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江苏自考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江苏自考法学专业科目有哪些

江苏自考法学专业科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

江苏自考法学专业科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

江苏法学自考科目有哪些专业

自考科目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选考课。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等为必考公共课,专业课是指某一专业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例如会计专业中的高级财务会计、金融理论与实务、审计学等。江苏自考专升本专业包含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历史、管理等类,可以报的专业有行政管理、环境工程、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健康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旅游管理、小学教育等;可以选择的大学有南京农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江苏自考报名条件也十分宽松。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学历在求职就业中还是挺重要的,自考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对于想报考江苏大学的自考生来说,江苏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是同学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江苏大学自考专业名单:目前,江苏大学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等专门人才,掌握机械技术和电气技术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相应实践技能以及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练进行机电一体化产品和设备的应用、维护、安装、调试、销售及管理的第一线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江苏自考法学科目有哪些专业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科目如下:

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英语。

必考科目有: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自考生谨慎报考法学专业!法学、药学、护理、公安这4大自考专业是属于特殊专业,需要额外的从业资格加身的,不是单单报考一个法学专业,然后考试毕业那么容易。

自考是否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自考法律本科是可以考司法考试的,国家规定,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知识的,都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有的地方甚至大专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就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自考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考试,司法考试学历要求是本科,自考文凭完全可以报司法考试。司法部规定“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法学专业科目有哪些

江苏法律自考本科科目有哪些?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300015英语(二)?任选一门14327016日语?14327017法语?14327018俄语?14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5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600230合同法?5700167劳动法4800249国际私法4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1000226知识产权法4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1200227公司法?41300258保险法31400169房地产法31505680婚姻家庭法?305678金融法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400263外国法制史400257票据法300233税法31610200法律毕业论文0学分合计不少于66学分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法律自考科目有哪些专业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本科法律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该专业的主考院校为南京大学,一共需要考23门课程(含选修课), 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日语、法语、俄语、法律文书写作、公证与律师制度、合同法、劳动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公司法、保险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法、金融法、外国法制史、票据法、税法、法律毕业论文。自考本科考试科目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10月自考12000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67.6KB 2019年04月自考11741市场与市场营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95.8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省自考科目教材目录,江苏省4月自考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江苏自考本科专业科目一览表动画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审计学、餐饮管理、调查与分析、金融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管理、物流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律师、监所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现代农业管理、畜牧兽医、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与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江苏省自考本科需先填报自考专业后再填报自考学校。江苏自考本科专业科目一览表动画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审计学、餐饮管理、调查与分析、金融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管理、物流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律师、监所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现代农业管理、畜牧兽医、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与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江苏省自考本科需先填报自考专业后再填报自考学校。江苏省自考会计专科科目有哪些?江苏省自考会计专科科目有哪些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刘瑞复、李毅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2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钱淦荣、罗正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00009政治经济学6《政治经济学原理》卫兴华、顾学荣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404729大学语文4《大学语文》徐中玉、陶型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5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2《计算机应用基础》杨明福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6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2700020高等数学…江苏省自考本科会计的科目有哪些?2020204 会计 主考学校:南京财经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 任选一门 14 27016 日语◆ 27017 法语◆ 27018 俄语◆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 5 04184 线性代数 4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1 7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8 00158 资产评估 4 9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 6 10 00160 审计学 ◆ 4 11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法律专业有哪些科目

江苏自考要考多少门科目? 答:江苏自考专科大致上是16门科目左右,本科大致14门科目,根据报考专业略有不同。 自考本科的公共课要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一般理工类的专业还会增加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开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少的课程。 自考本科的专业课一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部分专业的专业课还分为必考课和选考课:必考课就是必须要考的课程,选考课程是指根据专业方向选择几门有关的课程,考生只需要根据学分要求选择自己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 江苏自考满分为100分,公共课及格是60分,专业课的话应看主考学校的及格率,及格率低的话会拉几分上去,以达到主考学校的及格率。另外,如果将来要拿学位证的话,那么单科成绩应该在70分以上,才可以参加学位考试。这个与专业没有关系,所有的专业都是60分及格,如果主考的学校没有特殊要求的话,单科70分以上就可以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学位证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江苏法学自考科目有哪些专业
  •   江苏自考法学科目有哪些专业
  •   江苏自考法学专业科目有哪些
  •   江苏法律自考科目有哪些专业
  •   江苏自考法律专业有哪些科目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