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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审计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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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审计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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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审计是什么意思

审计是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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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公认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是审计的对象,也就是审计的内容。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代表着被审单位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如会计资料)的真实公允性的一种看法。本书第四章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收集和评估证据证据是审计人员用来确定被审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真实公允性的各种形式的凭据。收集充分、有力的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说,审计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鉴定、综合和利用审计证据的过程。客观性客观性是指不偏不倚,实事求是,这是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人员只有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作出审计结论、报告审计结果,才能达到审计目标,也才能使审计工作令审计意见的利害关系人信服。所制定的标准所制定的标准是审计的依据,即判断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与否、经济效益如何、经济现象真实公允与否的尺度,如国家颁布的法律、规章和标准,职业团体制定的会计准则(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企业制定的各种消耗定额、计划、预算等。传递结果向依赖和利用审计意见的组织和人员传递结果是通过编制审计报告进行的。编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后步骤。审计报告的格式有些是标准化的,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有些则是非标准化的,如职员舞弊专项审计报告。在有些情况下,审计人员甚至还可以采取口头的非正式形式报告审计结果。系统过程审计须按照公认的规范(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 颁布的十条公认审计准则及审计准则公告,统称为"GAAP (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审计的质量,提高审计的效率。按审计执行主体分类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一)政府审计(governmental audit)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包括国务院设置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审计厅(局)两个层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各国政府审计都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强制性。(二)独立审计(independent audit)独立审计,即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也称为民间审计。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在发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独立审计的风险高,责任重,因此审计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审计方法的变革都基本上是围绕独立审计展开的。(三)内部审计(internal audit)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这种审计具有显著的建设性和内向服务性,其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西方国家,内部审计被普遍认为是企业总经理的耳目、助手和顾问。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顾问服务。它以增加价值和改善营运为目标,通过系统、规范的手段来评估风险、改进风险的控制和组织的治理结构,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按财务审计分类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信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按审计基本内容分类按审计内容分类,我国一般将审计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一)财政财务审计(financial audit)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旨在纠正错误、防止舞弊。具体来说,财政审计又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即由审计机关对本级和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分配财政资金的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财政决算审计(即由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即由审计机关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财务审计则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由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以会计报表为媒介集中反映的,因而财务审计时常又表现为会计报表审计。财政财务审计在审计产生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都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可以说是一种传统的审计;又因为这种审计主要是依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方针政策、管理规程进行的,故又称为依法审计。我国审计机关在开展财政财务审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审单位和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侵占国家资财、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往往会立专案进行深入审查,以查清违法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罚。这种专案审计一般称为财经法纪审计,它实质上只是财政财务审计的深化。(二)经济效益审计(economic effectivity audit)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状况进行审查、评价,目的是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实现经营目标。在西方国家,经济效益审计也称为"3E"(efficiency,effectivity,economy)审计。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则将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的经济效益审计统一称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西方国家又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从事的经济效益审计活动概括为"经营审计"(operational audit)。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按审计实施时间相对于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前后分类,审计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一)事前审计事前审计是指审计机构的专职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所进行的审计。这实质上是对计划、预算、预测和决策进行审计,如国家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盈利预测文件的审核,内部审计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计划的科学性与经济性、经济合同的完备性进行的评价等。开展事前审计,有利于被审单位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保证未来经济活动的有效性,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一般认为,内部审计组织最适合从事事前审计,因为内部审计强调建设性和预防性,能够通过审计活动充当单位领导进行决策和控制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而且内部审计结论只作用于本单位,不存在对已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的问题,审计人员无开展事前审计的后顾之忧。同时,内部审计组织熟悉本单位的活动,掌握的资料比较充分,且易于联系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对各种决策、计划等方案进行事前分析比较,作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二)事中审计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例如,对费用预算、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通过这种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尽早纠正偏差,从而保证经济活动按预期目标合法合理和有效地进行。(三)事后审计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完成之后进行的审计。大多数审计活动都属于事后审计。事后审计的目标是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鉴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评价经济活动的效果和效益状况。按实施的周期性分类,审计还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定期审计是按照预定的间隔周期进行的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对股票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进行的每年一次审计、国家审计机关每隔几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等。而不定期审计是出于需要而临时安排进行的审计,如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存在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突击进行的财经法纪专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对拟收购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机构接受总经理指派对某分支机构经理人员存在的舞弊行为进行审查等。按审计技术模式分类按采用的技术模式,审计可以分为账项基础审计、系统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三种。这三种审计代表着审计技术的不同发展阶段,但即使在审计技术十分先进的国家也往往同时采用。而且,无论采用何种审计技术模式,在会计报表审计中最终都要用到许多共同的方法来检查报表项目金额的真实、公允性。(一)账项基础审计账项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发展的第一阶段,它是指顺着或逆着会计报表的生成过程,通过对会计账簿和凭证进行详细审阅,对会计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逐一核实,来检查是否存在会计舞弊行为或技术性措施。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特别是专门的舞弊审计时,采用这种技术有利于作出可靠的审计结论。(二)系统基础审计系统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发展的第二阶段,它建立在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即首先进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和评价,当评价结果表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健全且运行有效、值得信赖时,可以在随后对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工作中仅抽取小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相反,则需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这样能够提高审计的效率,有利于保证抽样审计的质量。(三)风险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采用这种审计技术时,审计人员一般从对被审单位委托审计的动机、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出发,利用审计风险模型,规划审计工作,积极运用分析性复核,力争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上。除上述分类外,审计还可按执行地点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前者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依法定期报送的计划、预算和会计报表及有关账证等资料进行的审计,主要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对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进行的财务审计;后者是指审计机构委派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以全面调查和掌握被审单位的情况,作出准确的审计结论。按照执行地点分类按执行的地点可以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一)报送审计报送审计又称送达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将需要审查的全部资料送到审计机关所在地就地进行的审计。他是政府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重要方式。这种审计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缺点是不易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问题,不便于用观察的方法或盘点的方法进一步审查取证,从而使审计的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二)就地审计就地审计又称现场审计,是审计机构派出审计小组和专职人员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的审计。它是国家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主要类型。审计对企业来说,产品生产成本的核算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由于企业的生产过程涉及大量的对内、对外业务,并且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包含其中,因此往往成为企业所得税审计的难点,也是审计人员最感头痛之处。所以,我们在审计过程中,首先应该了解企业有关生产成本控制的内部管理体系是否合理。包括了解企业是否有专职会计进行成本核算;内部凭证制度是否健全,凭证的种类、内容、编号是否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簿记和报表的记录和制定是否及时完整;凭证、账册、报表三者之间有无严格的核对制度;资产盘点制度是否按期完成;另外还应了解企业成本核算的流程。通过上述一系列的调查摸底,确定企业成本核算的可信赖度,然后根据可信赖度的不同,搭配审计人员,组成不同的审计小组进行审查。企业生产成本核算的会计处理产品的生产成本是指工业企业生产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产品所支出的各项生产费用的总和,它反映生产费用的最终归宿,是正确计算利润的基础。一般来说,对于工业企业,生产成本的审计主要在于调阅"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原材料"、"累计折旧"、"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的账册,确定被审计企业有无虚列成本,有无将非生产性成本挤入生产成本;有无跨期摊销费用;有无人为利用在产品成本调节利润等现象。正常的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大致如下:①分配、归集直接与间接生产费用与成本②分配制造费用③结转完工产品生产成本④结转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发生的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的借方归集,月末再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该科目月末一般无余额,而"生产成本"借方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成的各项在产品成本。其中材料费用的归集,主要是指将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计入各项产品的生产成本。对于一批材料由几批产品共同耗用,可采用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某种产品应分配材料数量=该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分配率例1:某厂领用原材料2 000千克,单价10元,原材料费用合计20 000元,生产甲产品200件,乙产品100件,甲产品定额消耗2千克,乙产品1千克,材料费用分配与会计分录如下:分配率=20 000÷[(200×2)+l00×l]=40应分配材料费用:甲:200×2×40=16 000元乙:l00×l×40=4 000元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6 000--乙产品 4 000贷:原材料 20 000对于人工费用的归集,在审计时要划清计入产品成本和不计入产品成本的界限。凡属于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凡属于各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和费用记入"制造费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费用属于"管理费用"科目。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非直接作用于生产产品的各项间接费用。它包括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生产管理部门提取的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等等。月末应全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计入产品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这种费用发生以后,不能一次全部计入当月成本、费用,而是按照费用的受益期限摊入各月成本费用。该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完成的,会计分录如下:费用发生时: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现金)每月摊销时(不包括用于非生产用途)借:制造费用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性质正好同待摊费用相反,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利息费用支出与固定资产大小修理费。该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完成,会计分录如下:提取预提费用时:借:制造费用贷:预提费用实际支付时:借:预提费用贷:银行存款生产费用分配的审计1.工业企业发生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用,按其经营用途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有关账户后,在月末还须对间接费用进行分配,转入按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的"生产成本"账户,借以正确计算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对生产费用的分配,必须划清以下界限:正确划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上、下期费用的界限;正确划分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费用界限。因此,生产费用分配主要应从企业采用的分配标准、应分配的金额和分配率等方面进行审计。1.生产费用分配标准的审计(1) 审计内容。生产费用分配标准是间接费用归属于产品的依据,主要审查企业对各项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否适当,有无利用变换分配标准,人为地调整各产品间应承担的费用成本的;分配的标准与实际发生的统计数有无不相符的;同一种产品承担两种费用,标准有无不-致的。(2) 审计方法。-是收集资料,掌握企业历年来各种间接费用采用分配标准的情况,对照检查本期采用的分配标准是否适当。二是查清分配标准如何确定及其取得的来源。三是核实车间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字等,检查对照各种费用分配表上的分配标准,是否有弄虚作假的现象。2.生产费用被分配额的审计(1) 审计内容。生产费用被分配额指在费用发生时,无法确定应由哪种产品承担而须按一定的分配方法计入产品成本的间接费用,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应审查"费用分配表"的分配总额与该项费用账户的发生额是否相符,有无将应由下期成本承担的费用提前在本期分配的;有无将不应由产品成本负担的非生产项目的费用,计入分配额的;有无将直接费用错作间接费用分配的;有无将免税产品的费用挤入分配额转嫁给应税产品的。(2) 审计方法。根据费用分配表与有关费用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核对,从费用归属项目、归属期限以及数字计算等方面加以核实,如发现不实,应重新计算并编制"费用分配表",然后同原"费用分配表"比较,其差额从生产成本中剔除,转入有关项目。3.生产费用分配率和分配额的审计主要审查分配率的计算是否正确,分配给各产品的费用与应负担的生产费用是否相符。可根据"费用分配表"计算:费用分配率=(被分配费用额÷费用分配标准)× 100%某种产品应 某种产品 费 用负担的费用 = 分配标准 × 分配率通过复核,如发现有错,应查明原因,予以调整。

自考初审是什么意思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前置学历审核状态有几种一、省初审属实:表示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复审。二、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考生可以申请办理毕业。三、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态下,考生可以如实修改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系统,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看不通过的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态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四、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可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内容。五、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04月自考06637园林树木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0.63KB 2010年04月自考00744美术鉴赏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26.1KB 2018年10月自考00322中国行政史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85.69KB 2014年10月自考03005护理教育导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03.0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复审是什么意思

没听过什么初审复审啊,只是有个资格审核

湖北省自考什么情况下会复核? 自考成绩复核是自考考生享有的权利,在对自己的自考成绩产生疑问以后是可以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申请成绩复核的。绝大多数的省市需要考生亲自到所在地市一级自考办进行申请,部分省市要求自考生在网上进行自考成绩复核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会发放本考期成绩复核的结果或考生自行前往申请界面查询结果,各省市对于自考成绩复核的要求并不相同,详细情况需要向自考办进行了解。那么什么是自考成绩复核。 自考成绩复核是指省考办的工作人员核查自考试卷是否有漏评分、加错分等问题,如果有错误,会在规定时间内发表更正通知。 自考成绩复查流程是什么 每个省市不同,官网发布成绩查询通知中会有成绩复查流程。下面贴上青海省成绩复查流程,小伙伴们可以参考。 考生如果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的时间是成绩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即11月13日至15日。成绩复核流程: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到考区招办领取并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考生在签署考区招办意见后,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申请成绩复核。 3.省考试管理中心成绩复核小组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复核成绩告知单》反馈给考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好,咨询省考看看什么问题影响毕业了

全部成绩合格后,自考办要审核成绩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毕业要求,申请本科学历还要审核专科学历的真实性,全部审核通过就可以毕业。

自考审核是什么意思

自考报名需要现场审核吗?现场审核其实就是自考新生正式报名这一环节。自考老生参加考试不需要再次报名,若要参加考试,直接报考即可,而新生第一次参加考试就需要先报名再报考,报考即入学获得考籍。新生填写注册信息并报考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凭有效身份证件去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采集考生指纹,故必须考生本人前往。现场确认后个人信息中的重要信息及照片将不得再更改。特别注意的是,现场确认后需要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现场确认后未按时网上缴费的注册无效,也不可以参加本期的考试。自考报名和报考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现场审核是正式报名的重要一环,自然也有截止时间,新生报名的时间一般都是五到六天,考生报考的时间也相差无几,报名和报考都在同一时期的不同时间段,所以考生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名报考工作,错过此次报名机会,只能等下一次报名。自考报考条件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务老师整理的自考报名审核的内容到此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推荐学员去对应的话题了解信息,或者关注微信查看其他方面的信息。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即表示初审已通过。自考终审审批即表示初审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待四级审核是自学考试等待着第四级的审核的意思。自学考试一共需要四次审核,到等待四级审核通过则说明等着毕业证就好。

我也是江苏的自考生,已经考完了,1.那时我资格审查时是过了10门才去审查的,招办的人可能是为了省点事吧,怕考的少的那些人不继续考,所以说要10门才给办,其实呢,在全部考完之前啥时办都行.2.要带毕业证复印件,学籍卡复印件,还要10元钱.你还要填张表.3.审核通过后,所有以上的资料都再回给你本人,以后这个要进档案袋的.

自考提审是什么意思

提审有二层意思:

1、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问。

2、上级法院依法将下级法院受理的或作了错误判决的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当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指定再审,即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二是提审,即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出法官审理案件。虽然“提审”这一做法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采取的是“指定再审”,而“提审”的方式极少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制定的《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章,其中“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各地对“提讯、提审、提解”均有相应规定,但名称不一而足。比如有叫《提讯、提审、提解规定》的,有叫《办案单位提讯、提审、提解工作规范》。

但具体内容大同小异,均分为“查验凭证”、“填写《提讯、提审、提解登记》”、“收证提人”、“收人退证”等四个部分。其中,查验凭证,指的是查验“办案机关凭加盖提讯专用章并注明法定羁押期限的《提讯、提解证》和有效工作证件”。

提审的解释

(1) [bring up for trial;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进行审讯 (2) [review a case;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为案情重大或其他 原因 ,上级法院把下级法院 尚未 判决或 已经 判决的案件提来自行审判 详细解释 (1).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问。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 :“在宪台提审,不过以 安靖 地方。” 张书绅 《正气歌》 :“ 志新 被捕后,看守所、法院进行了 多次 提审。” (2).上级法院依法将下级法院受理的或作了 错误 判决的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词语分解

提的解释 提 í 垂手拿着有环、柄或绳套的 东西 :提壶。提灯。提篮。提包。提盒。 提纲挈领 。 引领 (向上或向前等):提心吊胆。提升。提挈。提携。 说起,举出:提起。提出。提醒。提倡。提议。提名。提案。提要。 将犯人 审的解释 审 (审) ě 详细, 周密 :审慎。 审视 。 仔细 思考, 反复 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一定 地, 果然 :审如其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方式是提审或指令再审。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给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自行组成合议庭进行重新审判。指令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发现确有错误时,指示命令下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提审(tíshěn)

(1)[bring up for trial; 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进行审讯;

(2)[review a case; 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级法院把下级法院尚未判决或已经判决的案件提来自行审判。

扩展资料:

当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指定再审,即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二是提审,即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出法官审理案件。虽然“提审”这一做法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采取的是“指定再审”,而“提审”的方式极少使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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