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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留学英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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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留学英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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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留学英国案例

完全可以,一点问题没有,主要问题就是能申请到什么排名的学校和你想走什么样的留学方案,是直接申请研究生,还是先专升本,然后在读研。通常直接申请研究生需要我们有2年左右的工作经验,这样的方案比较省钱。其目的主要是提升学历。所以建议大家先通过留学监理网的留学中介口碑查询系统查询一下你所在的地区有哪些机构可以办理英国留学业务,同时那些机构的英国留学业务口碑比较好,中介收费比较合理,可以先找中介了解一下每个方案的费用需求和时间,以及要达到的IELTS成绩。如果想知道自己的条件能申请到英国多少排名的院校和专业,可以使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进行选校定位。留学志愿参考系统的使用方法:把你的基本情况(GPA、语言成绩、专业、院校背景等)输入到留学志愿参考系统中,系统会自动从数据库中匹配出与你情况相似的同学案例,看看他们成功申请到了英国哪些大学,这样子就能对你自己进行精准的定位。

以英国为例:自考本科如何申请伯明翰大学

一、自考本科学历背景可以直接申请英国硕士吗?

答: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话(双证齐全),那么完全可以申请。但要说明的是,有些自考和成人教育的完成形式是比较业余的,学历的含金量其实是比统招会低一些的。部分英国大学也会考虑到这个层面。

注:如果自考本科和成人教育是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的这种情况,是无法直接申请英国硕士的。(如果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话 以及没有本科学位 也是有机会被前200录取的)

在英国大学看来,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的自考本科和成人教育背景,跟专科学历是差不多的。申请上也是基本等同对待的。

二、自考文凭怎么申请英国留学?

首先,中英的教育体制是相互承认的,只要是中国教育部承认并且有正式文凭的自考学历都会被英国承认。

英国大学的留学政策相对宽进严出的。一般来说,自考可申请的范围大,所以成教和自考的大学生享有的申请权利与待遇也很不错。

毕业后,根据国家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自考生、成教生在顺利获得的英国院校的文凭下也能享受同等的待遇。另外,自考大专生申请英国的研究生同国内三年制大专生的要求是相同的。

如果想知道以自己目前的成绩是否达到哪些院校的录取要求,或者以目前的成绩水平能申请到国外什么层次的院校,可以把你的gpa平均分、雅思/托福成绩、专业院校背景输入到这个留学志愿参考系统,系统会自动匹配出与你情况相似的申请案例,查看他们成功申请到了哪些大学,这样子就可以了解目前你的雅思水平能申请到国外哪些大学了,对自己择校有个比较精确地定位。

大专生留学英国的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大专生留学英国的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近几年选择留学国外的大专生在留学生中所占比例有上升趋势。英国留学专家为广大大专生、自考生、成人高考生、电大或者夜大的学生介绍相应的留学方案:

对于大专生,如果有至少三年以上工作经验,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部分英国大学的研究生课程或者申请硕士预科了。但是如果只有一两年的工作经验,想直接申请硕士就会有些难度了。一般情况下,此类学生不能申请攻读MBA学位,因为签证时会有一些问题;没有达到学校语言要求的学生,需先读语言。

很多国外的大学都承认中国的成人教育,特别是成人高考。所以这类学生一般申请留学英国会相对容易些。但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中国3年大专的学生,由于与本科学生在专业知识上有一定差距,如果直接入读硕士课程,在一年时间内修完8至10门研究生课程往往比较吃力。所以,通常建议最好先读半年或一年的硕士预科课程。

对于自考、夜大、函授的学生,可以选择的范围比较窄,只可以申请部分学校的硕士预科课程。留学所需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及成绩单(中英文对照或公证件);两封教师推荐信;或者一封教授推荐信和一封单位推荐信。

专升本留学英国相关信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压力的增加,学历成为了入职的窍门砖。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学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工作的前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专科生选择去英国留学。

大专生留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案:

1.申请英国本科第一年:专科生可以直接申请英国本科第一年,免去预科

适合人群:大专一年级,二年级及大专毕业生

优点:感受传统的教育体制,体验英国本土文化,更多机会与当地学生交流

缺点:学习时间长,申请周期长,金钱花费多

2.申请英国本科第三年,即TOP-UP课程:英国不少院校开设了TOP-UP课程,也就是大学本科的第三年。

适合人群:三年大专毕业生

优点:一年时间实现专升本,拿到本科学位,金钱花费少

缺点:不能换专业,且开设的院校的综合排名基本在40名以后

3.申请硕士预科:英国10名以后的许多学校开设硕士预科课程,为转专业的学生及大专生提供了通往研究生的通道

适合人群:完成三年大专的学生

优点:大专毕业生可直接申请,顺利毕业后可直接升读硕士

缺点:不是所有学校都接受大专生,对于学生分数要求较高

4.申请硕士的直接入读:有工作经验的大专生可申请硕士的直接入读

适合人群:完成大专且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优点:短时间内拿到高含金量的`硕士学位

缺点:不是所有大学都能接受专科生,工作经验最好在3年以上

以上是专升本留学英国的相关介绍,有感兴趣的学生可以了解一下,希望对您会有帮助。

我国的大专主要为三年制大专,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留学解决方案。

大专一年级的学生

大专一年级的学生在完成一年级学业后,就读英国大学,可以免读预科,直接就读大学一年级,因为英国的大学都是三年本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希望通过此途径留学的学生在国内大学就读的专业与出国计划专业在对基础科目的要求上需一致。另外,大一申请英国院校时,如果专业相同,在被对方大学大一录取时,可提出部分学分减免,但难度较大。对于想重新选择一个专业,并且跨度比较大的学生,例如,文科转理工科,则需要以高三毕业生的身份重新申请英国大学。

大专二年级的学生

完成大专二年级的学生的升学途径与完成一年级的学业的学生的升学途径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学生要从大一开始读。

大专三年级的学生

完成大专三年级,也就是毕业的学生,入读英国的大学,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专升本,一种是专升硕。选择专升本升学方式的学生入读英国本科的最后一年,然后拿到学士学位,再直接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但是提供专升本课程的英国学校数量有限,而且排名多是是中等以后的学校。第二种方式也是大多数同学选择的方式,就是专升硕。大专生申请英国硕士学位有以下几种方式:首先是应届大专毕业生或工作时间在3年以内的大专生,如果没有合格的托福550分以上或IELTS(6.0分以上)成绩,可以去英国先修一段时间的语言课程或者在达到一定程度的语言要求后学习一年的硕士学位预科班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正式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具有这种条件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攻读MBA学位,也很难直接申请大多数商科硕士学位。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毕业生,如果没有合格的托福和IELTS成绩,可以先申请6个月至1年的硕士预科课程(含3个月至6个月的英语课程),通过两至三门硕士预科考试之后,直接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毕业生,具有合格的托福和IELTS成绩的大专生,可以直接申请英国的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课程。

1.三年制大专毕业生/HND毕业生留学方案

(1)本科最后一年

全国独家推荐42所英国大学开设的6大学科、258门本科最后一年课程(Top-up或者Final Year),涵盖所有热门专业,让您在一年之内获得诸如巴斯(Bath)大学、伦敦大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等名校的学士学位;

专业方向:商科(综合)、计算机、旅游与酒店管理、会计金融、物流、艺术与设计

雅思要求:商科及金融6.5-7.0,计算机6.0-6.5,艺术与设计:6.0-7.0分

(2)硕士预科

我们推荐8所英国大学开设的研究生预科课程,包括20xx英国排名前20的大学开设的预科,可以确保你能在该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同时还可以帮您争取到很多申请名校录取的机会;国内的研究生预科课程完全不可取,首先,师资力量天壤之别,英国大学自己开设的预科课程均由本校大学老师讲授,国内机构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聘请货真价实的英国大学老师来长期讲授专业课;其次,硬件设施有天壤之别,在英国大学学习预科的学生,可以无条件享受本大学所有的优秀硬件设施和其他资源,国内机构根本不可能拥有这些设施和资源;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将来的录取前途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这是选择国内预科最得不偿失的地方。

(3)硕士

直接帮您申请到硕士录取是我们服务的一大特色。

2.二年制大专毕业生

(1)插读本科第一年或者第二年

如果没有工作经验,可以申请英国大学一年级或者二年级;

(2)硕士预科

如果有工作经验,可以申请硕士预科课程;

(3)硕士

如果工作时间较久并且工作经验含金量较高,那么也有可能直接某些大学的硕士课程。

大专生留学英国比较可行的方案。越是在国内学历低的学生,越想要去国外进修,如果能够获得一份海外的文凭,那学历就算跨级提升了。

很多大专毕业生都怀揣着一个留学梦,却因为自身的学历背景而无从着手。事实上,对于国内的大专毕业生而言,留学英国有三种比较可行的方案。

【大专生留学英国比较可行的方案申请英国Top-up课程】即我们经常提到的专升本课程。这一课程是英国的一些大学专门针对中国三年制大专学历或者本科无学位的学生开设的课程,大专生在完成专科学习后可以直接插读英国大学本科最后一年,攻读学士学位。

【大专生留学英国比较可行的方案申请英国Pre-master课程】即硕士预科课程。它相当于专科学习与硕士学习之间的桥梁课程,在完成Pre-master课程、成绩合格之后,学生就可以直接入读硕士课程。

【大专生留学英国比较可行的方案直接申请英国硕士课程】这一方案仅针对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生。所以有工作经验的大专生要注意了哦,如果你已经达到了相应的工作年数,只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就可以直接申请英国一年的硕士课程了。

所以,想要去英国镀金的大专生们,根据你们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合适的留学方案,马上行动起来吧!

自考含金量高,认可度也高,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是可以出国留学的,还可以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考公务员,评职称,升职加薪等等,希望回答能帮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自考本科留学英国案例

自考学历国外是认可的,可以参加出国留学

由于自考本科的考试都比较严,给的分数不会很高,因此想要直接通过自考本科学历申请英国大学研究生是比较困难的。分数不够的同学可以考虑先申请一个预科,再由预科的成绩申请研究生。如果想要节省时间成本,直升研究生,那么学生需要达到以下的要求:均分:75分以上一般英国大学硕士课程对本科生的成绩要求是达到二等二学历学位,对应国内的分数就是75分以上,申请成功率才会比较高。刚才提到,自考生的高分会比较少,普遍在60-70分左右。所以有申研想法的同学,一定要尽力取得75以上的高分,想考名校的话要达到80分。雅思成绩:越早准备越好申请者需要达到6.5~7.0分的雅思成绩,才能换取无条件录取。如果雅思成绩不够,可以选择读语言班,或者上硕士预科。预科的雅思要求是5.5~6.0分。所以建议自考生要尽早准备雅思,带着一个比较好的雅思成绩申请的成功率也会比较高。工作经验:着重强调英国大学在招生的时候,也会比较看重申请者是否有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有些专业甚至对此做了硬性规定。工作经验是自考生相对于全日制本科生来说最好的一个优势,大多本科生都是以0工作经验申请英国大学的,所以自考生如果有相关度比较高的工作经历,那么在申请时会加不少分。建议可以在文书上,着重强调一下自己的工作相关成就。自考学校背景英国名校十分看重学生的教育背景,自考本科的学校必须是学信网认证的,受教育部认可的。总之,如果自考本科的学生成绩优异、工作经验丰富,那么是完全有机会申请到一流的英国大学的!一定要早做准备和规划,好好提升个人能力。留学以自己的水平能申请到什么层次的大学,可以使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使用方法:把你的GPA、语言成绩、专业名称、院校背景(211/985/双非)等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系统会自动匹配出与你成绩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可以依据自己的条件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留学案例,了解一下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他/她们都去了哪些院校,作为自己选择院校的参考。

是可以用作出国留学的。近几年中国的崛起,我国自考学历越来越受到外国的认可。承认我国自考文凭的国家已有几十个多个,包括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这些国家的多所高等院校承认我国自考委员会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本校直接攻读学位或者免修、减修部分课程。自考生不仅可以凭自考证书申请国外高一级院校,而且在申请同级院校时,原来在国内所修的学分仍会被承认。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时,考生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考试院自考办开具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再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考试院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您好,是的可以的。项目我给您罗列承认自考文凭的国外大学名单。据了解,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历基本上都承认中国的自学考试。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部分高等学府承认中国的自学考试。这些国外高等院校,承认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的自考生进入本校学习时,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名单如下: 美国内华达大学、美国休斯敦大学、美国实用中心大学、美国得克萨期州基督教大学、美国纽约州伦斯勒理工大学、美国纽约州克拉克桑大学、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马林学院、美国克莱蒙特研究生院、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英国利物浦赫普大学学院、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英国邓迪大学、英国北伦敦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洲国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加拿大高贵林学院、法国索菲亚昂蒂波立大学。自考生的新托福和雅思成绩要求首先来说新托福和雅思。对于新托福和雅思,一般来说,文科类专业对于其成绩的要求是最高的,大部分文科类专业所要求的语言成绩都是105/7.5以上,而且尤其看重写作成绩,而录取的平均分往往在110左右。商科类专业所要求的语言成绩也比较高,尤其是大部分商学院对于口语、写作等单项有一定的要求。而理工类的专业相对来说对于语言成绩的要求要低一些,一般为80分;虽然部分专业所要求的最低语言成绩比较低(比如Berkeley只要求68分),但“水涨船高”,被录取的申请人除非在科研、实习等方面特别突出,否则仅仅达到学院的最低要求是没有竞争力的。自考生的GRE和GMAT成绩要求之后说说GRE与GMAT,对于GRE与GMAT,分数高则更可能引起审核委员的注意。但如果自身有许多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活动、实习、实验经历或是有特别“牛”的推荐信,GRE的重要性相对来说就可以低那么一点。另外, GRE不必非在国内考,国内一年只有二次考试机会(6月和10月),也可以选择去国外考。国外一般采用计算机机考,有特定的考试范围便于准备,一般只需准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考到1300分以上相对容易些。而商学院的申请过程中GMAT如果没有达到700分,除非工作经验或实习背景很强,对于申请影响颇大。

自考本科英国留学案例

可以留学。

根据不同地区统计,英格兰伦敦地区贵,所有费用在内每年需要三十多万,英格兰非伦敦地区每年在25万到30万之间,苏格兰地区每年20万至25万。

分项目参考:

1、学费支出(15-20万)

英国是一个教育产业化的国家,英国留学的学费根据你读的学校知名度,专业热门程度都有直接关联,肯定是越好越贵,比如热门的商科肯定会贵一些,一般都会超过2万英镑,综合各个学科折合人民币,一年的学费大约需要15-20万,也是所有支出中的固定不变的大头。

2、生活花销(10-12万)

生活花销住宿要花去大半,国外住宿条件有限,需要提前预订,说抢占更合适一点,如果你在伦敦地区还想住得离学校近一些,可能每月都要为此付出1000英镑的费用,非伦敦地区肯定要便宜很多,再加上衣食交通,偶尔社交,休闲娱乐留先生给大家的参考范围是10-12万。

3、申请费用(2-6万)

在出国前申请的各类费用也是一笔开销,比如语言考试每次2000元左右,机票提前预定大概7000元左右,办理护照的费用几百块忽略不计了。如果你是选择中介机构办理,中介费也是一笔开销,大的品牌机构由于广告和CBD房租昂贵,中介价格附加值也高,申请英国大约需要2万至5万不等,如果你选择一些小众专且精的机构,比如留先生留学大约需要1万元左右,G5名校冲刺也只需要1万2。

4、打工收入(4000元/月)

除了读语言期间,一周可以合法打工10-20小时,节假日可以全天打工。虽然没有严格的监管,但是留先生仍然建议大家以学业为重,留学生打工时薪大约4-10英镑之间,我们按6英镑20小时计算,每周收入120英镑,折合人民币1000元左右,一个月可以补贴4000元。

自考学历国外是认可的,可以参加出国留学

您好,是的可以的。项目我给您罗列承认自考文凭的国外大学名单。据了解,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历基本上都承认中国的自学考试。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部分高等学府承认中国的自学考试。这些国外高等院校,承认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的自考生进入本校学习时,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名单如下: 美国内华达大学、美国休斯敦大学、美国实用中心大学、美国得克萨期州基督教大学、美国纽约州伦斯勒理工大学、美国纽约州克拉克桑大学、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马林学院、美国克莱蒙特研究生院、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英国利物浦赫普大学学院、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英国邓迪大学、英国北伦敦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洲国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加拿大高贵林学院、法国索菲亚昂蒂波立大学。自考生的新托福和雅思成绩要求首先来说新托福和雅思。对于新托福和雅思,一般来说,文科类专业对于其成绩的要求是最高的,大部分文科类专业所要求的语言成绩都是105/7.5以上,而且尤其看重写作成绩,而录取的平均分往往在110左右。商科类专业所要求的语言成绩也比较高,尤其是大部分商学院对于口语、写作等单项有一定的要求。而理工类的专业相对来说对于语言成绩的要求要低一些,一般为80分;虽然部分专业所要求的最低语言成绩比较低(比如Berkeley只要求68分),但“水涨船高”,被录取的申请人除非在科研、实习等方面特别突出,否则仅仅达到学院的最低要求是没有竞争力的。自考生的GRE和GMAT成绩要求之后说说GRE与GMAT,对于GRE与GMAT,分数高则更可能引起审核委员的注意。但如果自身有许多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活动、实习、实验经历或是有特别“牛”的推荐信,GRE的重要性相对来说就可以低那么一点。另外, GRE不必非在国内考,国内一年只有二次考试机会(6月和10月),也可以选择去国外考。国外一般采用计算机机考,有特定的考试范围便于准备,一般只需准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考到1300分以上相对容易些。而商学院的申请过程中GMAT如果没有达到700分,除非工作经验或实习背景很强,对于申请影响颇大。

可以的 只要自考的本科有正规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就可以的,具体的费用就目前研究生来看总共花费一年35-45万之间,包含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具体的根据你所在的学校不同,专业不同,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可以告知专业,英傲留学办理规划一下学校和专业,这样基本就知道差不多的所需花费了~

自考留学英国案例题

13.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48年随父母到印度尼西亚定居,1958年加入印度尼西亚国籍。1995年,王美玫丈夫去世,王美玫除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1996年,王美玫变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定居。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1997年、1998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一条爱犬救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1998年底,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 一、取消儿子的继承权。 二、我死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 犬的生活费用。爱犬的日常生活,由律师照料。 一、 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师所有。 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的墓地守候, 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去。 问:1)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 2)王美玫的遗产如何处理? 答:1)我国法律对涉外遗嘱的法律适用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遗嘱的形式要 件,依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立遗嘱地法,对遗嘱实质要件,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王美玫的遗嘱是在中国立下的,遗嘱的形式要件适用中国法律。对遗嘱实质要件,应参照我国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不动产遗嘱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遗嘱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所遗留的不动产在中国,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亦在中国,所以,遗嘱的实质要件应适用中国法律。 2)根据中国法律,该遗嘱是部分有效遗嘱。剥夺其子继承权部分有效。 爱犬继承部分遗嘱无效,在我国,狗不能成为继承主体。狗死后,这部分遗产成为无人继承财产,收归国有。 付给律师报酬部分的遗嘱有效。因为忠贞的狗随主殉难,律师不能按遗嘱要求履行照料义务,所以,律师应在遗产中获取付出劳动部分的报酬,剩余部分属无人继承财产,收归国有。 14.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15.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请问:l)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答:1)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应适用我国法律。原、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战共和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我国的实体法。 16. 我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1990年10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实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 请问:1)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为什么? 2)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1)银行不应追回已付货款,因为其已经尽到审查单证相符的义务 2)我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因为在信用证结算中应坚持信用证的独立原则,即信用证程序不受合同的履行情况影响,银行只负有审查单证相符的义务,合同的问题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根据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17.1997年8月英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997年12月纽约港交货。1997年9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纽约的花旗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7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后,即到该英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纽约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请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风险自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上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无权拒付。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交易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负责审单,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银行应必须承担其付款义务。 18.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请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并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19.1999年7月8日,委内瑞拉烽火航运公司所属巴拿马籍“烽火轮”自中国天津新港驶往目的港香港。7月10日,该轮与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 “长江轮”相撞。碰撞结果是:“烽火轮”机舱和住舱进水,船尾下沉。长江轮右舷船尾以及左舷中部船体受伤。此后,长江轮恢复航线开往新加坡港。 同年12月,烽火轮获悉长江轮抵达中国秦皇岛港,遂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但未能查明巴拿马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适用了《民法通则》并参照国际惯例处理了此案。 请问:1)天津海事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2)天津海事法院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应适用巴拿马法律。因为本案中的“烽火”轮和“长江”轮都在巴拿马共和国登记注册,都悬挂巴拿马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国际惯例,应该适用船旗国法,即巴拿马共和国法律。 2) 两个船东的经营地分别在委内瑞拉共和国和新加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出有关巴拿马的民事、海事、商事方面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法院也未能查明该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而应适用了《民法通则》及国际惯例处理此案。

那你怕是被骗了,985 211是不能办自考的,然后就是想去英国读研?怕是会不承认你这个毕业证的,只有少数国家会承认,更别说是欧洲国家了

1、应届大专毕业生或工作时间在3年以内的大专生,如果没有合格的托福(580分以上)或IELTS(6.5分以上)成绩,可以去英国先修一段时间的语言课程或者在达到一定程度的语言要求后读大三的课程,或学习一年的硕士学位预科班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正式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具有这种条件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攻读MBA学位,也很难申请大多数商科硕士学位。2、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毕业生,如果没有合格的托福和IELTS成绩,可以先申请6个月至1年的硕士预科课程(含3个月至6个月的英语课程),通过两至三门硕士预科考试之后,直接进入硕士阶段学习。3、具有合格的托福和IELTS成绩的大专生,可以直接申请英国的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课程。但是如果申请攻读MBA学位,一般须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这种情况下,申请英国的名牌大学往往成功率比较低。根据已赴英国读书大专生的经验,由于大专生与大本生在专业知识上的差距,中国的大专生在英国攻读硕士学位时,在一年时间内修完8至10门研究生课程,往往比较吃力。所以,有一部分这类留学生常常通过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来完成他们的硕士课程,最终获得硕士学位。

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 国际私法课程考试卷分A、B卷,使用1991年老版本教材的考生用A卷,使用2000年新版本教材的考生用B卷,若A、B两卷都做的,以A卷计分。A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无论在历史上或是在今天,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都是(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2.“既得权”说的创始人是( ) A.孟西尼 B.库克 C.萨维尼 D.戴西3.使处于一国领域内的不同外国人享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是( )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通优惠待遇 D.非歧视待遇4.“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5.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指冲突规范结构中的( ) A.连接点 B.准据法 C.范围 D.系属公式6.甲国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范要求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该种情形是( )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间接转致7.在我国,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责任的是( ) A.司法部 B.人民法院 C.中外法学家 D.我国驻外使领馆8.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的法律适用,各国首先采用的是( ) A.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B.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C.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代理行为地法9.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一般适用( ) A.物之所在地法 B.法人属人法 C.法院地法 D.行为地法10.对版权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的是( ) A.《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海牙公约》11.依我国法律,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法律时,一般应适用( ) A.工程所在地法 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12.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开给出口方的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是(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证13.对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一般适用( )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目的地法 C.船旗国法 D.当事人本国法14.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 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15.依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外,合同履行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该种管辖属( ) A.一般管辖 B.特殊管辖 C.协议管辖 D.专属管辖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主要理由是( ) A.国家主权的要求 B.简单明确,易于识别 C.保证内国法律概念一致性 D.可防止识别恶性循环现象的出现 E.防止当事人进行法律规避2.“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的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是( ) A.公共秩序保留条款 B.法律规避条款 C.采用直接限制的方式 D.采用间接限制的方式 E.采用合并限制的方式3.我国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确定原则是( ) A.以其惯常居所地法为本国法 B.以其住所地法为本国法 C.以其行为发生地法为本国法 D.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地法为本国法 E.以其最后取得的国籍所属国法为本国法4.依我国法律,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支配的是( ) A.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的成立时间 D.合同的履行 E.违约的责任5.依我国法律,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是( ) A.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C.争议发生地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E.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_______。2._______常用来解决物权关系,尤其是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3.如果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旧、前后两个以上法律的管辖时,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法律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叫做“_______”。4.依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的_______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5.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一般依_______,即破产宣告国法。6.在当事人对合同的准据法缺乏明示选择时,我国立法采取_______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7.依提单中对收货人的不同记载方法,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_______提单。8.在驻在国不反对的前提下,一国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的婚姻被称为_______。9._______是指国家有关机构对外国机构设立某种审判程序所给予的协作。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当今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几个特点。2.简述连接点的法律意义。3.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几种解决方法。4.简述国家许可证协议的种类。5.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6.简述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意义。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试述我国有关法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美国人JACK1998年来中国工作,与一中国女子李雪青相识并产生感情。2000年3月,两人未经登记而以宗教方式在中国结婚。2001年8月JACK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其远在美国的父母赶来中国,后与李雪青在JACK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分歧。JACK的父母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JACK与李雪青未经登记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因而李雪青没有继承权,他们要求继承JACK遗留在中国的全部财产;李雪青认为,JACK来中国之前居住的美国某州是允许以宗教方式结婚的,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她有权继承JACK的遗产。问:1)就本案的继承问题而言,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JACK与李雪青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B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 ) A.临时性的国际会议 B.常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民间学术团体2.库克是哪个学派的创始人( ) A.“既得权”说 B.“本地法”说 C.“政府利益”说 D.“法院地法”说3.“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是一条( ) A.重叠性冲突规范 B.选择性冲突规范 C.双边冲突规范 D.单边冲突规范4.常用于解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为(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5.一国立法中明文规定,如适用外国法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则该外国法不予适用。这种立法方式被称为( ) A.直接限制方式 B.间接限制方式 C.合并限制方式 D.混合限制方式6.我国对外国法人常驻代表机构的认可方式上采取的是( ) A.一般认可 B.概括认可 C.特别认可 D.分类认可7.依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其住所为( ) A.户籍所在地 B.经常居住地 C.现在所在地 D.与产生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8.我国对依法律程序被国有化的合营企业一般( )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的补偿 C.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D.给予“全额、及时”的补偿9.物权的保护方法一般适用( ) A.当事人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10.我国未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 )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罗马公约》11.“合同自体法”通常首先指的是( )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对债权人最有利的法律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2.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 ) A.汇票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13.最早提出侵权行为自体法概念的是( ) A.戴西 B.莫里斯 C.里斯 D.艾伦茨威格14.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适用( )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15.我国在批准和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时,指定下列哪个机关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机关( ) A.公安部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1.对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哪两项相结合的复合标准( ) A.成立地 B.住所地 C.实际控制 D.准据法 E.设立人国籍2.在反致制度中,最后导致法院地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 A.一级反致 B.二级反致 C.转致 D.外国法院说 E.间接反致3.目前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E.《布鲁塞尔规则》 4.依我国民诉法有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为( ) 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B.继承人住所地法院 C.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 E.被告住所地法院5.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几项保留( ) A.非互惠保留 B.互惠保留 C.形式的保留 D.商事保留 E.限制保留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实质是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与_______之间的冲突。2.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互惠的、_______的最惠国待遇。3._______问题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法和旧法、前法和后法两个以上法律管辖时,究竟应适用其中哪一个法律的问题。4.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包括适用_______的错误和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5.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法律行为的方式一般适用_______。6.依我国《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_______。7.《伯尔尼公约》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采取_______国民待遇原则。8.依我国有关立法,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_______。9._______是指不通过常设仲裁机构,而是直接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仲裁庭的仲裁方式。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3.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4.简述各国关于国际劳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实践。5.简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内容。6.简述仲裁协议的内容。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试述连结点的软化处理。2.试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0分) 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来没有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问:1)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249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A 2.D 3.B 4.B 5.C 6.A 7.B 8.A 9.B 10.C11.A 12.D 13.C 14.A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BC 2.AC 3.BD 4.CDE 5.DE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物之所在地法3.法律的时际冲突4.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5.法院地法6.最密切联系7.指示8.领事婚姻9.国际司法协助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统一国际私法的工作重点已扩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等新领域; 2)国际私法统一运动正从区域化向全球性方向发展; 3)统一化的方式日趋灵活多样; 4)在统一国际私法的各种条约中,越来越多地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2.1)从形式上看,连接点起着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的作用; 2)从实质上看,连接点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的关系。3.1)适用内国法代替;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4.1)独占许可证协议; 2)排他许可证协议; 3)普通许可证协议; 4)可转让许可证协议; 5)交叉许可证协议。5.1)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这里的“扶养”包括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 3)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6.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作了以下规定: 1)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公约不适用以下的销售:(1)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3)公约还规定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同时,公约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即产品责任; 4)公约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六、案例分析题(10分)1)先决问题。它的构成要件有三: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2)无效。因为依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他们的婚姻是在中国缔结的,而我国法律不承认以宗教方式缔结的婚姻的效力。B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B 2.B 3.C 4.C 5.A 6.C 7.D 8.C 9.B 10.D11.C 12.D 13.B 14.D 1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AD 2.AE 3.ACD 4.AC 5.BD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9分)1.内国法的域外效力2.无条件3.法律的时际冲突4.冲突规范5.行为地法6.船旗国法7.双国籍8.中国法9.临时仲裁四、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 4)不同国家有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外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法律概念。3.1)当事人规避法律必须出于故意; 2)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 3)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 4)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4.1)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适用受雇人惯常工作地所在国法律; 3)适用雇主的营业所所在国法律; 4)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或最有利于保护受雇人利益的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5.1)司法管辖豁免; 2)诉讼程序豁免; 3)强制执行豁免。6.1)提交仲裁的事项; 2)仲裁地点; 3)仲裁机构; 4)仲裁规则; 5)裁决的效力。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所谓连结点的软化处理就是通过在冲突规范中规定多个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或规定具有弹性或灵活性的连结点等,来克服传统冲突规范的僵化和呆板的缺点。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替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连结点。例如,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方面,以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取代合同缔结地法和合同履行地法这些直接硬性规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规定多个连结点以提高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如在冲突规范中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适用的连结点,以增加冲突规范的弹性。3)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的性质加以区分,规定不同的连结点。传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对同一类法律关系一般只规定一个连结点。但现在,不仅新的法律关系大量产生,就是同一法律关系内部也开始分化。4)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的部分或不同的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三个原则: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首先应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解决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依我国法律,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当然,人民法院也只是“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共同本国法或住所地法,而非一定适用他们的共同属人法。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六、案例分析题(10分)1)有管辖权。依我国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管辖。2)适用中国法。依我国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本案中,扶养人、被扶养人的国籍均为中国,被扶养人的住所地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应该是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自考留学英国案例分析

英国移民大臣利亚姆·伯恩宣布,自2009年起,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英国的停留期将延长至2年。此前,留学生毕业后最多可以在英国工作1年。这一利好消息得益于“Post Study Work”签证的推行。 什么是Post Study Work 签证 Post Study Work 签证已于2008年6月30日取代IGS(International Graduates Scheme)签证。该签证旨在让在英获得高等教育证书以上文凭的国际留学生毕业以后,有两年时间在英找工作或者开展商业活动。在2008年6月30 日开始实施的新政策中, Post Study Work签证和高技术移民,商业移民、创新移民一起被归为Tier1。 Post Study Work 签证是一种过渡签证,针对对象是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是把学生签证转换成工作签证或者高技术移民的一个过渡签证。必须在毕业后12个月内申请。 Post Study Work 签证优势 1.支持FULL TIME工作,无需申请劳工许可。 2.支持自主创业,开办公司。 3.不受出入境限制。 4.在到期时间内可转换成任意工作签证及各种移民签证。 【成功案例】 张同学, 2007年6月底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后,经我青旅因私出入境成功操作,同年9月份前往布里斯托大学就读信息系统研究生课程, 2008年10月硕士毕业后回国重新找到我们,想帮父母办理参加毕业典礼的探亲签证,并透露想继续留在英国找工作的念头,我们即果断的建议她申请post-studywork。 原因如下: 第一、 post-study work签证给两年时间找工作。 Post-study work是英国新规定凡是获得在英国受承认的高等教育机构攻读任何专业并取得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毕业后均可留在英国两年找工作,没有任何成绩的限制。拿到后再转换成任意工作签证或移民签证很方便。 第二、直接办工作签证很复杂,首先要由英国公司向政府为其申请工作许可,然后交由教育和技能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下属的"工作许可处"(Work Permits UK)审核。获得工作许可后才可申请工作签证。而工作许可的申请条件极为严格,办理时间漫长。但申请Post-study work就不一样了,只要满足英国内务部对此类型签证要求的95 Points,即可获签。加之为新政策,处理周期也不会很长。 第三、即使获得工作许可,只准许做申报的这一份工作。一旦你辞职或被解雇,这份工作许可立刻作废,工作签证也同时作废。根据英国内务部指引,这时你必须在28天内找到新工作并开始工作许可申请,否则必须离境。 Post-study work 期间,工作换与否,不会有那么多的后顾之忧。 最后,张同学听从建议,利用回英参加毕业典礼之机申请了 Post-study work签证, 11月24日申请, 12月16日就拿到签证。目前一家从事欧美业务的英国公司已与她达成了初步的用人意向。 责任 案例分析 解读英国Post Study Work 签证

英国商务礼仪案例分析

引导语:英国人在与客人初次见面时的礼节是握手礼;女子一般施屈膝礼。英国男子戴帽子遇见朋友,有微微把帽子揭起“点首为礼”的习惯。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英国商务礼仪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见面介绍

Thomas是一个英国人,在大学读书时学习非常刻苦,成绩也非常优秀,几乎年年都拿特等奖学金,为此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超人”。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获取了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机会,毕业后又顺利地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一晃八年过去了,Thomas现在已成为公司的部门经理。一天, Thomas受邀参加一个商务酒会,刚到不久,就发现有一男一女2个人向他们走来。其中一个人边走边伸出手大声地叫。这时,Thomas才认出说话的人正是他大学时候的中国同学王峰,今天正好也来参加酒会。此时,王峰和Thomas彼此都既高兴又激动。两人寒暄了很久,王峰这时才想起向介绍自己的妻子。于是把妻子介绍给了Thomas。

仪表服饰

国内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得知一家著名的英国企业的董事长在中国寻找合作对象,互相联系后对方都有进一步合作的意愿,而且希望尽快与他见面。到了双方会面的那一天,郑总经理对自己的形象刻意的进行一番装饰,他根据自己对时尚的理解,上穿夹克衫,下穿牛仔裤,头戴棒球帽,足蹬旅游鞋。无疑,他希望自己能给对方留下精明强干、时尚新潮的印象。然而事与愿违,郑总经理自我感觉良好的这一身时髦的“行头”,却偏偏坏了他的大事。

餐饮接待

工作不久的李丽在一家外企做总经理秘书工作,中午陪总经理到西餐厅参加英国客户的商务宴请。她到餐厅入座后,摊开餐巾别在衣服领口上。第一道食物面包和汤上来了,喝汤时,由于刚上的汤比较烫,为了加快汤的冷却,她一边用汤匙搅合着热汤,一边用手在汤碗上不停地扇动。后来,又用刀子切了面包放进汤中,然后又用叉子将面包叉出来吃。不一会牛排上来了,她右手拿刀,左手拿叉,将牛排全部切成小块,然后用叉子一块块的送入口中。中途她突然有事,起身时顺手将餐巾放在桌旁。宴会结束后李丽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却被经理提醒要注意一下餐桌礼仪。

互赠礼品

一家中国公司为一个很重要的`英国客户团体举办了一次招待会,细心的公司经理还特意给客人们准备了一些小礼物。晚宴开始后,这位经理按照英国人的习惯,要求对方当场打开座位旁边的礼品盒。但他万万没想到,当客人们很勉强地拆开面前的盒子后,脸上却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原来,这位经理挑选的礼物是由百合花拼成的该公司的LOGO,而在英国,送百合花却暗示着死亡。”

社交语言

中国某外贸公司总经理应英国合作方的要求到英国进行访谈,双方要讨论下一步的合作方案。英方对中方提出的合作方案十分感兴趣,合作事宜基本确定,就等着签合同。等待合同期间,英国代表出于礼貌邀请该外贸公司总经理到他家里参加宴会,该总经理欣然应邀。

到达英方代表家里之后,他开始了习惯性的中国式的谈话方式,为了拉近双方的距离,他一开始就问英国代表:“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是不是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还详细追问是不是生病了,还是其他的原因,后来感觉到英方代表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才停口。为了表示自己的品味高他又问英方代表:“你的房子装修的很漂亮,应该花了不少钱吧?”拜访结束后不久,英方代表就派人通知总经理取消合同。理由是英国代表觉得这位总经理不尊重他,对总经理的合作诚意产生怀疑。

拜访礼仪

一位英国人应法国朋友的邀请来到他的家中做客,一见面,法国朋友就给了英国人一个热情的拥抱并在他的脸颊亲吻了两下,英国人对此表现的很不自然,僵硬的回抱了一下法国朋友。两人坐下来喝茶闲聊时,英国人时不时的对法国朋友说“谢谢”以及“请”之类的话,这让热情的法国朋友感觉很别扭。最后两人闲聊了几句后,英国人便匆匆离开了法国朋友的家。

会议礼仪

中国一家商业公司与英国一家商业公司有合作意向,双方约定定个时间双方见面举行一场会议,负责会议召开工作的中国公司经理把时间订为5月13号周五,然后安排好了一切事宜后,开始向英国的客户团体发送会议邀请书,邀请书上注明了会议的内容时间及地点,一天后,中国公司收到了英国公司的拒绝邀请通知。原来,英国由于宗教问题,13这个数字本就比较排斥,恰好这天还是周五,英国人忌讳的数字主要是“13”与“星期五”。当二者恰巧碰在一起时,不少英国人都会产生大难临头之感。

谈判礼仪

一家英国汽车公司在美国的成功。英国一家著名的汽车公司在美国刚刚“登陆”时,急需找一家美国代理商来为其销售产品,以弥补他们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当英国汽车公司准备与美国的一家公司就此问题进行谈判时,英国公司的谈判代表路上塞车迟到了。美国公司的代表抓住这件事紧紧不放,想要以此为手段获取更多的优惠条件。英国公司的代表发现无路可退,于是向美国公司真诚道歉,并承诺给予美方以适当的优惠利润。美方自然乐于接受这一点,由此两家公司达成了协议。

旅行礼仪

A君是英国某公司销售人员,乘火车到英国某公司洽谈一笔生意.火车上人很多,A君很累,就将腿伸到过道上,整个人歪在座位上睡了起来,他的头一会儿歪在了旁边一位小姐的身上,小姐很不好意思的不断地移开自己的身体,A君的头又一会儿歪在另一位女士的身上.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和听着他发出的呼噜声,大家觉得很好笑. 等他睡醒以后,又开始打开MP3旁若无人般地听起音乐来了,嘴里还跟着音乐哼哼,声音很大.很多人皱起了眉头.

通讯礼仪

国内某电子设备公司想和英国一知名电子设备公司合作开发生产一种新型手机。小王是公司新来的实习生。为了锻炼小王,公司将与英国外商电话预约洽谈会议的工作交给了小王。由于小王平时工作任务太重,他一时给忘了。等到周末早晨休息时,他突然想起这件事。于是赶忙拿起电话给对方公司打了过去,没有人接。他又接着拨通了一个私人号码,对方是英国公司负责此项目的职员。电话接通后,小王说:“我是中国XX公司的,我们公司想和你们公司合作的那个项目,上次已经谈妥了,问一下,你们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公司去你们公司见面签约!”对方听后,不耐烦得回答道:“7小时后再打给我吧,我现在正在睡觉。”说完后,便挂了电话。小王看了下表,9点钟,这时他才想起时差这个问题,便放下了手机。

文化禁忌

一名某知名品牌的经理接待来到中国的某英国公司,并与其洽谈谈一笔生意。迎接他们见面时,中方为表诚意,亲手送上用孔雀作为装饰的纪念品,并解释对此礼物他们进行了怎样的耗费心思,希望能笑纳收下。英方见此情况,因文化差异问题,孔雀视为禁忌,不知该不该收下,气氛很是尴尬。在接下来,的商务谈判中,中方对于英方给出的利润问题斤斤计较,中方的言语表达花费的时间过长,另英方很不耐烦,最后合同问题并未达成共识。

自考含金量高,认可度也高,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是可以出国留学的,还可以考研究生,考资格证,考公务员,评职称,升职加薪等等,希望回答能帮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由于自考本科的考试都比较严,给的分数不会很高,因此想要直接通过自考本科学历申请英国大学研究生是比较困难的。分数不够的同学可以考虑先申请一个预科,再由预科的成绩申请研究生。如果想要节省时间成本,直升研究生,那么学生需要达到以下的要求:均分:75分以上一般英国大学硕士课程对本科生的成绩要求是达到二等二学历学位,对应国内的分数就是75分以上,申请成功率才会比较高。刚才提到,自考生的高分会比较少,普遍在60-70分左右。所以有申研想法的同学,一定要尽力取得75以上的高分,想考名校的话要达到80分。雅思成绩:越早准备越好申请者需要达到6.5~7.0分的雅思成绩,才能换取无条件录取。如果雅思成绩不够,可以选择读语言班,或者上硕士预科。预科的雅思要求是5.5~6.0分。所以建议自考生要尽早准备雅思,带着一个比较好的雅思成绩申请的成功率也会比较高。工作经验:着重强调英国大学在招生的时候,也会比较看重申请者是否有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有些专业甚至对此做了硬性规定。工作经验是自考生相对于全日制本科生来说最好的一个优势,大多本科生都是以0工作经验申请英国大学的,所以自考生如果有相关度比较高的工作经历,那么在申请时会加不少分。建议可以在文书上,着重强调一下自己的工作相关成就。自考学校背景英国名校十分看重学生的教育背景,自考本科的学校必须是学信网认证的,受教育部认可的。总之,如果自考本科的学生成绩优异、工作经验丰富,那么是完全有机会申请到一流的英国大学的!一定要早做准备和规划,好好提升个人能力。留学以自己的水平能申请到什么层次的大学,可以使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使用方法:把你的GPA、语言成绩、专业名称、院校背景(211/985/双非)等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系统会自动匹配出与你成绩情况类似的同学案例,可以依据自己的条件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留学案例,了解一下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他/她们都去了哪些院校,作为自己选择院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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