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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如何学会做案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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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上海自考的考生们肯定是需要一些学习的方法的,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很大的效果的那种,那么上海自考各题型的答题技巧分别是什么?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命题是实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标准的关键。了解命题的原则与要求、题型、试卷的难易度等,对考生学习通过考试至关重要。考试大纲一般含有命题指导思想、考试依据和范围、命题要求、答卷时间及评分要求、题型举例等信息,考生据此可以帮助确定应考对策。一般而言,课程命题以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范围。合理科学的运用真题,既可熟悉题型,了解试题难易度,又可作为自测、练习之用,尽快补缺补漏。自考有哪些题型?自考试题的题型通常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要题型。少部分考试科目有判断题,名词解释,计算题。具体的题型要参照所选专业往年的真题。自考各题型的答题技巧选择题:考查考生的记忆、理解、判断、推理分析,综合比较,鉴别评价等多种能力。在答题时,如果能瞬时准确地把正确答案找出来最好,假如没有把握,就应采用排除法,即应从排除最明显的错误开始,把接近正确答案的备选项留下,再分析比较强以逐一否定最终选定正确答案。简答题:这种题型一般围绕基本概论、原理及其联系进行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对概念、史实、原理的掌握、辨别和理解能力。在答题时,既不能像名词解释那样简单,也不能像论述题那样长篇大论,答案要有层次性,列出要点,并加以简要扩展就可以。案例分析题:这种题型一般从试卷编制的全局出发,能从体现考试大纲中的重点内容和基本问题的角度来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见性。在答题时,要仔细阅读案例,列出答案要点,然后对要点逐一展开叙述,此时考生应发挥自己的真知灼见,要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如有要点把握不大,时间又不够,就宁可能多答,但应避免把与案例明确表述相矛盾的东西写上。名词解释:这种题型一般针对学科中的基本概念、专业名词进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识记、理解能力。答题时答案要简明、概括、准确,如分值较大,可逐条简要扩展。以上就是上海自考各题型的答题技巧分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了,更多上海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上海自考每年考几次?毕业生的待遇如何?毕业很多年,选择上海自考怎么样?

看课本,万变不离其宗。何况自考的卷子题基本不会出了书的范围

审计学案例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纳税

审计体现了公司纳税的过程。税务结构在审计中得到了适当的组织,其中账户以显着的方式吸引了投资者和商人来缴纳税款。

2、提高效率

审计可以提高组织以及员工的效率。审计实践也提高了员工的技能。因此,由于审计原则的准确性,它在组织内带来了更多训练有素和合格的员工,从而促进了政策制定和其他决策。

3、长期规划

审计为整个业务实践带来了效率,它提供了业务活动的公平视图。审计记录可用于长期规划,它还有助于为未来编制预算。审计在为企业的长期规划编制预测财务报表时也很有用。

4、加强内部监控

审计师为组织内部控制效率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审计员建议需要改进和管理的领域,负责克服审计员确定的薄弱环节。内部控制越好,组织的工作就越有效。

5、合作伙伴满意度

从合作伙伴的角度来看,审计也非常重要。经审计的记录使合作伙伴感到满意,并确保他们正在投资正确的公司,并将从公司赚取的收入中获得公正的利润。

6、内部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区别

案例分析如何自学考试

对于学习法律的自考生而言,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是参加自学考试所必须认真面对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在相关的法律课程中经常会碰到需要对案例进行分析的题,比如“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其题型也不一定仅限于案例分析,有时在选择题中也会采取这种出题方式。从实践意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把法律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因此学会对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正确分析,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运用法律分析问题也具有很强的实战作用。 本文将主要从考生应试的角度指出案例分析题型的特点、难点和解题技能,并归纳解题的方法。希望这些分析能够很好地帮助自考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这种题型,并从容地完成解题。 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 二、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针对前文对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和难点所进行的分析,笔者在此想强调一下考生在面对这些题时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首先,考生要扎扎实实地学习各门法律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所谓理论是指教科书当中对重要问题的阐释。包括某些理论问题是如何提出来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如何,对于个别重要理论问题甚至需要了解一下其他国家的立法是如何处理的。实证是指我们国家的立法是如何规定的。考生往往抱怨法律考试所涉及的法条太多,记忆量太大。其实这是一种对法律考试极大的误解。考试考查的通常是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或者与当前时事紧密联系的内容,并非所有法条规定的内容都有考查的必要。法律考试如果仅仅侧重于记忆、背诵能力的考察是对法律学习很大的曲解。但这并不是鼓励考生在学习的时候进行选择性学习,因为教科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重要内容。考生在阅读教科书的时候要学会区分问题的重要程度,同时结合我国立法规定来记忆,切忌胡乱猜测考试重点,也忌讳采取应试目的很强的方式去阅读教科书。 其次,考生要善于分析各种法律关系。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关键就在于法律关系的分析,而自考经常考查的法律关系并不多,比如所有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债的关系是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精通这些法律关系成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首要目标。后文中还将讲解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方法。 再次,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要紧扣设问的要求进行解答。考题的设问形式多样,有的仅仅要求考生分析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的就某个问题提问中国现有立法如何规定,比较抽象的设问可能要求对某个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同设问形式的回答方式不尽相同,考生需要认真审查设问要求,对症下药才能做到既不浪费考试时间又能围绕要点回答。 三、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的方法 解题技能的积累有赖于考生平时不断的学习和练习,属于考场之外的功夫。而解答方法具有临时应对的特点,属于考场实战的功夫。在这一部分,笔者将针对案例分析类型题为考生归纳一套解题方法。这套方法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可以适用于各门法律考试中。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把它完全作为应试技巧,而是希望考生在平时练习的时候也多加运用,久而久之形成分析问题的习惯性做法。这样即便在考场中碰到更有难度的问题也能应付自如。 1、准备工作:把应试心态调整到。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案例分析类型题的出现意味着一场艰苦战。考生在碰到它的时候不要过于着急,心态越急越容易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发生遗漏、错误阅读等不该出现的情况。考生应当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它。首先要做多遍阅读的准备,直至把题意看懂;其次要用心看,不要受无关事项的干扰而影响阅读。 2、初步工作:采取自己熟悉的方法排除无关信息。案例分析类型题目中必然包含一些与解题无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命题者用来有意提升题目的难度。因此考生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必须排除这些无关信息,把对解题有关的信息保留下来。对此考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记忆能力强的考生可以直接在心里默记信息,记忆能力稍弱的考生可以在草稿纸上把有用信息记录下来。所需要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这些内容:案件涉及的当事人、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各个事实的前后关系(主要以时间为脉络)、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争执点(如果存在,争执点是什么)、当事人采取什么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有了这些基本信息,考生才有条件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同时为了确保自己了解的信息正确无误,考生有必要多阅读几遍考题。 3、关键工作:分析法律关系。通过前一步骤的工作,考生已经收集了用来分析法律关系的足够信息,接下来考生应当根据所学过的法律关系来“对号入座”。法律关系离不开一定的主体(当事人),因此以当事人作为分析切入点最为恰当。按照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以及从教科书上学习到的各种法律关系,考生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案件牵涉到的主要法律关系。这个工作离不开平时认真的学习积累,并非临阵抱佛脚就能达到要求。 4、展开工作:分析权利与义务。学习过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考生都知道,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那么在分析完法律关系之后,考生应当接着分析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将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一般说来,法律关系分析得当之后,对权利义务的分析就比较容易,解题也自然而然地顺利进行。权利义务内容的确定也离不开平时对教科书的认真学习,属于考场外考生所需重点努力的方向。 5、收尾工作:解答提问。经过上面几个步骤后,考生可以大胆地进行解题答疑了。考题设问无非考查考生对法律关系、法律权利义务内容是否掌握,因此如果前面几个步骤处理顺利,答题就易如反掌。但是,在这一步考生仍然需要注意一点,在表述答案时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通俗口语,在该用法律语言的地方千万不可大意。比如在表述“甲从乙那里要回自行车是合理合法的”这个意思,就应当表述为“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因为甲是自行车的所有权人”。另外,适当引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无疑更好,不一定要清楚地记下条文的原文,只要法条的大体意思表达正确即可。 四、实例分析 通过以上对于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方法介绍,我们可以通过一个考试实例进行具体化说明,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解题方法。 【实例】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代表本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问:(1)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解题过程】 第一步,我们需要提取有用信息,排除没有意义的信息。 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案例分析题,从题目文字来看涉及到的主体只有三个:甲公司、乙公司、王某。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提取以下有用的信息:a、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乙公司后付款;c、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d、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e、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其他信息,比如合同的标的(机床)及其价格、甲公司出卖机床的原因(因转产闲置)等等都可以忽略掉,与解题无关。另外,对于a信息(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我们可以进一步确定其意义,即王某代表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甲公司,王某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a信息实际上也属于对解题无关紧要的信息类别。 上述提取出来的有用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就是:甲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经营恶化——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甲公司解除合同。 第二步,我们来分析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内容。 在这个题中,法律关系比较明显。题目中明确告知考生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那么考生需要进一步想到,合同关系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违约等内容,那么这个题目涉及到的是哪个方面呢?由于合同的签订在题目中一笔带过,而合同并没有终止,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该题可能涉及到合同的履行方面,可能涉及到违约的问题。 先看合同的履行方面。合同履行方面无非涉及到履行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按照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的。按照合同,甲公司应当先对乙公司交付货物,然后乙公司再支付货款。这里有一个履行先后的问题。一旦在考题当中出现合同关系,同时存在履行先后顺序,考生应当马上想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内容。于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应该马上浮现在考生的脑海中。《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再来分析,看本题是否涉及到合同违约的内容。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甲公司在行使正当的权利,乙公司应当尊重甲公司的权利。如果解除合同无法无据,甲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通过前面对于不安抗辩权的分析,我们看到甲公司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所以本题也就不涉及违约的问题。 分析到此,我们已经对本题的解答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只需简洁地书写下来。 【参考答案】 (1)在本案中,根据甲乙公司双方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预先交货给买方乙公司。但是,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债权实现时,可以依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 (2)甲公司在依法中止履行合同后,及时通知了乙公司。但是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没有为甲公司提供适当的担保。所以,甲公司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以往的自考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有时显得特别复杂。比如事实陈述很长,干扰信息特别多,或者设问比较灵活(例如直接问考生“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笔者通过对这个简单实例的分析是想让考生明白,只要掌握了解题诀窍,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其实并不复杂。考生如果能做到摆正心态,熟练运用本文介绍的方法来分析题目、解答题目,那么再复杂的考题也可以归结为从信息(案件事实)到关系(法律关系的分析),再到内容(权利义务)这样一个解题过程,问题也就像疱丁解牛般迎刃而解。

1、案例分析题 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 答:①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②前手与后手的区分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所以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案例分析题 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 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 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 (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 (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 (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合同关系体现出来的。②票据资金关系,该关系以天易公司同农行某县支行签订的《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体现出来。 (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均不能成立。因为付款人一旦承兑,其即成为确定的付款人,承担保证到期支付票款的责任,不得以资金关系抗辩善意的持票人。交行是票据基础关系的当事人,同样不得以他人的票据关系系非法来作为借贷担保关系的抗辩理由。本案中,天易公司与华茂发展公司的借贷关系显然是无效的,交行应依法就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3、案例分析题 1995年8月6日,某市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与某县对外贸易公司化工建材分公司签订一份价值203765元的天吉冰柜、天吉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化工建材公司预付货款8万元,天吉公司供给化工建材公司价值202797元的电冰柜和空调。电器公司在催要货款过程中,双方于1995年8月17日又签订一份价值492800元的空调、冰柜购销合同。为付款,化工建材公司向刘某借款,并从某县支行申领到一张以刘某为户名的20万元现金汇票交付给电器公司(此款包括8月6日的合同款122797元,余下款作为8月17日合同的预付款)。电器公司持该汇票到某市分行要求兑现。因汇票密押错误,某市分行拒付。电器公司遂将该银行诉之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汇票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工作失误所致。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支行先后发出4封电报催收。付款单位以有纠纷和汇票方汇款人刘某挪用公款为由,电告某市分行协助不要解付,要求汇票作废处理,退回某县支行。 此外,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检察院出具通知函,以刘某挪用公款为由,要求某县支行不得更改密押。其间,某市分行根据内部结算办法规定先后发出几封电报给某县支行,要求进行查询答复、更改密押,但某县支行始终未更改密押…… 试问:某市分行是否应承担付款义务?为什么?某县分行应否承担责任? 答:某市分行应该承担付款义务。因为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某市分行应否解付的依据在于持票人所持汇票是否有效,如果银行汇票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则银行应五条件付款。在本案中,由汇票的形式看:发票人是某县支行,付款是某市分行,收款人为电器公司,其形式合法;从汇票记载的内容看,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从其取得方式看,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从某县支行申领,取得途径亦是正常的。而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付款方某市分行所负的审查义务也仅限于以上各项内容,而不必审查收、付双方的原因关系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纠纷等实质性的内容。因此,该汇票是有效的,某市分行应该承担付款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的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其承担过错责任,在本案中,某县支行应承担不解付的连带责任。 4、案例分析题 2001年7月间,某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署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办事处,汇票到期日为同年12月底,收款人为某省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系李某妻弟所承包经营的企业。李某将签署的汇票交给了该公司后,该公司请求某外贸公司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持票向某城市合作银行申请贴现。该合作银行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把贴现款96万元支付给了该建筑公司。汇票到期,城市合作银行向A市分行某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 请问:(1)本案中有哪些票据行为?其效力如何?为什么? (2)某市合作银行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如有,应如何行使?如没有,该如何处理? (3)如果李某用已经作废的旧票据格式凭证(无出票人一栏)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在其他情节相同的情况下,对某市合作银行有何影响? 答:(1)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①李某伪造签章进行的出票和承兑行为。相对于A市分行某办事处的现行有效公章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废的公章应定为假公章。因此,出票和承兑行为属伪造,行为本身无效。②某外贸公司的票据保证行为,该行为有效。③建筑公司的贴现行为(背书转让),该行为有效。虽然该公司(代表人)恶意取得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但其背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为能力,故有效。 (2)合作银行不知情,且给付了相当对价,为善意持票人,故享有票据权利,可以向保证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3)该汇票将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整个无效,连保证人亦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合作银行不享有票据权利,只能依据普通民事关系进行追偿。 5、案例分析题 1996年1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空调100台,价款为25万元,交货期为199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1月2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25万元,到期日为1996年4月24日。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23.6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甲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S银行遂直接向该公司交涉票款。甲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不予付款。199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其前手乙公司追索要款,亦未果。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汇票的承兑人甲公司偿付票款25万元及利息;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公司辩称,论争的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其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1)甲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1)甲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因为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承兑人(其同时也是出票人)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只是对乙公司的抗辩事由,不得对抗善意持票人。S银行通过贴现,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经原持票人背书后成为新的善意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S银行在承兑期间提示承兑,甲公司不能与持票人的前手即乙公司的抗辩事由来对抗S银行,甲公司应履行其付款责任…… (2)乙公司不负担连带责任。因为S银行的追索权时效已届满。虽然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依法被迫索和现追索的金额和费用。所以,在本案中,讼争的商业承兑汇票在1996年4月24日被拒付后,S银行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前手即背书人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但S银行并未及时行使这一权利,直到1996年11月2日才对前手进行追索,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追索时效。因此乙公司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6、案例分析题 董某系A市某服装厂的会计。某日,董某前往A市客户方某处催收服装厂的一笔货款。当时,方某刚好收到第二轻公司(出票人)支付给他的一张5万元金额劳务费的支票。方某见董某前来收款,就将该支票背书给了服装厂,作为支付货款的款项。由于当时已届下班时间,董某遂将收到的支票带回家中,打算第二天再去银行办理手续,但是由于不慎,董某的支票被其家人用洗衣机绞成了碎片。在董某不知所措之际,某服装厂请教有关专家后,决定向法院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某法院立案看了该服装厂的申请公示催告书并了解到有关情况后,拒绝受理,理由有两点:某一,支票虽然被绞碎,但尚未灭失,不存在被冒领的危险,只需要求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支票即可,无须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某二,即使需要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也应由支票上的收款人方某提起,某服装厂不是该支票的收款人,没有资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同时,法院也认为应先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然后才可以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请问:(1)本案中的支票是否属于票据丧失,为什么? (2)某法院的拒绝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1)本案中的支票属于票据丧失。因为原支票被洗衣机绞碎以后,不能再作为证券来证明权利,这属于票据的绝对丧失。A市某服装厂因为并不是该支票出票的票据原因关系的直接当事人,。所以其不能要求出票人重新签发票据,以免发生票据纠纷。此外,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防止票据被他人冒领的功能,但它的本质功能在于是票据权利的一种复权方法。 (2)某法院的拒绝理由不能成立。原因有二:其一,票据法规定,有权提起公示催告的申请人是失票人而非收款人。某服装厂申请公示催告的该支票有明确的付款人,符合提起该程序的必要条件。其二,挂失止付并不是提起公示催告程序的必要程序,也不是票据的复权方法。 7、案例分析题 1996年1月23日,一个自称名为王江(下落不明)的人持漯河市农行源汇区支行签发的IVl00162661号银行汇票,到被告正阳麻纺厂处购买麻袋和麻绳,汇票载明的收款人是正阳麻纺厂,汇票金额为7万元。正阳麻纺厂的经办人员经审查该汇票无误后,将王江所购价值7万元的一万条麻袋和一吨麻绳交王江提走。同月25日,正阳麻纺厂在该汇票上加盖印章后,到原告正阳农行处办理解付手续。正阳农行的经办人员经审核汇票无误后,按票面金额将7万元款项转入正阳麻纺厂账户。同月26日,正阳农行在解讫通知书上加盖转讫章,随联附代付单寄给汇票签发行。同月30日,汇票签发行来电话告知正阳农行:你行解付的汇票金额7万元与原签发的汇票金额不符,原签发的汇票金额为700元。正阳农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王江下落不明,未能追回差额款。正阳农行责成当时的经办人员如数退赔了损失款69300元以后,又向正阳麻纺厂要求返还损失69300元。被正阳麻纺厂拒绝后,正阳农行以正阳麻纺厂对汇票审查不严,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阳麻纺厂返还其损失款69300元。 被告正阳麻纺厂在答辩中称:审查汇票真伪是银行部门的职责。原告因其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审查出汇票是假的,且已将货款转入我厂账户,损失应由原告自负。 请问:(1)法院应当如何裁判?为什么? (2)正阳麻纺厂和源汇区支行应承担多少票据责任?为什么? 答:(1)法院应当驳回正阳农行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请求。因为持票人出于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如已取得票据权利,则可依侵权或不当得利之由追回其所得的票据利益。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自行承担损失的责任。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取得案涉票据,是信其票据金额为7万元的记载内容的,并付出了与7万元票据金额相等价值的货物,符合票据取得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给付相应对价的要求。同时,该厂并未参与票据的变造,也不明知该票据为变造的票据,故其取得的票据不存在恶意取得的问题;而该厂在受理案涉汇票时,经办人经审核汇票未发现票据金额被变造的问题,按《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其审查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性质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故不构成重大过失。而付款人正阳农行作为专业办理银行结算义务者,在办理业务中的注意义务要大大高于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即其应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票据的变造问题连负有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的付款人正阳农行都不能发现,就更不能要求负有普通注意义务的持票人正阳麻纺厂去发现了。因此,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因不存在持票人的重大过失,享有所取得的票据权利,其所取得的票据利益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应为合法取得的利益,不存在返还的问题。故正阳农行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应当驳回其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请求。正阳农行所受的损失只能依侵权关系追究票据变造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2)本案涉及的汇票签发时票据金额为700元,正阳麻纺厂取得时票据金额为7万元,显然发生了票据的变造。但票据被变造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只是变造前后的签章人的票据责任不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变造前原记载的事项负责。在本案中,签发行源汇区支行在700元的金额内负票据责任。而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应对变造后记载的事项负责,故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应在7万元金额内负票据责任。 8、案例分析题 王某为某私营纺织厂的业主,1998年4月间,在搬迁厂房和办公场所的过程中,不慎遗失空白支票格式凭证3张。王某未及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票据格式凭证管理的规定报失和刊登告示。后所遗失的其中一张支票格式凭证被孙某拾到并伪刻名称为“某某建材公司”的财务章加以签署。支票的收款人处空白,金额填写为20万元。其后,孙某又持该伪造支票及身份证,到某商场购物,当场将该商场填写为支票的收款人。商场将该支票送银行人账时,遭到退票。经公安机关循支票格式凭证编号查实该支票格式凭证系王某所遗失,但无任何证据显示上述骗购货物事件与王某有关;而“某某建材公司”则根本不存在。某商场起诉王某,要求他支付该支票票款或赔偿货物损失。 请问:(1)王某应否承担票据责任? (2)某商场持有该伪造的支票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3)王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1)王某丢失的是支票格式凭证,并非经签章的空白支票。王某因为没有在票据上签章,未进行任何票据行为,故不承担票据责任。 (2)某商场在本案的情形中不享有票据权利。因为伪造的票据为实质无效票据,直接从伪造出票的人手中取得票据,不能获得支付请求权。同时,在本案的伪造出票据上,无任何真实签章,即无任何真实票据行为人承担票据义务。这一点与伪造的票据经真实的承兑或背书签章后,再流入持票人手中的情形不同。 (3)事实上,王某亦无须承担普通民事责任。因为王某丢失支票格式凭证的行为,与某商场的损失之间无任何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但是,王某因怠于履行经济管理关系中的义务,应受到金融主管机关的处罚。但这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了。

案例分析如何自学考试资料

【导读】相信备考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各位考生,已经进入到了紧张的备考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大家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几点2020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备考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错题如何分析

各位考生在进行监理工程师复习阶段都会进行习题的练习,越是到中后期阶段,练习的试题类型就越多,因为通过习题的练习可以有效提高自己的通过率,而考生想要顺利完成本项工作,就不单单是练习题那么简单,草草了事,而是要注重备考过程中错误习题的分析与理解。

虽说有很多考生做完习题之后并没有撒手不管,但是他们在做题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做对了还是错了或者得了多少分。事出有因,考生做题出错自然是有原因导致的,假如考生找不出原因,就不能够真正地掌握本题,这样练习试题的效果大打折扣,即使花费再多的时间,做再多的题也无济于事。

二、弥补不足之处

假如考生之前对自己的错题进行了很好的分析,并且找出了出错的原因,然而大部分试题的错误就是这部分知识点的短缺,一旦发现漏洞千万不能忽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弥补漏洞。

在复习阶段能够及时完成自己的不足,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整体水平,而且通过不断的弥补过程考生们能够更好地审视自己,为备考找到正确的方向。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现在的水平以及还没有达到的水平,这点对于考生提高自己信心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考生们及时弥补自己的不足才是有效进步的至关重要的办法,有了重点目标就不会因为迷茫而不知所措。所以想要提高自己的通过率,在复习阶段一定要好好完成弥补不足的地方。

三、做好复习笔录

总之,高效率的通过率如何来完成?考生只有通过复习来完成,所以一定要在复习过程中取得理想的成绩,但是想要取得这样的成绩,考生就要整理自己的复习笔记来帮助自己完成本次学习。

做好记录可以让考生有目的有计划的高效完成学习,监理工程师考试复习任务多而且知识点杂,虽然做题和知识点的背诵是重要工作,但是考生想要高效完成备考需要有侧重点的进行复习,根据当下情况先完成自己重要的项目;再者,做好复习记录有效帮助考生对知识点进行梳理,假如复习到了瓶颈期,那么通过自己的复习记录能有效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及时解决问题才能使工作正常进行。

四、复习效率最重要

复习监理工程师考试需要考生完成一定的计划,考生假如感觉完成的计划时间越长越好,那么这种不正确的观念不会让你有好的想法,因为考生能不能在备考过程中有好的收获,最重要的不是取决于你复习的时间长短,而在于你的复习效率是不是高效。因此,考生们需要正确的复习观念就是效率至上。

本文内容是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备考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关于监理工程师考试备考方法,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做好案例分析题的一般步骤和方法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1.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详细分析案情.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法条. 6.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案例分析应该怎么写

看课本,万变不离其宗。何况自考的卷子题基本不会出了书的范围

自考案例分析题如何答题

自考的学员应式技巧之:自考答卷技巧弃一得九式答卷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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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座右铭是:“不会弃子的棋手永远成不了超一流棋手” 同样,不擅长在考场放弃问题的学生也不能称为成熟的考试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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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频繁的考试中,学生总是会遇到一些特别的问题类型,这些问题类型已经使他们绞尽脑汁,但仍然无法弄清楚他们的想法。 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测试问题:第一种方法是使用跳过样式的回答策略,最后,将所有精力都集中在“ 啃硬头”上,第二种方法是完全放弃 。

“放弃九人制”的回答策略与周围被遗弃的玩家的回答策略相似。 象棋投掷棋子具有相同的效果:坚决丢弃几乎没有价值的特殊难以解决的问题类型,并不遗余力地保留大多数熟悉的问题类型。 分数的百分之一百。 这就像老子在辩证法哲学中所说的:“如果想要得到想要的东西,就必须首先放弃它。”

假设丢弃的问题类型的总价值不超过15分,则测试时间为150分钟,而填满9分之一的回答分数收益公式为:150分钟的回答时间= 135分的面值, 就是,放弃约15点比较困难。 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集中宝贵的150分钟的测试回答时间,以确保剩下的135分值得获得稳定的胜利。 与大多数具有一般测试强度的普通应试者相比,如果他们长期盲目地卡在困难的问题上,他们就会盲目地加大钻探难度,最高难度将达到15分,并且从头到尾都会感到困惑。最终,他们将不会获得15分。 如果您无法获得分数,那么您将失去剩余的135分中的许多分,并且您将错过寻找错误问题的机会。

自考的题型不是全部都是选择题,自学考试题型一般以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要题型。少部分考试科目有判断题,名词解释。具体题型可以参照往年真题,各科目题型组合不定。 自考题型的考核点及答题方式 1、选择题 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这类题型试题的数量很多,但是分值并不高,且不但能考核考生的记忆、理解能力,还可考核考生的判断、推理、分析、综合运用能力。 重点考核:重点人物、关键时间、重大事件、重要地点、第一次、目的、基础、核心部分或要素等。 2、简答题 自考对简答题判卷采取“见点给分”原则,考生要回答出教材给定的问题所列出的知识点,回答简答题要列出1.2.3点来,所以在格式上一定要简明清晰,一条一例的回答出来。 着重考核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见性。在答题时,要仔细审题,列出答案要点,然后对要点逐一展开叙述,此时考生应发挥自己的真知灼见。同时,可以扩展多答一些,但又要避免把无关甚至与答案自相矛盾的内容答出。 4、案例分析题 案例题分值比较高,要求考生运用教材所讲授知识,分析与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 (1)根据案例内容找到教材中相对应的知识,把这些知识调动出来; (2)结合案例的具体内容,用教材相对应的知识来分析,解决; 案例题也要依据教材的知识来回答,不能脱离教材讲授的知识。 5、判断题 是与非的选择,二选一,所以判断题是有一定规律的,一般而言,题目中含有绝对性的词,比如“一定”这道题很可能是错的,命题中含有相对的词,这道题很可能是对的。 6、名词解释 这种题型一般针对学科中的基本概念、专业名词进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识记、理解能力。答题时答案要简明、概括、准确,如分值较大,可简要扩展,但是一定要回答,不要空着。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参加上海自考的考生们肯定是需要一些学习的方法的,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很大的效果的那种,那么上海自考各题型的答题技巧分别是什么?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命题是实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标准的关键。了解命题的原则与要求、题型、试卷的难易度等,对考生学习通过考试至关重要。考试大纲一般含有命题指导思想、考试依据和范围、命题要求、答卷时间及评分要求、题型举例等信息,考生据此可以帮助确定应考对策。一般而言,课程命题以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范围。合理科学的运用真题,既可熟悉题型,了解试题难易度,又可作为自测、练习之用,尽快补缺补漏。自考有哪些题型?自考试题的题型通常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要题型。少部分考试科目有判断题,名词解释,计算题。具体的题型要参照所选专业往年的真题。自考各题型的答题技巧选择题:考查考生的记忆、理解、判断、推理分析,综合比较,鉴别评价等多种能力。在答题时,如果能瞬时准确地把正确答案找出来最好,假如没有把握,就应采用排除法,即应从排除最明显的错误开始,把接近正确答案的备选项留下,再分析比较强以逐一否定最终选定正确答案。简答题:这种题型一般围绕基本概论、原理及其联系进行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对概念、史实、原理的掌握、辨别和理解能力。在答题时,既不能像名词解释那样简单,也不能像论述题那样长篇大论,答案要有层次性,列出要点,并加以简要扩展就可以。案例分析题:这种题型一般从试卷编制的全局出发,能从体现考试大纲中的重点内容和基本问题的角度来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见性。在答题时,要仔细阅读案例,列出答案要点,然后对要点逐一展开叙述,此时考生应发挥自己的真知灼见,要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如有要点把握不大,时间又不够,就宁可能多答,但应避免把与案例明确表述相矛盾的东西写上。名词解释:这种题型一般针对学科中的基本概念、专业名词进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识记、理解能力。答题时答案要简明、概括、准确,如分值较大,可逐条简要扩展。以上就是上海自考各题型的答题技巧分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了,更多上海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上海自考每年考几次?毕业生的待遇如何?毕业很多年,选择上海自考怎么样?

如何自考会计做

自考会计需要了解好报名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1、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会计首先我们应当符合报名条件,需要满足教育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的学历,还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

2、报名时间

初级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都有差异,一般的时间都是每年的11月份报名,次年5月考试,具体时间还需要关注各省的财政部通知。

3、学习

在我们具备报名条件报名成功以后就该准备学习来面对考试了,建议初学者在线下报名补习班或者在网上购买精讲课程,这样能更好的帮助我们学习,其次就是合理的安排学习计划。

所谓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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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难度很大,很难通过,其实这是大家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认识的误区。会计从业资格证是进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敲门砖,也是成为会计师的垫脚石,随着社会就业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人想通过这个考试,为自己增加一条出路,下面我们就来讲讲如何自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定制属于自己的自学方法。

每个人在学习之前都要定制一套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如果你不知道自己适合怎样的学习方法,可以参考我给大家的比较通用的学习方法。

首先,我们要先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主要定位依据是会计水平如何,是基础较好还是较差。不过无论基础好还是不好,我都建议考生去买3本官方指定教材:《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较好的,或者从事过会计相关工作的人也许水平较高,对会计基础的知识认识的比较全面,但是考试和工作毕竟是两回事,有许多基础知识也许在工作中不会遇到,但在考试的时候却会出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表现的尤为明显。

其次,当你将指定教材学习了一遍,恭喜你,你已经掌握了一多半的考试大纲了,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做真题,真题是对考试大纲的补充,也是你对教材掌握程度的验证。如果你将历年的真题认真的做了3遍,并完全理解其中的知识点,那你已将一只脚送进了考试通过的大门。

再次,强化记忆,增加实战演练。这个阶段主要的工作有两个,第一、增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财经法规的记忆,这是整个会计中散知识点最多的地方,也是真正需要凭实力,平努力去记忆的地方。第二、熟悉上机操作流程,目前全国大部门地区已经实行无纸化考试,这就要求考生增加对计算机的操作熟悉程度,另一方面由于会计电算化中实务操作题需要使用考试专用的软件,所以建议基础不好的同学报个冲刺班;基础比较好的建议买本赠送上机模拟考试光盘的辅导教材,但要注意质量有保证。通过模拟练习熟悉考试软件。

最后,做习题。题海战术是应付所有考试的绝招,题做的多了,你就是出题的大师,如果你自己都能出题了,那还会怕考试考不过么。

二、制订好自学与应考的计划和程序。

会计专业课程学习的程序,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先学公共基础课,再学专业基础课,最后是专业课,但对自学考试者来说就不一定是这样了,他们完全可以打乱这种理论程序。考生原则上应安排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交叉着放在前边考,把专业课特别是难度较大的专业课放在后边考,就是所谓先易后难吧。四门公共基础课对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来讲,应该是比较容易接受和通过的,放在前面全通过,然后再将四门专业基础课和四门专业课结合学习和应考。

三、会计专业课程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由于课程的性质、特点不同,尤其是会计的专业课程之间有其内在的联系,因此对所有的考生都必须要注意到这一点,掌握课程的特点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安排学习,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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