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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公共课怎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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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生转专业怎么操作 1,直接重新报考你想转换的专业即可 2,与原专业有重复的且已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 3,申请毕业、自考免考时需上交原准考证。 江苏自学考试考过的课程换成其他课程了,怎么办 你好 专业考试计划有发生改变的,在一定的时期内可以按照原来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考过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有一个过渡时期, 新计划中没有考试过的课程需要再考,按照新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如何了解江苏自考开考计划调整后替代新计划中的什么课程 进入网上报名系来统自首页,点击右上角计划简编方框,进入想要查询的专业。计划简编表格左侧为旧版专业计划考试,右侧为新版专业计划考试。如表格下方无特殊课程替代关系的说明,一般采用精简替代的原则,即表格右侧中已通过的原课程可以替代同一行右侧的新课程。由于课程替代较为复杂,考生如有疑惑,可咨询当地考办或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计划教材科。 请问江苏自考已在网上报名后如何修改科目 你好,已经报名并且交费成绩的话是没有办法修改报考科目的。 1、上次我也是报名的时候选错了一门,把已经考过的又报了一次,当时找考办改的没办法改,如果当次不考的话下次考就又得等一年的。 2、当时考办老师给我的建议是: A、重新注册一个其他专业的也开考这门课程的准考证,然后报考这门课。 B、换一个周围的其他考办重新注册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报这一门课,就是多花5块钱的准考证费。 如果你不是很急的话,只能选择明年1月份在报了,如果急的话,上面的方法你参考下吧~ 江苏自考档案考籍转移方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时间调整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籍档案转移工作,江苏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时间自2015年起调整为每年的5月15日至25日、11月15日至25日。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二)外省转入 1.凡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按我省新生报名参加考试。若原考专业在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2.凡原转出省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我省,其免考课程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以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与要求相近的课程,应按我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3.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转入我省所在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地市考办查询其转考信息;已转入我省但未转入所在地市及2009年1月1日后转入的考生经原省考试院确认转出后,可通过上网选择导航条上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外省转入情况,若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若查询不到,可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务科联系。 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转出省的省级考试机构用机要递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材料。 (三)转往外省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左侧“档案转移管理”,输入相应信息并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到所属地市自考办领取转考介绍信。 2.省教育考试院在核对成绩后向转入省寄发成绩证明。 3.考籍档案转往外省的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5日至25日、11月15日至25日。 请问江苏自考考试科目变化了,以前考的还有用吗新科目可以申请免考吗 有些课程由于变动等原因被删减后,系统会自动调整其顶替关系的,具体还要看自考网 江苏自考换专业怎么换是不是必须把公共课考完才能换 您好!我查了下了资料,不需要把公共课考完,换专业后,有重复科目只要考试科目代码一致就可以免考。 江苏的自考怎样转到上海去 省外转入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转往外省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江苏自考会计专业怎么变课程了 自于江苏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消息: 从2013年10月考试起,江苏省将对工商管理(专版科段)等18个专业部分课程设权置进行调整,所调整课程均为新旧计划一一对应,已通过旧计划课程的可替代新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新考生原则上建议报考新课程,同时考虑到部分老考生的实际情况,将于2013年10月、2014年4月安排旧计划相关课程的考试,过渡期间,请考生根据新旧计划替代关系选择报考课程,避免重复报考。从2014年10月起,将不再安排旧计划的课程考试。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说明: 1、你原来考过的课程后续将会被新课程替代;已经考过的成绩可以代替新课程。 2、老课程还会继续开考2次,至14年10月才完全被新课程替代的; 3、总结下就是说你不需要重新考这两门课程,可以按自己的计划申请毕业。 如何了解江苏自考开考计划调整后替代新计划中的什么课程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jseea.cn)主页面,进入“自学考试”页面,点击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编(2015 版),选择想要查询的专业。计划简编表格左侧为旧版专业计划考试,右侧为新版专业计划考试。如表格下方无特殊课程替代关系的说明,一般采用横向替代的原则,即表格左侧中已通过的原课程可以替代同一行右侧的新课程。由于课程替代较为复杂,考生如有疑惑,可咨询当地考办或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计划教材科。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号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在设区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2)考籍转出办理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4)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江苏自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04月自考07008采购与仓储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73.05KB 2015年10月自考07008采购与仓储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32.87KB 2020年10月自考00429教育学(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9.79KB 2016年10月自考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0.0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江苏自考本科公共课怎么转出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号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在设区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2)考籍转出办理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4)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江苏自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04月自考07008采购与仓储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73.05KB 2015年10月自考07008采购与仓储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32.87KB 2020年10月自考00429教育学(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9.79KB 2016年10月自考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0.0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你好1、 你可以去湖北报考课程考试,考完之后需要一次性把成绩转到重庆,在重庆申请自考毕业。2、从湖北转出,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3、需要在湖北重新报名报考课程考试。

课程代码相同就可以了吧

公共课好转,专业课不好转,我从山东考的,专业课上海就不承认,但是公共课是可以的

江苏自考本科公共课怎么转出成绩

外省重新注册,取得准考证号。然后本省办成绩转出,外省办成绩转入

公共课通用。要重办准考证。成绩转出,直接转。但你要注意两地转出转入的时间。

你好1、 你可以去湖北报考课程考试,考完之后需要一次性把成绩转到重庆,在重庆申请自考毕业。2、从湖北转出,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3、需要在湖北重新报名报考课程考试。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

江苏自考公共课程怎么转移

江苏自考生转专业怎么操作 1,直接重新报考你想转换的专业即可 2,与原专业有重复的且已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 3,申请毕业、自考免考时需上交原准考证。 江苏自学考试考过的课程换成其他课程了,怎么办 你好 专业考试计划有发生改变的,在一定的时期内可以按照原来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考过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有一个过渡时期, 新计划中没有考试过的课程需要再考,按照新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如何了解江苏自考开考计划调整后替代新计划中的什么课程 进入网上报名系来统自首页,点击右上角计划简编方框,进入想要查询的专业。计划简编表格左侧为旧版专业计划考试,右侧为新版专业计划考试。如表格下方无特殊课程替代关系的说明,一般采用精简替代的原则,即表格右侧中已通过的原课程可以替代同一行右侧的新课程。由于课程替代较为复杂,考生如有疑惑,可咨询当地考办或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计划教材科。 请问江苏自考已在网上报名后如何修改科目 你好,已经报名并且交费成绩的话是没有办法修改报考科目的。 1、上次我也是报名的时候选错了一门,把已经考过的又报了一次,当时找考办改的没办法改,如果当次不考的话下次考就又得等一年的。 2、当时考办老师给我的建议是: A、重新注册一个其他专业的也开考这门课程的准考证,然后报考这门课。 B、换一个周围的其他考办重新注册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报这一门课,就是多花5块钱的准考证费。 如果你不是很急的话,只能选择明年1月份在报了,如果急的话,上面的方法你参考下吧~ 江苏自考档案考籍转移方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时间调整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籍档案转移工作,江苏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时间自2015年起调整为每年的5月15日至25日、11月15日至25日。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二)外省转入 1.凡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按我省新生报名参加考试。若原考专业在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2.凡原转出省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我省,其免考课程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以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与要求相近的课程,应按我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3.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转入我省所在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地市考办查询其转考信息;已转入我省但未转入所在地市及2009年1月1日后转入的考生经原省考试院确认转出后,可通过上网选择导航条上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外省转入情况,若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若查询不到,可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务科联系。 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转出省的省级考试机构用机要递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材料。 (三)转往外省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左侧“档案转移管理”,输入相应信息并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到所属地市自考办领取转考介绍信。 2.省教育考试院在核对成绩后向转入省寄发成绩证明。 3.考籍档案转往外省的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5日至25日、11月15日至25日。 请问江苏自考考试科目变化了,以前考的还有用吗新科目可以申请免考吗 有些课程由于变动等原因被删减后,系统会自动调整其顶替关系的,具体还要看自考网 江苏自考换专业怎么换是不是必须把公共课考完才能换 您好!我查了下了资料,不需要把公共课考完,换专业后,有重复科目只要考试科目代码一致就可以免考。 江苏的自考怎样转到上海去 省外转入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转往外省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江苏自考会计专业怎么变课程了 自于江苏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消息: 从2013年10月考试起,江苏省将对工商管理(专版科段)等18个专业部分课程设权置进行调整,所调整课程均为新旧计划一一对应,已通过旧计划课程的可替代新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新考生原则上建议报考新课程,同时考虑到部分老考生的实际情况,将于2013年10月、2014年4月安排旧计划相关课程的考试,过渡期间,请考生根据新旧计划替代关系选择报考课程,避免重复报考。从2014年10月起,将不再安排旧计划的课程考试。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说明: 1、你原来考过的课程后续将会被新课程替代;已经考过的成绩可以代替新课程。 2、老课程还会继续开考2次,至14年10月才完全被新课程替代的; 3、总结下就是说你不需要重新考这两门课程,可以按自己的计划申请毕业。 如何了解江苏自考开考计划调整后替代新计划中的什么课程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jseea.cn)主页面,进入“自学考试”页面,点击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编(2015 版),选择想要查询的专业。计划简编表格左侧为旧版专业计划考试,右侧为新版专业计划考试。如表格下方无特殊课程替代关系的说明,一般采用横向替代的原则,即表格左侧中已通过的原课程可以替代同一行右侧的新课程。由于课程替代较为复杂,考生如有疑惑,可咨询当地考办或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计划教材科。

课程代码相同就可以了吧

公共课通用。要重办准考证。成绩转出,直接转。但你要注意两地转出转入的时间。

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申请转考的。

一、具体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

4、考生的转出手续: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原报考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应当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

扩展资料:

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4、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如果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存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

参考资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教育部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江苏自考公共课程怎么转移专业

江苏自考可以中途换专业吗?答:江苏自考可以中途换专业,江苏自考换专业的主要流程是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遇到停考专业的考生也可以进行更改专业,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课程成绩证明在自学考试各省报名的期间进行申请免考。自学考试优势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选报专业考生可参考各省的考试计划,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专业。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2、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选择专业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3、合理安排职业规划。需要对新的生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坚定目标,要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及行业发展。4、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比全日制校内单科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刚毕业的统招生。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换专业需要符合中国高等学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习确有专长,由本人申请,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院认为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在原专业学习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3、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5、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体类专业,艺体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6、艺体类同层次不同科类入学考试专业考试科目不一致者;

7、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8、应作退学处理者;

9、无正当理由者。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成都文理学院-转专业、转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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