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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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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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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一、全同关系P28它们的外延是完全重合的,但是它们的内涵却不尽相同。二、真包含于关系又称种属关系。三、真包含关系外延大的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叫做种概念。又称属种关系。四、交叉关系所反映的两类不同的对象,它们的内涵是不同的,但其中有些对象既有这一类对象的本质属性,又有那一类对象的本质属性,因而它既属于这一类,又属于那一类。五、全异关系同一个邻近属概念下的种概念间的全异关系,又可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第四节 定义P35定义:是用简短的语句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需要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定义联项:用来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概念。定义的方法:实质定义、语词定义之分。实质定义的主要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方法。P39属加种差定义是给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方法,但是有它的局限性。因为单独概念外延反映是是具有独一无二的分子对象,单个对象的种差是很多的,要用简短的语句揭示它的内涵往往是做不到的,因而常用特征描述的方法来代替定义。语词定义:是一种不严格的定义方法,只起辅助定义的作用。定义的规则:P40(一)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之间必须是全同关系。违反这条规则,犯“定义过宽”“定义过窄”定义过宽: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定义过窄: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二)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违反这条规则:犯“同语反复”“定义循环”同语反复:就是在定义项中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定义循环:就是在定义项中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三)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概念违反这条规则:犯:“定义含混”“以比喻代定义”定义含混:就是在定义项中作用了含糊不清的概念。以比喻代定义:就是定义项用了形象比喻。(四)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违反了这条规则:犯“定义用否定联项”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章引论内容提要第一节普通逻辑的对象一、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二、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维属于认识过程中的理性认识,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所构成。1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2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即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前提和结论。3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形式的主体,人们的思维活动主要是靠它来实现的。4 �思维与语言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语词和语句,也就没有概念,判断和推理,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的思维活动。5 �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思维具有概括性,二是思维具有间接性。三、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又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做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做思维的逻辑形式。1 �思维的逻辑形式与思维的具体内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又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也不去研究那些个别的逻辑形式,它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2 �思维的逻辑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逻辑常项,二是变项。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3 �逻辑常项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为何种逻辑形式的惟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惟一依据。变项不管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终究不能改变其逻辑形式。四、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任何人进行思维活动(即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逻辑规律。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五、简单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寻找现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根本意义在于: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逻辑修养和文化素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说来,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有五个方面:一、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获取新知识。二、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格地论证思想。三、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与诡辩。四、有助于人们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五、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第三节逻辑简史一、逻辑学的发源地有三个,即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二、近代逻辑学的发展1 �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培根的主要著作是《新工具》,在书中他提出了“三表法”和“排除法”。在培根以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在他所著的《逻辑体系:归纳和演绎》(中译本为严复的《穆勒名学》)中,系统阐述了寻找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逻辑史上称为“穆勒五法”。1662年,《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集演绎、归纳和一般方法为一体的传统逻辑已基本定型。2 �18世纪到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也研究了逻辑问题。康德第一次使用了“形式逻辑”这个名称,从此以后,“形式逻辑”得到了广泛的采用。黑格尔在逻辑史上提出了第一个辩证逻辑的体系,虽然他的辩证逻辑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是,其中却包含着不少合理内核和深刻思想。3 �19世纪中叶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逻辑学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为丰富和发展普通逻辑作出了重要贡献。三、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因提出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思想而被公认为数理逻辑的奠基人。19世纪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逻辑代数”(即布尔代数),把莱布尼兹的思想变为现实。随后,弗雷格、罗素和怀德海等人建立了数理逻辑的两个基础演算,即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在此基础上,数理逻辑发展成为一门新兴学科。本章考试重点和考试难点提示一、考试重点:思维;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普通逻辑的性质和意义。二、考试难点:关于普通逻辑的定义问题普通逻辑,指的是传统的形式逻辑,它以传统逻辑的知识为基本内容。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普通逻辑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看法。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看法:1 �它是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2 �它是关于思维的逻辑结构及其规律和规则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一些认识现实的逻辑方法。3 �它是从形式方面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4 �它是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以上几种定义,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明确地指出了普通逻辑是以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们的差异在于:第一,对思维形式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如有的提“思维的逻辑结构”,有的提“思维形式的结构”,有的泛指一般的“思维形式”,有的特指“抽象思维的形式”。第二,有的包括逻辑方法,有的则没有明确提逻辑方法。虽然上述四种定义互有差异,但是从中却可以看出,人们都在探索如何给普通逻辑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如何通过这个定义揭示普通逻辑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同时还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有相互接近的趋势,即人们都在把注意力集中在关于“思维形式的结构”的表述上。本教材《普通逻辑原理》所下的定义是:“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第一,它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普通逻辑的内容,把思维的逻辑形式、它的基本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都包括进去了。第二,它采取了“思维的逻辑形式”这样的提法,这就避免了由笼统地提“思维形式”或者单纯地提“形式结构”所可能产生的定义“过宽”或“过窄”的缺点。第三,它指明了普通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逻辑形式”,“简单的逻辑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的不同,因为按照一般的说法,辩证逻辑研究的对象是辩证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

真了不起才一级就拿出50分来。普通逻辑的推理公式?我只记得在命题逻辑和词项逻辑中的简单点。三段论的就太复杂了。谓词逻辑更是涉及推导规则。命题逻辑:一、联言命题(合取式):p∧q↔q∧p;p∧q→p。二、选言命题(析取式):p∨q↔q∨p;(p∨q)∧¬p→q。三、负命题(否定式):¬(¬p)↔p。四、假言命题1、(蕴涵式):①(肯定前件式):(p→q)∧p→q;②(否定后件式):(p→q)∧¬q→¬p。2、(逆蕴涵):(p←q)↔(q→p)。3、(等值式):(p↔q)→(q→p)∧(p←q);(p↔q)←(q→p)∧(p←q)。以上的公式是可以推导出更多公式的。不过这里的推导规则不完善。一个完善的推导还要加些内容才行。比如加等值替换原则。另外就是词项逻辑中的对当关系,挽质法,换位发,换质位法等等。

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

《普通逻辑学》综合练习题及其答案 (法律、教育等专业适用) 填空 1.任何逻辑形式都是由 和 两个部分组成的.逻辑形式的不同是由 的不同决定的. 常项、变项、常项 2.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是 . 概念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3. 概念不能限制和划分. 单独概念 4.主项与谓项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 ;主项与谓项均不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 . E、I 5.性质判断的主项S和谓项P在外延上可能有 、 、 、 、 五种关系. 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6.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的质是 ;一个性质判断主项周延,则这个判断的量是 . 肯定、全称 7.根据有关推理规则, 判断不能换位, 判断不能换质位. O、I 8.将“有的律师不是共产党员”换质,其结论是 ,再将所得结论换位为 .其推理的逻辑形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 有的律师是非共产党员、有的非共产党员是律师、S O P→S I P → P I S 9.如果SEP取值为真,则SIP取值为 ,SOP取值为 ,SAP取值为 . 假、真、假 10.根据性质判断对当关系,如果SEP假,则SAP 、SIP . 真假不定、真 11.某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小前提应为 ,结论应为 . MAS 、SOP 12.违反三段论“中项在前提中必须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会犯 的逻辑错误. 中项不周延 13.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 而后件 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真、假 14.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 而后件 时,它才是假的.在其他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假、真 15.“只有勤奋的人,才能在事业上有所成就”.这一判断的负判断是 ,与负该判断等值的判断是 . 并非“只有勤奋的人,才能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不勤奋的人,在事业上也能有所成就 16.当“p ←→ q”为假时,”pvq为 . 真 17.“并非如果你来,他就不来.”与该负判断等值的判断是 . 你来且他也来 18 .“并非只有由外国人当经理,才能把企业搞好.”与该负判断等值的判断是 . 不由外国人当经理也能把企业搞好 19.根据模态对当关系,由“甲队必然能获冠军”真,可推出“甲队可能获冠军” 、 “某甲必然不能获冠军” . 真、假 20.根据模态对当关系,由“小张必然考上大学”真,可推出 假, 真, 假. 小张必然不考上大学、小张可能考上大学、小张可能不考上大学 21.根据不盾律,可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 关系或 关系的判断假. 矛盾、反对 22.如果对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判断同时以否定,则违反 的要求. 排中律 23.任何论证都是由 、 、和 三部分组成的. 论题、论据、论证方式 24.反驳是由 、 和 三部分组成的. 被反驳的论题、用以反驳的论据、用以反驳的论证方式 25.间接反驳是通过论证另一个与对方论题 或 的反论题的真实性,然后根据 律,从而间接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的反驳方法. 相矛盾、相反对、不矛盾律 单项选择题 1.“历史上先后产生的国家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国家,无论何种类型的国家都是阶级专政的工具”.这几个判断对“国家”这个概念是( )来说明的. ①仅从内涵方面 ②仅从外廷方面 ③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 ④先从外延,再从内涵方面 (④) 2.“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的“民”这个概念是( ) ①集合概念 ②非集合概念 ③普通概念 ④负概念 (②) 3.“物理学就是研究物理的科学”作为定义,犯了( )的逻辑错误. ①定义过宽 ②定义过窄 ③同语反复 ④ 循环定义 (③) 4.“圆是平面上的一个点对一个中心保持相等距离运动所形成的封闭的曲线”作为 定义,属于 ①语词定义 ②发生定义 ③功用定义 ④关系定义 (②) 5.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 ). ①逻辑常项 ②语言表达形式 ③变项 ④思维的内容 (①) 6.“电大学生”与“共产党员学生”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 ①交叉关系 ②真包含于关系 ③真包含关系 ④全异关系 (①) 7.“国营企业”与“企业”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 ①交叉关系 ②真包含于关系 ③真包含关系 ④全异关系 (②) 8.下列各组概念依据箭头所示的推演关系,属于正确限制的有( ). ①概念→判断→推理 ②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 ③思维形式→推理→归纳推理 ④回溯推理→类比推理→推理 ③ 9.在“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这一判断中,“中国人”是( ). ①集合概念 ②非集合概念 ③否定概念 ④普遍概念 ① 10.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是( ). ①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 ② 所有语词都不表达概念 ③所有概念都要通过语词来表达 ④有的概念不通过语词来表达 ③ 11.如果c概念是a与b两个的属概念,并且所有a不是b,a与b的外延之和等于c的外延,则a与b之间的关系是( ). ①交叉关系 ②反对关系 ③矛盾关系 ④真包含于关系 ③ 12.在“有的逻辑学家是心理学家”这一判断中,主项与谓项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具有( ). ①全同关系 ②全异关系 ③真包含关系 ④交叉关系 ④ 13.把“企业管理就是对企业进行管理”这句话作为“企业管理”的定义,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 ①定义过宽 ② 定义过窄 ③循环定义 ④同语反复 ④ 14.性质判断的主项“S”和谓项“P”在外延上的关系有如下几种:“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这一划分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 ①子项相容 ② 多出子项 ③划分不全 ④划分根据不同一 ③ 15.如果把“虎”概括为“猫科动物”,限制为“东北虎”,则( ). ①概括正确,限制错误 ②概括和限制都错误 ③限制正确,概括错误 ④限制和概括都正确 ④ 三、多项选择(包括双项选择) 1.“屈原是伟大的诗人”这句话中划有横线的概念是属于( ). ①集合概念 ②普遍概念 ③单独概念 ④肯定概念 ⑤否定概念 ②④ 2.下列各组概念在外延上具有反对关系有( ). ①假言判断、选言判断 ②类比推理、归纳推理 ③间接推理、类比推理 ④单独概念、普遍概念 ⑤演绎推理、换质位法推理 ①②③ 3.违反“划分必须是相应相称的”这一划分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 ①多出子项 ②划分不全 ③子项相容 ④混淆根据 ①② 4.下列概念不能划分和限制的是( ). ①泰山 ②著名逻辑学家 ③发展中国家 ④月亮 ⑤演绎推理 ①④ 5.下列各组概念依据箭头所指示的推演关系,属于错误限制或错误概括的是 ( ). ①动物→哺乳动物→鲸 ②关系判断→简单判断→复合判断 ③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历史系 ④黄铜→金属→元素 ⑤科学家→物理科学家→爱因斯坦 ②③ 6.概念和语词的关系可表达为( ). ①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②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 ③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 ④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⑤有

真了不起才一级就拿出50分来。普通逻辑的推理公式?我只记得在命题逻辑和词项逻辑中的简单点。三段论的就太复杂了。谓词逻辑更是涉及推导规则。命题逻辑:一、联言命题(合取式):p∧q↔q∧p;p∧q→p。二、选言命题(析取式):p∨q↔q∨p;(p∨q)∧¬p→q。三、负命题(否定式):¬(¬p)↔p。四、假言命题1、(蕴涵式):①(肯定前件式):(p→q)∧p→q;②(否定后件式):(p→q)∧¬q→¬p。2、(逆蕴涵):(p←q)↔(q→p)。3、(等值式):(p↔q)→(q→p)∧(p←q);(p↔q)←(q→p)∧(p←q)。以上的公式是可以推导出更多公式的。不过这里的推导规则不完善。一个完善的推导还要加些内容才行。比如加等值替换原则。另外就是词项逻辑中的对当关系,挽质法,换位发,换质位法等等。

自考逻辑学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引论第一节 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逻辑与思维逻辑: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规律。由于“逻辑”一词有多种词义,所以我们在读书或谈话中遇到“逻辑”一词,就要辨认它是在哪种词义上被使用。在本书中,除个别地方特殊说明外,逻辑是指: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普通逻辑学。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思维的基本特征:间接性、抽象概括性、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思维就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和抽象概括的反映。(重要)二、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研究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必须理解以下三方面知识思维的逻辑形式:人们的思维过程都要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就是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就是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即同一律、有矛盾律、排中律。它反映普通逻辑学所研究的全部对象的基本特征。简单的逻辑方法:是反映对象的抽象同一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逻辑学(第二版)这门课模块四词项逻辑的知识点包含模块导引,单元一直言命题,单元二直接推理,单元三直言三段论。

自考逻辑学知识点总结汇总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一、全同关系P28它们的外延是完全重合的,但是它们的内涵却不尽相同。二、真包含于关系又称种属关系。三、真包含关系外延大的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叫做种概念。又称属种关系。四、交叉关系所反映的两类不同的对象,它们的内涵是不同的,但其中有些对象既有这一类对象的本质属性,又有那一类对象的本质属性,因而它既属于这一类,又属于那一类。五、全异关系同一个邻近属概念下的种概念间的全异关系,又可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第四节 定义P35定义:是用简短的语句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需要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定义联项:用来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概念。定义的方法:实质定义、语词定义之分。实质定义的主要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方法。P39属加种差定义是给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方法,但是有它的局限性。因为单独概念外延反映是是具有独一无二的分子对象,单个对象的种差是很多的,要用简短的语句揭示它的内涵往往是做不到的,因而常用特征描述的方法来代替定义。语词定义:是一种不严格的定义方法,只起辅助定义的作用。定义的规则:P40(一)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之间必须是全同关系。违反这条规则,犯“定义过宽”“定义过窄”定义过宽: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定义过窄: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二)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违反这条规则:犯“同语反复”“定义循环”同语反复:就是在定义项中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定义循环:就是在定义项中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三)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概念违反这条规则:犯:“定义含混”“以比喻代定义”定义含混:就是在定义项中作用了含糊不清的概念。以比喻代定义:就是定义项用了形象比喻。(四)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违反了这条规则:犯“定义用否定联项”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章引论内容提要第一节普通逻辑的对象一、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二、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维属于认识过程中的理性认识,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所构成。1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2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即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前提和结论。3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形式的主体,人们的思维活动主要是靠它来实现的。4 �思维与语言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语词和语句,也就没有概念,判断和推理,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的思维活动。5 �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思维具有概括性,二是思维具有间接性。三、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又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做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做思维的逻辑形式。1 �思维的逻辑形式与思维的具体内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又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也不去研究那些个别的逻辑形式,它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2 �思维的逻辑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逻辑常项,二是变项。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3 �逻辑常项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为何种逻辑形式的惟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惟一依据。变项不管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终究不能改变其逻辑形式。四、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任何人进行思维活动(即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逻辑规律。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五、简单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寻找现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根本意义在于: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逻辑修养和文化素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说来,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有五个方面:一、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获取新知识。二、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格地论证思想。三、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与诡辩。四、有助于人们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五、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第三节逻辑简史一、逻辑学的发源地有三个,即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二、近代逻辑学的发展1 �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培根的主要著作是《新工具》,在书中他提出了“三表法”和“排除法”。在培根以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在他所著的《逻辑体系:归纳和演绎》(中译本为严复的《穆勒名学》)中,系统阐述了寻找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逻辑史上称为“穆勒五法”。1662年,《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集演绎、归纳和一般方法为一体的传统逻辑已基本定型。2 �18世纪到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也研究了逻辑问题。康德第一次使用了“形式逻辑”这个名称,从此以后,“形式逻辑”得到了广泛的采用。黑格尔在逻辑史上提出了第一个辩证逻辑的体系,虽然他的辩证逻辑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是,其中却包含着不少合理内核和深刻思想。3 �19世纪中叶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逻辑学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为丰富和发展普通逻辑作出了重要贡献。三、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因提出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思想而被公认为数理逻辑的奠基人。19世纪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逻辑代数”(即布尔代数),把莱布尼兹的思想变为现实。随后,弗雷格、罗素和怀德海等人建立了数理逻辑的两个基础演算,即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在此基础上,数理逻辑发展成为一门新兴学科。本章考试重点和考试难点提示一、考试重点:思维;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普通逻辑的性质和意义。二、考试难点:关于普通逻辑的定义问题普通逻辑,指的是传统的形式逻辑,它以传统逻辑的知识为基本内容。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普通逻辑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看法。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看法:1 �它是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2 �它是关于思维的逻辑结构及其规律和规则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一些认识现实的逻辑方法。3 �它是从形式方面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4 �它是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以上几种定义,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明确地指出了普通逻辑是以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们的差异在于:第一,对思维形式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如有的提“思维的逻辑结构”,有的提“思维形式的结构”,有的泛指一般的“思维形式”,有的特指“抽象思维的形式”。第二,有的包括逻辑方法,有的则没有明确提逻辑方法。虽然上述四种定义互有差异,但是从中却可以看出,人们都在探索如何给普通逻辑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如何通过这个定义揭示普通逻辑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同时还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有相互接近的趋势,即人们都在把注意力集中在关于“思维形式的结构”的表述上。本教材《普通逻辑原理》所下的定义是:“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第一,它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普通逻辑的内容,把思维的逻辑形式、它的基本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都包括进去了。第二,它采取了“思维的逻辑形式”这样的提法,这就避免了由笼统地提“思维形式”或者单纯地提“形式结构”所可能产生的定义“过宽”或“过窄”的缺点。第三,它指明了普通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逻辑形式”,“简单的逻辑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的不同,因为按照一般的说法,辩证逻辑研究的对象是辩证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

自考逻辑学知识点汇总总结

第一章 引论第一节 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逻辑与思维逻辑: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规律。由于“逻辑”一词有多种词义,所以我们在读书或谈话中遇到“逻辑”一词,就要辨认它是在哪种词义上被使用。在本书中,除个别地方特殊说明外,逻辑是指: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普通逻辑学。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思维的基本特征:间接性、抽象概括性、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思维就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和抽象概括的反映。(重要)二、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研究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必须理解以下三方面知识思维的逻辑形式:人们的思维过程都要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就是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就是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即同一律、有矛盾律、排中律。它反映普通逻辑学所研究的全部对象的基本特征。简单的逻辑方法:是反映对象的抽象同一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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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引论内容提要第一节普通逻辑的对象一、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二、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维属于认识过程中的理性认识,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所构成。1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2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即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前提和结论。3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形式的主体,人们的思维活动主要是靠它来实现的。4 �思维与语言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语词和语句,也就没有概念,判断和推理,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的思维活动。5 �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思维具有概括性,二是思维具有间接性。三、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又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做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做思维的逻辑形式。1 �思维的逻辑形式与思维的具体内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又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也不去研究那些个别的逻辑形式,它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2 �思维的逻辑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逻辑常项,二是变项。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3 �逻辑常项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为何种逻辑形式的惟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惟一依据。变项不管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终究不能改变其逻辑形式。四、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任何人进行思维活动(即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逻辑规律。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五、简单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寻找现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根本意义在于: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逻辑修养和文化素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说来,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有五个方面:一、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获取新知识。二、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格地论证思想。三、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与诡辩。四、有助于人们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五、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第三节逻辑简史一、逻辑学的发源地有三个,即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二、近代逻辑学的发展1 �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培根的主要著作是《新工具》,在书中他提出了“三表法”和“排除法”。在培根以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在他所著的《逻辑体系:归纳和演绎》(中译本为严复的《穆勒名学》)中,系统阐述了寻找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逻辑史上称为“穆勒五法”。1662年,《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集演绎、归纳和一般方法为一体的传统逻辑已基本定型。2 �18世纪到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也研究了逻辑问题。康德第一次使用了“形式逻辑”这个名称,从此以后,“形式逻辑”得到了广泛的采用。黑格尔在逻辑史上提出了第一个辩证逻辑的体系,虽然他的辩证逻辑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是,其中却包含着不少合理内核和深刻思想。3 �19世纪中叶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逻辑学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为丰富和发展普通逻辑作出了重要贡献。三、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因提出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思想而被公认为数理逻辑的奠基人。19世纪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逻辑代数”(即布尔代数),把莱布尼兹的思想变为现实。随后,弗雷格、罗素和怀德海等人建立了数理逻辑的两个基础演算,即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在此基础上,数理逻辑发展成为一门新兴学科。本章考试重点和考试难点提示一、考试重点:思维;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普通逻辑的性质和意义。二、考试难点:关于普通逻辑的定义问题普通逻辑,指的是传统的形式逻辑,它以传统逻辑的知识为基本内容。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普通逻辑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看法。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看法:1 �它是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2 �它是关于思维的逻辑结构及其规律和规则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一些认识现实的逻辑方法。3 �它是从形式方面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4 �它是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以上几种定义,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明确地指出了普通逻辑是以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们的差异在于:第一,对思维形式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如有的提“思维的逻辑结构”,有的提“思维形式的结构”,有的泛指一般的“思维形式”,有的特指“抽象思维的形式”。第二,有的包括逻辑方法,有的则没有明确提逻辑方法。虽然上述四种定义互有差异,但是从中却可以看出,人们都在探索如何给普通逻辑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如何通过这个定义揭示普通逻辑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同时还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有相互接近的趋势,即人们都在把注意力集中在关于“思维形式的结构”的表述上。本教材《普通逻辑原理》所下的定义是:“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第一,它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普通逻辑的内容,把思维的逻辑形式、它的基本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都包括进去了。第二,它采取了“思维的逻辑形式”这样的提法,这就避免了由笼统地提“思维形式”或者单纯地提“形式结构”所可能产生的定义“过宽”或“过窄”的缺点。第三,它指明了普通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逻辑形式”,“简单的逻辑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的不同,因为按照一般的说法,辩证逻辑研究的对象是辩证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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