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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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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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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会审

自考下半年毕业申请一般在12月,考生需要注意提前看官网公告,严格按照官网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毕业申请。 渝中区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流程: 一、考生申报 首先是申报注意事项,需要关注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 其次是自考毕业证办理方式,通常是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 再次是考生提交毕业申请,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初审 依旧是注意别错过时间。初审工作一般由主考学校负责。主要审核考生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审核考生所有合格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考核等是否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考生自我鉴定是否符合实际,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等。初审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协助主考学校做好毕业申请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相关数据处理。 三、集中会审 申报、初审过后是集中会审,一般集中会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主责,各主考学校与市教育考试院共同完成本校考生的毕业申请会审。集中会审主要对考生考籍、考试成绩、衔接课程、免考情况、前置学历、考试笔迹一致性等进行审核。 四、毕业证书发放 通过集中会审后,市教育考试院就会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完成自考实践课考核

自考中的实践课程是指主考院校对某门专业课程的检测,考生如果参加了有实践课程的理论课考试,那么实践课程是必考,不考的话,课程学分不完整,毕业审核的时候通不过,就拿不到毕业证。

通常来说,自考实践课目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比如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这是选考课程中的自考实践课目,当考生没有选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那么对应的实践课程也就不需要考核。

2、完成毕业论文

此外,所有本科段专业,都需要写毕业论文,这个和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论文没有什么区别。写好论文后,还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论文答辩。

答辩不是小事情,答辩的质量决定了论文成绩,一定不可以再掉以轻心。无论何种选题,在做毕业论文时要注意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包括提出论点、综合论证,只要准备充分,是可以通过的。

3、申请自考毕业流程

1.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合格证书》不全者可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考籍查询单)等到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考生《毕业生登记表》。

2.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连同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交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的认证报告或专科学校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和专科毕业证复印件2份。

4.办理免考的考生,如是证书免考则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如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免考的考生需要提供原学籍单(盖教务处鲜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三方会审包含课程审核、笔迹比对审核以及毕业材料登记表验收等。

6.毕业审查每年举行2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毕业证签署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4、领取毕业证流程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自考毕业证申办流程图(以青海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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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如何申请毕业?证书什么时间下发?答:考生取得专业内所有课程合格及满足其他相关院校要求后,即可通过市、县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毕业。自考毕业申请每年两次,上半年为5月中旬,下半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考生申请毕业后,由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再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考院校和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即可颁发毕业证书。由于毕业证书需要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因此,证书发放时间通常在会审后两个月左右。自考毕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2126应用文写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4.29KB 2020年10月自考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87.2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毕业会审结果

江苏查询自考毕业的审核情况方法如下 一、考生请登陆当初所报自考的自考网。例如,江苏的,则考生请登陆江苏自考网。 二、登陆进去后,找到服务大厅。 三、登陆当时报名时的用户名以及密码,正常登陆。 四、服务大厅里,会看到毕业申报。 五、在毕业申报里,就能看到该考生的毕业审核情况了。 自考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1.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自考毕业审核怎么看自己的审核进度回答是:可以登录山东自考网上查询自己的审核进度。

已经申请自考毕业,毕业证书一般是在申请审核通过后的3个月左右时间可以拿到。自考毕业申请每年安排两次,上半年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6月上旬这个时段申请自考毕业,下半年一般安排在11月下旬12月上旬这个时段申请自考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的3个月左右时间,也就是,一般要到8-9月份或次年2-3月份可以去领取毕业证书(具体会有领取通知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会审核什么

湖北毕业有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申请时间申报条件: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具体审核你说的三级审核,可以把链接发过来,我不是很清楚,一般是全部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合格就可以申请毕业了,希望对你有帮助哈

河南省自考毕业生办理毕业审核流程 河南自考毕业生们应密切关注,了解自己的毕业申请审核已进行到哪一步,如出现信息不符、有误等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及院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审核项目: 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6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是否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解释说明。 (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的毕业生可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理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材料,于7月13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至省招办自考处403房间(可以邮寄)。 (五)各主考学校请于7月3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7月7日前报送信息处803房间(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 (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发给考生并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上报取消其毕业资格。 (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咨询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每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共同需提交的文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已经过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盖章的),申请本科毕业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某些专业还要求提供专科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本科报考资格审核须交验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所有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都要本科报考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时间考生报考后,即可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最迟应在本科段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之前半年。时间为每次的报名期间,地点为所在地考指定报名点。学籍卡在哪里获得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本科报考资格审核程序本科报考资格审核的程序为:考生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当地考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最后汇总送市考复审。经市考审定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交考生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会

1。出成绩后去自考办申请毕业设计2。找个指导老师(自己找),向主考院校提交设计大纲(设计选题,理论上是指导老师给做,但你问问人家给不给你作)3。开始做毕业设计4。11月参加答辩,应该是要过去的5。等结果1,当然不能别人代替,不然你怎么答辩?时间限制提交选题的时候会告知的,一般3个月,要求就多了,格式,章节内容,封面,理论依据,引用文选,代码实现。。。。这个要求你看学校的通告,在这里说了也不准确,各专业有差别,但不外乎这些,照片不要2,指导老师自己找,人家不管,找个工作的工程师充充就行。先提交论文的大纲吧,通过了才能继续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每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共同需提交的文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已经过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盖章的),申请本科毕业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某些专业还要求提供专科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本科报考资格审核须交验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所有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都要本科报考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时间考生报考后,即可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最迟应在本科段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之前半年。时间为每次的报名期间,地点为所在地考指定报名点。学籍卡在哪里获得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本科报考资格审核程序本科报考资格审核的程序为:考生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当地考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最后汇总送市考复审。经市考审定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交考生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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