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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如何归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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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如何归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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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如何归纳知识点

考生一定要注意,自考要根据考试大纲来复习,这样才能有重点的复习,效率自然会提高,如果没有重点复习,那么复习就会比较盲目。命题是考试的核心,了解命题的思路,才能有所准备。自考生们可以看考试命题大纲。命题大纲一般含有命题指导思想工作、考试范围、命题要求、答卷时间及评分要求等信息,可因此确定考试对策。其次,提高成绩最便捷的方式是刷题,即能熟悉题型,了解难易度,又可自测、练习,找出差距,尽快补漏。自考考题分布特别广,最后一周,要把课本再全面粗略看一遍,把各个知识点熟悉一下。考试过程中,注意一些具体方法,虽然大家水平都差不多,但考试技巧好的学生,往往更可能考出好成绩。应该学会三看,三注意。要先看一下试卷是否完全,总页数够不够,有没有缺页,卷面印刷是否清楚。如果发现问题,要早点提出。千万别等答了一半后才发现试卷缺页。其次,要把试题浏览一遍,大致了解一下难易,确定答题分配时间。第一次看题时,时间充裕,心情还不急躁,要把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看清,尤其是指定答题位置等方面。我考研时,有同学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政治简答题要求写在第二页,但很多同学就直接在题目下答了。第三要看清题目。其实,在浏览的时候,就已经对题目大致有所掌握,这次要看清题里含着的意思。摸清出题老师的思路,看他是想考哪个知识点。特别是那些曾经做过的题目,要特别注意,看有没有新的要求,文不对题,成绩将会大打折扣。

自学考试复习方法:

1.合理安排时间

早起半小时和晚睡半小时,加起来1个小时,这两段是较佳的记忆时间,各位小伙伴们可以利用这段“黄金时间”来记忆。另外也可以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复习。比如说用路上、车上、床上等零碎时间,这样会挤出更多的时间学习。

2.掌握大纲内容

首先我们要学会弄清考试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和考核目标,然后根据考试大纲规定的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结合考纲制定自己的学习规划。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掌握了考试大纲,就相当于掌握了整个考试的走势和难易程度。

另外我们也可以对照考试大纲进行查漏补缺,看看哪些知识点还没有复习扎实,抓紧时间夯实。

3.题量训练,分析考点

自学考试学习离不开课本,也离不开一定题量的训练。考前3天还要保证每天至少做一套权威模拟题,还要多翻翻先前做的历年真题及练习题,要重点关注当时做错的题目,不要留死角。

自学考试的考点设置虽然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但从历年的真题中也能分析出一点点考点的分布。我们要以知识点的原理和内在联系为依据,对考点的解决方法中加入自己的想法形成思路。其实最重要的还是理解。

4.将知识点结构化

这个阶段我们在进行复习时应该注意把知识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可以找张白纸,将相关知识点以提纲形式默背书写,再填写各种层次的知识点,类似于脑图的概念,然后再核对书本,重点将漏写或错误的知识点消化和记忆。

5.知识点要联系实际

复习时一定要立足于教科书,将凌乱的、分散的知识点置于具体事例上。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联想,有利于加深对本质和原因的认知,一举两得。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理解知识点,深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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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3301知识点归纳

具体的自己看看安徽省自考办对于免考的政策。2016年安徽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一、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二、学历课程免考规定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0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0231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C(或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0343)。(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04733)。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0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03301)课程的成绩。5.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不低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四、其他1.公共政治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04729)、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2.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3.各类高校的选修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不做考试要求的其他类考查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五、办理免考手续参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申请者必须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四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宁夏2011年4月自学考试科目时间表2010-12-31 11:5宁夏教育考试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4月16日(星期六)上午 4月16日(星期六)下午 4月17日(星期日)上午 4月17日(星期日)下午 公共课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29) 教育学(一)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2198)线性代数 (00420)物理(工) (00031)心理学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2)英语(一) (00015)英语(二) (00020)高等数学(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00023)高等数学(工本)(04729)大学语文 020105 金融 专 (00073)银行信贷管理学 (00072)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00041)基础会计学 (00060)财政学 020105 保险 专 (00041)基础会计学 (00060)财政学 020203 会计 专 (00157)管理会计(一) (00146)中国税制 (00155)中级财务会计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专 (00168)房地产经济学 (00174)建筑工程概论 020207 市场营销 专 (00179)谈判与推销技巧 (00178)市场调查与预测 (00177)消费心理学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020211 饭店管理 专 (00203)饭店服务 (00193)饭店管理概论 (00201)饭店餐饮管理 (00202)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00187)旅游经济学 030112 法律 专 (00247)国际法 (00245)刑法学 (00260)刑事诉讼法学 (05677)法理学 030403 公安管理 专 (05679)宪法学 (00355)公安秘书学 (00357)治安管理学 (00360)预审学 040101 学前教育 专 (00394)幼儿园课程 (00384)学前心理学 (00385)学前卫生学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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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本 (00058)市场营销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20230 公共事业管理 本 (00318)公共政策学 (003335)公共管理学 (05725)文化管理 (00040)法学概论 020273 经济信息管理 本 (04225)经济预测方法概论 (04224)经济运用数学(二) (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 (02599)应用数理统计 020282 采购与供应管理 本 (03616)采购战术与运营 030106 法律 本 (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258)保险法 (00167)劳动法 (00233)税法 030108 律师 本 (00249)国际私法 (00247)国际法 (00224)律师执业概论 (00926)司法鉴定概论 (00226)知识产权法 030203 社会工作与管理 本 (00280)西方社会学理论 (00279)团体社会工作 (00283)社会行政 (00285)中国福利思想 030302 行政管理学 本 (00318)公共政策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277) 行政管理学(01848)公务员制度 (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030401 公安管理 本 (00369)警察伦理学 (00370)刑事证据学 (00861)刑事侦察情报学 (00371)公安决策学 (00859)警察组织行为学 040102 学前教育 本 (00398)学前教育原理 (00887)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0040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40107 教育管理 本 (00452)教育统计与测量 (0330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00445)中外教育管理史 (00453)教育法学 040108 教育学 本 (00452)教育统计与测量 (00465)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00468)德育原理 (00467)课程与教学论 (00453)教育法学 040110 心理健康教育 本 (00465)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06056)心理学史 040112 小学教育 本 (0330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03329)小学语文教育研究 (03330)小学数学教育研究 040202 思想政治教育 本 (0047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00480)中国传统道德 (00482)人生哲学 (00479)当代资本主义 (00481)现代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 050104 秘书学 本 (00523)中国秘书史 (00524)文书学 (00527)中外秘书比较 (00525)公文选读(00511)档案管理学 050105 汉语言文学 本 (00037)美学 (10470)宋词演变研究 (10472)九十年代小说研究 (0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50113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 本 (00037)美学 (06764)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 (0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50201 英语 本 (00087)英语翻译 (00831)英语语法(00840)第二外语(日语) (00832)英语词汇学 (00604)英美文学选读 050202 日语 本 (00535)现代汉语 (00610)高级日语(二) (00845)第二外语(英语) (00609)高级日语(一) 050408 音乐教育 本 (00732)简明配器法 (00735)音乐教育学 (07127)歌曲分析与写作 050410 美术教育 本 (00742)美术技法理论 (00747)美术教育学 (00744)美术鉴赏 (08496)色彩构成 050433 视觉传达设计 本 (05544)现代设计史 (05549)视觉传达设计概论 (08497)艺术美学 050437 艺术设计 本 (05712)艺术设计基础 (10177)设计基础 (09235)设计原理 (04026)设计美学 060102 历史教育 本 (00773)世界现(当)代史专题 (00772)世界近代史新体系 (00775)历史教育学 070102 数学教育 本 (02008)拓扑学基础 (02009)抽象代数 (02011)复变函数论 (02012)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02002)数学分析(二) 070302 化学教育 本 (02054)中级无机化学 (02053)结构化学 (02058)化工基础 (02051)物理化学(二) 080105 石油工程 本 (02163)油层物理 (01135)油藏工程 (06347)渗流力学 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本 (02245)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02234)电子技术基础(一)(02243)计算机软件基础(一) (02200)现代设计方法 (02238)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 080806 建筑工程 本 (02439)结构力学(二) (02446)建筑设备 (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10482)项目策划与设计 082202 管理工程 本 (02626)现代企业管理(二) (03730)工效学 (02629)基础工业工程 082206 工业工程 本 (02825)机械基础 (02187)电工与电子技术 (02647)生产管理与质量工程 (02897)企业经营战略与市场营销 (02629)基础工业工程 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 (02375)运筹学基础 (02384)计算机原理 (02628)管理经济学 (02323)操作系统概论 082218 电子政务 本 (03342)电子政务案例分析 (03335)公共管理学 (03344)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 (04741)计算机网络原理 090102 农学 本 (02672)作物育种学 (02662)植物生理学 (02680)农产品加工 090115 园林 本 (07895)园林设计基础 (05042)自然资源学 (02662)植物生理学 (07902)园林景观与设计 090202 林学 本 (02754)林木育种学 (05042)自然资源学 (04215)观赏树木学 090403 畜牧兽医 本 (02797)家畜饲养管理学 (02678)农业推广学 (10483)饲料生产学 (03247)草地学 100702 护理学 本 (03202)内科护理学(二) (03200)预防医学(二) (03201)护理学导论 (03007)急救护理学(03004)社区护理学(一) 100802 中药学 本 (02895)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03047)分析化学(二) (03044)中药药剂学 (03053)中药制剂分析 100805 药学 本 (05522)有机化学(五) (03023)药物化学 (03031)药物分析 (10484)药品营销学 999999 教师资格 (补修课程) (00442)教育学(二) (10487)心理学(二)

不可以,不同课程不能替代,需要符合免考规定才可以

美学自考知识点归纳

美学考核知识点:绪论第一节 什么是美学识记:1、美学学科的基本性质。2、美学产生与发展的三个阶段。领会:美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第二节 美学的研究对象识记:1、中国当代美学家对于美学研究对象的四种不同观点。2、全面、准确地理解美学研究对象。领会:领会美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第三节 美学研究的方法识记:1、美学研究方法的基本特点。2、美学研究的具体方法。领会:领会唯物辩证法与美学研究的关系。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建立识记:1、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哲学基础。2、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特点。领会: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要内容。第二章 美论第一节 美的问题的性质识记:美的问题的性质。领会:美和美的东西之间的基本差异。第二节 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本质问题的一些探讨识记:、“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领会:1、西方美学家探讨美的本质问题的基本思路及其各自的核心内涵。2、狄德罗关于“美在关系”的论断的历史贡献和局限。3、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命题的价值和缺陷。4、 马克思主义美论的逻辑起点。简单运用:1、从事物的客观属性中探求美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和片面性。1、 从人的主观心意状态中探求美这一做法的积极意义和可能导致的后果。综合运用:1、“愉快说”、“移情说”、“距离说”的理论有效性及其局限。第三节 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争论识记:1、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的争论中的代表性人物及学说。第一节 对美的本质的逻辑性建构识记:1、“人是‘世界的美’”。 2、“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3、“美是自由的形象”。 4、“美在创造中”。领会:1、人的本质属性的主要逻辑层面。2、现当代西方的一些美学家反对给美下定义的原因。3、美的本质的哲学探讨的必要性。4、在美的观念问题上应实现何种变革。5、美的本质与人的本质的内在关系。简单运用:1、对美的本质的逻辑性建构不能采取简单化的求解方式的基本原因。2、举例说明美的形式和创造依赖于哪些基本层次。综合运用:1、在美的可定义性问题上的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追求。2、立足于人生相和创造相求解美的本质。第三章 美感论第一节 美感的产生识记:1、人的美感与动物快感的本质区别。2、美感诞生的前提、基础和历程。2、 美感诞生的逻辑因素。第二节 美感的生理基础识记:1、西方一些著名学者对感觉器官的作用的分析。领会:1、人的感觉能够产生美感的基本原因。简单运用:1、审美活动中人的感觉的特征。2、人的美感的生理机制与动物性感觉的区别。第三节 美感的心理功能识记:1、感受和直觉的作用、特征。2、情感。领会:1、想象和联想。简单运用:1、理解在美感中的作用及其与其他心理功能的关系。2、在审美活动中,知觉和表象对客观世界的转化途径。1、 通感的性质、作用与形成原因,并能结合具体诗文加以分析。第四节 美感欣赏活动表层的心理特征识记:1、审美欣赏与日常品味的联系和区别。综合运用:1、美感欣赏活动表层的心理特征。2、美感欣赏活动深层的心理特征。第二节 美感欣赏活动深层的心理特征识记:1、美感欣赏活动深层的心理特征。理解:1、美感欣赏活动深层的心理特征。第四章 审美范畴论第一节 崇高识记:1、在西方美学史上,朗吉诺斯、博克、康德、黑格尔等人对崇高的看法。领会:1、崇高的本质及特征。简单运用:1、谈谈崇高范畴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第二节 优美识记:1、优美的本质。综合运用:1、能结合自然和艺术中的具体事例,说明优美的表现及其特征。第二节 悲剧性识记:1、西方悲剧形态及其观念的历史变迁。领会:1、悲剧性的本质。综合运用:1、能结合具体的悲剧性作品或现象,说明悲剧性的效果第四节 喜剧性识记:1、霍布斯、康德、斯宾塞、柏格森、弗洛伊德等人对喜剧产生原因的看法。领会:1、喜剧性的本质。简单运用:1、举例说明喜剧性的效果──笑的特征。第五节 丑识记:1、丑的美学意义。2、丑的历史发展。领会:1、生活丑与艺术美的关系。简单运用:1、丑是近代精神的产物。第五章 艺术论(一)第一节 艺术与艺术品识记:1、八种流行的艺术定义。领会:1、艺术品与非艺术品的区别与联系。简单运用:1、具体分析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艺术是如何向非艺术领域渗透的第二节 艺术品的层次结构领会:1、艺术品四个结构层次的内涵、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简单运用:1、能以一件艺术品为例说明其四个结构层次。第三节 艺术品:创造意象世界识记:1、意象的定义、主要类型。2、意象的物态化和物化的过程。简单运用:1、以艺术品为例,说明意象的结构及生成。综合运用:1、对艺术意象的四个基本特征,能举例说明。第四节 意境识记:1、意境的内涵。2、意境与意象的关系。领会:1、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区别。简单运用:1、结合具体作品说明意境的存在形态。第五节 艺术的功能识记:1、艺术的多元化功能。2、审美功能在艺术的功能中的核心地位。简单运用:1、结合具体作品说明审美功能在艺术作品中的首要地位。第六章 艺术论(二)第一节 艺术的存在方式识记:1、艺术存在的三种方式。2、了解作为存在方式的艺术品的三个基本特征。领会:1、理解艺术存在于艺术创造→艺术品→艺术接受三个环节组成的动态流程。综合运用:1、能举例说明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的原因。第二节 艺术意象的创造和生产领会:1、理解艺术创造的核心是意象的生成。2、理解意象的孕育、创造、生成过程。综合运用:1、能举例说明意象物态化和生产过程。第三节 艺术的天才与创造力识记:1、了解艺术天才、灵感等范畴及其特征。领会:1、理解艺术的敏感及其特征。简单运用:1、能举例说明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的作用。第四节 艺术创造的操作与技巧识记:1、了解艺术操作中技与道的关系。领会:1、理解艺术操作在意象生产中的作用。简单运用:1、能举例说明艺术中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第五节 艺术意象的接受和重建识记:1、艺术接受的核心、本质和过程。2、艺术品鉴赏过程的三个阶段及其特征。领会:1、理解艺术接受的主体性特征。综合运用:1、能举例说明在鉴赏过程中艺术意象是怎样重建的。第七章 美育第一节 西方美育思想史述评识记:1、了解西方美育思想发展的基本历史线索。2、了解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贺拉斯、席勒、马克思等人的美育观。第二节 美育及其特点识记:1、美育的基本性质。领会:1、理解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区别与联系。2、能结合中西方学者的观点说明美育的主要特点。第三节 美育的目的和作用识记:1、美育的目的。2、美育的作用。第四节 美育转移人的心理气质和精神面貌的途径识记:1、美育的基本方式和途径。简单运用:1、能结合具体事例说明美育如何转移人的心理气质和精神面貌。第五节 美育的方式:自然、社会和艺术识记:1、自然美对人的审美教育作用。2、社会美对人的感化作用。简单运用:1、能结合具体事例说明艺术美对人进行审美教育的特点

美学自考必考知识点如下:

1、审美趣味: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体现出来个人爱好和倾向,它是主体社会显现,具有强烈社会。

2、美感:主体在具体活动中与审美对象同时建立起来呈现出审美主体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它体现出主体直观到超越利、伦理、认识人生境界,体验出人和世界意义而表现出来幸福感、自由感和愉悦感。

3、美学的学科性质:美学是一门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美学研究的核心方法是哲学方法。

4、美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1)审美意识,审美意识是人类在生存实践中萌发出来的有某种不明晰审美追求的意识。

(2)特性:具体感性的审美活动体现出来,缺乏明确而系统的理论表述,不成熟,不自觉。

(3)分类:分为初级审美意识和高级审美意识。

5、美学是研究美和美的规律这样一门学科;代表人物:柏拉图,代表作品:《大希庇阿斯篇》美学在古希腊没成为一门学科,但开始研究美本身、美的本质。

6、美学研究的方法多种多样,从学科性质来看,美学核心方法应当是哲学方法。

7、审美需要的特征

(1)生命需要:是人所独有的一种生命需要,它植根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独特性质。

(2)高级的精神追求:审美需要属于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追求,而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享受。

8、审美理想的概念:是主体心目中关于完善的美的观念。所谓审美理想就是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审美理想在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中必然处于最高的位置。

9、审美理想与人生理想的内在关联:审美理想反映着一定时代的民族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它与社会理想联系在一起。审美理想不仅仅是审美活动本身的产物,而是主体全部人生实践的结晶。

10、审美趣味的两重性:存在着个体性与社会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

重点解析

1.审美需要、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等构成的动力机制建筑了审美活动得以存在的根基和控制平台。

(1)审美需要:就是指人作为一种有生命、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所内在具有的,渴望在对象化的活动中能动地实现自己、肯定自己,并按照他的人生理想去自由而完整地发展自己的精神要求,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新的充实和新的显现。审美需要具有的两个显著特征:首先,审美需要是人所独有的一种具有内在必然性的生命需要,它根植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独特性质;其次,从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相互区别和联系的角度看,审美需要属于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追求,而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享受。

(2)审美理想:是主体心目中关于完善的美的观念,是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审美理想在审美活动中的主要作用:首先,审美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主体对于审美对象的选择以及所做出的审美判断,具有导向性、规范性的作用;其次,审美理想作为一种人生修养,直接使审美活动成为主体人生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3)审美趣味:是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爱好和倾向。能力或鉴赏力是审美趣味的内在方面,而兴趣和品位则是审美趣味的外在表现。审美趣味呈现的两方面的特征:首先,审美趣味具有明显的个性差异;其次,影响主体审美趣味的主要因素仍是他所面临的后天因素或社会条件。审美趣味的这两重性决定了我们在承认其个体性的同时,还必须注意防止那种把审美趣味相对化的观点。判断一种审美趣味是否健康的标准:首先,必须把审美趣味联系于具体的审美对象,看看依据这种趣味所做出的判断是否充分反映了审美对象的客观特点;其次,审美趣味作为主体审美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主体审美理想的制约,以此可以判断审美趣味的好坏高下。

2.审美活动的基本性质和特殊性。

审美活动不仅是一种独立存在着的人类活动,而且,它根本上是一种整体性的、以心灵感知和情感体验为表现的内在生命活动和独特精神活动,具有更为鲜明的主体性和更为充分的个性化特征。审美活动的特殊性体现在下面四方面:

(1)人与世界的本己性精神交流。从根本上说,审美活动是人与世界在精神上的一种交流和对话,是一种符合人性尊严,也最能体现人的本真价值的自由的生命活动。

(2)最具个性化的精神活动。审美是一种最具个性化色彩的精神活动,它所建构的是一个具有独特生命意味的诗意世界,根本上是超越现实功能和物质需求的一种自由的心灵体验。

(3)有限无功利性与最高功利性的统一。所谓审美活动无功利,是说审美活动并不以某一有限目的为目的,相反它还必须以摆脱直接功利目的为前提,审美活动指向一种整体的、根本的功利性,这就是它把人向着完整的自由存在状态提升。

(4)审美活动是自律性与他律性的统一。所谓自律性,是指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一个自身完满的世界,它不是手段,而直接的就是目的本身。所谓审美又具有他律性,即审美活动并不是一个封闭孤立、与世隔绝的世界。首先,审美活动从根本上受到物质实践的决定和制约,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人的审美对象的范围,决定着艺术作品的物质媒介,也决定着人的审美需要与审美能力;其次,物质生产劳动所达到的历史水准以及在生产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特点,还会通过各种社会中介因素最终渗透到审美活动的具体内容中,并决定着审美的方向和水平;再次,各种审美形态的历史性生产和演变,实质上不过是人的现实境遇、生存状态以及理想追求在历史中不断发展的一种审美凝聚和反映。可以说,审美的自觉程度和广阔程度就是人丰富的内在本性在现实中不断生成和在范围上不断扩大的一种人化的尺度。

3.审美活动的价值内涵

(1)审美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审美活动本身所展开的就是一个属人的世界,并且因此这个世界也仅仅只为人才存在。不管审美活动所指涉的具体对象之间有多大的区别和差异,然而这些对象之进入审美的世界,却无不关系着人。这些对象一旦进入审美的领域就成为人的对象化和对象化的人,成为人对自己本质力量的充分确证和肯定。因此审美活动由于体现着人生价值而具有价值性。

(2)审美价值与一般价值活动的共性。首先,都表现为以主体为根据、为目的、为趋向的一种特殊的主客体关系,客体自身的属性成为主体需要的价值对象,而主体的需要则是客体自身属性的价值确证。因此,审美活动的展开,既是客体对象被人化、内在化的过程,也是主体审美需要的对象化、现实化的过程;其次,都必然要受到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刻制约,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3)审美活动作为价值活动的特殊性。首先,审美活动所追求的是能满足人的心灵需要的精神价值,主体主要运用自己的审美感官去直接把握对象的审美特性,并进行情感体验;其次,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从日常操劳着的世界进入到一个深蕴着生命意义的特殊世界,所追求的是能启迪人领悟人生真谛,并激励人不断去创造自己生活意义的一种独特的精神价值。

(4)审美活动是人最具本已性的存在方式。首先,人在审美活动中的存在方式不同于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它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方式;其次,人在审美中的存在不同于在异化活动中的存在,它是一种自由的存在方式;再次,人在审美中的存在不同于人的现实存在,它是一种应然的存在方式。

4.审美主体与对象只存在于审美活动中

审美活动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基础,为审美主体、审美对象的存在提供了现实依据。这是因为:

首先,美并不是先于人而存在的一种东西,美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在审美活动中相互作用所生成的一种特殊价值;其次,只有在主客体关系中才能把握审美主体的性质;再次,就审美而言,正是人的对象化活动,建构起现实的审美对象及与之相适应的审美主体,确定了主客体间审美关系的规定性。总之,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是构成审美活动的两个基本要素,审美活动就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规定、相互激荡的矛盾运动过程。

5.审美主体的存在状态

审美活动本质上是人的一种精神活动,这就决定了主体在审美中主要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方式。所谓人在审美中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方式,只是指在审美活动中,人主要发挥自己精神性的本质力量,人是通过精神性的劳动在从精神上占有对象的过程中来确证自己的现实存在。审美活动中的精神存在特征主要体现在惊异、体验和澄明三个基本环节及其起伏运动的状态中。(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精神存在特征)

①惊异:从日常生活中的跃出。审美惊异就是人在一定的现实境遇中由于与客体对象的直接契合所产生出来的一种迥异于日常生活经验的特殊心境,既表现为客体对主体的召唤,也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向往。

②体验:沉浸在与对象直接的相处中。审美体验就是主体在具体审美活动中被具有某种独特性质的客体对象所深深吸引,情不自禁地对之进行领悟、体味、咀嚼,以至于陶醉其中,心灵受到摇荡和震撼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

③澄明:走向本真的世界。只有在审美中人才以完整的“我”与完整的世界直接相遇,人与世界之间的一切遮蔽、晦暗不明均被敞开,从而使主体进入一种光明无蔽的澄明之境,一种最高的生存状态。

审美体验就是主体在具体审美活动中被具有某种独特性质的客体对象所深深吸引,情不自禁地对之进行领悟、体味、咀嚼,以至于陶醉其中,心灵受到摇荡和震撼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

6.审美对象的生成与显现

(1)审美对象自身的客观条件

审美对象的物质因素主要是指具体事物的色彩、线条、形状、音响等可以被人的耳、目所直接把握的感性属性,这是由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精神观照活动所决定的。

1)色彩:是事物各种审美条件中最重要的感性质料之一,其审美意义主要表现在表情性和象征性两个方面。所谓表情性是指色彩能直接唤起人的某种感觉和情感;所谓象征性是指在不同民族中,由于传统习惯,某种色彩与某种特定内容形成较为固定的联系,从而使色彩具有了一定的文化意义。

2)线条:与色彩不同,线条不是一种现成存在着的直接物体,而是人们在时间中对物体外形所做的一种抽象,在这种抽象中,线条被赋予了某种观念意义,从而成为造型艺术的一种特殊语汇。

3)形状:事物都以一定形状在空间中存在着,形状使得事物获得一种具体可感性,它不仅构成事物的轮廓,是一切审美对象得以存在的最基本的层次,而且它自身还具有一定的`表情性。

审美对象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规律是多样统一。所谓多样,是指审美对象的整体中所包含的各个物质因素在形式上的区别与联系;所谓统一,则是指审美对象各个不同的部分和不同的物质因素在整体中彼此关联、呼应、衬托、映照,从而有机融合的内在关系。“多样统一”也就是寓多于一,在丰富多彩的表现中保持着内在血脉的一致性。

(2)审美条件向审美对象的现实转化

具备审美价值的事物首先必须是人的生活世界中一个具有实在性的事物,但任何一个客观事物只有当它与特定的主体相联系,并实际地处在一定的活动中时,它才获得了作为某种具体对象的现实规定性。审美价值属性只是为审美对象提供了一种可能实现的条件,而只有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这种可能性才能化为具体的现实性。审美对象只是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才现实地生成并显现出来的。审美活动以其自由性、全面性和超越性,不仅使事物对象的审美价值充分绽露出来,而且把一个活的充盈着生命的真实世界也即审美对象向人拓展出来,获得现实的存在。

(3)审美对象的非实体性与开放性

审美对象之所以不同于一般活动的对象,根本上就在于它具有非实体性与开放性的特征。

1)非实体性:审美对象不仅不是一种物质实体,而且它也不是精神性的实体,它只是物质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相互渗透从而熔铸成的一种独特意象,审美对象就在于审美主体对具备一定审美价值属性的客观事物独特的观照和体验中。审美对象之所以会具有非实在性,是因为审美活动并不是一种单纯的静观,而是一种积极的建构过程,这既是外在事物从实向虚的能动转化过程,也是审美主体内在的本质力量充分对象化的过程,审美对象因此变成一种主客观统一的新的精神客体。

2)开放性:即审美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穷尽性。审美对象既是有限的、确定的,但又具有无限性和不确定性。审美对象的无限性寄居在它的有限个体的存在中,审美对象的不确定性和不可穷尽性就根源于它那既与过去沟通又向未来开放的生成性的结构之中。

7.审美发生的特殊标志(原始审美意识的出现是审美活动发生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请说明原始审美意识的发生过程)

判断审美活动业已发生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应是原始审美意识的出现。审美意识与审美需要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只有当审美需要被人清楚地意识到,并转化成一种自觉的精神追求时,它才真正构成推动审美发生的一种积极的力量,审美需要是审美意识的内在驱动力,而审美意识则是审美需要的心理表现。

概括地说,所谓审美意识,就是指人对自身审美需要和外在对象的审美意义,以及二者之间所构成的审美价值关系的心理反映形式。它主要包括人的审美愿望、审美趣味、审美观念、审美理想等内容。对于真正人类意识的产生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类的远古祖先开始使用和制造工具的生产劳动活动,它开始把动物性的本能需要提升为一种观念形式,从而最终使人的活动具有了自觉的目的性特征,它是人类意识发生的根本条件和显著标志。

原始意识的主要特征:

(1)原始意识在具体中包含着抽象性。

(2)原始意识在蒙昧性中渗透着真实性。

(3)原始意识在神秘性中凝聚着创造性。

原始意识之中的抽象性、真实性、创造性就是构成审美意识的基本因素,当这些意识逐渐分化出来之后,就可能诞生审美意识。审美意识从人的一般意识中分化的过程,就是人的审美需要从人的实用需要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也即是人类逐渐超越自发性的自然需要,而使之上升到社会生活的层次并赋予其一定的社会文化意义的过程。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发展促成了这一过程的转化。

引言

我国动画以及动画设计来自于国外,它的作品在各个领域中很好的展示出它的应用价值主要在于应用了美学原理。最初,我国的动画设计是来自于日本、美国、英国等,开始的动画设计主要在于影片的内容,而不是很注重它的美学设计应用。如今,动画设计非常的注重美学设计。美是需要各种各样的渠道来传播的,只有多元的媒介才能保证美的发展,动画片媒介的这种绘画的特性是一种特别的传达美的方式,正是它这种本身不具有等同于现实生活中失误形象的特别之处,为美的传播带来了新的契机。它是一种新颖的形式,以一种新的方式带给人们更多的美的享受。美学运用于影视动画的方方面面:题材、意境、画面、人物造型、色彩等,这些东西的设计前提其实就是如何给人美的感受。

1.动画影视内容中的美学体现

动画中的主要内容在于它的题材新颖、以及观众的爱好程度等。题材内容的选择绝取决于它的美学色彩、画质清晰等问题。动画中的美学设计主要是涉及到动画中的幻想空间,这样才能够把动画的内容中的题材得以完美的应用。题材上的美学应用其实是方方面面的,题材本身的神秘性和魔幻性就是一种美的表达,它的吸引力之处正是美学应用的所在之处。动画艺术是赋予生命的艺术,它让原本由线条、块面、色彩等构成的无生命的虚构角色,通过艺术和技术的加工,展现给观众一个拥有鲜明个性、行动灵活、表情夸张、语言生动的真实的血肉之躯。通俗地说,虚拟动画角色就是动画艺术中的演员,它们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按照戏剧结构的安排用专业的表演为观众演绎出一个虽然虚幻却真情实感、撼动人心的世界。

2.动画设计中的视觉美学体现

2.1 画面中的美学

画面中的美学往往是要结合媒体内容而设计的,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动画影片视觉效果的应用完美的结合。视觉效果佳,也代表着美学应用的非常的好,它的应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主要在于画质的体现程度。动画仅仅依靠画面是不行的,还需要各种拍摄技法的合理运用。影视动画是通过镜头的转换来实现空间感的,在题材选定好的时候,就首先应该考虑到摄影机镜头的运动和镜头的剪辑。动画设计的视觉美学语言从属性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动"的内容,这是指它作为一种"活动影像",能够表现在连续时空中的动作和状态。其中包括"动"的规律、"动"的技巧、性格、趣味等等,需要通过时间的展示向观众传达角色要表现的情绪。另一部分是"画",这是指它的绘画性或人工制作,区别于一般"实拍"的影视图像。在动画中,各种视觉元素不是简单的堆积,不是对一个特殊的摄影机角度、一个巧妙的移动镜头或者吊臂镜头本身的简单追求,而应该是出于整体的视觉价值的考虑,将"动"与"画"完美结合。因此,在动画中,视觉语言的审美优劣会直接影响最终作品的视听效果、节奏韵律、画面美感等。

2.2 造型中的美学

动画中的造型主要是体现在它的设计,也体现在美学的应用,它的审美效果在于对动画影视设计的效果程度。动画人物的塑造也体现出了动画人物性格的完美结合,它通过人物故事的情节展现出美学中的造型艺术美。角色的体现在动画中非常的重要,特别是它的艺术价值很体现出动画的个性艺术特征。动画角色的结构比例、五官设计以及服饰的设计都离不开美学的指导。《千与千寻》中的主角千寻的设计可谓就是准确到位、深入人心。这个角色的设计非常接近于现实生活,纯真善良,可以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千寻就是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孩子,她简单、纯朴、自然,用她善良的本性感染着身边的人。这个形象的设计可谓是非常成功的。

2.3 色彩中的美学

动画中的色彩跟美学息息相关,色彩的体现也体现出动画的质量存在着很大的联系。色彩的设计美,是当代社会动画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们的生活习惯往往会把颜色当着一种生活的重要内容,好的色彩给人们带来愉快的感受。无论是什么角色,以及什么动画的内容,都离不开色彩美的展现。人们对主观色彩的感受和解读,自然会反映到动画设计之中,这就是我们对动画场景色彩应用的关键所在。色彩运用得自然与否,也是对整个动画作品的画面美感起到重要作用的,动画作品中色彩的设计也要和它所处的环境相一致,在色彩鲜明的基础之上也要增加必要的时尚流行元素,这也是色彩对美最好的表达。

综上所述,美学可以说是渗透在影视动画的方方面面,动画作品就是将文字媒介转移到了影像媒介之上,把自己的思考和想要传达的内容贯穿进去,让人们得以从一个新的高度探索它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得到了新的娱乐体验和美感。

3.动画设计的意境美学

动画设计离不开美学塑造的意境,动画也离不开抒情作品的分析与体现。动画设计不仅仅在于内容的丰富,还在于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上述都是体现出动画内容的价值以及体现出艺术作品的审美内涵。动画创作者创造虚拟动画艺术,就是以虚拟性的动态影像和夸张性的叙事场景将人们的心绪和意识带入一种奇特的审美情景之中,产生虚实相生、情景交融的精神意象。它能够创造出人类的视觉在现实生活中所不能感受到的光影现象,甚至拟造出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在这种与原有视觉景象和心理完形所形成的强烈的对比与反差中,增强了动画受众的好奇心与欣赏欲望,并使其审美想象力得到自由的发挥,迅速地融入到动画影片的艺术氛围之中,构成审美意境。动画,可以使生活在工业化社会中的人们在获得视觉冲击力的同时,复苏人类的原始记忆,重温童年时代的梦想与异念,从而感受到无比强烈的精神震撼力。

刑法自考知识点归纳

【6.29每日干货】具体认识错误 1. 对象认识错误: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做乙对象侵害(客观上乙对象并未出现——主观认识错误)。 2. 结论:根据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得出的结论一致,针对甲成立故意犯罪既遂(针对乙不构成犯罪,乙不在现场) 3. 打击错误: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意欲侵害的对象甲与实际侵害的对象乙不一致。(客观上两人都出现了——客观行为导致的错误) 结论:(1)根据具体符合说:由于客观侵害对象与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因此针对甲构成故意犯罪未遂,对乙构成过失犯罪。二者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2) 法定符合说;只要行为人认识到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就有犯罪故意。不需要具体到“是谁”。因此只成立一罪故意既遂。(对甲构成故意犯罪未遂,对乙构成故意犯罪既遂,想象竞合) 4. 对象认识错误VS打击错误: (1)判断是主观认识错误还是客观行为错误。 (2)判断错的时间。如果一开始就错,则是对象错误;中间错误,则是打击错误。 (3)想要侵害的对象是否在现场。 三种判断方法没有顺序的区别,考试的时候综合运用即可。【7.1每日干货】 认识错误其他问题 1. 教唆犯的认识错误 (1) 被教唆者认识错误:被教唆者按照自己的认识错误来处理,教唆者按照打击错误认定。 (2) 教唆错误,即教唆者指示错误:教唆者是认识错误,被教唆者没有认识错误。 2. 帮助犯认识错误 帮助行为本身错误是打击错误,如果帮助犯对象认错了,是对象错误。 3. 如果行为人基于数个犯意,实施多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则应该数罪并罚;认识错误都是只有一个行为,定一罪。 4. 一行为导致多个结果:请大家根据咱们干货的截图来进行补充7.2每日干货) 第四天 包容评价关系 1. 刑法上的包容评价是 法益之间 的包容关系,判断两个对象是否可以包容评价的依据是 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部分 ,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交叉包容 、 大包小 、 没有包容关系 。 2. 分则的具体行为中,常见的包容评价有(1)绑架,拐卖妇女、儿童包容 非法拘禁 ;(2) 故意杀人包容 故意伤害 ;(3)强奸包容 强制侮辱、猥亵 ;(4)抢劫包容 故意伤害 ;(5)盗窃包容 侵占 ;(6)绑架包容 敲诈勒索 。 3.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 不同的犯罪构成(罪名不一样) 即侵犯的客体不同,因而也被称为不同犯罪构成间的错误。 4. 抽象的认识错误不需要考虑 具体符合说 ,法定符合说是指:只要行为人认识到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二者在 “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 一致,就成立故意的既遂, 不必要求具体一致 ,即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只具体到:人或物。不具体到:此人是谁。 第五天 抽象认识错误1.  抽象认识错误的情形之一——无法包容,行为人主观上想犯A 罪,客观上却实施了B 罪,A 罪与 B罪之间在法益上无法包容,则行为人构成 A 罪的未遂 (或无罪)加上  B罪的过失犯罪 (或无罪)。可能评价无罪的原因是 没有法益侵害可能性 或 刑法未规定为过失犯罪。 2.    抽象认识错误的情形之二——主观超出,行为人主观上想犯重罪,客观上却触犯轻罪,主观重罪的故意在刑法上可以包容评价为轻罪的故意,在主客观一致范围内成立 轻罪犯罪既遂 ,主观超出部分成立 犯罪未遂,应认定为重罪未遂与轻罪既遂的 想象竞合犯 ,从一重罪处罚。 1.    抽象认识错误的情形之三——客观超出,行为人主观上想犯轻罪,客观上却触犯重罪,二者之间在刑法上可以包容评价,在主客观一致范围内成立 轻罪的故意犯罪既遂 。如果刑法有关于客观重罪的过失犯罪的罪名,则成立 重罪的过失犯罪 ,与轻罪既遂成立想象竞合犯;如果刑法没有关于客观重罪的过失犯罪的罪名,则只定 轻罪犯罪的既遂 。 第六天 因果关系(一)1.  1在故意犯罪中,要注意区分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因果关系是解决犯罪是否既遂的问题,并不是解决犯罪是否成立问题。没有因果关系,只是不对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但仍然可能成立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 2.  在过失犯罪中,有因果关系是 犯罪成立 的条件,过失犯罪是结果犯,不存在犯罪形态,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成立犯罪,无罪。 3.  有因果关系不一定成立犯罪,还需要具备 主观要件。因果关系是 客观属性。与行为人主观上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有因果关系,但主观上没有故意/过失(没有主观构成要件),属于 意外事件 ,无罪。 4.  因果关系不具有 假设性,必须是是客观实际发生的,要结合具体的客观的案件来分析,不能用大概率来判断,即使是概率极低的事件,有因果关系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和概率大小没关系。 5.    刑法上的“因”:该行为必须是 犯罪行为 ,不能是生活行为;该行为必须是 实行行为 ,不能是预备行为,该实行行为“着手”的标准是 : 分则具体罪名的犯罪行为+ 对法益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害。 6.    刑法上的“果”是 犯罪构成的结果 ,一般的犯罪既遂需要 实害结果 ,但 抽象危险犯  和  具体危险犯 只需要达到危险状态就既遂。第八天 犯罪形态(一)1.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在时间上的状态,犯罪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只有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犯罪形态,过失犯罪是结果犯,没有犯罪形态。犯罪形态不仅仅是针对基本犯罪而言,对于加重犯,也应承认其犯罪未遂/中止形态。 2.犯罪停止形态具有终局性和不可转换性,一个犯罪只会有一种犯罪形态。只要出现了任何犯罪停止形态,就不可能出现其他犯罪形态,同时只要终局性停止,后面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改变前面行为的性质。 3.对一个犯罪行为既遂时间的判断,主要基于客体法益的侵害。 4.分则特殊罪名既遂时间的总结 第十天 犯罪形态(三)1.      犯罪中止的主观条件 见表格 2.犯罪中止的主观/客观矛盾问题:当案情中主客观不一致时,以犯罪分子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具有中止的自动性。(1)不能因为存在客观障碍就否认中止的自动性。虽然客观上具有一定的障碍,但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为犯罪行为还可以继续实施,但没有实施的,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2)当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无法继续实施犯罪,不能因为客观上犯罪行为可以继续就认定为中止,应该认定为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中止只看主观层面,即行为人主观上自动停止犯罪,不看客观。“能达目的而不欲”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是未遂。 4.在犯罪预备阶段成立“ 【7.12每日干货】第十四天 刑法修正案十一(一) 1.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2.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1)增加“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修改“奸淫幼女罪”,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修改“猥亵儿童罪”,明确猥亵儿童罪法定刑升格条件,包括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增设“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7.17每日干货】 第四天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 1.(1)原则上,  交付  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如动产买卖、动产质权的设立(以  占有改定  方式交付的,质权未设立)。 (2)例外,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以  没有权利凭证的  有价证券、基金份额、  股权  、知识产权中的  财产权  、应收账款等设立权利质权的,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2.动产的交付制度:分为现实交付(直接交付标的物)、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和拟制交付(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等交给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①简易交付:适用情形为先借(租)后买,交付时间为 买卖合同生效 时;②指示交付:适用情形为标的物由第三人依法占有,交付时间为 指示交付的合意生效 时,对第三人生效的时间为 通知到达 第三人时;③占有改定:适用情形为先卖后借/租,交付时间为租赁/借用 合同生效 时。 【注意】:当出卖人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时,标的物仍在出卖人手中,无法达到公示效果。因此,无权处分人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的, 不发生 善意取得。

1.侵占罪的行为结构

将他人所有、自己合法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所有

2.侵占罪的成立条件

行为对象: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

行为方式: 拒不退还,变占有为非法所有(侵占行为)

罪过:故意,并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

【易错点】

(1)占有转化

权利人遗忘在特定空间的财物,转化为空间管理人占有,这种转化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不要求管理者认识到这种转化。此时,第三人将财物变成自己占有的,构成盗窃罪。

占有转化的条件:特定场所、人员流动不大、有明确的管理人。

例如,出租车、宾馆前台或房间、飞机上遗忘财物的,都符合占有转化的条件。如果流动性较大的,比如火车或公交车上,权利人遗忘物品的,没有转化为管理者占有,只能视为无人占有的遗忘物。

(2)封缄物的占有

封缄物整体归受托人占有,里面的财物归委托人占有。受托人对封缄物整体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罪。受托人打开封缄物,拿走里面的财物,成立盗窃罪。

(3)基于不法原因替他人保管财物,如保管他人用于行贿的财物、犯罪所得的赃物等,事后拒不返还的,能否以侵占罪定罪处罚,有两种观点。

否定说(主流观点):基于不法原因替他人保管财物,拒不返还的,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的是赃物,非法委托关系不应受到刑法保护,委托人对赃物没有返还请求权。如果认定为侵占罪,会得出民法上没有返还请求权,但刑法上认为有返还请求权的结论,刑法和民法对相同问题会得出不同结论,法秩序的统一性会受到破坏。

肯定说:成立侵占罪。无论是否具有返还请求权,财物都不属于保管人,因此该财物属于“他人财物”。虽然民法不保护非法的委托关系,但刑法的目的不是确认财产的所有权,而是打击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如果不处罚侵占代为保管的非法财物的行为,将可能使大批侵占赃款、赃物的行为无罪化,这并不合适。

(4)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

区分的关键在于“谁在占有”。以非法占有目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排除他人占有,变为自己占有和所有的,成立盗窃罪。以非法占有目的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转变为自己所有的,成立侵占罪。

【易错题】

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2012/二/18.单选)

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

C.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

D.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

【考点】侵占罪

【答案】 A。 解析:甲不是该衣服的所有权人,其作为个体干洗店老板,甲属于受他人委托,在洗衣期间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因而对该财物享有占有权。甲发现衣袋内有钱时将钱藏匿,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从而将合法占有变为不法所有,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构成侵占罪。A项正确,当选。

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期间,属于受公司委托,合法占有公司的货款。乙将自己占有但公司所有的货款隐匿,成立职务侵占罪。B项错误,不当选。

飞机属于人员流动不大、有明确的管理人的特定场所。丙发现其他乘客的钱包掉在座位底下,如果失主还在飞机上,该财物由失主占有;如果失主已经下飞机,该财物转化为空间管理人(空乘人员)占有。因此,丙是将他人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C项错误,不当选。

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宾馆前台属于受委托代为保管客人的财物。根据《刑法》规定,本单位保管的私人财产,以单位财产论。因此,宾馆前台服务员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民法自考知识点归纳

没有重点,大纲都可能会考,这就是自考的特点。

专升本民法好考吗?知识点有哪些?民法是专升本法学专业必考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民法这门课程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很多,总结了一些,供大家参考。 一、宣告失踪 1.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 (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 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想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4.宣告失踪的撤消: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撤消后,财产代管关系终止,代管人停止代管行为,将代管财产交给被撤消宣告人。 二、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概念: 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2.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3.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4.死亡宣告的撤消: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当然要全面自学,重点是物权、债权、继承权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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