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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士学位什么时候可以考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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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毕业后多久可以考研?自考本科毕业后马上就可以考研。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如果在当年没有拿到毕业证也是可以报考研究生考试的,只要确保在次年的九月一日之前获得本科证。自考毕业生怎样考研究生?自考本科毕业生只要可以获得毕业证书,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对于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全国绝大部分招生单位对考生是否获得英语四级合格证书都没有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每年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两期毕业。上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不受报考条件影响。下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要到次年1月底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报考要受到影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要到本地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自考生考研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怎么办?如果考生能够正常毕业,可以通过开具成绩证明,证明自己的成绩达标可以政策毕业,并且不以同等学力的身份而是以本科学历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如果考生考试科目并没有全部通过,无法正常毕业,不能保证在研究生入学前拿到毕业证书,那么就只能通过自考前的专科学历进行报考,即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条件是从专科毕业证之日起到研究生入学前时间满 2 年。不过同等学力考研,复试需要加试,并且部分院校专业是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的,要特别注意院校的招生简章和目录上的要求。自考本科考研需要注意什么?1、自考本科学历考研,需要注意要报名的院校的报名条件,以及要报名的专业的报名条件。有的院校是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名的,有的院校还划分了专业的报名条件,有些专业也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名,这一点自考本科学历,想要报考研究生的考生就要注意了。2、自考本科学历考研,需要注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以看到,想要报考研究生的自考本科学历考生可以关注一下通知。3、自考本科学历考研,需要注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试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试方式一般是初试和复试相结合。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自考本科毕业后是可以考研的。研究生考试一般都要求考生是本科学历,有些专业还要求须具备学士学位。自考本科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可以用来考研、考公务员、升职加薪和出国留学等。1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1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民系列教育(如统招、自考、成考、网络教育等)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所以我们要把握好现在,憧憬未来,努力学习,真的,我和你说,机会只有一次,不要为当前的一时的利益所

冲昏了头脑,我们要好好的把握好未来

自考本科当然能报考研究生!国家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承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研究生报考规定:只要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就能考研。所以自考毕业生能够报考研究生。自考生考研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自考本科毕业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不论是否取得学位。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要提前了解拟报考学校的规定(因研究生招生考试由高等院校负责招生录取,学校可自行规定报考条件。)许多学校规定:大专毕业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自考学士学位什么时候可以考研

自考本科当然能报考研究生!国家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承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研究生报考规定:只要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就能考研。所以自考毕业生能够报考研究生。自考生考研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自考本科毕业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不论是否取得学位。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要提前了解拟报考学校的规定(因研究生招生考试由高等院校负责招生录取,学校可自行规定报考条件。)许多学校规定:大专毕业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自考完本科可以考研吗? 可以,自考生只要在获得本科文凭之后可以直接考研,即使没有学士学位证也是可以报考的,但是考生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院校会要求本科生进行专业加试、英语四级考试、学士学位证等附加条件,报考前需要以主考院的公告为准。 自考本科学历考研注意事项: 1.提前申请好毕业证和学位证 研究生报考规定:报考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所以一定要提前申请好毕业证,最好是已经拿到毕业证再参加考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院校是规定需要有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才能报考,所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同学一定要注意,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是要毕业后自己去申请的,要提前准备好。 2.提前了解院校 报考研究生考试前要了解清楚各个院校的情况,因为每个院校对于考研报考条件是不一样的,有的学校会有附加条件,比如:发表论文、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等。而且多了解院校信息对于你们选择学校和专业也有很大的帮助。 3.处理好档案问题 自考本科毕业后会有一份毕业档案,里面一般会有你自考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合格的自考本/专科课程的成绩、实践论文成绩、你的个人信息、省自考中心和主考院校共同对毕业生的毕业审定结论和盖的印章等有关你的档案信息内容。获得学士学位的同学在半年后还会有一份学位审定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在复试的时候必须有自考专科或者本科的毕业证在手,当然如果是专科的话还必须在专科毕业后两年才可以考研究生。而且很多学校对自考生即使是本科的也有诸多要求。如果你有明确想靠的学校,去这个学校主页查一下吧。

自考什么时候可以考学士学位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自考专升本申请毕业时,除了能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以外,还可以申请学位证,当然,对于学位证的申请不做强制性的要求,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申请。每年3月和9月才能申请学位证,一般申请后半年才能取证。进度和各学校以及省学位办的工作进度有关,通常该进度无法查询,申请者只能根据学校网站公布的领取时间去领取学位证书。学位申请条件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申报学位程序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虽然对于自考本科毕业申请时不要求一定要申请学位,但是建议各位条件符合的同学们,对未来规划有考研需求的同学,最好还是申请一个学位证,因为部分院校考研要求报考人员需要有学士学位的。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后还能考学士学位吗?自考已经毕业的考生不能再申请学士学位。自考本科在拿到毕业证书之后,满足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就可以向所在院校申请学位证书。对于自考本科毕业一年后是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所有专业课程均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2、考生的平均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分以上;(所以一般自学或是参加培训机构的自考生申请学位的几率要小于参加主考学校官方所举办的助学的考生)3、部分城市规定需要参加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部分城市已取消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由各主考学校自行组织),即需符合主考学校的其它相关要求。4、申请时间规定,申请学位的时间有效期限一般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2年内(即毕业2年内可申请,超过则不再接受申请)。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方法:第一步,符合相关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主考院校网站首页中的“成人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成人学士学位综合业务系统”,然后点击‘学士学位申报系统’。输入学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广大考生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避免出错。第二步,上传电子版相片。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第三步,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第四步,递交相关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周六、日除外)向主考院校的自考办送交如下材料:1.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2.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3.本科毕业证书、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办人核对后,原件交还学生,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五步,登录查看初审结果。考生完成前四步流程后,华南师范大学各学院将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后,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修改。广大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院系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第六步,等待复核结果。主考院校将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在网站公示结果。第七步,领取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提前联系相关学院,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学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需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申请学位的期限通常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1年内,但具体期限请以主考学校规定为准。比如华南师范大学的期限就只有6个月,而不是1年。此外,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重新申请学位。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注意事项: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要求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但是学位外语合格成绩有效期只有四年,毕业后需要尽快申请学位。有些高校要求自考生在毕业的当年申请学位,否则没有机会再申请学位,但是具体咨询高校即可,有些院校对申请实践没有限制。学位证示例图:毕业证示例图:自考学士学位自考学士学位证自考学士学位课程自考学士学位申报自考学士学位证书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301自考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真题 格式:PDF大小:1343.67KB 2018年04月自考02446建筑设备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13.05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学士学位什么时候可以考

自考什么时候申请学位? 每年自考生有一到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大约在上半年在3月份,下半年在9月份,具体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另外大家还要注意,申请学位的期限一般来说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因此大家要及时申请。 自考生申请学位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考生首先要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所选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通过论文答辩。 2、考生已通过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在考生申请本科学士学位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除了上述条件外,自考生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4、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5、如果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晚于次年6月30日。 自考与普通学位证有哪些区别 自考本科和全日制本科的学位证书仅在版式上是不一样,使用效力相同。虽然版式不同,但是自考本科和全日制本科的学位证书都是国家承认的。 1、自考毕业,证书居中正上方位置处会有高等教育自考字眼,而全日制是普通高等学校字眼。 2、全日制证书上都会有校长签名或加盖校长私章,而自考生证书上是没有的,自考生证书上只会出现学校公章及自考主管部门公章,不会出现个人签字、个人私章等。 3、自考证书上一般都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制”等字眼,全日制不会出现。 4、自考学历证书上,会出现自考字眼、身份号码及证书编号,方便网络查询。而全日制是不需要身份证号码,只需要证书编号即可查询。 5、自考本科的学位证书末端写的是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而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学位证书末端写的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每年自考生有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上半年在3月份,下半年在9月份,具体时间以各高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注意: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自考考试规律总结 1,自考的内容就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多做教辅习题。 2,自考历年试卷上考点有些重复考,最近四年的试卷要多做。模拟试卷要多做。 3,考试前三周死拼教辅。光看教材效果不显著,多关注教辅才是关键。 4,考试难度大的题目占百分三十不到,将简单题和中等题掌握就行了。 5,如果是记忆的话:将每段话的第一句强记住,后面的内容掌握大义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区别的,文科宏观性强。只要你答题不跑偏,大义写对就可捞分。 6,多项选择实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选满,总能碰对几分。 7,考前三周反复做《自考通》或《一考通》,记住重点提示和习题。模拟试卷和历年试卷上的题目每天做一套,力争全面掌控。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学士学位什么时候可以考试

毕业临近,很多自考考生也开始关注自考学位英语的相关话题。 例如,什么是自考学位英语? 自考学位英语报名时间和如何报考自考学位英语? 我可以完全消除你的疑问。一、什么是自考学位英语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是由各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目的是客观测试非英语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的英语语言知识和运用能力,了解其是否符合普通本科教育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的一般要求二、自考学位英语报名时间自考学位英语每年可以报考两次。 上半年的申请时间是3月,大致在5月中旬参加考试。下半年的报名时间为8月,考试时间约为11月。学位注册方式因地区而异,考生可在自考现场或网上注册,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实信息。另一个是在主要大学的网站上报名,考生也需要在指定时间到现场确认信息。三、自考学位英语考试条件学位英语考试考生一般为各类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自考、成考、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及函授)、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电大校本、高中本科生等。四、自考学位英语考试方法自考是国家考试,根据考生所在地区不同,自学考试学位英语分为两种方式。 一、报考自考学位英语的考生须在当地自考室或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考地点进行考生信息确认。2、通过自考主考大学网站(教务处)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考地点确认考生信息。五、自考学位英语考试时间、地点1、自考考生较多,导致报考时间无法统一。通常,在考试前两个月左右,自考或自学考试的主考大学会发表时间和地点。 地点一般是自学考试的主考大学。2、自考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公布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学位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发给各高校,考生可通过学位考试网或主考大学查询成绩,学位英语考试成绩60分通过。六、自考学位英语考试内容学位英语考试形式主要为笔试。 根据各省市学位英语考试大纲的具体内容,一般学位英语考试内容包括以下题型: 分别为对话、阅读、话语与语法、好恶、完形填空和英汉互译、写作。满分100分。考生需要有约4200个词汇。1、阅读理解:考生根据文章内容在每道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好答案。阅读理解的一部分主要是评价学生通过阅读获取信息的能力,要求准确和一定的速度。2、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要求考生在每道题的四个选项中选一个*好答案。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部分主要评价学生运用词汇、短语和语法结构的能力。3、挑剔错误。出题问题由10个简单句构成。每个句子包含四个线条部分: A、B、C、D,其中一个是错误的,要求考生从四个线条部分中选出其错误的部分。错误部分是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部分的扩展,目的是测试学生掌握词汇、短语及语法结构的熟练程度,其重点是固定搭配和句型。4、完善填平。完形填空问题是指在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中留下一些空白。空白是一题,每题有四个选择。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内容的基础上,*选出好的答案,完全恢复短文的结构和意义。的选择包含构词和实词,有些选择包含重要的语法内容。填空部分主要评价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5、翻译。翻译问题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英译汉。第二部分是汉译。评分标准要求译文要有意义,无重大语言错误的翻译部分主要评价学生在词汇、语法、句型等方面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6、写作。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写短文。试卷上可以出题、定情景、看图求作文、发段落第一句求后续、发关键词,要求写短文。文章部分旨在测试学生初步运用英语表达思想的能力,要求能准确表达思想,语义连贯,无重大语法错误,内容涉及日常生活和一般科技常识。七、自考学位英语成绩有效期考生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后,自考一般为考生保留一至二年,考生应在毕业之年进行学位英语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申请学位。成人学位外语考试的设立是为了验证各地区接受成人教育的考生的英语水平,保障获得大学学士学位的质量。英语学位的设立是为了培养考生的阅读、英汉语化和听说能力,使考生能更牢固地进入社会。自考学位英语报名的时间、地点、考试次数等全部由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决定。八、自考学位英语备考方法【更多解析】1、多积累英语单词是学习英语的基础,考生平时学习英语时,必须记住单词。遇到单词,要查字典理解词义。因为记住单词的时候,不知道哪个是记住的,哪个是不记得的。2、考前多做近年来的考题,是为了熟悉题型,了解考试知识点。所以考试前一个月,在网上下载所有近年来的自考学位英语考试题,按照考试时间要求,逐套做题,答完题,复习卷子一两遍,每题什么对,为什么错,特别是错这很重要。3、做很多阅读理解题,在自考学位英语学习方法上要重点注意。如果阅读理解问题所占比例大,阅读理解不好,只能得到十几分,就很难过关。所以,这个题型一定要多得分。考生平时多找点英语资料阅读,提高阅读速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学位〔2019〕30号)精神,自2022年起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将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首次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考试方式仍采用传统的笔试形式,考试大纲及学习用书可参考中山大学出版社2022年1月修订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过关一点通应试专项辅导(上篇)考试大纲》《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过关一点通应试专项辅导(下篇)考试教材》《考前冲刺模拟试卷及答案详解》《十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过关一点通考前冲刺模拟试卷及答案详解(含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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