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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自考学位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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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士学位证申请条件如下:

1、考生首先要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所选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通过论文答辩。

2、考生已通过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在考生申请本科学士学位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除了上述条件外,自考生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4、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5、如果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晚于次年6月30日。

自考本科学位证怎么获得:

1.申请时间:一般每年自考生有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具体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因此大家要时刻注意自己所报考的院校通知。

2.申请流程:1)符合学位证申请条件的自考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考生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学位证的重要性:

1、出国留学。多数中国留学生出国读研如果没有学位证,只能先读预科!

2、考公务员。部分公务员岗位对学位证是有要求的,没有学位的话则不能报考,具备学位证面试的时候也更容易通过!

3、报考在职研究生。大多数在职研究生报考以及申请硕士学位,前提要有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没有学士学位证书的考试则不能报考;但也不排除极少数专业大专或本科无学位可以按同等学力报考,即便如此但是对工作年限要求较高。

4、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部分高校要求报考考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才能考研,所以说学士学位平时看着没多大用,但是遇到那些“死脑筋”的 高校了,你将无缘读它们的研究生了。

一、苏州大学自考专科专业及代码

1050308 新闻学(停考过渡)、1030202 社会工作与管理(停考过渡)

二、苏州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及代码

X2050301 新闻学、X2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X2030101 法学

三、苏州大学自考报名时间

全国自考有2个固定考期,4月考期和10月考期,一般分别在2~3月及8~9月进行报名。部分省份较特殊,有3~4个考期,而江苏省苏州大学自考报名时间如下:

2022年1月考期: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12月5日(已结束)

2022年4月考期:报名时间为3月1-3月5日(已结束)

2022年7月考期:报名时间为5月25-5月29日(已结束)

2022年10月考期: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5日(已结束)

由于每年的报名时间有差异,建议考生实时关注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最新消息,以免错过苏州大学自考报名时间

四、苏州大学自考报名费用

自考报名费用普遍不高,一般每科在30~50元区间,考几科交几科。由于各省的自考报名费用不同,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的报名费用每科是43元(1月、7月增考科目每科100元),所有科目的考试费用加起来在600元左右。原则上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以退还,建议考生报名前做好计划,避免放弃考试。

五、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1、已取得本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2、学士学位应在毕业一年内立即申请(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再补授予学位

3、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4、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6、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六、自考公务员报考条件

1、年龄18-35周岁之间

2、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我国的宪法与法律

4、学历,最低为大专。目前很多公务员岗位要求本科学历,且要具备本科学位证书

本答案转载自:成人自考资讯网

自考本科只要考过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论文答辩考过学位英语考过即可申请学位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苏州大学自考开设专业有国际商务、广告学、新闻与传播学等专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年龄三十五岁以下

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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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注:新旧计划过渡期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二、申请时间及地点⒈申请报名时间:每年9月20日—30日(休息日除外)。其它时间恕不接待。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北京西路大门内50米西侧,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三楼)。三、注意事项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闻学、律师、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苏州大学)一、 申请对象。 苏州大学自学考试主考新闻学、律师、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 授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达到一定的水平,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三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以上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及以上考试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2001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通过成人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和成人本科教育学位课程考试者,可在2002年3月申请学士学位,过期不再初授。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线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三年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者; 四、 学位课程: (一)、经济学专业:外语、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二)、律师专业:外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学、合同法; (三)、新闻学专业:外语、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编辑学(2004年编辑学改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五、 申请授予程序。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二)、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自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四)、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 本细则从2002年3月20日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抵处,以本细则为准。 七、 本细则由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审计学专业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南京审计学院)一、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五门学位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学、企业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 (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 (四)、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其它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三)、考试舞弊者。 三、 申请和授予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 (三)、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 (四)、学院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四、 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与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研究决定,对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位课程 在“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设置中选定“工程数学”、“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机械工程控制基础”和“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四门课程为学位课程。 二、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述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按照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程序,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者报校学位委员会,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并授予学位。 四、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教务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五、该规定自二OO三年一月起执行。建筑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扬州大学)一、 具备下列条件的扬州大学主考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学位课程平考试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 具体学位课程: 1、 建筑工程专业:线性代数、结构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工程地质及土力学、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机械制造装备、自动化制造装备设计、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 三、 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须在毕业之日的第二年3月上旬向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索取学士学位申请表,于3月底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一吋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寄回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 四、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毕业时如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不再补授。 五、 本《办法》自2002年6月29日起实行。 六、 本《办法》由扬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南京医科大学)一、 授予条件 1、 热爱护理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本科)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护理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二、 授予程序 1、 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毕业的次年三月第一周向我校索取《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于四月第一周携带申请材料(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单科合格证书,四、六级英语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及复印件、两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 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成人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 有关问题说明 1、 关于学位课程问题。由于护理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调整,凡按原课程设置参加考试,在2003年上半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位课程定为“心理卫生”、“急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或“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健康教育”)三门课程;从2003年下半年起学位课程按新课程设置定为“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 2、 关于申请资格问题。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 《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可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网址:会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二)英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考试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五年内有效); 3、参加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 (三)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者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二、 各专业学位课程 (一)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 1、 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2、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 3、 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 国际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策划 3、 国际商务谈判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 金融市场 2、 金融企业会计 3、 国际投资学 (四)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包括实践) 2、 网络营销与策划(包括实践) 3、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 英语(二) 2、 国际经济学 3、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4、 国际运输与保险 三、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认定: (一) 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者,可直接申请并授予学士学位。 (二) 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者,在做毕业论文之前可重新参加自学考试本专业的学位课程的考试,以达到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的要求。 (三) 南京经济学院除学位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 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向南京经济学院报名申请。 考生在参加论文答辩时,到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领取《学位申请通知》及《学位申请表》,并交验英语四级证书等有关证件。 1、 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考生于该年的8月20日至9月10日报名申请; 下半年毕业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10日至3月1日报名申请。 2、 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公室 3、 申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准考证,四、六级英语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五、学位评审时间:每年三月

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授予要求有哪些?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授予要求有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3.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5.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自考价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学校招生考试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人员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截止到2020年10月,全国共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包括独立本科阶段)569种,停考专业336种,报名新考生共计8400万人,建档在籍考生7100万人,专科(基础学科)毕业生共计369万人,本科(独立本科阶段) 229万人。另外还包括中专/职高学历自考毕业生610万人。小学/初中学历自考毕业生287、6万人。自学考试本专科生的毕业率不足7%,这个比例说明自学考试是严格的。比起经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入读的专科本科生的“零淘汰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门考的考试可就难多了,能拿下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的人,其学识并不比一般全日制大学生差。教务老师整理的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授予要求有哪些的内容到此就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下方推荐话题,或者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苏州大学自考毕业申请表下载

考生如果通过了毕业论文的答辩也通过了实践考核就可以要求申请毕业证;自考本科的科目有《英语2》,《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

自考毕业证想要进行这方面的申请的话,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官方网站进行这方面的申请提交自己的个人信息,职业大学自考本科的一些科目,就是中国近现代史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概论等等。

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3.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江苏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 江苏自考考试考场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简称“三证”)进入考场,三证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考生不能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3.答题卡选择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非选择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考生答题时必须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这个单位章,应该不会那么苛求吧!我也是南京自考生,我马上也要申请本科毕业,在写自我鉴定的时候,除了写自我评价还有你单位的评价(他人的评价),最后在他人评价下面盖个章。我2010年12月申请专科毕业时,也是要写那个登记表,因为第一次,也不知道要盖什么章,最后没办法就在教育局那边借了个花店的章,因为实在没办法,有个章盖就不错了。那个单位章,应该没那么苛刻的,如果你不那么介意用人单位在看你简历时的那个章,你就随便借个吧;实在不行,就要你家人寄过来吧,EMS嘛。申请毕业,不是5月25日--31日吗???现在还早啊!!

扬州大学自考学位证申请表下载

自考本科只要考过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论文答辩考过学位英语考过即可申请学位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南京大学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注:新旧计划过渡期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二、申请时间及地点⒈申请报名时间:每年9月20日—30日(休息日除外)。其它时间恕不接待。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北京西路大门内50米西侧,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三楼)。三、注意事项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闻学、律师、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苏州大学)一、 申请对象。 苏州大学自学考试主考新闻学、律师、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 授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达到一定的水平,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三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以上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及以上考试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2001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通过成人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和成人本科教育学位课程考试者,可在2002年3月申请学士学位,过期不再初授。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线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三年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者; 四、 学位课程: (一)、经济学专业:外语、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二)、律师专业:外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证据法学、合同法; (三)、新闻学专业:外语、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编辑学(2004年编辑学改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五、 申请授予程序。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二)、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自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四)、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 本细则从2002年3月20日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抵处,以本细则为准。 七、 本细则由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审计学专业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南京审计学院)一、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五门学位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学、企业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 (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 (四)、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其它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三)、考试舞弊者。 三、 申请和授予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 (三)、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 (四)、学院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四、 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与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研究决定,对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位课程 在“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设置中选定“工程数学”、“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机械工程控制基础”和“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四门课程为学位课程。 二、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述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按照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程序,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者报校学位委员会,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并授予学位。 四、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教务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五、该规定自二OO三年一月起执行。建筑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扬州大学)一、 具备下列条件的扬州大学主考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学位课程平考试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 具体学位课程: 1、 建筑工程专业:线性代数、结构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工程地质及土力学、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机械制造装备、自动化制造装备设计、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 三、 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须在毕业之日的第二年3月上旬向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索取学士学位申请表,于3月底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一吋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寄回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 四、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毕业时如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不再补授。 五、 本《办法》自2002年6月29日起实行。 六、 本《办法》由扬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南京医科大学)一、 授予条件 1、 热爱护理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本科)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护理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二、 授予程序 1、 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毕业的次年三月第一周向我校索取《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于四月第一周携带申请材料(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单科合格证书,四、六级英语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及复印件、两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 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成人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 有关问题说明 1、 关于学位课程问题。由于护理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调整,凡按原课程设置参加考试,在2003年上半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位课程定为“心理卫生”、“急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或“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健康教育”)三门课程;从2003年下半年起学位课程按新课程设置定为“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 2、 关于申请资格问题。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 《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可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网址:会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二)英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考试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五年内有效); 3、参加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 (三)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者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二、 各专业学位课程 (一)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 1、 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2、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 3、 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 国际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策划 3、 国际商务谈判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 金融市场 2、 金融企业会计 3、 国际投资学 (四)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包括实践) 2、 网络营销与策划(包括实践) 3、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 英语(二) 2、 国际经济学 3、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4、 国际运输与保险 三、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认定: (一) 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者,可直接申请并授予学士学位。 (二) 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者,在做毕业论文之前可重新参加自学考试本专业的学位课程的考试,以达到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的要求。 (三) 南京经济学院除学位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 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向南京经济学院报名申请。 考生在参加论文答辩时,到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领取《学位申请通知》及《学位申请表》,并交验英语四级证书等有关证件。 1、 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考生于该年的8月20日至9月10日报名申请; 下半年毕业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10日至3月1日报名申请。 2、 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经济学院自考办公室 3、 申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准考证,四、六级英语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五、学位评审时间:每年三月

自考学位证申请流程如下: 1.符合江苏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提出申请,由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本科学位。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江苏自考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江苏自考本科毕业。 2.江苏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3.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4.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江苏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江苏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下载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授予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1)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高级卫生经济学(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4)营养、食品与健康(独立本科段):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3.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4.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5.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二、授予程序1.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后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网址:(请用70g A4纸下载),并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休息日除外)携带如下申请材料:(1)学士学位申请表;(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白上衣彩照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2.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护理学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药学专业考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三、注意事项1.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2.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3.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4.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周。

这个嘛,问学校咯

自考学位证申请流程如下: 1.符合江苏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提出申请,由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本科学位。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江苏自考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江苏自考本科毕业。 2.江苏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3.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4.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江苏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江苏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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