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称填法如下: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职称根据种类不同,级别名称不一样,比如工程类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技术员级。职称填写需要职称种类不同进行,不同职称种类可查询国家公布的职称序列。
职务是各行各业职位的称呼。比如:处长、科长、主任、副主任、厨师长、交警队长、部门经理、公司职员、程序员,等等。职务填写一般以简便明了为主。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
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报考者是在职的,填写目前现在的职务(如科员,科长)。 没有职务或者职称高于职务,就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应届毕业生无职务,有职称的填写职称(律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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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称: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担负的员工、总经理、经理、副经理、主任、科长、部长等 。
可以填无,自考报名时职业允许没有工作单位。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报名自考时,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专科的学历证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去自考的报名点去报名。因为有的本科专业与自己的专科专业不同,这个时候需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课程。
公务员报名时:1、职务或职称填写如果你是在职的,填写你现在的职务(如科员\科长……)2、如果没有职务或者职称高于职务,就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3、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无职务,有职称的填写职称(律师、会计师……)4、如未考取职称填“无”
答--您是助理职称就填助理讲师。您是中级职称就填讲师。您是副教授职称就填高级工程师。您是正教授职称就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是,就空着。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职务或职称填写:1、如果你是在职的,填写你现在的职务(如科员、科长);2、如果没有职务或者职称高于职务,就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3、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无职务,有职称的填写职称(律师、会计师)4、如未考取职称填“无”。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报考公务员之五项调整 据介绍,本次公务员招考将在五方面作出调整:其一,部分特殊部门如法院的书记员及监狱、劳教系统的部分职位,条件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其二,与往年多招应届毕业生相比,今年招收社会人员的岗位大幅度提高;其三,对报考上海公务员的外省市社会人员,要求比去年有所提高,必须具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而去年仅要求本科学历;其四,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体检费用
可以填无,自考报名时职业允许没有工作单位。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报名自考时,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专科的学历证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去自考的报名点去报名。因为有的本科专业与自己的专科专业不同,这个时候需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课程。
法律分析: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现任职务具体的填写方法如下:1、如果现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局长等;2、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讲师等;3、如果本人职务较多,可以只填级别最高的、最重要的职务;4、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工人、农民、学生、售货员等。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现任职务具体的填写方法如下:1、如果现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局长等;2、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讲师等;3、如果本人职务较多,可以只填级别最高的、最重要的职务;4、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工人、农民、学生、售货员等。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现任职务具体的填写方法如下:1、如果现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局长等;2、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讲师等;3、如果本人职务较多,可以只填级别最高的、最重要的职务;4、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工人、农民、学生、售货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现任职务,比如在学校里,如果不是班干部,就填学生即可;如果是一个预算员,在“岗位”这一栏就填写“预算员”,在“职务”这一栏应该根据自己在公司的官职来填写,如果是普通员工,应该填写“员工”,如果是领导级别,可以根据实际填写“预算科经理”、“预算科主管”等。
职务是各行各业职位的称呼,主要介绍做何种工作,例如办公室助理、会计部职员等,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局长等;职务较多的,只填最高的、主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讲师等。
注意事项:
1、填写相应的职务时要仔细认真填写,不能出现错误,一但出现错误,要重新填写过一份。
2、必填项不能空,必须填写,并且不能填错。
3、涉及到社会人员的职务一栏,要填写学生、NA或者杠掉。
一、行政职务怎么填写?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驻外外交机构衔: 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4、专业技术职务: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
二、行政职务是指什么?
1、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职务。
2、划分: (一)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二)国家级副职:国家副主席(一般为政治局常委,属国家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常务副总理属政治局常委,级别为国家级正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部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四)部级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五)厅局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巡视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地级市正职、巡视员。 (六)厅局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副巡视员。 (七)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调研员。 (八)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副调研员。 (九)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政府正职。 (十)乡科级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政府正副职。 (十一)科员级:科员 (十二)办事员级:办事员。
职务的填写方法:
1、学生,那么可以填写学生,或者写NA,或者杠掉都是可以的。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就可以填写自己相应的职务,比如说是经理,那么职务就可以填写经理,是主任职务就填写主任。
3、有些人的职务可能比较多,比如是某局长兼某科长,或者是某部门总监兼任其他某部门高级经理之类的,这种情况通常填最高职务或者与填写表格相关的职务。
4、专业人员除了填写自己的行政职务外,还可以以自己的专业技术职称,比如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等。
5、对于无业人员或者自由职业者,包括农民、牧民等,职务填写就可以农业从业、务农、畜牧等,或者直接杠掉。
6、还有自主创业人员,比如自己当老板的人,职务应该如何填写呢?通常都是填写总经理、经理、董事长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就可以。
一、行政职务怎么填写?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驻外外交机构衔: 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4、专业技术职务: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
二、行政职务是指什么?
1、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职务。
2、划分: (一)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二)国家级副职:国家副主席(一般为政治局常委,属国家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常务副总理属政治局常委,级别为国家级正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部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四)部级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五)厅局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巡视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地级市正职、巡视员。 (六)厅局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副巡视员。 (七)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调研员。 (八)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副调研员。 (九)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政府正职。 (十)乡科级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政府正副职。 (十一)科员级:科员 (十二)办事员级: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