺序选择题

在法律专业专科部分共有14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和《大学语文(本)》等四门课程是公共课。在学习其它十门课程时,可先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课程,这些课程内容很多都涉及到我们的日常生活,考生在学习时可以结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然后学习《法理学(二)》、《中国法制史》和《国际法》,这三门课中前两门课的理论性比较强,也是基础课程;《国际法》的内容比较独立,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把它安排在学习阶段的前期或后期。第三步可以学习《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这两门课应在学完《刑法学》和《民法学》之后再学习。《经济法概论》和《行政法学》应放在学习阶段的最后进行,尤其是《行政法学》。 在整个专科阶段,比较难学的是《民法学》,因为这门课内容多、涉及面出比较广,而且本科段也有部分课程的内容与它有联系,所以考生学习这门课时要多用心。 对于本科段的考生来说,可以先学《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二)》和《合同法》,因为这三门课程的内容与专科段的《民法学》有联系。第二步可以学习《劳动法》、《公司法》。第三步可以学习《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国际经济法概论》和其它课程的联系并不大,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选择何时学习该门课。 考生在学习这个专业时,要注意两点:一是要重视记亿,法律专业中记忆法条是学习的内容之一,不仅要记,还要准确地记。二是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案例学习,案例分析不仅是考试的内容之一,同时结合案例学习可以帮助考生理解所学的知识。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参考答案第一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C.梅因 D.康德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永恒法 B.自然法C.神法 D.人法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A.洛克 B.斯宾塞C.孔斯坦 D.孔德1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C.意大利 D.法国1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1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A.霍布斯 B.洛克C.卢梭 D.狄德罗1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C.凯尔森 D.富勒1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A.庞德 B.路德C.康德 D.达维德1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孟德斯鸠 B.卢梭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1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A.黑格尔 B.费希特C.康德 D.边沁1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1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A.庞德 B.狄骥C.弗兰克 D.霍姆斯1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2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C.阿奎那 D.布丹2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卢梭 B.伏尔泰C.狄德罗 D.爱尔维修2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2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A.潘恩 B.杰弗逊C.杰伊 D.华盛顿2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25.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 )A.洛克 B.卢梭C.孟德斯鸠 D.霍布斯26.耶林的法学是(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2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2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A.施塔姆勒 B.耶林C.萨维尼 D.康德29.提出"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的思想家是( )A.塞涅卡 B.西塞罗C.波里比阿 D.索尔兹伯里30.二战后放弃了原来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并转向自然法学的思想家是( )A.拉德勃鲁赫 B.罗尔斯C.马里旦 D.富勒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A.《法理学大纲》 B.《道德与立法原理》C.《法理学讲义》 D.《论自由》E.《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32.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洛克 B.杰弗逊C.卢梭 D.霍布斯E.边沁33.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A.《人和国家》 B.《真正的人道主义》C.《人权和自然法》 D.《法律的道德性》E.《社会秩序的原则》3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A.埃利希 B.庞德C.弗兰克 D.凯尔森E.哈特35.罗伯斯比尔的司法原则有( )A.民主司法原则 B.法律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注重证据原则E.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37.客观法38."整体性法律"39.自然状态(洛克)40.《国家六论》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简述汉密尔顿的联邦制思想。42.简述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4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立法原则。五、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45.试论马里旦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C 2.C 3.A 4.A 5.D6.C 7.B 8.D 9.C 10.A11.C 12.C 13.B 14.C 15.A16.C 17.C 18.B 19.B 20.B21.A 22.B 23.C 24.D 25.C26.A 27.C 28.A 29.B 30.A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AC 32.AD 33.ABC 34.DE 35.ABCD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他们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沿革规律为对象的独立的法律理论史学学科。37.(1)客观法是法国社会法学家狄骥提出的法律概念(2)客观法基于社会连带关系而存在,它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人们只有服从客观法的义务,而无违反客观法的权利,客观法是社会事实的表述。38.德沃金将法律定义为"整体性法律";他认为,法律不仅包括规则,而且包括原则,甚至包括政策;法律是根据政治道德的要求,基于原则,以前后一致的方式对待社会所有成员的整体。39.(1)自然状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完备无缺的状态,但也存在着三种缺陷,即没有立法者、执行法律机关和裁判者。40.(1)《国家六论》是16世纪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2)《国家六论》主要内容是提出君主主权思想,包括宗教自由、国家的起源和定义、主权及对主权的限制等内容。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41.(1)汉密尔顿主张联邦制,反对邦联制。(2)他认为,联邦制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避免分裂;保证美国安全,避免外来入侵;防止内乱;集中优秀人材,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军事专制主义,减少军队数量;防止国内党争,镇压叛乱。42.(1)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2)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自然法"5条公理,即人的脆弱性,大体上的平等,有限利他主义,有限资源,人类有限的理解力。(5分)4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并论述的立法原则主要有(1)注意国境的大小;(2)城邦居民人数的多少;(3)财产的限额和各家庭子女人数;(4)法律必须变革,但变革应慎重。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4.(1)同客观精神发展阶段相适应,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构成。(2)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客观法,包括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部分内容。(3)道德阶段:道德是主观法,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包括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3分)(4)伦理阶段:伦理是主观法与客观法相统一的法,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45.(1)马里旦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2)他强调人所享有的每一项权利都来自上帝的权利,即纯粹正义。(3)马里旦将权利分为三类,即人的权利,市民的权利和劳动者的权利。(4)马里旦区分"新""老"人权。"老"权利强调个人自由,"新"权利强调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5)马里旦反对国家主权,提倡世界主义。(6)马里旦强调人权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世界人权宣言》。好多年的 你去自己看吧!http://www.baidu.com/s?cl=3&wd=%CE%F7%B7%BD%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02751.html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6%D0%B9%FA%B7%A8%C2%C9%CB%BC%CF%EB%CA%B7%BF%BC%CC%E2&sr=&z=&cl=3&f=8&wd=%D6%AA%CA%B6%B2%FA%C8%A8%B7%A8%BF%BC%CC%E2&ct=0...我不敢乱上网站 怕被盗号 回头再帮你找找

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l.一般认为,旧中国法律属于( )A.印度法系 B.普通法系C.英美法系 D.大陆法系2.法律的本质是( )A.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B.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C.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D.阶级性和合理性的统一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出现法律冲突时,依法(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区别情形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C.由国务院裁决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同裁决4.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C.法国 D.德国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 )A.结社自由 B.示威自由C.信仰自由 D.迁徙自由6.对县、自治县、市的建置依法行使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 )A.决议 B.条例C.规定 D.办法8.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传来取得的是( )A.法定继承 B.生产和扩大再生产C.没收 D.收益和添附9.法人只能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为法律行为,此代表机关就是法人的( )A.代表 B.法定代表C.代表人 D.法定代表人10.汇票和支票法定记载事项不同的是(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付款人名称C.收款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11.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A.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B.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C.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2.犯罪集团的人数必须是( )A.2人以上 B.3人以上C.4人以上 D.5人以上13.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A.走私案件 B.贪污贿赂案件C.自诉案件 D.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4.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是( )A.给付之诉 B.变更之诉C.反诉 D.确认之诉15.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 )A.地区 B.国家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l6.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一审管辖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17.法律规避的实现是当事人有意或故意地改变( )A.连接点 B.准据法C.冲突法 D.系属18.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19.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的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六个月 B.一年C.两年 D.四年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授予( )A.最先发明的人 B.最先申请的人C.最先应用的人 D.最先声明的人2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的银行贷款B.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C.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D.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23.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A.只能向产品的责任者要求赔偿B.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C.只能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D.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24.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 )A.原判刑期以上9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1个月B.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C.原判刑期以上18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6个月D.原判刑期以上24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9个月25.“犯罪一一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以上关于犯罪本质的论断出自马克思、恩格斯的( )A.《黑格尔哲学批判》 B.《德意志意识形态》C.《共产党宣言》 D.《自然辩证法》26.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为( )A.上诉审 B.第二审C.提审 D.再审27.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A.1个月 B.3个月C.6个月 D.1年28.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有证据种类是( )A.现场笔录 B.鉴定结论C.勘验笔录 D.视听资料29.赋予原始国籍的标准之一是以父母的国籍为准,即血统主义。那么,以父母双方任一方的国籍为准的是( )A.单系血统主义 B.双系血统主义C.单方血统主义 D.双方血统主义30.我国民事诉讼法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均规定为自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判决书后( )A.10日内 B.15日内C.20日内 D.3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合法原则 B.合理原则C.效能原则 D.便民原则E.责任原则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寻求解决的途径包括(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包括( )A.开庭准备 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 D.被告人最后陈述E.宣告判决34.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对驻在国的义务包括( )A.尊重驻在国法律的规定B.不干涉驻在国内政C.不滥用外交特权D.不在驻在国为私人利益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E.不滥用豁免权35.下列选项中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性质的有( )A.选举 B.劳动C.受教育 D.服兵役E.纳税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逮捕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8.背书39.紧急避险40.空中劫持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刘某是某市电子管厂临时工,李某是该厂仓库保管员。刘某因参加赌博而欠下他人赌债,遂产生盗窃本厂库存铜线圈卖钱还债的念头。一日晚11时30分,刘某骑一辆三轮车窜至本厂仓库,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令其打开仓库,并威胁李某,如不从,就向公安机关告发其开办的录像厅播放黄色录像。李某无奈,打开仓库门锁,刘某盗走铜线圈200余件,价值4000余元。后案发。问题:(1)李某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为什么?(2)对李某应如何处罚?46.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已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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